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首件验收监理小结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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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06-D02
CZ06-D03
5
11.5
57.5
146
CZ06-D04
9.5
47.5
120
CZ06-D05
8.5
42.5
108
CZ06-D06
CZ06-D07
10.5
52.5
133
CZ06-D08
CZ06-D09
14
70
178
CZ06-D10
14.5
72.5
184
CZ06-D11
15.5
77.5
197
小计
53
648
1644
3.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勘测单位:
重庆市勘测院;
设计单位:
重庆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方检测单位: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第三方监测单位:
施工单位: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4、监管部门
质监单位: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安监单位: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二、工程形象进度
2017年7月13日沙河坝站场地移交,7月20日旋挖桩班组进场,到8月3日已完成旋挖桩首桩(CZ06-D06-1号桩)放线、钻孔、岩芯取样及清孔工作,完成钢筋笼的原材料、试验件检测及其它机械钻孔准备工作。
三、施工及验收依据
本次验收工程主要使用的规范、标准及图纸为:
(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年版)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5年版)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7)《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
(8)《旋挖成孔灌注桩工程技术规程》(重庆地方标准DBJ50-156-2012);
(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1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控制技术规范》(GB/T50839-2013)
(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GBJ1818-2012)
(1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
(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程》GB50911-2013
(15)《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666-2011
(16)《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1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2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2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文
(24)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沙河坝站施工图文件第四篇车站第二分册结构及防水第一部分车站桥结构(基础分部)
(2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渝建发[2014]16号文件要求及建质[2009]87号文;
(26)《重庆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中间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渝轨建管发[2017]26号)
(27)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行的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
(28)重庆市市政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验收范围及内容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复兴站(含)~设计终点土建工程沙河坝站CZ06-D06-1号桩的机械成孔及钢筋笼。
五、监理过程质量控制情况
(一)施工方案的审批及执行情况
1、施工方案审批情况
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根据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了《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复兴站(含)~设计终点桩基施工方案》已上报监理分部、总部审批完成,现场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2、过程控制
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严格把关,采取巡视、见证、旁站、平行检验的质量监督检查方式及目测、量测、检测的方法确保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安全保证措施按照已审批通过的方案严格执行。
钢筋原材及连接工艺取样
(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第12.1.1条:
明挖隧道、车站施工测量包括基坑维护结构、基坑开挖和结构施工测量等。
第12.1.5条:
对线路中线控制点的检测方法和精度要求,应执行本规范第7.4节的有关规定。
对精密导线点、二等水准点的检测方法和精度要求。
应执行本规范第3.3节和4.2节的有关规定,。
检测成果与原成果较差:
精密导线点应小于10mm、二等水准点应小于5mm、线路中线控制点应小于15mm。
第12.3.3条:
基坑开挖至底部后,应采用附合导线将线路中线引测到基坑底部。
基坑底部线路中线纵向允许误差为±
10mm,横向允许误差为±
5mm。
第12.3.4条:
高程传入基坑底部可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应对向观测,垂直角观测、距离往返测距各两测回,仪器高和觇标高量至毫米。
水准测量和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精度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9.7.6条相关规定。
执行措施:
严格按要求执行。
执行情况:
对基坑开挖轮廓及标高进行复测,复测结果符合要求。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第3.0.6条:
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
焊条、焊丝、氧气、溶解乙炔、液化石油气、二氧化碳气体、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符合强制性规范要求。
第4.1.3条:
在钢筋工程焊接开工之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必须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予焊接生产。
钢筋焊接开工前,严格按国家先行相关标准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试验。
第6.0.1条:
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钢筋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应按照合格证规定的范围上岗操作。
所有焊接作业人员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后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并经进场培训考试合格后方上岗作业。
第7.0.4条:
焊接作业区防火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作业区和焊机周围6m以内,严禁堆放装饰材料、油料、木材、氧气瓶、溶解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2)除必须在施工工作面焊接外,钢筋应在专门搭设的防雨、防潮、防晒的工房内焊接;
工房的屋顶应有安全防护和排水措施,地面应干燥,应有防止飞溅的金属火花伤人的设施;
(3)高空作业的下方和焊接火星所及范围内,必须彻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4)焊接作业区应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如水池、砂箱、水龙带、消火栓、手提灭火器。
进行动火作业前按要求进行场地清理,并做好防护措施,严格按动火作业要求进行控制,做好消防应对措施。
符合强制性规范要求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
第7.0.1条:
工程中应用钢筋机械接头时,应由该技术提供单位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第7.0.2条: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应对不同钢筋生产厂的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
施工过程中,更换钢筋生产厂时,应补充进行工艺检验。
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2、每根试件的抗拉强度和3根接头试件的残余变形的平均值均应符合本规程表3.0.5和表3.0.7的规定;
3、接头试件在测量残余变形后可再进行抗拉强度试验,并宜按本规程附录A表A.1.3中的单向拉伸加载制度进行试验;
4、第一次工艺检验中1根试件抗拉强度或3根试件的残余变形平均值不合格时,允许再抽3根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时判为工艺不合格。
第7.0.3条:
接头安装前应检查连接产品合格证及套筒表面生产批号标识;
产品合格证应包括适用钢筋直径和接头性能等级、套筒类型、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以及可追溯产品原材料力学性能和加工质量的生产批号。
现场检验应按本规程进行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加工和安装质量检验;
