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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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栏一般货物与劳务“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本月小计数;
3、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栏一般货物与劳务“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
4、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本月数。
5、从CTAIS提取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并计数。
(三)条件
提取同时满足本季度一般货物与劳务“连续3个月本月应纳税额等于0”、“应税货物与劳务销售额大于0”、“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本月数季度累加等于0、“期末留抵税额大于0”的纳税人清单。
并按下列公式计算其占全部一般纳税人比例:
某地区零申报企业比例=“连续3个月应纳税额等于0且应税货物与劳务销售额大于0、“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本月数季度累加数等于0、期末留抵税额大于0的一般纳税人”户数/期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户数*100%
按季生成《一般纳税人零申报信息统计表》(附表6),同时将清单分地区、按销售额降序排列取前50名生成《XX地区一般纳税人零申报企业清单》(附表7)。
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应当重点分析所属期纳税人生产经营规律和销售收入情况,对进项税额构成、留抵税额、存货等指标要进行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分析,查找纳税人是否存在未报收入和多报抵扣。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销售额和进项异常情况的核查
防止“虚假进项、真票虚开”问题。
某些纳税人向外虚开专用发票,同时利用“四小票”虚抵进项,并向税务机关申报很少税款。
为此,拟对销售收入增长过快、以四小票抵扣进项税比例异常、税负率极低,且“四小票”抵扣额比例较高企业进行筛选,总局按季下发名单,组织各单位进行纳税评估。
(二)条件
提取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税负率小于等于0.5%;
2、销售额与上季比增长幅度大于等于100%;
3、四票抵扣占全部进项税额比例大于等于60%。
(三)数据来源
每季度从CTAIS系统提取同时满足: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4栏“应纳税额”本月数的季度累加数/第1栏“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本月数的季度累加数≤0.5%;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栏“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本月数的季度累加数-同口径上季累加数)/同口径上季累加数≥10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5、6、7、8、12栏税额数据,将第5、6、7、8栏合计数的季度累加数/第12栏的季度累加数≥60%的企业,按省(区、市)生成《XX季度税负销售额进项异常情况汇总表》(附表8),按当期申报销售额降序排列取前50名,生成《XX省(市)XX季度税负销售额进项异常企业名单》(附表9)。
总局按季将《XX省(市)XX季度申报异常企业名单》下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具体纳税评估。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表中所列纳税人当季的经营项目、经营情况、货物流和资金流的运动情况进行核实,以判断纳税人“四小票”抵扣情况的真实性和销售收入增长是否异常。
五、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低税负情况的核查
因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的进项税额先比对、后抵扣的政策,其进项税理论上应该比较真实,其税负也应该接近同行业平均水平,如果税负偏低,则企业可能存在虚假进项或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
总局按季提取企业名单,组织各单位进行纳税评估。
1、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税负率小于等于0.5%;
每季度从CTAIS系统提取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4栏“应纳税额”本月数的季度累加数/第1栏“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本月数的季度≤0.5%的企业,按省(区、市)生成《XX季度低税负辅导期纳税人情况汇总表》(附表10),同时按销售额降序排列取前50名生成《XX省(市)XX季度低税负辅导期纳税人企业名单》(附表11)。
总局每季将《XX省(市)XX季度低税负辅导期纳税人企业名单》下发,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对这些企业进行具体纳税评估。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表中所列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经营项目、经营情况、物流和资金流的运动情况进行核实,以判断纳税人进项抵扣情况和开具发票情况是否异常。
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滞留票情况的核查
部分纳税人由于其下游企业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达到隐瞒销售收入,又不引起主管税务机关注意的目的,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认证。
对此类企业总局按季提取企业名单,组织各单位进行纳税评估。
1、商业企业
2、滞留票税额/(滞留票税额+本季度认证抵扣专用发票税额)≥20%
