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科举封弥誊录制度述论文学文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9151007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43.1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宋代科举封弥誊录制度述论文学文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宋代科举封弥誊录制度述论文学文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宋代科举封弥誊录制度述论文学文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宋代科举封弥誊录制度述论文学文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宋代科举封弥誊录制度述论文学文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宋代科举封弥誊录制度述论文学文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宋代科举封弥誊录制度述论文学文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宋代科举封弥誊录制度述论文学文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宋代科举封弥誊录制度述论文学文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宋代科举糊名考校始于太宗淳化三年的殿试。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载:

“三月戊戌,上御崇政殿,覆试合格奏名进士。

先是,胡旦、苏易简、王世则、梁颢、陈尧叟皆以所试先成,擢上第,由是士争习浮华,尚敏速,或一刻数诗,或一日十赋。

将作监丞莆田陈靖上疏,请糊名考校,以革其弊,上嘉纳之。

于是,召两省、三馆文学之士,始令糊名考校,第其优劣,以分等级。

”《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之五、《玉海》卷一一六《景德考试新格》记载略同。

对于殿试封弥始于淳化三年,学界亦无分歧。

不过,这已经是宋朝建国32年之后的事情了。

而对于省试实行封弥的时间,则有多种意见。

徐规、何忠礼认为:

“省试糊名始于大中祥符元年。

”iv荒木敏一认为,始于景德四年。

v其根据都是《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七、景德四年十二月癸卯纪事:

“凡礼部封印卷首及点检程试别命官,皆自此始。

”及李焘的原注:

“按《周起传》云,起创糊名之法;

又《陈靖传》,亦云糊名考校始于靖。

盖靖先请用之殿试,起复用之礼部,故起首为封弥官也。

”穆朝庆则认为,省试封弥始于咸平二年。

vi其根据是,《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九之三记载:

“二年正月十日,命礼部尚书温仲舒等知贡举,刑部员外郎董龟正、太常博士王陟同试举人及封印卷首,仍当日入院。

”《长编》卷四四记载略同,李焘又云:

“礼部贡院封印卷首,自此始。

徐规、何忠礼与荒木敏一的意见并不矛盾,不过是景德四年十二月任命周起、滕元晏为封弥官,大中祥符元年正月省试实施糊名考校罢了。

真正的分歧在于徐规、何忠礼与穆朝庆之间。

即省试糊名究竟是始于大中祥符元年,还是咸平二年,二者之所以有如此分歧,关键在于对“封印卷首”一词的解读不同。

穆朝庆认为,“封印”即“封弥”;

何忠礼认为:

“此处的„封印?

,当不作„封弥?

理解,而是„印署?

之意。

因为它起有记验与限制的作用,故亦可称为„封印?

”vii

检阅宋代文献,除上引《长编》卷四四和《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九之三记载“封印卷首”外,在景祐元年之前,至少还有11处可以见到“封印卷首”一词。

现不惮其烦,征引如下:

1、三月十七日,帝御崇政殿试礼部奏名进士,……又命国子博士雷说、著作佐郎梅询于后殿封印卷首。

2、闰五月二十九日,帝问宰臣等:

“天下贡举人几何,”王旦曰:

“万三千有馀人。

”帝曰:

“约常例奏名几何,”曰:

“大约十取其一而已。

“当落者不啻万人矣。

必慎择其有司。

”旦曰:

“至于封印卷首,若朝廷差官,于理亦顺,然须择素有操执者。

凡进士、诸科试卷,悉纳封印院糊名,送知举官考校,仍颁其式。

知举官考定等第后,复令封之,俟覆考毕,参校其得失。

3、十二月癸卯,先是,上尝问辅臣以天下贡举人数。

王旦曰:

“万三千有馀,约常例,奏名十一而已。

”上曰:

“若此,则当黜者不啻万人矣。

典领之臣,必须审择,晁迥兢畏,当以委之,周起、王曾、陈彭年皆可参预。

”冯拯曰:

