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实施方案(试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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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实施方案(试行)Word文档格式.docx

全面实施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总额预算下的按人头包干付费和住院医疗服务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以下简称DRGs)点数法付费。

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比例。

全面建成医保基金预算更加合理、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医保支付体系。

(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配合)

4.建立谈判协商机制。

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全市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住院及门诊预算额度、“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比例和DRGs点数法付费支付标准等。

对合理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履行采购合同、完成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用量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因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费用下降而降低总额控制指标。

5.落实医保基金市级统筹。

严格执行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以宁波大市为单位的大病保险制度体系、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承办机构、基金管理等,大病保险基金实现市级统收统支。

(三)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6.落实市、县联动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

通过采购和使用等环节腾出的空间,在确保群众受益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因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增加的费用原则上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县域公立医院医疗总收入同比增幅控制在10%以内。

(四)深化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7.深化公立医院领导管理体制改革。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书记(含党总支、党支部,下同)、院长可采取对外招聘和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方式产生。

赋予公立医院更大的自主权和责任,改革医院班子成员配备和绩效分配办法。

完善任期目标责任制与年度考核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积极探索实行公立医院负责人目标年薪制,其年薪不纳入核定的医院薪酬总量。

逐步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配合)

8.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离”新模式改革。

通过调查研究,逐步探索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办法,运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指导、信息服务和经济手段等,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卫生行业管理。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人力社保局配合)

9.深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改革。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以县域医共体为平台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外部治理、内部管理、综合改革和党建等重点工作。

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提高预约转诊比例。

严格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在完成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基础上,202*年全面开展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202X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分别负责)

(五)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10.合理确定医院薪酬总量,建立医务人员收入增长机制。

按照“两个允许”和《浙江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要求,在现有薪酬水平基础上,落实薪酬水平和总量与医疗服务收入、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因素挂钩,与药品、耗材和检查化验收入脱钩的政策,合理核定医院薪酬总量,并由医院包干使用,自主分配。

(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配合)

11.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与县域医共体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创新医务人员全员目标年薪制、行政后勤人员岗位工资制、年薪计算工分制等多种薪酬分配形式。

对于少数能力、水平、贡献均突出的技术和管理骨干,应予以重奖,其一次性奖励资金可不占单位薪酬总额。

12.建立医改“资金池”。

在医疗费用总量控制、群众总体受益的前提下,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结余留用部分、经医院预算核定后的收支结余超额部分纳入医改“资金池”管理,用于公立医院内部分配,不纳入核定的医院薪酬总量。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医保局、市财政局配合)

13.推进县域医共体岗位全员人事管理。

建立与县域医共体建设相适应的人员统筹使用管理机制,落实县域医共体统一设置岗位、统一公开招聘、统一岗位竞聘、统一人员使用、统一人员培养、统一薪酬管理,实现县域医共体人员岗位管理全覆盖。

制订完善符合本市实际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办法,加大政策力度,在上级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创造条件提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比例,严格聘后管理。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市卫生健康局配合)

14.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积极推荐能力、水平、贡献突出的骨干医生入选省卫健委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领军人才、创新人才、医坛新秀,继续实施“115”人才培养工程,试行名医和骨干医务人员目标年薪制。

全面推广“医才扬帆工程”人才培养计划。

继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招聘和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配合)

15.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落实村卫生室补助政策,保障乡村医生按照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并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编制管理。

逐步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加强乡村医生岗位培训。

(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分别负责)

(六)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6.探索医防结合新体系建设。

建立医共体框架下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以绩效考核分配为导向,通过职责融合、资金融合、信息融合、服务融合,实现防病、治病深度融合。

完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持续丰富家庭医生健康服务举措。

探索基层首诊,推行健康服务关口前移,着力构建以集团为基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支撑的慢病分级诊疗服务体系,聚集慢病患者确诊、治疗、转诊、康复等健康管理全周期。

专科医生参加家庭医生团队,指导慢病防治。

发挥“两员一中心一团队”作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有效融入医共体。

加快推进以强医疗提保健为重点内容的村卫生室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国家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试点,创新实施“医联体、医共体、健共体”联动,实现城里医生到村里来坐诊、常规检验不出村的目标。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医保局配合)

17.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层、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建立健全采供血保障体系,完善紧急启动采供血应急采集和血液三级联动保障机制。

强化医疗机构呼吸、感染、重症医学等学科建设。

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完善医防融合机制。

(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分别负责)

18.持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扎实推进医共体建设相关任务,依托省“1+11”的医共体政策支撑体系,聚焦提升基层能力,持续推进资源整合、人才聚合和服务融合;

以列入全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契机,积极推进村级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乡村一体化并纳入医共体统筹管理。

增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基层就诊率达到65%,县域就诊率达到90%。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配合)

