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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顺着这儿迅速说完。

我妈妈谢谢她妈妈,但是她爸爸不大喜欢我爸爸,觉得他是工程师,高傲。

我妈妈也是电大老师。

在那个年代,我们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在这小单位里貌似分属两个阶层,实际上都是月工资差别不超过五十块钱的准穷人。

我妈给我买新衣服回家的时候,她妈和她在楼下会偶尔注目,但不说什么。

我爸爸妈妈吵架的时候,她们家静悄悄的好像没有人,再激烈些也不会上楼来劝。

我们两家事实上没什么来往;

虽然那个阿姨在幼儿园里只抱我一个人。

可那也并不是出于对我家庭的欣羡,纯粹是因为我小时候太娇气了,全幼儿园也找不出比我更爱哭的一个小孩。

这个女生的名字,姑且叫阿雅吧。

她很漂亮。

脸圆圆的,眼睛也圆圆的,嘴巴又翘又红,五官的轮廓很标致。

她长得像她妈,她妈本名叫邓小平。

没听错,就叫这个名字,和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一个名字。

所以文革期间,她妈妈有一天上公厕,突然听到外面喊:

打倒邓小平!

打倒刘邓反革命主义路线!

吓得连裤子都来不及系好就跑出了公厕。

那一天之后,邓小平阿姨就改名叫了邓为民。

听上去像个男的,不过本来她的名字也不太像个女的。

阿姨邓为民的女儿阿雅,从小就是个美人。

我小时候很倾心她,因为我从小就是个脏乎乎的假小子,妈妈工作忙,小辫都给我梳不好,经常抱歉地要我到楼下找为民阿姨梳个头。

我俩一块玩泥巴长大,但是这样的机会也不十分多,因为她总得带着她弟弟。

她比我大两岁,她弟弟比我小三岁。

我不知道她怎么带一个比自己小五岁的弟弟,但是她看上去总是很耐心。

关于她弟弟,我实在记得不是很清,连名字都快忘记了。

还是说回我俩的友谊吧:

我们会互相借书看,这对于小孩来说,实在是难得的交情。

但我与此同时还有另外一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阿雅看不惯我俩交往,经常伙同院子里其他女生孤立我们。

这时候我和她就成了敌对双方。

她有一次发现我和他在房间里玩牌,还单枪匹马准备攻入我们的房间。

我不太清楚她是出于严格的道德标准,还是纯粹就是嫉妒我们没有带她玩。

我甚至不清楚她嫉妒的那一方究竟是谁:

那个男孩还是我?

还是我们俩一起?

总而言之,我俩的友谊看似深厚实则脆弱,看似古怪其实寻常。

真正经受考验的,是我有一次发现她偷偷拿走了一个我最心爱的布娃娃。

我妈妈出差刚从外地的大城市给我买回来不久,我还没玩几天就突然不见了。

过了差不多半年,我发现在她弟弟手里有个残缺不全的玩具,正是我找了很久的那个娃娃。

它已经变得很脏了,脏得让我一下子没敢确认,看了半天,才发现当时我弄掉的一颗纽扣,现在还缺着。

我不太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好像是去找她指认了一下,她很镇定地说:

这是我妈妈给我们买的。

我从小就是个怂蛋,听见她这么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后就讪讪地走开了。

但是我俩再也没有成为过和以前一样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我也许是对她的镇定感到震惊。

我觉得她虽然才比我大两岁,可是已经掌握了大人世界的某种游戏规则。

后来她和我就以一个差不多的速率互相长大了。

我十岁的时候,她十二岁。

我俩仍然在同一个年级。

加上同院子另外一个和她同岁的姑娘小菲,我们仨又短暂地结了一阵子伴,但是那个姑娘明显和同龄的她有更多共同语言。

这直接导致了我到现在都很害怕三人行:

就害怕自己是被孤立的那一方。

阿雅和小菲总在说男生追女生啊,来事儿了没法去上体育课啊什么的。

我当时十岁,虽然跳级上了一年级,但是完全听不懂她们在说什么。

上课的时候我总是带玩具去,把书本搭成拱桥,一手一个玩具兵不断进进出出。

我沉浸在我自己的游戏世界里,而她们却早已悄悄在我不知道的领域成了大姑娘。

初二的时候,她俩关系没那么好了,阿雅又有了新朋友北雁。

我们仨组成了新的三角关系,新的三人行。

阿雅和北雁都很美,相比之下,比一般人早上学两年的我还只是个还没发育的丑小鸭。

男生好像更注意北雁姑娘,阿雅这次沦为陪衬,但是她好像非常享受这个位置。

不断有男生请她们出去吃冰糕,压马路;

