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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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是今年省、市、县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

为了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在省人大动员会后,立即进行专题研究,成立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是围绕省人大确定的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和建设及运行情况等四个方面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内容,另外根据市人大的要求,将山体保护情况和水质改善情况也作为检查内容。

4月28日,召开了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对执法检查进行了动员部署,同时邀请了省环保厅的专家进行法制讲座。

5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两个执法检查小组,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集中听取了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农业局等10个部门的情况汇报。

先后赴小浦、煤山、和平、李家巷等11个乡镇进行了检查,听取了乡镇政府的自查情况汇报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检查情况介绍,召开了由相关分管领导、有关工作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实地查看了合溪水库、和平水库等水源,检查了泗安自来水厂、煤山污水厂等20余家企事业单位,走访了部分群众,了解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同时,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园区人大工委)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认真开展检查和督促工作。

各乡镇(街道、园区)、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县政府的要求,也开展了自查工作,接受并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园区人大工委)的检查监督。

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目前共有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6个备用水源地和25个应急水源地,除合溪水库为新建外,其余10个饮用水水源地已全部创建合格。

据统计,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Ⅱ类水4个,Ⅲ类水2个,Ⅳ类水1个,劣Ⅴ类水4个,水源水质较去年同期总体有所好转。

全县现建成11个集中式供水水务公司,设计日制水能力为24.7万吨,出厂水质均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人数达55万人。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群众的饮水安全,认真贯彻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为保护全县饮用水水源安全做了大量工作。

(一)加强领导,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政府将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019年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长兴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办法》,针对乡镇的饮用水源地实行一、二级保护区,县政府还成立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根据新的发展形势,2019年出台了《长兴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19—2019年)》,统筹水源规划,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做了调整,并提出隔离防护工程、点源治理工程、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环境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工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等八大重点工程,加大了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保护力度。

合溪水库建成后,将合溪水库作为饮用水水源的重点保护对象,出台《长兴县合溪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合溪水库保护区的划定、保护与发展,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并成立合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

今年,政府又下定决心,将饮用水安全工作列为全县“十项重点工作”之一,明确用三年时间,完成农村饮用水改造提升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加大投入,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加大对作为我县主要饮用水水源的水库除险加固、清淤增蓄。

到目前为止,除合溪水库新建外,其余作为饮用水水源的5座水库已全部完成了千库保安工程治理,投入资金6900万元。

2019年5月,县政府制定了《长兴县合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建设办法》,每年从县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奖励上游生态建设,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

加大对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涉及的水库、河漾的绿化造林、植被保护。

在全县开展35万余亩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在小浦、煤山、水口等10个乡镇,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区位条件划定了17.7万亩生态公益林,按照规定实行了补偿,累计下拨补偿资金1655万元。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县已建成12座污水处理厂,总投资为3.58亿元,日处理能力20.3万吨,铺设污水管网729公里,总投资10.87亿元。

积极推进污泥的安全收集、贮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有序进行,投资2800万元的湖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处置焚烧400吨/日污泥环保项目一期即将试运行。

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计划三年时间,累计完成4.7亿元的7座水厂改(扩)建工程,完成6500万元的“一户一表”改造建设和8500万元的山泉水改造提升工程。

目前,农村安全供水工程在全县各乡镇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全面铺开。

(三)强化监管,保障手段不断提升  

落实严格的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管制度,把好项目审批关,一级保护区内一律禁批,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加强饮用水水源监测,对饮用水源地每月巡查1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两个月监测1次,动态掌握水源地水质状况。

在合溪水库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每天对水库水质进行6次分析,实时查看。

对包漾河周边水系及四条入太湖河流每周至少一次水质监测,加强太湖蓝藻防治。

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性水污染期间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的管控,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突出重点,加密加强对污染减排、重污染行业以及中小型污染企业的执法监管。

结合乡镇环保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加大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一厂一档”,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

(四)实施整治,安全隐患不断减少  

大力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减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种安全隐患。

开展水域清淤保洁,累计完成河道清淤1400多公里,以河段、水库为单位成立保洁队伍对水域进行长效保洁。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落实禁限养制度,2019年以来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36家,率先在全市完成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排泄物治理,采取总量控制与污染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和平周坞山等传统养殖密集区进行整治。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病虫综合防治技术,2019年以来,推广应用面积分别为189万亩次和173万亩次。

加强渔业专项检查,杜绝在保护区内进行高密度投饵式网箱、围网养殖。

加强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各类违法案件查处,对违法占用河道、非法采砂、非法排放等各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2019年浙江长建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违法排放案件的严格处理起到了很好的社会警示作用。