“封印卷首,若朝廷遣官主之,于理亦顺,尤宜用素有操守之人。

“滕元晏于士大夫间少交游。

“今当以朱巽代周起知举,令起与元晏同掌封印事。

于是,命翰林学士晁迥、知制诰朱巽、王曾、龙图阁待制陈彭年同知贡举。

既受诏,上谕以取士之意,务在至公,擢寒俊有艺者。

又命监察御史严颍、张士逊监贡院门,都官员外郎乔颜、太常博士郑彝、太常丞陈既济巡试铺,太常丞、直集贤院任随、著作佐郎陈覃点检进士程试,大理寺丞马龟符等六人考校诸科程试。

又命知制诰周起、京东转运使、祠部员外郎滕元晏封印举人卷首,用奉使印;

殿中丞李道监封印院门。

进士、诸科试卷,悉封印卷首,送知举官考校,仍颁其式。

知举官既考定等级,复令封之进入,送覆考所考毕,然后参校得失。

凡礼部封印卷首及点检程试别命官,皆始此。

元晏,中正子。

士逊,光化军人也。

4、七月七日,武成王庙考试官杨侃言:

“所试服勤词学经明行修举人,未敢只依旧令小试官更互封弥卷首,乞别差人。

”从之。

5、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钱惟演权知贡举,命国子监直讲马龟符、刑部详覆官王、大理寺丞张峤、大理寺详断官赵继武、国子监说书卢自明、冯诚为考试官,户部员外郎兼太子右谕德鲁宗道、直龙图阁冯元封印卷首,祕阁校理李垂、国子监丞王准点检试卷,集贤校理陈宽、馆阁校勘晁宗懿覆考诸科试卷,直史馆陈从易、国子博士李成务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闰九月十二日,命侍御史高弁,职方员外郎、判三司开拆司吴济,直集贤院胥偃考试开封府举人;

监察御史王轸封弥卷首。

殿中侍御史王硕、直史馆张观考试国子监举人;

直史馆章得象太常寺考试亲戚举人,监察御史张亿封印卷首。

正月二十一日,以御史中丞刘筠等权知贡举,龙图阁待制滕涉、判三司户部勾院、刑部郎中李若谷封印卷首。

正月十二日,以枢密直学士刘筠等权知贡举,……工部侍郎赵稹、监察御史鞠泳充封印卷首。

正月十四日,以资政殿学士晏殊等权知贡举,……右司谏范讽、监察御史崔暨封印卷首。

八月十二日,命三司盐铁判官杨日华、直史馆郑戬、开封府推官明镐考试开封府举人,侍御史郭劝封印卷首。

11、正月十六日,以翰林学士章得象等权知贡举,侍御史蒋堂、右正言滕宗谅封印卷首。

由上引11条宋代史料可知,“封印卷首”一词不但见于咸平二年,此后又见于咸平三年、景德四年、大中祥符四年、天禧三年、天圣元年、明道二年和景祐元年。

这11条宋代史料中的“封印卷首”均指“封弥”,宋人不至于将“封印”与“封弥”混淆到如此程度。

所以,我认为省试封弥应该始于咸平二年。

至于《长编》卷六七、《文献通考》卷三?

景德四年十二月纪事所载“凡礼部封印卷首及点检程试别命官,皆始此”,大概是在咸平二年至景德四年间的省试中,“封印卷首”尚未“别命官”,而由其他考试官兼管,如咸平二年的封印卷首官董龟正和王陟即是“同试举人及封印卷首”;

viii到景德四年十二月,才开始任命周起、滕元晏专门负责“封印卷首”,即封印卷首“别命官”自此始吧。

关于解试实行封弥的时间,《长编》卷八三载:

“七月辛卯,开封府考试举人。

旧制,试官更互封弥卷首,直集贤院杨侃等请别差官。

从之。

”《宋会要辑稿,选举》一四之二四载:

“七月七日,武成王庙考试官杨侃言:

”据此,在大中祥符四年之前,开封府解试已经“令小试官更互封弥卷首”;

此后,始别差官专门负责封弥卷首。

又据《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五之九载:

“七月十二日,诏自今诸州府军监考试解发举人,一依先降条制,应在试解发人处,兼令依省试例,封弥卷首后考校过落。

”《长编》卷一一二载:

“七月乙亥,诏诸州自今考试举人,并封弥卷首,仍委转运司于所部选词学并公勤者为考试、监门、封弥官。

”可见,至迟明道二年,封弥制度即广泛推行于诸州府军监的解试。

誊录制度的创立和推行

科举考试实行封弥之后,尚未能完全杜绝试卷考校中的作弊。

因为,考试官还可以通过辨认笔迹得知试卷出自何人之手。

为了堵塞这一漏洞,于是又创立了誊录制度。

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一《糊名考校》云:

取士至仁宗始有糊名考校之律,虽号至公,然尚未绝其弊。

其后袁州人李夷宾上言,请别加誊录。

因著为令,尔后识字画之弊始绝。

由此看来,誊录制度似乎始创立于仁宗时期,实则不然。

《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之九载:

五月十三日,帝御崇政殿,试礼部奏名河北举人,内出题《建用皇极赋》、《昭德塞违诗》、《汉文宣二帝政理孰优论》。

帝召王钦若等一十一人于内阁糊名考校,分为六等。

别录本,去其姓名,召两制、尚书、丞郎、两省、给谏、馆阁官凡三十人,分处殿东、西阁覆考之。

帝遣中使宣谕,令尽公平,无得压降等第,令钦若总详之。

是夕,内阁十人于殿后及试诸科举人,糊名考定如例。

得进士范昭已下一百四十六人,第为三等,并赐及第、同出身、同学究出身。

《长编》卷七一亦载: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庚戌,上御崇政殿亲试,仍别录本考校。

”可见,“别录本”即是誊录。

誊录也是首先从殿试开始的,殿试誊录始于景德二年。

至于省试何时誊录,《长编》卷八四载:

正月甲午,……是岁,始置誊录院,令封弥印官封所试卷付之,集书吏录本,诸司供帐,内侍二人监焉。

命京官校对,用两京奉使印讫,复送封印院,始送知举官考校。

《玉海》卷一一六及《宋史,选举志》亦云,大中祥符八年,省试始置誊录院。

据此,省试誊录起码不迟于大中祥符八年。

关于开封府解试的誊录,天禧二年十月三日,开封府发解官任布等上言:

“望依南省例誊录进士试卷,及前一日先进诗、赋、论题目,御笔点定。

”真宗诏曰:

“题目依奏进入,余不许。

”ix即真宗未答应开封府解试实行誊录。

此后近二十年间,未见解试誊录的记载。

《长编》卷一二?

载:

六月丙申,诏开封府、国子监及别头试,自今封弥誊录如礼部。

从左司谏韩琦之请也。

《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五之一?

所载略同。

据此可知,在任布建言近二十年之后,到仁宗中期,誊录制度才在开封府、国子监及别头试的解试中实行。

至于诸州府军监解试的誊录,《玉海》卷一一六云:

“诸州易书,自景祐四年始。

”或许较开封府、国子监解试稍晚,但大概不会晚于下次开科考试的庆历元年。

从以上可以看出,封弥誊录制度的创立与推行至少有两个特点:

一是首先创立于殿试,然后逐步推行于省试、解试;

二是,封弥誊录制度从创立到普遍推行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从太宗淳化三年殿试封弥,到仁宗景祐四年诸州府军监解试誊录,前后经历了太宗、真宗、仁宗三朝46年。

二、封弥誊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1、封弥誊录的机构与官员

根据大中祥符四年十一月颁布的新定御试条制,负责“去其卷首乡贯状,以字号第之”即封弥者为“编排官”;

