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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气化站安全管理制度

LNG气化站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进站须知

1.1进入气站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气站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2非本气站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气站。

1.3气站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

进入气站人员必须将随身携带的火种和危险品交值班门卫保管。

1.4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站内。

机动车进入站内必须配带防火罩。

1.5所有人员一律不准穿拖鞋、钉子鞋进入站内,进入站内必须关闭所带手机、BP机及易产生火花的电子产品。

1.6严禁在站内修车,进入站内车辆不准鸣笛和急刹车,车速不得超过5km/h。

1.7外来人员不准随意动用站内设施及消防器材。

1.8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各生产岗位。

2吸烟管理规定

2.1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及香烟进入站内,外来人员已携带上述物品者,应存放在门卫室。

2.2任何人无论何时以何种理由进入气站内,均不得在站内吸烟。

2.3任何人如违反本规定,气站员工均有权给予制止,并向气站管理人员报告。

公司员工违反本规定,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第二次将被立即解雇,而无须事先通知本人。

2.4如外来人员违反本规定,将被勒令立即离开;若来访人员违反本规定,将立即终止其参访活动,并对被访人或陪同人给予书面警告。

2.5对于因吸烟而引起事故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提出诉讼。

2.6对于坚持原则,检举揭发违反吸烟管理规定者,将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违规者如对检举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气站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直至提出诉讼。

3防火管理规定

3.1一般规定

1)新建、扩建、改建的液化气站,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批、验收。

2)未经公司、气站、班组三级教育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气站各岗位实习或施工作业。

3)气站必须有健全的义务消防组织,并经常进行消防演练、训练。

4)气站应加强防火防爆的宣传工作,设立明显的禁火标志和宣传牌匾。

5)机动车进入气站必须配带符合标准的阻火器。

6)汽车罐车进入站内装卸天然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除司机和押运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b)汽车熄火后,方可开始装卸。

c)服从站内工作人员指挥、调度。

d)车况完好,各类安全附件符合规定。

e)“四证”齐全。

(“四证”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罐车使用登记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

f)汽车槽车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驶。

3.2火源管理

1)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物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气站。

2)气站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

3)因检修工作需要动火,必须按手册的动火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严禁穿戴钉子鞋进入站内。

3.3防火防爆设施管理

1)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发现此现象,要及时消除隐患。

2)站内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3)站内严禁使用非防爆工具。

4)罐区必须装设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并经常校验其灵敏程度。

5)站内应设立可靠的防雷、防静电设施。

6)站内应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7)各类消防设施应齐全好用,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

站内应配备足够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按期换。

3.4人员管理

1)气站应设专(兼)职安全员。

2)罐区、卸车人员应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气站为易燃易爆场所,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或其它易产生静电的衣物。

4)应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除本站工作人员外,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4安全用火用电及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用火管理

1)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在生产区域内的各种作业:

a)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作业,煨管、熬沥青、炒沙子等施工作业。

c)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d)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

e)机动车辆进入罐区。

f)使用非防爆的通讯和电气设备。

2)气站或施工单位需在罐区或其它危险区域动火时,必须填写动火许可证申请表经向安全技术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动火前,站长和安全员,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并经审查批准。

4)动火前必须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并分析合格后方可实施。

5)动火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危险区域动火许可证没有经批准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6)动火监护人的职责:

在安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

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要求监火时佩戴明显标志,不

得擅自离开现场。

7)动火监护人的权限: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动火:

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

停止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4.2安全用电管理

1)气站生产区域内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为隔爆型结构,不允许采用非隔爆型开关、插座、电机等用于动力运行。

2)不允许采用临时性或非套管形式敷设地面以上的电缆。

3)生产区内从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时,必须切断相应电源总开关,并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必要时可设专人看护。

4)严禁带电作业,以免产生火花,危及人身和气站安全。

5)非生产作业期间,停用设备必须关闭相应主控开关。

6)气站电工必须经常检查生产区内所有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做好维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消除用电隐患。

4.3高处作业管理

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作业两类。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1)高度在2-5m(含2m),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度在5-15m(含5m),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度在15-30m(含15m),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度在30m(含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作业:

风力六级以上、高温或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经医生诊断,凡患有咼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瘋痫病以及其它禁忌咼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咼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带钉和易滑的鞋。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有材料要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要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5LNG贮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运行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要熟悉罐区工艺流程。