加强矿山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关矿压产工作,矿山企业已从2019年的85家减少到目前的38家。

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全县累计通过验收的绿色矿山共24家,占应创数的90%。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饮用水水源安全仍然存在一些风险,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意识还不高。

虽然近年来公众对饮用水水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提高,但部分干部群众对有关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对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不明确,还不清楚有关的保护措施、禁止事项等,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工业企业、违法开垦山坡种植、建立畜禽养殖场所、进行旅游项目开发、滥排污水、乱倒垃圾等行为还时有发生,公众自觉参与保护饮用水水源的意识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依然较多。

我县饮用水水源多为开放式水源,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众多,水源水质不容乐观,11个饮用水水源中,Ⅳ类水和劣Ⅴ类水的数量达5个之多,其中4个为劣V类水,超标项目主要是总氮。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水源周边集雨区及上游的农田及茶树、果树等经济作物大量使用化肥农药,而化肥农药利用吸收率约为40%左右,其余的化肥农药直接冲入库区、河流污染水源,影响了饮用水水源的水质。

保护区范围内不同程度的存在轻纺、电池等工业企业,生猪、种鸭等畜禽水产养殖,还有村庄建设,旅游景点开发、农家乐经营等,时刻威胁着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安全。

另外,矿区整治还不到位,全县矿山企业中小企业较多,管理不规范,环保设备投入不足,偷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

在供水方面,农村乡镇水厂多而分散,不同程度存在管理不规范、设施装备落后、处理技术单一等问题,水质安全不易控制。

尤其需要引起重视是目前还存在几个供水规模不小,但未经审批的水厂,如宿子岭水厂、白岘水厂等,这些水厂并未列入相关部门的监管范围。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机制还不完善。

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管理制度尚不够健全,监管职责也不够明确,导致执法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

有关部门的监管水平、监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够顺畅,各部门的合力有待加强。

保护区范围内的当地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一定的限制,但相应的补偿机制并未建立与到位,群众利益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矛盾日趋凸显。

我县饮用水水源结构单一,大部分缺乏备用水源,饮用水水源规避突发性事故风险的能力不强,应对干旱、污染等偶发事件的手段匮乏,如前年林城周吴水库的断水事件以及最近吴山青山水库缺水情况都值得我们警醒。

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绝大多数水源没有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也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设施和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存在着污水管网建设不规范,污水纳管率不高等问题,大多数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还不够,造成资源浪费。

四、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水源保护科学发展。

要把全县所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尽快建立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领导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提高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领导。

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采取各种形式、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系列宣传教育,抓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水资源和饮用水水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全民的环境责任意识和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忧患意识,营造“人人爱护生态环境、个个保护饮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要公开曝光破坏饮用水源的违法行为,以案说法,以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群众保护水源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要完善长兴县供水专项规划,按照规划及用水需求,尽快对全县范围内规模小而发展能力又不足的小型供水企业进行合并重建,减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数量,以便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对饮用水水源进行充分有效的保护。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水源保护长效建设。

要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投入,逐步将补偿范围从合溪水库扩大至全县所有饮用水水源,并将补偿重点集中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污水纳管。

同时将县政府的专项资金补偿同引导农民自发转变生产经营模式结合起来,促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要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建设,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的水库、河漾加大绿化造林、植被保护力度,减少开发,促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修复。

要建立水源水质公示制度,水质监测单位要通过媒体定期公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指标,对公布的数据内容、时间及方式,及水质检测的范围、内容、方式等做出具体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要加快中水回用建设规划,推进机制创新,实现中水回用产业化,提高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率,力争使合溪水库上游的煤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达100%。

(三)加强综合治理,排除水源保护安全隐患。

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要求严格控制一级保护区内的农业种植,有计划的对保护区内的农田、土地进行征用或租赁,改种水源涵养林,并停止施肥用药,最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围网隔离”。

要严格企业环境监管,在摸清底子、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保护区内现有的企业进行纳管、搬迁和关停的分类处理,并严格项目审批坚决杜绝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上污染项目。

要严禁畜禽规模养殖,加强散户养殖管理,推行符合生态要求的养殖模式,减轻畜禽养殖影响。

要强化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撑,加大农业的科技投入,大力发展无公害生态农业,推行科学施肥施药,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要着力抓好山体保护,按照减量治理并举的原则,继续有力推进矿山整治、废弃矿山治理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要加大污水管网建设投入,分年度逐步实施污水纳管工程,尤其在实施中心村建设项目时,要将污水纳管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加以规范。

要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督促乡镇水厂严格按照供水水质标准,加大基础投入、抓紧实施技术改造,提高出厂水水质,同时要加强对未批水厂的监管,保障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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