负责“誊写校勘”即誊录者为“封弥官”。

x。

后又单独设立对读官负责“校勘”,则封弥官仅负责“誊写”试卷。

如嘉祐六年殿试,翰林学士贾黯、侍御史知杂事范师道、右司谏赵抃3人为编排官,傅求、王陶2人为封弥官,胡稷臣、苏衮、傅尧俞、张次立、宋迪、周孟阳6人为对读官。

xi宝祐四年殿试,“中顺大夫、行大理少卿高衡孙,朝散郎、尚书吏部员外郎兼资善堂赞读皮龙荣”2人为编排官,“朝请大夫、新除大理寺主簿张檠,朝散郎、干办行在诸司粮料院张蕴”2人为封弥官,“承直郎、差充提领户部犒赏酒库所干办公事陈应星,从政郎、添差两浙路转运司干办公事陈问,从政郎、监行在省仓下界斛面官唐再炳,从政郎、监行在车辂院门余孟成,文林郎、差充两浙西路转运司预备差遣魏正子”5人为对读官。

xii又如咸淳七年殿试,“朝议大夫、新除太府少卿邓

益,朝散郎、尚书吏部员外郎、右司陈纬”2人为编排官,另有对读官、封弥官各若干人。

xiii从目前搜集到的材料看,殿试未见设有誊录官,或许两宋一直遵守大中祥符四年十一月颁布的新定御试条制。

而省试则有封弥官、誊录官、对读官。

如咸淳七年省试有封弥官6人、誊录官3人、对读官24人。

当年别院试、四川类省试也均设有封弥官、誊录官、对读官。

xiv

负责封弥的机构或场所称为“封弥院”,或称“封印院”、“封弥所”;

负责誊录的机构或场所称为“誊录院”,或称为“誊录所”;

负责校对的机构或场所称为“对读所”。

天圣七年十月,“诏铸封弥院印三面,誊录所印三面,发解印三面,送礼部收管,遇科场给付逐处使用”。

xv官员、机构、印信的设置更为完备。

2、封弥誊录的程序

关于封弥誊录的程序,《长编》卷七六载:

十一月丙子,上御崇政殿亲试,……内出新定《条制》:

举人纳试卷,内臣收之;

先付编排官去其卷首乡贯状,以字号第之;

付封弥官誊写校勘,用御书院印;

始付考官,定等讫;

复弥封送覆考官,再定等。

编排官阅其同异,未同者再考之;

如复不同,即以相四周者为定。

始取乡贯状字号合之,乃第其姓名、差次并试卷以闻,遂临轩唱第。

据此可知,封弥誊录的程序为:

第一步,由编排官去掉卷首的乡贯状,即应举人姓名、年龄,曾祖、祖、父三代姓名,籍贯等,以字号作为顺序次第;

第二步,交由封弥官誊录、校对;

第三步,交初考官评定等第;

第四步,将初考官所定等第封上,送覆考官再评定等第;

第五步,由编排官对比初、覆考官所定等第的异同,假如不同,即再详阅试卷,确定其中一个相近的等第;

第六步,调取乡贯状的字号,与试卷字号相合,即以其姓名、次第和试卷一并上给皇帝,然后唱名,赐进士及第。

此后,殿试设详定官,负责确定进士等第,编排官专管封弥编号。

详定官或从初考,或从覆考,不别立等第。

如《梦溪笔谈》卷一云:

“旧制,御试举人,设初考官,先定等第;

复弥封之,以送覆考官,再定等第;

乃付详定官,发初考官所定等,以对覆考之等,如同即已,不同,则详其程文,当从初考,或从覆考为定,即不别立等第。

”嘉祐六年,王安石为详定官,奏请皇帝之后,始可别立等第。

解试、省试封弥誊录程序与殿试略同。

《梦粱录》卷二《诸州府得解士人赴

省闱》云:

所纳卷子,径发下弥封所封卷头,不要试官知士人姓名,恐其私取故也。

却于每卷上打号头,三场共一号,方发往誊录所誊录卷子。

依字号书写,对读无差,方纳入考试官各房考校。

如卷子考中,发过别房覆考,如称众意,方呈主文,却于誊录所吊取真卷,点对批取,定夺魁选。

伺候申省奏号揭榜取旨,差官下院拆号放榜。

据此,省试第一步,由封弥所封住卷首乡贯状,在试卷上打字号;

第二步,由誊录所誊录试卷,校对无误;

第三步,送初考官评定等第;

第四步,发送别房覆考;

第五步,呈送知贡举,于誊录所调取真卷,确定录取名次:

第六步,申尚书省,拆号放榜。

3、封弥字号

《长编》卷七六、大中祥符四年十一月丙子载:

“编排官去其卷首乡贯状,以字号第之。

”那么宋代是如何编号的呢,据《宋会要辑稿》记载,北宋时期,一般是“于《玉篇》中取字为号”,如大中祥符二年殿试,“仍以高等十卷,付宰臣重定。

王旦请以„王臣?

字号者为第一,帝然之。

因阅晁迥等所正以„王臣?

为首卷,即梁固也。

”xvi该榜状元梁固的字号为“王臣”,即是取自《玉篇》卷第一、玉部第七。

又如嘉祐六年殿试,“奏乞送„火冒?

字号卷重详定。

封弥关详定五号,奏取旨。

御药院关奏,圣旨:

看详定夺„革弓?

、„多农?

、„角兒?

、„角碍?

、„虫刀?

五号等第。

”xvii所谓„火冒?

字号卷,即是状元王俊民的殿试卷xviii,此字取自《玉篇》卷第二十一、火部第三百二十三。

圣旨看详定夺的五个字号,“革弓”字取自《玉篇》卷第二十六、革部第四百二十三,“多农”字取自《玉篇》卷第二十一、多部第三百十五,“角兒”字取自《玉篇》卷第二十六、角部第四百二十,“角碍”字取自《玉篇》卷第二十六、角部第四百二十,“虫刀”字取自《玉篇》卷第二十五、虫部第四百一。

南宋时,封弥撰号与北宋有所不同,大概为了防止泄漏和便于编排顺序,一般以三个字组成一个字号,“字号用《千字文》”xix。

如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三月殿试,宣谕宰臣沈该等曰:

“……朕前日谕考试官,令取直言,置之上列,非为虚文,可将„任贤辉?

字号卷居第一。

任贤辉”即状元王十朋殿试卷的字号。

又如孝宗隆兴元年二月十七日,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知贡举洪遵等言:

“考校„己康感?

字号试卷,学问源渊,论议切直,为前后场之冠,已考入魁选,偶策卷误犯哲宗旧讳。

”诏楼钥特降末等头名。

xxi“己康感”即是楼钥殿试卷的字号。

后来,改为“以三不成字凑成一号”。

庆元五年又基本改为三成字。

《宋会要

辑稿,选举》五之二二载:

庆元五年六月,臣僚言:

“……至若封弥撰号,例以三不成字凑成一号,盖防漏泄也。

殊不知点画之间,便有同异。

夫字号用《千字文》,且如„方?

之与„文?

,阙其一画,不知其为方耶,为文耶,以至„目?

之与„且?

,„才?

之与„寸?

,亦然。

若不全成,何以区别,前后差误,率皆由此。

乞应封弥撰号,并用全字,以绝差误之失。

”礼部勘当:

“除母头十千等,仍用不成字外,余依所乞。

嘉定七年九月四日,通判临安府孔元忠言:

准差监类试所门兼撰号,检会试卷封弥打号,母头既同,从来以《千字文》排去,其间相类,可以添改。

如„乃?

可为„及?

,„王?

可为„玉?

,„白?

可为„百?

,„止?

可为„正?

,„心?

可为„必?

,„比?

可为„此?

,„旦?

可为„且?

,„壁?

