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美丽庭院”“美丽乡村”和“无垃圾村”创建考评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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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每月由区大督查组进行抽查,对抽查不达标的庭院,不予以认定,并对该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及“万人保洁”考评中予以扣分。
(2)年终评选100户区级“美丽庭院”示范户。
于2019年底,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从每个月各乡镇(街道)评选出的区级“美丽庭院”名单中评选出100户的区级“美丽庭院”示范户。
(二)“美丽乡村”创建评选
1.自主申报。
每月5日前由参选村向乡镇(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参选村需认真填写创建申报表,同时需报送村高清电子版照片8张以上。
2.初步审核。
每月10日前由各乡镇(街道)从“美丽乡村”创建名单中甄选出1-2个,将名单及申报资料上报至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考核验收。
每月底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逐一考核打分。
从中评选出10个“美丽乡村”(每个村月获评次数全年度不超过3次)。
4.年度总评。
年终从每月的评选名单中再评选出20个作为年度“美丽乡村”。
(三)“无垃圾村”创建评选
年初由参选村向乡镇(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参选村需认真填写创建申报表,同时需报送村高清电子版照片8张以上。
所在乡镇(街道)进行初审后将达标的“无垃圾村”创建名单,于4月30日前将名单及申报资料上报一份至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日常考核。
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全年跟踪督查,每季度不定期进行考核,日常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有成堆垃圾2处以上或零星垃圾4处以上的即取消参评资格;
成堆垃圾1处以上2处以下或零星垃圾2处以上4处以下的,第一次予以黄牌警告,第二次即取消参评资格。
4.考核验收。
年底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年度考核验收,与不定期日常考核相结合确认为“无垃圾村”。
四、表彰奖励
区政府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用于考评奖励和工作经费。
(一)“美丽庭院”。
每月对获评的区级“美丽庭院”,给予500元/户的奖励。
对年终获评的区级“美丽庭院”示范户,给予1000元/户的奖励。
(二)“美丽乡村”。
每月对获评的“美丽乡村”,奖励10000元/村,奖金的20%用于工作经费,40%奖励村主干,40%奖励其他村两委干部;
年终对获评的年度“美丽乡村”,奖励20000元/村,奖金的40%用于工作经费,30%奖励村主干,30%奖励其他村两委干部。
(三)“无垃圾村”。
年终对获评“无垃圾村”的村,奖励50000元/村,奖金的80%用于工作经费,20%奖励村两委干部。
每月获评的“美丽庭院”、“美丽乡村”由区创建办表彰授牌,年度获评的“美丽庭院”示范户、“美丽乡村”、“无垃圾村”由区委、区政府表彰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行政村要成立以乡镇挂点领导、驻村干部牵头的考评小组,考评组成员由村老人协会、保洁员、党员、人大代表等人员组成。
每个行政村每月至少要有占常住户10%以上的农户庭院达到村级“美丽庭院”标准(每月可重复评选)。
对获评的村级“美丽庭院”应根据各村实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各乡镇(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村级“美丽庭院”创建名单进行全面核查,并从中评选出镇级“美丽庭院”,每个乡镇(街道)每月至少要有占常住户2%以上的农户庭院达到镇级“美丽庭院”标准(每月可重复评选),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对获评的镇级“美丽庭院”给予每户适当的奖励。
各乡镇(街道)应设立举报平台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创建评选工作的监督。
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举报电话:
。
(二)发动全民参与。
要坚持从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全民文明素质入手,全员发动、全民参与、全域治理。
各乡镇(街道)每个月要确定一个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环境整治活动。
为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原则上确定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的星期一下午为乡镇(街道)、村(居)集中大扫除活动日(遇特殊情况顺延),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发挥镇村干部、党员、团员、妇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对家长“小手拉大手”的引导带动作用,通过主动作为、率先垂范,引导群众逐步转变观念,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热情,变“要我整治”为“我要整治”。
(三)加强上下联动。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紧密配合,要切实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分内事”和“责任田”,不作旁观者和局外人。
要完善推进措施,逐级压实责任,区直部门要沉下去指导参与整治工作,形成上下齐心、综合发力的良好局面。
(四)狠抓督查考评。
将“美丽庭院”“美丽乡村”和“无垃圾村”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区“万人保洁”工作考评范围。
区大督查组抽查如发现评选不达标或创建推进不力等问题,将约谈、通报批评相关乡镇(街道),并在“万人保洁”考评中予以扣分。
对工作落实不力、慢作为、不作为等失职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问效。
附件1:
区“美丽庭院”量化评分标准
附件2:
区“美丽乡村”量化评分标准
附件3:
区“无垃圾村”量化评分标准
附件4:
区级“美丽庭院”评选各乡镇(街道)每月名额分
配表
附件1
考评对象:
(乡镇)
村
户
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细则
检查得分
备注
布局美(10分)
合理(5分)
庭院整体及周边布局合理,美观舒适;
未达标扣5分。
协调(5分)
外观整洁有序,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整齐美
(20分)
无乱搭(10分)
主动拆除有碍观瞻建筑物。