而我只能在学校乖乖等她们逛大街回来。

我有一度非常想和北雁搞好关系,送给她很多写着“MADEINTAIWAN”的小书签。

她的眼睛实在是太美了,我甚至给她写过一首诗,称她为来自北方的大雁,高傲地掠过我们南方小城的天空。

在那个时期,我们所有人好像都可男可女,遇到谁就是谁。

如果北雁接受我热烈的追求,也许后来我就变成了一个拉拉也不一定。

但是好在很快我们就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孩。

那个男孩理所当然地喜欢北雁,但是因为他很爱看书,我一时之间无法接受自己的失败,努力用共同的看书兴趣吸引他的注意力。

他姓韦,叫韦必凡,光这个牛逼的名字就足够让人倾慕了。

他给我们三个女孩说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不战而屈人之兵,我们仨都听得很认真。

还有什么狡兔死,走狗烹。

高鸟尽,良弓藏。

五音令人耳迷,五色令人目盲。

各种乱七八糟的名言名句,他都用工整的从小就练过的笔迹认真抄在本子上,我们看到以后又飞快地把这些二手名句背诵下来,到现在都没有忘掉。

我很少有机会和这个看上去才华横溢、与众不同的男孩子共处。

他和另外两个女生在一起的时间明显更多。

但是有一个中午,我发现他一个人在教室里休息。

这是我唯一的机会,我走过去。

他在一个本子上写着什么。

那个时候我的作文已经写得很好了,小学四年级就上过全国作文选。

这也许是丑小鸭唯一可资骄傲的地方。

于是我大胆地开口说:

你在写什么呢?

他抬头看了一眼,发现是我又低下头:

我在写信。

写情书?

我大着胆子开了个玩笑。

嗯。

他直言不讳的承认让我再也无法说话。

十一岁上初二的我戴着大黑框眼镜低着头,慢慢慢慢走出教室去,放弃了这次单独相处的机会。

第一次,我感到深深的妒忌。

我很早就近视了,像个书呆子,而且个子瘦小,在初中班上看上去发育不良。

和这些健康懂事的少女们相比,我就是个没发好的豆芽菜,作文写再好也没用。

没有男生会倾慕我的;

他们根本就还没发现我是个女孩。

做眼保健操的时候脱下眼镜,倒是有一两个女孩子偶然看到,说我长得其实不赖。

但这有什么用呢?

除了本人心如鹿撞之外,没人在意这漫不经心的评价。

韦必凡同学更加不在意。

他就算听到了大概也并不认同。

我嫉妒的对象主要是北雁。

就像阿雅小时候不许我和青梅竹马一起玩一样,我不清楚我究竟是在意这个桃色事件里的男主角,还是女主角更多。

我老在观察她今天又穿了什么衣服,偶尔穿得不够好看,就替她感到痛心疾首。

她有一条用祚绸银灰布料做成的萝卜裤,穿起来虽然看上去很凉爽,但是样式很老气,总让我猜想这一定是他爸爸做衣服剩下的布料给她裁的。

但是这并不影响她皮肤黑里俏,眼睛带着笑,每次轮到她值日,总有好几个男生争着帮她搞卫生,其中有一个小胖子姓曹,我到现在还记得。

韦必凡倒是从来不帮她:

他每天都独来独往,酷得要命。

他妈妈就是我们的数学老师,他居然胆敢数学成绩全班倒数第一,还专门写过一篇周记讽刺家长老师的填鸭式教育。

随着时日增加,我越来越感到了不可名状的倾慕之情,一个初秋的中午,我和北雁两人单独留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也许是当时那种短暂而亲密的氛围,我突然向她大胆吐露了我的心事。

她听后表示略微吃惊:

“怪不得你什么男生都不理,唯独还和他说几句话。

”不过,她告诉我说韦同学对她并不真好,至少没有曹小胖对她那么好;

他喜欢政治,将来是要当大官、做大事的。

这一切离我仿佛都很遥远。

我还停留在抄歌词、名人名言、收集贴纸照的后儿童阶段,离少年甚至都很远。

她陡然间说出同班男同学这么宏伟的志愿,我感到目瞪口呆。

我说,不管怎么样,我挺喜欢他的,也喜欢你。

喜欢一个人,一定得感到痛苦吗?

她说,电视剧里和琼瑶小说里都是这么说的。

她这么说的时候像个年纪很大的女孩,表情充满了对爱情的憧憬和向往。

刹那间我感到一个儿童能够感到最大的屈辱和痛楚。

为什么你们都长大了,都懂得那么多我不懂的事情,而我还没有?

