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设备谈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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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设备谈判文件
水土保持监测二期工程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代理单位:
招投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一〇年九月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地址:
山师北街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招投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水土保持监测二期工程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
采购内容及分包:
A包:
计算机;数码相机、摄像机;数据存储备份等设备;
B包:
观测、监测、计量、分析等仪器、设备及设施等;
技术参数及详细采购内容见采购文件项目说明部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时间
地点:
时间:
2010年9月3日至2010年9月7日,上午9:
00—下午17:
00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
七、本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其他:
届时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出席报价仪式,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第一部分参加谈判单位须知3
第二部分公开报价、谈判、成交10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14
第四部分合同授予15
第五部分附件16
一、报价函16
二、制造商授权书17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8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9
五、同类设备制造、销售业绩一览表20
六、唱标单21
七:
设备清单、设备技术性能参数描述及报价明细表22
八:
各设备单价分解表23
九:
保修期内、外维护方案及相应报价清单24
十、偏离表25
十一、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26
第一部分参加谈判单位须知
一、定义
1、“采购人”系指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代理机构”系指招投标有限公司;
3、“承包商”系指受代理机构邀请参与谈判并向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的企业法人;
4、“成交承包商”系指由谈判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委托方和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承包商。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说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项目。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须在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承包商。
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现场踏勘:
自行勘察。
4、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地点:
时间:
2010年9月3日至2010年9月7日,上午9:
00—下午17:
00
资料费400元,售后不退。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承包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资格有可能被谈判小组否决。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由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1供应商的资格至少须满足谈判邀请函所设定的条件和要求:
1.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供应商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报价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可以包括下列资料:
(1)有关证明供应商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等资料。
报名企业为设备代理企业的还需提供设备生产企业授权代理证明。
)
(2)近三年(不含本年度)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拟派项目团队成员的名单、资格资历证明及简介。
(4)供应商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5)近三年(含本年度)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果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如果无也请说明);
(6)企业的相关获奖证书等。
供应商须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会要求提供原件查验的,应及时提供原件查验,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
2、商务文件:
(包含报价及有关说明、商务报价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报价及有关说明(表格格式附后)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
(4)唱标单
(5)对谈判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
(6)报价保证金
(7)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它报价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采购人用文字提出)
第二部分商务报价
(1)封面
(2)总说明
(3)报价总价
(4)设备报价明细表
(5)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3、技术文件(包含技术标及综合说明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技术标
项目班子(含售后服务及维修)配备。
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组织结构图;
b.项目经理简历表;
c.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第二部分综合说明
(1)报价申请说明书,供应商一般情况,年营业额数据表;
(2)供应商对自身承建本项目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
有关交货期、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对业主的承诺;
(3)近三年承揽完成的项目一览表;
(4)目前正在承揽的项目一览表;
(5)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注:
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供应商可进行补充),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
商务与技术部分可以分册编制。
(二)报价要求
1、报价
1.1采购人将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报价仪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单位招投标有限公司处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报价仪式。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报价仪式。
1.2参加报价仪式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报价仪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以证明其身份。
1.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供应商;按本须知第1.6.1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报价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1.4报价程序
(1)在谈判文件确定的时间主持人宣布停止接受报价文件,会议开始,介绍参加本次报价仪式的有关部门,宣布会议须知:
(2)宣布参加报价仪式的单位;
(3)宣布评审原则、办法、纪律;
(4)由采购人及其委托的监督单位对各供应商的相关证件进行核验,核验各供应商是否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的各项规定。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报价仪式的视为自动放弃。
(5)由监督单位对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后,同时宣布具备合格报价资格的供应商名单。
(6)对各供应商进行公开唱价。
(7)报价仪式结束,供应商不要离开会场,等待二轮谈判。
采购人、代理人将对报价仪式进行记录,采购人审核后存档备查。
1.5采购人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标志密封的报价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6报价文件的初步审查
1.6.1评标时,将对谈判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当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审:
①本须知规定的报价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报价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③在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提交多个报价或有选择性报价的;
④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及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1.6.2对报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的,谈判小组进行下一步评审、比较。
(三)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含电子文档)和副本、资格审查文件密封装订,并在包封密封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
1.2包封上应写明:
(1)采购人名称;
(2)项目名称;
(3)谈判编号;
(4)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和地址;
(5)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
1.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
2010年9月15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地点:
2、承包商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3、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文件概不接收;
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5、对承包商的报价文件、电子文档不予退还。
6、报价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一正四副,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必须注明公司名称),单独密封的唱价单(唱价单一式三份),单独装订密封的资格证明文件一份。
7、报价文件的签署
供应商编制报价文件。
应明确标明“报价文件正本”和“报价文件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正本和报价(唱价)单不一致的,以报价(唱价)单为准。
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采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标明目录和页码。
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规定处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报价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谈判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但修改处应由报价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或加盖印鉴。
8、报价截止时间:
2010年9月15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9、报价地点:
五、合格的承包商
符合以下条件的承包商即为合格的承包商: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4、在以往的报价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合格的承包商才具有参与谈判的资格。
六、报价有效期
自提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日历日。
在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谈判保证金。
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
七、谈判费用
1、各承包商自行承担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自身产生的所有费用;
2、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75号文规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人支付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国家计委2002年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执行。
3、以上费用由供应商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八、保证金
1、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A包伍仟元整,B包叁万元整,可以采用现金、银行汇票或电汇等交款形式。
报价保证金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谈判资格(开户单位:
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账号:
。
2、供应商应提交不少于上述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
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退还(无息)。
5、承包商发生“第九条
(二)”所列情况的,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九、无效报价
(一)承包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被视为无效报价。
1、承包商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
2、承包商提供的报价文件不完整;
