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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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一、办理变更登记范围
变更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车管所管理辖区。
二、交验机动车、申请人需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
缴费
领证
机动车变更备案办理指南
一、办理变更备案登记范围
住所在管辖区域迁移、姓名(单位名称)、住所、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重新打刻发动机、车架号码。
二、交验机动车,申请人需提交下列资料:
4.相关事项的变更证明;
5.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
三、办理流程:
照相
机动车转移办理指南
一、交验机动车,并需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拓印膜;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7.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转移登记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机动车查验、照相
机动车转入办理指南
3.机动车档案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
5.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
机动车转移迁出办理指南
一、交验机动车,并需携带下列资料
3.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5.机动车所有人转移证明、凭证原件;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需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7.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
二、转移迁出流程
机动车查验
领取临时号牌及车辆档案
三、办理地点
市车管所车管业务服务大厅
机动车补、换领号牌、行驶证办理指南
一、申请人需携带下列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补、换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还需将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交回;
4.需补领登记证书的,还应提供车辆识别代号(车驾号);
5.补、换行驶证的需拍摄机动车相片;
6.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补领登记证书业务除外);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申请换领登记证书、补换号牌、行驶证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换登记证书、补换号牌行驶证
其中补换行驶证需照相
缴
费
补办牌号邮寄和领取
领取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
机动车检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服务指南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5.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委托审验车辆凭登记地车管所《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办理。
二、业务流程
外观检验
业务大厅登记盖章
登录上线(取得合格证明)
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签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三、友情服务
为违法车辆及驾驶人员提供违法信息查询
四、办理地点
市、区各机动车检测站
(注:
补发《检验合格标志》在市车管所车管业务服务大厅)
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指南
一、机动车所有人需办理事项
1.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号牌。
二、机动车回收企业需办理事项
1.确认回收的机动车,并实施解体;
2.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解体报废车辆按规定应当在市车辆管理所监督下解体;
4.报废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市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
三、车辆管理所需办理事项
自回收企业注销登记申请起一日内,受理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四、回收企业地点
市金马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陈仓大道36号)
业务电话:
3818601
3818616
五、办理流程
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办理指南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
非本市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及《暂住证》;
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境外人员提交护照及居留证;
现役军人(含武警)提交《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
4.经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5.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6.姓名、年龄发生变化应提交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理
1.持有效法律证明委托书的代理人,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本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单位代办人员,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夫妻关系的,持《结婚证》、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属父子母女等亲属关系的,持户口薄、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
缴费领证
备注:
现役军人身份证明指军官证、士兵证;
(含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机关开具的证明。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申领驾驶证办理指南
3.现役军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
5.属复原、退伍、转业的,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复原、退伍、转业证明复印件;
6.经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7.彩色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
8.驾驶员技术档案。
(一)换C类驾驶证(含)以下的:
(二)换A、B类驾驶证的:
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参加考试
领取驾驶证
注:
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
(含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机关开具的证明;
在暂住地只能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机动车驾驶证补证业务办理指南
3.现役军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机动车驾驶证转入业务办理指南
4.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
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业务办理指南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通知书;
3.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驾驶员安全教育室参加安全教育
服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驾驶员考场参加考试
服务大厅清分
驾驶员考场参加考试
预约后
考试合格后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业务办理指南
2.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驾驶证丢失、损毁,需要登报挂失)
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
领取注销证明
持境外驾驶证申领办理指南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签注栏须有宝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签发的“暂住加注”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本市派出所出具的九十日以上有效期的散居人员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居民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
非本市人员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境外人员提交护照及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市派出所出具的九十日以上有效期的散居人员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6.境外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7.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
参加科目一考试(申领A1A2B1B2还须参加科目三考试)
服务大厅领取驾驶证
1.申请人为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按照外交对等原则办理;
2.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
驾驶员考场(科目一)(申领A1A2B1B2还须参加科目三考试
驾驶员服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考试合格后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指南
3.经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5.经已备案的驾驶培训学校培训合格后,预约考试。
考试合格后
增驾准驾车型办理指南
6.经已备案的驾驶培训学校培训合格后,预约考试。
驾驶员服务大厅领取驾驶证
驾驶员服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须知及流程
(一)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1.持科目一考试预约单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按预约的考试时间到渭滨区石嘴头市车管所的科目一考场进行考试;
2.科目一考试通过,经驾校培训期满合格后,持考试准考证明到渭滨区石嘴头市车管所的科目二考场进行考试。
科目二的考试按桩考、场地考试的顺序依次进行。
桩考合格方可进行场地驾驶考试;
3.科目二考试通过后,申领A、B车型和随机抽考的申领C车型的考生,当晚到陈仓区南环路科目三考场进行夜间和低能见度条件下的考试。
次日,所有考生在此继续进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的考试;
4.三个科目均考试合格后,本人持准考证明或交由所在驾校统一到市车管所服务大厅办理、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持军(警)队驾驶证、境外驾驶证和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换领驾驶证:
1、持军(警)队驾驶证
持考试证明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到渭滨区石嘴头市车管所的科目一考场进行科目一的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当天或次日到陈仓区南环路进行科目三的考试,当天晚上在此继续进行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的驾驶考试。
如全部通过,本人持考试证明到市车管所服务大厅办理和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2、持境外驾驶证
申领C车型者,持考试证明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到渭滨区石嘴头市车管所的科目一考场进行科目一的考试。
考试合格后,即可到市车管所的服务大厅办理和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如申领A、B车型,其流程同军(警)换证考试。
3、满分
一个记分周期满12分者,培训合格后,持考试证明到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到渭滨区石嘴头市车管所的科目一考场进行科目一的考试。
考试合格后,即可到市车管所的服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如一个记分周期满24分,其考试流程同军(警)换证考试。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检测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检测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
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其他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原件。
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办理流程:
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登录查询有无涉及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机动车检测有关资料审核→机动车检测有关资料审核→上检测线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测→检测后,凭机动车技术检测合格证明及相关资料,办理签证手续
三、办理地点:
1.交通违法信息处理:
市车管所违法处理服务大厅或各县区违法处理大厅。
2.上线检测:
市区各机动车检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