这时候父母都已经去了深圳打工,我作为一个留守儿童孤零零地待在湖南的祖母身边,真正叛逆的青春期还没有到来,但是已在过来的路上蠢蠢欲动。

我对一切新鲜事物都感到好奇,但是短时期内只能够靠每天遵守奶奶制定的钢铁纪律定期领取每天的零用钱一元,并且用这一元钱做所有的事情:

去租书店租琼瑶、去学校的小卖部买一毛钱一升的五香瓜子、巧克力,逢年过节给同学送贺年卡,特别好看的明信片舍不得送,自己收集起来,十多年后在抽屉深处默默变成了一堆发黄的废纸。

什么是爱我不清楚;

但我已经开始懂得喜欢看上去和别人不一样的人。

北雁虽然成熟得早,但是她并没有显露超凡脱俗的地方;

她只是偏巧长得秀气一点罢了。

阿雅也是,阿雅特别热衷于讨论男生追女生的问题。

我觉得她们都不够特别,但是韦必凡真的特别。

我如果是男生,我也希望像他一样,关心政治、将来做大官、办大事、照顾穷人、打到一切不公、帮助全世界提前实现共产主义。

这样一个了不起的人居然因为外貌的原因——而且将来谁更好看还不知道呢——喜欢北雁,我实在感到失望。

因为这失望和妒忌,我开玩笑地说,我恨你。

教室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我比她小两岁。

刚说出口,她就敏感起来:

你干嘛?

这事很快就传开来。

某某女生因为一个男生争风吃醋,和好朋友某某绝交。

阿雅坚定地站在了北雁一边。

我试图解释,但是她不听。

在校门口我拉住了她,拉扯之间,恼怒地推了她一把。

我以前从来没有打过人,这辈子第一次动手,居然是从小一直住在我楼下的发小。

她妈妈还是我幼儿园的阿姨,所有人都不抱,只抱我一个人。

是六月湖南的傍晚,晚风轻轻,暮色四合,三五成群的初高中生纷纷走出校门,我们班的同学们早就走光了。

没有一个认识我们的人看到这一幕,我刚推她,她立刻回敬了我一耳光。

眼泪迅速地涌出来。

我没有还手,只是跑回父母家里,他们已经去深圳半年了,黑洞洞的房间人去楼空,我想起对我不好的祖母,困惑疼痛的青春期,说不清楚到底要不要好的女友,跪在黑暗的房间中间大哭了一场。

那一晚,就是我童年的终结。

而那个耳光,让我和阿雅好长时间不再说话,包括北雁。

让我遗憾的是,她和韦必凡最终也没有走在一起。

没多久我就随回乡过年的父母去了深圳,离开了祖母家,也离开了生我养我的湖南。

有很多同学给我送别,写临别赠词,但不包括阿雅和北雁,也没有韦必凡。

有一对姐妹花甚至哭了,我也哭了,在开往深圳的火车上,哭了一路。

那种抽抽搭搭从生长地被连根拔起的心碎,卧铺车厢雪亮洞彻的灯光,到现在闭上眼还在面前。

差不多五年以后,阿雅和她妈妈,原名邓小平的邓为民阿姨,以及她的未婚夫,一起来到了深圳。

那年我大一,十七岁。

她十九岁半。

她妈妈说,她已经谈好了对象,已经准备领证结婚了。

我和我妈妈无法置信自己的耳朵。

那个男孩和阿雅一起请我吃了顿饭,和我吐槽说他们有一次在小城的咖啡馆里吵架,她说我下去一下。

然后就一走了之。

他急疯了,担心她自杀,找遍了小城的旮旯拐角,沿着铁路线走了好几公里,最后发现她在市中心的一个小宾馆里很舒服地开了房,在看电视。

这就是我们湖南女孩子,这气性也太大啦!

他还说他在另一个城上班,每个礼拜五都要为了她坐一夜的火车回到小城。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看上去很甜蜜,让我觉得他很爱她。

小时候阿雅就好看,只是初中的时候风头被北雁盖住了,现在她终于找到了懂得欣赏她的男生,我由衷地替她感到高兴。

她来到我家像个待嫁的淑女般做客,就好像当年那个耳光的事全没发生过。

我们重新恢复了儿时友谊;

只是依然觉得结婚对我们来说似乎太早了点,尤其是对于刚满十七岁的我来说。

阿雅比我大两岁,可也还没到二十。

他们结婚与否的意志当然不以我的意见为转移。

在中英街买了金器,在深圳华强北买了手机,彩礼齐全,很快我就听妈妈说他们结了婚,在老家摆了几十围酒。

小时候认识的女生已经变成了已婚妇人,这让读大学的我既新异又感到置身事外。

这毕竟是离我的大学生活太遥远了。

又过了几年,我大学毕业了。

这时听说阿雅已经离了婚。

北雁则嫁给了我们当地地委专员的公子。

这十分符合小时候我对她的想象。

韦必凡则去了广州,成了一家体育周报的记者。

他小时候就看过的孙子兵法,也许用在体育版也是合适的。

我们甚至还不知怎么找到了彼此,互相加过QQ,但是很快就发现成长轨迹截然不同,不大容易找到共同话题。

我早就不再钦佩他知道那么多名人名言了;