3、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
4、承包商对谈判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5、承包商不参加报价仪式及谈判事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承包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代理采购机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
承包商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扣除保证金。
1、承包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
2、公开报价后,承包商撤回报价,退出谈判;
3、承包商串通报价;
4、承包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5、成交承包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6、确定为成交承包商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交纳成交服务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付款方式
设备进场经验收合格后,按成交额的30%支付预付款。
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由双方联合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70%,经审计完毕后付至审计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第二部分公开报价、谈判、成交
一、公开报价
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情况:
监督人员对各承包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公示。
二、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成谈判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方代表等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谈判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三、谈判原则和评审办法
(一)谈判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基本原则,谈判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公平地对待各承包商。
同时,在谈判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
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承包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
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承包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
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谈判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
谈判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承包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
谈判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承包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审各承包商。
(二)评审办法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综合评审法,谈判小组成员综合评定各承包商提交的报价文件,由谈判小组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或者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承包商。
1、初步评审,确定合格的入围承包商。
符合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一部分、五”规定的承包商即为合格的承包商;
经过初步评审,报价文件无实质性偏差、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承包商即为合格的入围承包商。
2、与各合格入围承包商分别进行技术、商务谈判。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谈判小组采用“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需求,并且最终报价合理”的方法依次对各合格承包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承包商排序,采购人依法每标段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成交后凭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报价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评审细则见第五部分。
四、错误的处理
1、供应商应对填报商务部分的计价准确性负责,并应承担由于错误填报所产生的后果,因此提醒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所填报的各项目子项单价以及总报价,避免计算错误。
2、评委有权利对于清单中不合理报价(如明显高于市场正常水平价格或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并且可能低于其成本的价格)提出质疑,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必须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的充分的资料,如果谈判小组经过讨论仍然认定供应商不合理报价成立,则其报价按废标处理。
3、如果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的计价清单采用书面文字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则报价前供应商应自行核对以保证两种报价方式表述的内容一致。
电子版的计价清单建议采用不可擦写的光盘。
开标后如发现两种报价方式不一致时谈判小组将以书面文字表达方式为准。
五、报价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谈判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凡属于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六、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响应:
1、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报价文件应与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着差异或保留。
纠正这些显着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各项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报价。
七、成交通知书
谈判结束后,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向成交承包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八、报价
1、所报单价应包括为完成设备供应所需的包括设备原价、外购、外协、配件、油漆、包装、保险、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管理、利润、检验、运杂费、装卸费、调试、培训、配合、检测验收、资料费及保修、试运行、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等,以及谈判、报价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
2、各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市场一切风险因素(包括供货期间材料价格变化风险)。
3、有关说明
①供应商用于本项目的所有材料、设备等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为中高档产品且满足环保要求。
采购人接受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性能、技术参数、材料、工艺及设备设施等。
②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负责本谈判范围内货物的采购、供应、技术支持、培训、维护维修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4、设备安装期间,报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现场。
报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否则采购人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计量单位
除本谈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符号和缩写也应符合有关规定。
6、本次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提交多个报价或有选择性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若最终报价与最初报价不同,构成总报价的各分项报价应以比例调整。
7、供应商须到设备现场踏堪以充分理解工地位置、现场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安装条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漏报、索赔或交货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12有关说明
8.13供应商应对谈判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人保留甲供或甲方重新考察市价确认价格的权利,可对供应商所报的设备材料进行置换。
8.14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其品牌、质量、价格必须提前30日报采购人书面认可后,方可采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8.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报某种产品价格高于采购人了解到的相同或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降低该产品价格或采用其他价格较低的同类产品替换。
如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报某种产品价格低于相同产品的市场价格,以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1、依据技术文件要求,本项目的设备、材料、附属配件等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2、所用材料、设备须是满足安全、环保、使用要求的国内、国际知名品牌。
3、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同意以下内容列入采购合同
采购人保留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对本谈判文件相关约定变更的权利。
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对于采购人对中标人提出的任何要求,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成交供应商均应无条件接受。
4、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二十天内。
5、交货地点:
用户指定。
6、供应商需有国内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进口设备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售后服务:
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以外,其余服务供应商自报。
第四部分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代理机构的协助下,由采购人和成交承包商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过程中的补充承诺、最终书面报价的实质性内容。
二、合同格式
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三份。
三、合同条款
本采购文件的合同采用国家或地方规范合同或采用经双方认可的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附件
一、报价函
采购单位:
1、根据已收到的的谈判文件,按照相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谈判文件的相关规定后,我方愿以:
元人民币的总报价,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其他要求承揽本项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配合交货期及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完成产品供应任务。
将保证本产品质量保修期为年,使用寿命为年。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我方如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我方同意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万元作为报价保证金。
供应商:
(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
年月日
二、制造商授权书
(参考格式,代理商提供)
采购人: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根据(国家名称)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营业务地址在(制造商地址)的一家制造商,在此,指定并任命(供应商名称),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业务地址在(供应商地址)的公司,作为我们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号谈判公告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们保证以报价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共同和分别承担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
兹确认(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文件,以此为证。
授受日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制造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项目名称)供应、服务和保修,签署报价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兹委托(全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参加的谈判活动,并以此授权其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本次报价的有关事宜。
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
全权代表的情况:
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五、同类设备制造、销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
名称
设备名称及规格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