在金税工程稽核系统内提取“开票日期距当期第一天”大于90天、小于180天企业的专用发票信息,按购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归集,汇总份数、销售额、税额数据。
根据滞留票对应的购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中提取第一栏“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的季度累加数。
总局提取滞留票税额/(滞留票税额+本季度认证抵扣专用发票税额)≥100%的企业,生成《XX季度滞留票情况汇总表》(附表12),同时按前季滞留票税额进行降序排列,每省列出50名,生成《XX季度滞留票异常企业名单》(附表13)发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
对滞留票信息异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从企业资金流、货物流入手,核实企业滞留票购进信息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部分销售收入不开票不申报的情况。
七、留抵税额异常企业核查
总局按年对“一般货物与劳务年末留抵税额增加幅度较大”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各地进行核查。
通过核查,及时发现并有效防止虚抵进项税额、降低税负现象。
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栏一般货物与劳务“期末留抵税额”。
从CTAIS提取本年12月份(会计期,下同)及上年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栏一般货物与劳务“期末留抵税额”;
计算出某地区本年末留抵税额比上年同期的增加值、增加幅度:
某地区年末留抵税额增加幅度=CTAIS《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栏一般货物与劳务“期末留抵税额”(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100%;
按年生成《一般货物与劳务年末留抵税额增加企业信息统计表》(附表14),同时将分地区年末留抵税额增加企业按增加幅度降序排列,取前50名,生成《某地区一般货物与劳务年末留抵税额增加幅度较大企业清单》(附表15)。
每年2月份,总局将各地年末留抵税额增加企业统计信息及增加幅度前50名企业进行通报。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的企业规模、经营情况、物流、资金流尤其是对存货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实地核查、实物盘存、帐实核对等方法,核实存货量差异,并结合其他应收款、预收帐款等往来帐务加以分析,发现企业是否存在销售滞后,存货长期挂帐等现象,判断期末留抵税额的真实性。
附表1
XX地区疑点核查企业核实情况统计表
填表日期:
年月
填报单位:
单位:
户、万元
异常指标类型
期初未核实户数
本期新增异常户数
本期已核实情况
期末未核实户数
核实户数合计
有问题户数
未发现问题户数
补税户数
补缴税款
移交稽查户数
1
2
3=4+6
4
5
6
7
8=1+2-3
合计
附表2
法定代表人变更商业一般纳税人信息统计表
所属期:
季度
税务机关
季度内法定代表人
变更户数
季末一般纳税人
户数
法定代表人
变更率%
全国总计
其中:
附表3
XX地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
季度
万元
序号
纳税人
名称
识别号
变更前
法人
变更后
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本季度
上季度
增加额
增加幅度%
附表4
达到标准未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小规模企业信息统计表
所属期年度
达到标准未认定户数
年末一般纳税人户数
达到标准未认定比例%
小计
商业企业
工业企业
商业
企业
工业
附表5
某地区达到标准未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小规模企业清单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类别
(商业或工业)
年应税销售额
附表6
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信息统计表
年季
税务
机关
零申报一般纳税人户数
季末一般纳税人申报户数
零申报比例%
附表7
XX地区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企业清单
季度应税
销售额小计
季度进项
税额小计
期末留抵税额余额
附表8
XX季度税负销售额进项异常情况汇总表
单位:
项目税务机关
异常企业户数
销售额
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本季应纳税额
本季税负
其中商业
本季
上季
增幅
总额
四小票抵扣
四小票所占比例
附表9
XX省(市)XX季度税负销售额进项异常企业名单
(按销售额排序取前50名)
万元
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类型(工业/商业)
增幅%
附表10
XX季度辅导期纳税人低税负情况汇总表
项目
期末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户数
占全部一般纳税人比例
异常企业情况
占辅导期户数比例
当期申报
当期
应纳税额
当期税负
附表11
XX省(市)XX季度辅导期纳税人低税负企业名单
万元
纳税识别号
认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时间YYYY/MM/DD
当期申报销售额
当期申报进项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税负%
附表12
XX季度滞留票情况汇总表
份、万元
项目
存在滞留票企业户数
异常滞留票商业企业情况
申报情况
前季滞留票情况
本季度认证专用发票情况
总户数
商业户数
滞留票份数
滞留票金额
滞留票税额
份数
金额
税额
附表13
XX季度滞留票异常企业名单
(按前季滞留票税额排序取前50名)
本期认证抵扣专票份数
本期认证抵扣专票金额
本期认证抵扣专票税额
前季度滞留票份数
前季度滞留票金额
前季度滞留票税额
所占比例
3
8
9
10
11
12
13=12/(9+12)
附表14
一般货物与劳务年末留抵税额增加企业信息统计表
年度
年末留抵税额较上年增加户数
年末留抵税额较上年
附表15
某地区一般货物与劳务年末留抵税额增加幅度
较大企业清单
年度
本年末
留抵税额
上年同期留抵税额
增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