而他从小到大的愤世嫉俗却好像并没有进步,只是不再总提“做大官,干大事”了。

在这个被金钱榨干一切梦想的时代,就算一个叫“未必凡”的人,将来长大以后泯然众人的可能性也很大,并不能很容易地像好莱坞超级英雄一样拯救众生。

他读的是一个本地大学的法律系,后来好像也没那么热爱文学了。

我考取研究生的那年,回过老家一次,专门跑去看阿雅,她告诉我自己又结了婚。

这次嫁的那个人年纪比她大更多,很疼她,而且“做饭好吃,也愿意做”。

她不太愿意和我说上一段婚姻的事,花了很长时间和我说她家养的哈士奇多么乖,有一次全家都出去旅游两天,忘了找人来照顾它,哈士奇憋急了,宁愿从三楼上跳下去也不肯在家里拉屎撒尿。

她赶回来的时候,发现它已经攒蹄倒在楼下的水泥地上不知多久,摔断了前腿,众人围观议论纷纷,但是没人施以援手。

她还告诉我那只狗特别喜欢吃小卖部卖的火腿肠,但是不能天天给它吃,“又贵又不健康”。

我们聊天的四十五分钟里,她只简单的告诉我她家换了大房子,买了车,老公准备去广东发展,做点小生意。

我没来得及告诉她,南方的那些生意人,只要有钱了就变坏。

她还只有二十五,虽然离了婚再结婚,也依然比很多没结过婚的人年轻。

未来十年生活的真相将会如何,我和她同样茫然。

她自然比我要成熟——这简直是一定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替她感到担心。

她打小就直接、冲动、热烈,跌倒再爬起,比我离生活的本质更接近,坚韧强大得多。

从这一点来说,为她担心也许又是多余的。

我有时候会偶然看见什么报纸上有韦必凡写的体育简讯。

很短的一条,没比他小时候爱抄的那些名人名言长多少,新闻语气都差不多,看不出任何铿锵有力的地方。

我则找到一份编辑工作,业余开始写小说,发在到处都买得到的杂志上;

偶尔写一点诗歌,大多发在南方的报纸。

我从来都不知道这个中学同学会不会看到我的小说,散文或者诗歌。

但这和所有人热气腾腾的生活比起来,根本就不是什么值得虚荣的一件重要的事。

也很少再有北雁的消息。

听说她生了孩子,又听说她已经离婚,孩子判给了她。

后来她也去了什么地方自谋生计,也许现在已经变成一个应对得体、泼辣能干的女强人:

她刚听我说了一声“我恨你”就迅速让全班舆论转向了对我不利的方向,反应之快,情商之高,理所应当是这个弱肉强食社会的强者。

可她十二岁时的眼睛有多美,她那些生意伙伴永远都不会知道。

连韦必凡同学,大概也早已经忘记了。

这就是关于阿雅的回忆,牵牵扯扯扯出了好多人,好些事。

这二十年中国沧海桑田,南北融合。

每个人的童年往事都变得支离破碎,儿时伙伴都奔走他乡。

但是今夜我无法忘记的只是初入少年的那几年。

每个人都有那么几年,第一次试探着学坏,第一次模仿着去爱:

不管是爱男孩,还是爱女孩。

后来他们都变成了性向确定、深陷柴米油盐单位内讧不可自拔、热衷于讨论房车股票出国旅行的中年人,而且纷纷开始结婚、出轨、离婚了。

在路上劈面遇到他们,我会感到陌生;

就好像六一儿童节那天,我正好在一个大厦买东西,刚路过儿童玩耍区看了一会小朋友溜冰,突然在大厦转角的全身镜里看到自己。

小孩子们喧闹的笑声还在耳边;

那一刻我却完全被镜中人惊呆了。

曾经我也可能变成和现在截然相反的模样:

比如说,一个女阿飞,一个拉拉,一个开淘宝店的,一个银行女职员,一个二十岁就嫁人、二十二岁离婚、二十五岁再婚的小城女青年。

现在镜中的这个人,和那些鲜活生动的可能性看似完全无关,但是那一刻,她们都在镜中向我纷纷招起手来。

我曾经可能变成一个更简单更快活的人呢,也许,也许。

(文/阿思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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