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港务管理局同名2643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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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港务管理局同名26436
湛江市港务管理局(同名26436)
湛江市港务管理局
行政执法主体
湛江市港务管理局
执法类别:
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设立依据: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
⒉《关于印发湛江市交通局水运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机编[2002]08号)
⒊《关于印发湛江市港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机编[2004]01号)
湛江市港务管理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名称
颁布机关及施行时间
法
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议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行
政
法
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1987年8月22日国务院国发[1998]31号公布,自1987年10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国务院颁布,自1988年6月1日起施行。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1988年5月18日国务院国发[1988]31号发布,自1988年6月1日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2001年12月11日国务院令第335号颁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1987年5月12日国务院国发[1987]46号文发布,自1987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1997年12月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7
《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
国务院1985年10月22日发布,自1986年1月1日实施。
部
门
规
章
1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2007年4月24日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2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
2007年4月11日交通部令2007年第3号,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3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2005年4月12日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4
《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
2004年3月10日交通部公告第5号。
5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6月12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2003年第2号,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6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3年5月13日交通部令2003年第4号,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7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3月8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2003第30号颁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8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0年7月17日交通部令2000年第4号,自2000年7月17日起施行。
9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2年4月4日交通部令2002年第3号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10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005年1月18日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七部委令第27号颁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11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4年10月29日交通部令2004年第9号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1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004年6月21日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七部委令第11号颁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13
《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2000年6月7日交通部令2000年第3号公布,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14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07年2月14日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15
《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通部、财政部发布,自1993年7月1日起实行。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交通部2005年第8号令颁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
1997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第3号发布200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第11号公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的决定》修正。
18
《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
交通部、国家计委2000年3月20日发布(交水发[2000]156号),自2000年4月20日零时起施行。
19
《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2004年11月2日交通部令2004年第10号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20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996年9月25日交通部令1996年第7号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21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2004年4月15日交通部令2004年第4号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22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
2001年11月30日交通部令2001年第10号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23
《港口统计规则》
2005年12月15日交通部令2005年第13号公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24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5
《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交通部2003年11月发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6
《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交通部令(1995)第1号,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27
《交通行政复议规定》
交通部令(2000)第5号,自2000年3月29日起施行。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87年9月22日交通部[87]交河字680号文发布,自1987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1997年12月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和1998年3月6日《交通部关于修改〈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
1996年6月18日交通部第3号令发布,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1998年7月30日《交通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30
《水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
交通部令1990年第22号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31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
2001年7月4日交通部令2001年第3号公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2003年1月20日交通部令2003年第1号公布,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33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2001年2月14日交通部令2001年第1号公布,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
34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
2001年10月11日交通部令2001年第8号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35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2005年10月19日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36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03年4月11日交通部部令2005年第5号,自2003年6月1号起施行
37
《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8月20日发布,自2004年10月1日施行
地方性法规
1
《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
2007年1月25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省
政
府
规
章
1
《广东省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
省政府1992年9月19日以粤府〔1992〕130号文发布,1997年12月31日以第33号政府令修订。
2
《广东省水路运输管理实施办法》
省政府1988年10月15日以粤府〔1988〕167号文发布,2004年7月26日以第89号令修订
湛江市港务管理局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结果
行政处罚一览表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
依据
备注
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的;
(二)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1.《港口法》第四十五条;
2.《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2
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或者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的。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限期改正,罚款。
1.《港口法》第四十六条;
2.《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3
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罚款。
1.《港口法》第四十七条;
2.《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
4
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的,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沙石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罚款。
《港口法》第五十五条。
5
项目法人应当办理设计审批、施工备案手续而未办理的。
罚款,并责令补办手续。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6
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暂停资金拨付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2.《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六十条;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八条。
7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责令改正,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
2.《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六十条;
3.《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条。
8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给予警告,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
2.《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六十条;
3.《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条。
9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责令改正,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七条;
2.《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六十条。
10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责令改正,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
2.《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条。
11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
责令改正,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1.《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六十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12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