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区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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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区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全市区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

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切实提高全区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保障广大群众获得优质妇幼健康服务,有效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根据《x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x卫办〔x〕20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市x区妇女发展纲要(x—x年)》和《x市x区儿童发展纲要(x—x年)》,坚持以“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为宗旨,以妇幼保健为中心,以生殖健康为目标,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实行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不断提高全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水平,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妇幼健康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对妇幼健康事业的投入,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妇幼健康服务的公平性与普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避孕节育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性,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生命全周期健康管理,更好服务于国家全面二孩政策。

(二)逐步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调整充实妇幼健康服务人员,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政府主导

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每年对妇幼健康工作召开专题研究会或者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决策,指派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将妇幼健康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二)坚持方向指导

以人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为目标,切实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健康的持续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

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促进全区妇幼保健与临床协调发展。

(三)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

实施区妇幼保健院二期建设,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增加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

区妇幼保健院通过与省妇幼保健院、x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建立医联体,与x市中西医结合医院、x市第三人民医院建立科联体,培养学科带头人,提升妇产科、新生儿科、基层保健科等科室医疗服务能力。

依托成为x市卫计委妇幼健康北部片区分中心的契机,加大医疗设备投入,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内涵建设,提升在北部片区的影响力。

在x年完成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复审。

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优先安排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不得随意更换。

每村应配备1名专(兼)职妇幼保健人员。

各级各部门切实保证村医工作服务经费落实,确保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实现全覆盖。

(四)健全规章制度

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流程,健全监督、评价制度。

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进一步规范产科、产房、新生儿科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落实产儿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诊疗规范,倡导自然分娩,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逐年降低,提高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

区卫计局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度落实情况要进行督导检查。

(五)严格依法执业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依法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机构、人员和执业准入,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无重大妇幼健康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六)提升服务水平

制定促进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妇幼健康人员业务培训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推广使用适宜技术和新技术。

x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区人民医院要加强妇产科建设,提升抢救危急重症孕产妇能力,区妇幼保健院要加强新生儿科建设,提升抢救危急重症新生儿的能力,健全急救转诊网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组织实施妇女“两癌”筛查。

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建立服务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加强机构内部管理和基础质量管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管理,改进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七)加强行风建设

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为重点,深入开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医德医风水平。

弘扬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为妇女儿童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人文关怀。

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对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特别是宣传长期扎根基层、长期服务基层群众的先进事迹,展现广大妇幼健康工作者精神面貌,塑造好形象,传递正能量。

加强对群众的健康教育,传播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全面推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院务公开制度,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信箱等多种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八)提高群众满意度

以群众需求为目标,改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方便群众接受妇幼健康服务,不断适应群众对妇幼健康服务需求,并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九)落实重大改革任务

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国家、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卫生计生重大改革任务。

对照《x省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x—x年)》中对妇幼健康服务提出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殖健康服务及遗传性疾病的早期诊断和规范治疗。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依托区内“两纵深、四联合”医联体,落实高危孕产妇筛查任务,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妇幼健康分级诊疗工作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x年5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成立x市x区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卫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卫计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妇儿工委、区总工会、区文体广新局、各镇(街道)的分管负责人任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区卫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制定创建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

按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x年版)》开展自评,并将创建申报材料报市卫计委。

(二)工作实施阶段

x年5—6月,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部门开展创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

组织召开协调联系会议,督促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落实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严格自查,完成迎检资料和现场准备。

区卫计局汇总各单位资料于5月31日前向市卫计委报送自评结果。

(三)市级评估阶段

x年6—7月,按照上级时间安排,接受市卫计委的评估检查。

(四)迎接省级评估考核阶段

x年8—9月,按照上级时间安排,接受省卫计委的抽查评估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为成员的区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要求,创建任务层层分解。

同时对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工作进行督导和考评等。

1.区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和指导本系统新闻单位,广泛深入宣传妇幼健康的政策和健康教育知识,增强妇女儿童自我保健和生病及时就医的观念,积极营造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2.区卫计局:

负责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制定妇幼健康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确保辖区内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坚持正确方向发展,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辖区内妇幼健康机构设置符合国家或省级相关标准和规定。

3.区发改局:

负责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涉及基本建设的,积极配合做好审批(备案工作)。

4.区委编办:

负责推进妇幼健康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落实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编制数,确保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编制数符合相关规定。

5.区人社局:

区人社局负责落实核定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编制人员的岗位、工资标准等相关工作。

6.区财政局:

将妇幼健康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资金扶持的长效机制,实现妇幼健康工作可持续发展。

7.区教育局:

将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内容纳入到对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中;督促辖区内托幼机构落实体检、膳食营养管理、消毒等工作;督促辖区内托幼机构按照相关配备保健人员。

8.区民政局:

协助区卫计局做好免费婚检组织、协调、宣传工作,采取措施切实提高我区免费婚检率。

9.区公安分局: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切实做好流动妇女儿童的登记管理工作。

把好申报户口查验《出生医学证明》关,严厉打击非法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行为;配合卫计等部门做好“禁止两非”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查处非法接生。

10.区妇联(区妇儿工委):

发挥妇女儿童工作牵头作用,依据《x市x区妇女发展纲要(x—x年)》、《x市x区儿童发展纲要(x—x年)》的相关要求,督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各部门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机制,支持妇女儿童健康工作;根据我区妇女儿童健康问题,将妇女儿童健康知识普及纳入全区妇女儿童工作宣传中,组织开展面向全社会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活动。

11.区总工会:

在全区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妇幼健康宣传工作;协助区卫计局开展女性职工常见病、多发病、女性“两癌”筛查等工作。

12.区文体广新局:

积极开展创建妇幼健康服务示范区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妇幼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妇幼卫生常识。

13.各镇(街道):

大力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工作,在社区、村、组中大力开展免费婚检、孕检、妇女病筛查等民生项目的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在区卫计局指导下,开展辖区内免费计生用品发放、流动人口妇女“三查”等计生工作。

14.区妇幼保健院:

负责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结合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以建立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为契机,完善妇幼工作制度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梳理全区产儿科急救、救治体系,提升疑难、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长期、可持续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产儿科专业人才,加强妇幼健康服务重点学科、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和卫生年报工作,强化质控管理,确保数据质量,加强区域内区、乡两级妇幼保健能力,重点做好基层公共卫生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要开展全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的指导和督导工作。

15.其他产科助产机构(区医院、区二医院、区三医院、成医附院):

负责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配合工作,各助产机构要重点加强院内产儿科危急重症急救、高危孕产妇的追踪、筛查、完善妇幼公共卫生制度和质量管理工作,区医院、成医附院要对全区孕产妇危急重症的急救、转诊网络进一步完善,保证急救转诊“绿色通道”的畅通、有效。

16.基层医疗机构:

负责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配合工作,完善妇幼公共卫生制度,负责辖区孕产妇、儿童的健康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工作人员配置合理,保证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用房、设施、设备符合标准,严格依法执业。

(二)加大投入,提供经费保障

继续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认真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农村妇女补助叶酸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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