2)非罐区操作工严禁进入罐区,必须进入时须经站长批准,在运行工陪同下方可进入,不准随意操作阀门或挪动罐区内设施。

3)运行工要按时巡检,密切注意罐区运行情况,按气站罐区运行状况记录表要求记录各贮罐的液位、压力。

4)检修人员进入罐区检修,必须经安全技术部或站长同意。

检修作业过程中,需开关的阀门由运行工操作,检修结束后,运行工将阀门恢复正常位置,方可离开现场。

5)贮罐的液面计应保持灵敏,发现液面计不准或零部件受损,贮罐应立即停用,停用期间只准出液,不准进液,查明原因并修复后,贮罐方可再进液。

6)贮罐要在规定的工作温度压力下运行,当贮罐液相温度超过35C或压力超过0.6MPa或室外气温超过40C时,启动水喷淋设施进行喷淋冷却。

7)根据运行期间的天然气比重、压力、温度核定贮罐的最大允许储存量,储存量

不准超过贮罐容积的85%

8)贮罐进液时,只准向单一贮罐进液,不准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贮罐进液,必须保证贮罐有两个以上贮罐的气相相通,气相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防止因误操作造成贮罐急剧升压。

9)贮罐上所有阀门应开关灵活,严密不漏。

10)安全阀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安全阀下面的阀门应经常处于全开状态。

11)贮罐区的防雷和静电接地设施每半年检测一次,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Q。

12)一旦发生火灾或其它事故,应按《事故应急预案》规定,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

13)按照《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规定,对在用贮罐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首次内外部检验一般为3年,以后内外部检验周期由检验单位,根据容器前次检验质量状况确定,保证压力容器运行安全可靠。

6巡回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分:

日检、周检、月检、重大节日检查和年度检查。

6.1.年度检查工作

年度检查是区别于年终检查的周期性工作,由技术负责人和站长负责按专业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自行检查和报检工作

6.2重大节日检查工作

本检查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部、站长、行政部对气站生产区、辅助区、办公区、仓库、宿舍、厨房的安全设备和设施、防火设备设施、保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时间为每年的春节、五一节、国庆节。

6.3月检工作

1)设备维护人员每月对防爆电器检查一次。

2)抢险队负责每月对空气呼吸器检查一次、抢险工具检查一次。

3)站长指定人员每月对所有灭火器检查一次。

4)设备维护人员每月对消防系统检查一次。

5)站长每月对全站进行安全检查一次。

6)技术负责人每月对卸车作业过程全面检查一次。

7)站长、技术负责人每月对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附件和仪表检查一次。

8)站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每月对自动报警系统的手动报警功能检查一次。

6.4周检工作

1)安全员每周对全站进行安全检查一次。

2)设备维护人员每周对安全附件和仪表检查一次。

3)安全员每周对可燃气体检测器探头检查一次。

4)安全员每周对卸车作业抽检一次。

6.5日检工作安全值班人员每日对气站安全检查一次。

7操作人员着装管理制度

为确保气站安全,防止发生静电引起火灾或爆炸的危险,特制定如下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好静电防范工作。

2)凡是操作人员不准穿化纤衣物、带铁钉的鞋、拖鞋、高跟鞋进入生产区。

3)操作人员要在指定的更衣地点更换衣服,进入生产区不准脱换衣服。

4)在装卸作业时,必须穿防爆鞋作业,防止产生静电火花而引起火灾。

5)凡外来联系工作的人员,只能在规定的地点停留,不准穿带钉鞋、拖鞋和高跟鞋在生产区内走动,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有本站人员陪同。

6)对违反规定者,按奖惩制度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8安全附件、仪表及计量器具定期检验制度

8.1安全阀定期检验制度

1)安全阀包括贮罐、气液相管道的安全阀,以及计量撬上的安全阀。

2)安全阀应每年校验一次。

气站使用的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为|0.65MPq,回座压力0.59MP4:

调压后的安全阀开启压力为|0.25MPq,回座压力》I0.20MP&

3)安全阀经过校验后,应加铅封,并将校验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4)为确保安全阀动作灵活可靠,应加强对安全阀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保持安全阀的清洁,防止阀体、弹簧受油垢、脏物粘附或腐蚀,经常检查安全阀的铅封是否良好,定期检查安全阀有无泄漏现象,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检修更换。

8.2压力表定期校验制度

1)气站内所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上的压力表,每半年应校验一次。

校验后的压力表应有铅封和合格证。

校验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2)未经校验和铅封的压力表不允许安装使用。

3)压力表表盘应保持清洁,表盘上的玻璃要明亮,表内指针要清楚易见。

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压力表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a)指针不能回到零位

b)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c)铅封损坏或超过检验有效期限

d)表内漏气或指针跳动

e)其他影响压力表指示准确的缺陷

8.3紧急切断装置定期检验制度

1)检修后的紧急切断阀必须经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2)紧急切断装置包括紧急切断阀和气压控制系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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