可为„璧?

,„乂?

可为„又?

,„中?

可为„甲?

之类,共一五十四字。

万一或出奸弊,甲能文乙不能文,或有请嘱,将甲乙两卷„及?

字、„玉?

字中选字号,却以„乃?

字、„王?

字试卷添一笔持出,有司仓猝,但见草卷、真卷一同,不假以文比对,便行开拆,何缘辩白,岂不为试者之不幸~乞下封弥所,不许重行施用,并下礼部、国子监契勘。

既而,礼部言:

“国子博士曾焕等看详:

孔元忠点检得字画相类不合兼用,所乞委是允当。

如遇试场,即合遵守施行。

”诏从其请,孔元忠所列举的154个字画相类的字,在封弥撰号时不再使用。

三、封弥誊录制度的论争与废复

殿试、省试实行封弥誊录制度之后,立即得到上至皇帝、宰相,下至应举人的赞扬。

景德四年闰五月,真宗降诏榜下礼部贡院,说明“所以杜绝私请、搜扬寒秀之意,举人见者咸喜”。

十二月丙辰,真宗与宰相王旦等谈及此事,王旦等曰:

“昨颁《考较新格》,周行中颇有议论,且言中书不能守科场大体,但疑春官有私。

及诏榜出,天下士乃知陛下务尽至公,恐多遗才,故更此条贯也。

”xxiii第二年,第一次施行《考较新格》,真宗对封弥考校的结果也很满足。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癸未,宋真宗曾对宰相王旦等说:

“今兹举人,颇以糊名考校为惧,然有材艺者,皆喜于尽公。

”xxiv大中祥符八年三月戊戌,赵安仁等上礼部合格人数、姓名。

真宗又对宰相王旦说:

“今岁举场,似少谤议。

安仁等适对,朕亦以此语之矣。

”王旦说:

“条式备具,可守而行,至公无私,其实由此。

”xxv其条式主要即是指封弥誊录制度。

但此后对是否实行封弥誊录,还有一些议论和反复。

一次是在庆历新政之时。

庆历三年九月丁卯,范仲淹、富弼等应诏上奏曰:

三曰:

精贡举。

……又外郡解发进士、诸科人,本乡举里选之式,必先考其履行,然后取以艺业。

今乃不求履行,惟以词藻、墨义取之,加用弥封,不见姓字,实非乡里选举之本意也。

……臣请重定外郡发解条约,须是履行无恶、艺业及等者,方得解荐,更不弥封试卷。

其南省考试之人,已经本乡询考履行,却须弥封试卷,精考艺业。

xxvi

于是,仁宗命翰林学士宋祁等修订贡举考试条制。

庆历四年三月十三日,翰林学士宋祁等言:

国子监、开封府发解,就试人数既多,其进士、诸科卷子并依旧封弥誊录外,诸州发解,已令知州、通判、职官、令录等保明行实,更不封弥誊录。

xxvii

仁宗批准了宋祁等拟定的贡举新制,即诸州解试,“更不封弥誊录”。

庆历四年十一月,知谏院包拯上奏曰:

天下郡学自罢听读之后,生徒各以散去,一旦诏下,投牒求试者比比皆是,长吏等又安能一一练悉行实哉,不免只凭逐人递相保委,然而诈伪猥杂者亦无由辨明;

兼每州用试官一员,是天下试官逾三百馀员,必恐未能尽得其人,而悉心于公取也。

或缘其雅素,或牵于爱憎,或迫于势要,或通于贿赂,势不得已因而升黜者有矣,又何暇论材艺、较履行哉~洎取舍一谬,则是非纷作,不惟抑绝寒素,窃虑天下因此构起讼端多矣。

况封弥誊录,行之且久,虽非取士之制,稍协尽公之道,若今来诸州发解举人,且令仍然封弥誊录考校,于理甚便。

xxviii

庆历新政推行不到一年,即遭夭折,科举新制尚未施行,即被废罢,诸州解试依旧封弥誊录。

《长编》卷一六四载:

庆历八年四月丙子,诏:

“科场旧条,皆先朝所定,宜一切无易。

”时礼部贡院言:

“四年,宋祁等定贡举新制,会明年诏下,且听须后举施行。

今秋赋有期,缘新制,诸州军发解,但令本处官属保明行实,其封弥誊录,一切罢之。

窃见外州解送举人,自未有封弥誊录以前,多采虚誉,苟试官别无请托,亦只取本州曾经荐送旧人,其新人百不取一。

自封弥以后,考官不见姓名,即须实考文艺,稍合至公。

……伏惟祖宗以来,得人不少,考较文艺,固有规程,不须变更,以长浮薄。

请并如旧制。

”故降是诏。

xxix

第二次集中议论封弥誊录是在王安石变法时。

熙宁二年四月,诏议科举。

五月,苏颂上奏曰:

所谓考试关防太密,弥封、誊录是也。

夫弥封、誊录,本欲示至公于天下,

然而徒置疑于士大夫,而未必尽至公之道,又因而失士者亦有之。

何则,国家取士,行实为先。

今既弥封、誊录,考官但校文词,何由知其行实,故虽有瑰异之士,所试小戾程式,或致退落。

平时常负玷累,苟一日之长可取,便预收采。

士之贤否,而进退之间系乎幸与不幸,往往是矣。

是岂朝廷之本意耶,……为今之便,则莫若去弥封、誊录之法,使有司得专参详考察。

一则主司知朝廷委任不疑,益务尽心。

二则负实学者得以自明,程文小疵,不虞见弃。

三则浅陋之人。

固无侥幸之望。

至公之道,无大于此。

xxx

司马光在熙宁二年五月应诏所上《议学校贡举状》中,则针锋相对地指出:

议者又曰:

“宜去封弥誊录,委有司考其文辞,参以行实而取之。

”臣独以为不然。

夫士之德行,知州县者尚不能知,而有司居京师,一旦集天下之士,独以何术知之,其术不过以众人之毁誉决之。

孔子曰:

“众好之,必察焉;

众恶之,必察焉。

”夫众人之毁誉,庸讵足以尽其实乎,必如是行之,臣见其爱憎互起,毁誉交作,请托公行,贿赂上流,谤讟并兴,狱讼不息,将纷然淆乱。

朝廷必厌苦之而复用封弥誊录矣。

夫封弥誊录,固为此数者而设之也。

譬犹筑防以鄣洚水也,今不绝其源而徒去其防,则横流之患愈不可救矣。

xxxi

连反对王安石罢诗赋而专以经义、论、策取士的苏轼也说:

今议者所欲变改,不过数端。

……或欲举唐室故事,兼采誉望而罢封弥……此数者,皆知其一而未知其二者也。

臣请历言之。

……唐之通榜,故是弊法,虽有以名取人、厌伏众论之美,亦有贿赂公行、权要请托之害。

且使恩去王室,权归私门,降及中叶,结为朋党。

通榜取人,又岂足尚哉,xxxii

王安石变法对贡举制度实行了重大改革,但主要是贡举科目和考试内容方面的改革,而封弥誊录制度,在庆历四年之后,一直奉行,从未废罢;

庆历新政之时,所要废罢者也仅仅是诸州解试中的封弥誊录,而开封府、国子监解试及省试、殿试中的封弥誊录是照行不误的。

到熙宁二年之后,连废罢封弥誊录的议论也极少了。

封弥誊录制度一旦创立就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扬,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主要是它确实对防止评阅试卷作弊起到了关键作用。

正如英宗治平元年,欧阳修在《论逐路取人札子》中所说:

糊名、誊录而考之,使主司莫知为何方之人,谁氏之子,不得有所憎爱薄厚于其间。

故议者谓国家科场之制,虽未复古法,而便于今世,其无情如造化,至公如权衡,祖宗以来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初中作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