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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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不包括:
。
2.3最高投标限价:
。
2.4工期要求:
。
2.5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最多设置一个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
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业主证明,□其它材料:
;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
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2、工程合同;
3、业主证明;
4、工程中标通知书;
5、其它材料。
3.4近三月(月、月、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人(注: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不少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规定的企业主要人员总数)。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工程专业)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年月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下载。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4(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6.2网址:
。
6.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本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4
工程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1.6
工程承包方式
1.2.1
资金来源
1.2.2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2
工期要求
1.3.3
质量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要求:
。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
。
1.12.2
偏差
□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异议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异议时间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以书面方式提交。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1.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2.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解答的,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
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同2.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商务标;
□技术标。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
简易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
最高投标限价;
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
人民币万元。
2.交纳方式:
。
3.交纳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3.其他:
注:
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
3.7.3
(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
(2)
的制作及其他说明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解密截止时间:
提示解密后分钟内(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间)
4.2.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4.2.3
投标文件退还(除电子标外)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其他:
。
4.2.4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4.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或经延长后仍未解密成功的;
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
6.其他: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
3.开标平台:
4.其他:
5.2
开标程序
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5.4
特殊情况处置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按国家及浙江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组成。
6.3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3.£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6.3.1
评标基准价范围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网址)
公示期限:
不少于3日。
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其他:
。
7.4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
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在原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开标时间可以缩短,但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3日。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10.1
商务标编制
相关规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3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10.4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
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
⑥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的;
⑦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⑧□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⑩其他:
(2) 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
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工期要求、保修期要求的;
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⑦其他:
(3) □技术标评审内容: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⑤釆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⑥釆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⑦技术标采用暗标的,未按照暗标的要求编制的;
⑧技术标实行合格通过制的,投标人的技术标总得分不足60分的;
(4) 商务标评审内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
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
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⑦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报价的;
或暂定品牌未在“约定品牌”中选取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与“约定品牌”非同档次的;
⑧投标报价的表格中主要内容缺项严重或主要表格缺页或主要表格缺少的;
(5) 其他: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②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③投标函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
④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要求等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
⑤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
10.5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
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与投标”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4.中标单位应落实在建工地的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场地道路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土方开挖湿式作业、暂不开放地块临时绿化“七个百分百”防尘措施,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该成本费用,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置,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不良信用评价。
5.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求:
7.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8.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
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
9.其他:
15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
1.1.4工程名称:
1.1.5工程建设地点:
1.1.6工程承包方式: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1.2.2资金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
1.3.2工期要求:
1.3.3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