对接头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在设计图纸中另行注明相应的检验项目。
第7.0.5条:
接头的现场检验应按验收批进行。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应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应作为一个验收批。
第7.0.6条:
螺纹接头安装后应按本规程第7.0.5条的验收批,抽取其中10%的接头进行拧紧扭矩校核,拧紧扭矩值不合格数超过被校核接头数的5%时,应重新拧紧全部接头,直到合格为止。
第7.0.7条:
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本规程表3.0.5中相应等级的强度要求时,该验收批应评为合格。
如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
复检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应评为不合格。
第7.0.8条:
现场检验连续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试验一次合格率为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第7.0.9条:
现场截取抽取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可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搭接连接,或采用焊接及机械连接方法补接。
第7.0.10条:
对抽检不合格的接头验收批,应由建设方会同设计等有关方面研究后提出处理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第1.0.3条: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严格执行用电相关规定,严格三级配电系统接接零保护等要求。
第3.1.4条: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编制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批合格后实施。
第3.1.5条: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0.2.2条:
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
(1)隧道、人防、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5版)”
第5.2.1条: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按要求进行取样,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第7.2.1条: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强制性规范要求。
第7.2.2条: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第7.4.1条: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绊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砼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依次;
(2)每工作班绊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由专人负责按要求留置相关试件。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版)”
3.6.1钻头应根据地质选用,其成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杆就位正确,垂直、允许垂直偏差不应大于本规范地3.1.5条规定。
(纵向±
100mm,横向0~+50mm,垂直度3‰)
2、开钻或穿越软硬不均匀土层交界处时,应缓慢钻进并保持钻杆垂直;
3、在松软杂填土或含水量较大的软塑性土层中钻进时,钻杆不得摇晃;
4、钻进中随时清理孔口积土,当发现钻杆跳动、机架摇晃、不进尺等现象时,应停钻检查;
5、钻孔至设计高程后应空钻清渣,提钻后及时加盖。
现场钻孔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方案及规范施工。
《旋挖成孔灌注桩工程技术规程》(DBJ50-156-2012)
3.0.7采用施挖成孔灌注桩基的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应进行沉降监测。
按要求进行监测。
符合规范要求。
7.1.3旋挖成孔灌注桩孔口应设置护筒,并满足设计要求
孔埋按要求埋设护筒。
10.4.2旋挖成孔灌注桩桩身完整性应100%检测,检测方法应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
按设计要求,100%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BJ55-2011)”(验收依据)
第6.2.5条:
对耐久性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应进行相关耐久性实验验证。
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及验证。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验收依据)
第6.2.3条:
下列结构中严禁采用有氯盐配置的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骨料具有碱活性的混凝土结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验收依据)
第5.0.3条: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范: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第5.0.8条: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三)工程试验与检测情况
1、检测方案
钢材、型钢、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按进场批次及批量全部进行抽检委外试验,经检测合格后用于施工现场。
2、检测单位:
3、检验检测情况
现场所使用的原材料由项目试验人员在现场监理见证下取样送至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原材料各项常规指标进行委托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原材料检测及抽检情况统计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进场批次
检验批次
检验频率%
总站抽检批次
抽检频率%
1
钢筋原材
100%
/
2
直螺纹套筒
3
基底岩层
钢筋焊接
部分原材料报验及半成品检测统计表
名称及规格
批号
批量
检测项目
报告编号
使用部位
试验日期
试验
结果
Φ25HRB400钢筋
57060085
42.4t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重量偏差
002Q0309001702249AH
沙河坝站桩基
2017/7/25
合格
Փ25HRB400E钢筋
57060084
43.1t
002Q0309001702251AH
57060088
37.0t
002Q0309001702250AH
Փ28HRB400E钢筋
7103893
23.472t
002Q0309001702248AH
Փ10HPB300钢筋
17203701
23.73t
002Q0309001702247AH
6
Φ25直螺纹接头
400个
抗拉强度
002Q0311001701554AH
2017/7/27
7
002Q0311001701555AH
8
300个
002Q0311001701556AH
9
工艺检验
002Q0310001700608AH
2017/8/1
10
钢筋机械连接
002Q311001701561AH
11
地基承载力(岩芯)试验
抗压强度
002P2103061700453AD
2017/8/3
(四)不合格试验台账及处理情况
本次验收无不合格材料
不合格台账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规格
批次
不合格参数
处理方式
复检日期
复检编号
复检结果
不合格原因分析
(五)旁站监理情况
项目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如:
基础桩钻孔、钢筋笼制作等)进行旁站,在旁站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检查施工工程中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以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
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记录。
施工过程中共旁站了2次,形成了2份旁站记录,提出了2条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及规范施工。
(六)工序检查情况
现场监理利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严格把关,采取巡视、见证、旁站、平行检验的质量监督检查方式及目测、量测、检测的方法确保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安全保证措施,经检查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桩基设计参数表
桩号
设计桩径
设计桩长
桩顶标高
桩底标高
设计参数
CZ06-D06-1
1.8m
8.5m
267.804
259.304
桩基主筋Φ25HRB400环向布置37根;
主筋间距为137mm。
;
螺旋箍φ10HPB300距桩基钢筋笼顶5.4m范围及距钢筋笼底3m范围间距为10cm,其余均为15cm。
N3加劲箍自承台一下0.4m起每隔2m设置一道,定位筋N4每隔2m设一组,每组4根均匀设于N3四周,并与N1钢筋焊接。
桩基钢筋保护层厚度为7mm。
成孔验收钢筋笼验收
(七)测量与测量监理:
施工测量:
本次验收范围内的基础桩桩位经过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测,桩中心位置和标高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测量报验资料签字齐全,资料完善。
监控测量:
根据监控量测资料分析,本次验收范围内均未出现预警情况,监控量测严格按照监控方案执行,监测成果及时反馈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监测过程资料已收集完整,月报、周报、日报已整理成册。
(详见监测日报)
测量监理复测桩位
(八)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