19.促进社会办医发展。

支持社会办医通过资源整合、连锁经营、托管共建等方式做强做大,推动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引导公立医院逐步将部分特需医疗交由市场提供,鼓励社会办医机构拓展个性化、定制化的高端医疗服务领域。

鼓励社会办医机构举办康复、护理、儿科、老年病、慢性病等专科医疗机构,探索健康管理、诊疗护理、康复指导、心理关怀等连续整合服务。

支持社会办医机构开展医联体建设,参与县域医共体。

(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医保局分别负责)

(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0.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体系。

研究制定本区域内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配合)

21.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

通过努力,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达到三级乙等以上水平,市级公立医院全部设立中医科,医疗健康集团所属分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22.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配合做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临床研究基地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等项目。

发展中医药重点专科,筛选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中医治疗优势病种。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国医大师、国家名中医和省级名中医。

23.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

市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康复科,增加治未病服务项目,推广中医康复方案。

创建一批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支持中医药特色街区、特色小镇建设,推进中医药知识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

(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八)加强综合协同监管

24.推进全行业全流程监管。

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若干意见》,加强准入管理,完善准入退出机制。

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监管。

推动医保基金、医疗服务等行业监管信息联通共享。

发挥信用监管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基础性作用。

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应用挂钩机制。

(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25.加强合理用药管理。

落实《浙江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202*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重点药品监控机制。

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管理和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医保目录药品,及时调整优化医疗机构用药目录。

建立完善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各项监控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药品,落实处方审核、处方点评等工作措施。

202*年底前,加强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同一通用名未中选药品、中选药品可替代品种的配备使用监测。

26.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

巩固耗材取消加成改革成果,202*年按照国家制定的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和有关工作要求,加大耗材使用治理力度。

(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27.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完善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实施动态智能监控,打击欺诈骗保,健全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退出机制。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过度医疗、不合理用药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市医保局负责,市卫生健康局配合)

28.强化疫苗和药品追溯机制。

落实疫苗和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一物一码”。

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配合)

三、进度安排(202*年—2022年)

(一)实施准备阶段。

202*年8月底前,调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出台本市“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试点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各市级部门职责。

同时做到方案制订与重点工作落实同步推进。

(二)政策完备阶段。

202*年9月底前,根据集成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调整出台人事、医保、财政等配套政策。

(三)全面落实阶段。

202*年10月起,全面落实集成试点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并按《浙江省深化医改“三医联动”“六医统筹”202*年度市县任务清单》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是我省深化综合医改的升级版,迫切需要优化配置现有医改资源,以党政为主导,强化党委、政府对医改的组织领导,创新人事、医保、财政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加强部门间工作的联动,重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强化组织保障。

调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以及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市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统筹医改相关部门的工作力度,研究制定并细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实质性改革方案,从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医药供给联动改革入手,并逐步向人事薪酬、医学教育、科技支撑、法治建设等相关领域深化拓展,提升医改系统性设计水平,提高改革的综合效能。

(二)做好协同配合。

强化部门间改革的联动机制,发挥出权责一致、统一高效的优势,协调推进“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各项工作。

成立市级层面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研究、协商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及时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各有关部门要突出跨领域、多部门的政策统筹、信息互通、协作配合、有效联动、互相支持,形成高效运转的长效机制。

(三)加快各项政策落地。

落实财政投入保障。

全面履行政府办医职责,有效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

市镇(街道)两级财政要按照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要求,足额保障财政投入资金,并对中医医院给予适当倾斜。

对于公立医院基础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历史存量债务,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化解。

强化相关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镇(街道)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

加快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将人事管理、薪酬制度改革、岗位管理、绩效分配、职称评定等统一起来,尊重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完善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要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与使用的政策,建立药品带量采购、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招标采购与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医保结算和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机制的协同,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让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让药品回归治病功能。

(四)强化数字化支撑。

充分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牵引撬动作用,将数字化转型融入“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的全过程。

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处方、医保结算、药品追溯、预算管理等信息互联互通。

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使用、支付等环节规范编码的衔接应用。

全面推进智慧医院和智慧医保建设,实施医疗机构就医流程信息化再造,将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融合到电子健康医保卡中,实现智能化挂号、导诊、支付、报告查询、药物配送和健康指导等业务应用,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体验。

(五)完善监测评价体系。

建立完善监测评估制度,重点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加大基层就诊率、县域就诊率、医疗总收入增幅、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等指标的权重。

评估结果与医院等级评审、医共体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评优评先等挂钩。

将医保服务行为全面纳入协议管理,综合考核评价,并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与结余留用和超支分担资金的拨付比例实行动态关联调整。

(六)积极宣传引导。

加强医改的正面宣传引导,主动发布政策信息,做好政策解读,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和医药机构宣讲改革政策,营造良好氛围,凝聚改革共识。

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依从性,共同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加强实地调查研究、专项督查、评估分析、总结提炼,对改革推进当中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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