无乱搭建、无外挑包栏、无乱挂之物。
发现一处扣5分。
无乱堆(5分)
杂物归类,堆放有序,柴火农具等堆放整齐。
发现一处不到位扣5分。
无乱摆(5分)
家具器皿分类摆放,有序、整齐。
发现一处不到位扣1分。
清洁美
(30分)
干净卫生
(25分)
庭院卫生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粪便、无污水;
庭院周边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
室内家具洁净、无尘土、无污垢,窗帘、门帘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
厕所每天清理无异味;
垃圾桶(5分)
配备分类垃圾桶,垃圾干湿分离,无较长时间的垃圾存放。
发现不到位扣5分。
绿化美(10分)
绿化(5分)
庭院绿化较好,观赏性花草、盆栽盆景摆放有序。
养护(5分)
庭院绿化井井有条,养护较好,无较多枯枝枯叶,无杂草丛生。
和谐美(30分)
配合(10分)
维护公共卫生,美化周边环境,做到“门前三包”,是党员的要有身份标识牌,积极配合镇村开展环境整治,按时交纳保洁费。
未认真履行的扣10分。
和睦(10分)
有良好的家风家训,家庭成员之间能够和睦相处、无矛盾和纠纷、无家庭虐待现象。
发现不到位的扣10分。
文明(10分)
形象文明、健康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爱护公物遵守村规民约,社会关系和诣。
附件2
村
得分
机构
健全(20分)
机构健全(6分)
组建自治管理机构,建立村规民约,卫生保洁费收缴到位,制定整治方案,分解工作任务。
未落实的每缺一项扣1分。
人员配备(6分)
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根据需要配有卫生保洁人员、管理人员。
未落实每项扣2分。
监督机制(4分)
每月开展1次卫生评比活动。
未开展扣4分。
创建活动(4分)
完成美丽庭院创建任务。
未达标的按完成比例扣分。
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的星期一下午未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集中行动的,未落实的扣4分。
干净
美观(20分)
垃圾处理(8分)
实施垃圾干湿分离,规范垃圾清运处理,无卫生死角。
发现零星垃圾一处扣1分,成堆垃圾一处扣2分,垃圾收运未达标扣3分。
排水处理(4分)
无露天粪坑和旱厕,无污水直排,排水沟无堵塞。
发现不到位一处扣1分。
畜禽整治(4分)
畜禽粪便处理得当,无环境污染。
发现一处未达标扣1分。
三格化粪(4分)
完成三格化粪池改造任务,覆盖率达常住户90%以上,建设规范无安全隐患。
治理
有效
乱搭建(4分)
无乱搭乱建,无残垣断壁。
发现一处扣0.5分。
乱张贴(4分)
无乱张贴乱涂写。
乱堆放(4分)
无乱挂晒衣物,无乱堆乱放杂物和农具,无杂堆、土堆、废弃物堆。
乱围挡(2分)
菜园菜地规范整洁,无彩条布等围园。
乱停放(2分)
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停乱摆。
道路建设(2分)
道路平整,硬化无破损,无坑洼积水。
店面整治(2分)
经营户做到证照齐全,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无环境污染。
绿色
清新(20分)
景观特色(10分)
环境优美,呈现自然式的乡村绿化景观。
未达标扣10分。
绿地建设(10分)
无明显未绿化的空坪隙地,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
未达标的10分。
乡风
文明(20分)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8分)
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至少有一支志愿服务队伍,每月至少开展不少于一次实践活动。
未达标扣8分。
星级文明户(4分)
开展星级文明户活动,参评率达95%以上,星级率达60%。
未开展的扣4分,未达标的扣1分。
移风易俗(8分)
开展移风易俗,农村无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无封建迷信、薄养厚葬、私搭乱建、摸牌赌博等问题。
发现一起扣2分。
附件3
乡镇
考评
内容
保洁
机制
(40分)
机构健全
(10分)
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
制定整治方案;
分解工作任务;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建立和落实村对保洁员考评机制。
未落实的每缺一项扣2分。
人员配备
配齐卫生清扫工具和设备及维护管理人员;
清扫保洁人员配备到位,工作职责、监督机制落实。
未落实的每缺一项扣5分。
制度落实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现垃圾干湿分离、定点投放、定时清运。
卫生保洁费收缴到位,未落实的每缺一项扣2分。
完成美丽庭院创建任务,未达标的按完成比例扣分。
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的星期一下午未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集中行动的,未落实的扣2分。
工作职责
(5分)
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开展日常检查,如由村两委、老人会、妇女会等开展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每家每户房屋周围环境卫生,在村庄公共场所张榜卫生先进和落后家庭;
设立举报平台并及时处理举报件。
宣传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村民对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参与;
有固定的环境卫生教育宣传栏;
做到不定期更换内容;
环境卫生教育宣传资料入户,生活垃圾分类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
设施设备建设(30分)
收集设施
(15分)
主干道垃圾桶设置不足每发现一处扣1分;
发现未配备垃圾专用运输车,车况不好每项扣1分。
公厕标识不清楚、设施不齐全、制度未上墙。
发现设施破损严重、厕内及周围脏臭的每项扣1分/处。
处理设施(15分)
主干道路面、桥面、公共场地完好,人行护栏、路灯、窨井的井座井盖等设施完好;
户外广告与店招店牌布置规范;
各种管道保持畅通,无污水横流现象。
以上发现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
效果(30分)
卫生保洁
(20分)
各类道路、河道沟渠干净,公共场所无垃圾乱丢乱倒,无卫生死角。
主干道、河道、沿河两岸及公共场所可视范围发现零星垃圾扣1分/处,成堆垃圾扣2分/处,陈年成堆垃圾扣3分/处,河面成片垃圾漂浮物扣3分/处。
以上发现不到位扣1分/处。
整洁有序
道路与公共场所物料堆放整齐;
市场环境整洁,摊点摆放规范、整齐、有序,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主干道及公共场所无乱搭盖、乱堆放、乱停车、乱张贴、乱涂写、占道经营、禽畜乱跑等现象。
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附件4
区级“美丽庭院”评选各乡镇(街道)每月名额分配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常住户总户数
分配名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