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有文化企业双效业绩考核实施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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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指标主要考核企业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等方面的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标主要考核企业按照党章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工作。
.综合评议指标主要考核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遵守法律法规及执行南宁市委、市政府或市行使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机构主要工作部署的综合能力。
(二)年度考核计分规则
年度“双效”业绩考核得分年度社会效益指标考核得分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得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标得分综合评议指标得分奖励分
.年度社会效益指标计分(基本分为分)
年度社会效益指标计分由市行使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机构根据年度社会效益评价得分,按照以下公式换算为企业社会效益指标考核得分。
年度社会效益指标考核得分年度社会效益评价得分÷
年度社会效益评价总分×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计分(基本分为分)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得分(利润总额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
经营难度系数
若某项指标完成值未达到基准值,则该项指标不乘经营难度系数。
利润总额指标计分以基准值为基础。
基准值是指前三年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和上年实际完成值。
计分时分别以前三年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上年实际完成值为基准值计算得分,然后按:
计算本项指标得分。
分类指标计分以基准值为基础,基准值是指上年实际完成值。
其中,分类指标为绩效评价指标的,基准值是指上年实际完成值;
分类指标为其他指标的,基准值为目标值。
()利润总额指标计分(基本分为分)
利润总额指标完成基准值时,得基本分;
超过基准值时,每超过,加分,最多加分。
低于基准值时,每低于,扣分,最多扣分。
利润总额考核基准值为负数时,扭亏为盈的,直接加分;
继续亏损的,最多加分。
()分类指标计分(基本分为分)
分类指标一般确定个。
分类指标加减分的上下限为该项指标基本分的。
分类指标计分以基准值为基础,其中,分类指标为绩效评价指标的,基准值指上年实际完成值;
分类指标完成值达到行业优秀值且不低于基准值时,该指标直接得满分;
完成值达到行业优秀值但低于基准值时,该指标得基本分。
标准值以国务院国资委颁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为准(下同)。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标计分(基本分为分)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标得分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对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和市行使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机构对企业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办法考核确定。
.综合评议指标计分(基本分为分)
综合评议指标计分实行扣分制,发生下列情况进行逐项扣分,最多扣分:
()承担南宁市委、市政府单独下达给企业并指定市行使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机构作为牵头推进或督促责任单位的工作,以及南宁市委、市政府下达给市行使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机构并需分解到企业落实的工作,未按进度推进或完成效果不理想的企业,视情扣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导致较大决策失误、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或存在“三重一大”违规行为等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视情扣分。
()企业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虚报、瞒报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及未按有关要求编制企业预算报表,年末主要指标执行情况与预算出现以上较大偏差的,视情扣分。
()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环境污染责任事故、资产损失、法律纠纷案件、境外恶性竞争及债务风险事件,受到南宁市委、市政府处分或自治区级以上部门行政处罚的,视情扣—分。
()企业存在未按规定缴纳国家税收、社会保险费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行为的,视情扣—分。
()企业未按照南宁市委宣传部和市行使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意见以及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报告、专项报告等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的,视情扣—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检、司法等机关部门立案审查的,考核等级给予降级处理;
企业副职负责人发生上述事项的,每起,扣分;
集团中层干部、子企业负责人发生上述事项的,每起,扣分。
发生以上情况,实行责任追溯。
企业主动发现、主动报告的,不扣分。
()企业发生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违反劳务派遣用工规定的,每项视情扣~分。
()除上述事项外,企业发生违规违纪或者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每项视情扣—分。
.奖励计分
奖励分主要是对推动企业上市方面取得良好成绩的企业,在年度“双效”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推进企业或控股子企业境内外首次公开募股()。
当年在证监部门进行备案的,每户加分;
当年证监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每户加分。
当年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及并购上市公司成为具有实际控制权的第一大股东的,每完成一户加分;
当年实现境外上市的,每完成一户加分;
新三板挂牌的,每完成一户加—分。
()当年控股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实现再融资,融资规模达到亿元(含)以上的加分,融资规模达到亿元(含)至亿元的加分;
融资规模在亿元以下的加分。
()企业为上市公司(新三板除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所控股或控制上市公司的市值排名上升,且在广西上市公司中排名上升位次居前三的,分别加分、分、分。
市值排名根据上市所在地当年最后一个交易日与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相比较。
()企业为上市公司(新三板除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所控股或控制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占企业合并净资产的比重增长的,每增长加分(最多不超过分)。
增长率根据上市所在地当年最后一个交易日与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相比较。
企业同一项目符合不同加分条件的,仅得该项目最高单项加分。
(三)年度考核等级确定
.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等级核定,分为、、、四个级别。
各级别对应分值为:
级:
级≥分
分>
级<
分
.年度考核综合结果进入级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率不低于。
()当年必须实现盈利。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类型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的计算
市行使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机构根据企业负责人年度“双效”业绩考核得分和考核等级,计算确定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系数,计算公式为:
当年度考核结果为级时,年度考核评价系数+×
(考核分数-)(-),如企业考核分数超过分,按分计算,分布区间为—;
(考核分数-)(-,分布区间为—;
(考核分数-)(-),分布区间为—;
当年度考核结果为级时,年度考核评价系数(考核分数-)(-),分布区间为—。
当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胜任时,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
当年度“双效”业绩考核得分不低于级起点分数但不满足进入级相关条件时,其年度考核级别按级确定,分数按级起点分数减分确定。
当企业年度考核级别被降级处理时,其年度“双效”业绩考核得分按所降至级别的上一级别起点分数减分确定。
(五)年度经营难度系数
年度经营难度系数根据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职工平均人数、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等因素加权计算,分类确定。
经营难度系数:
×
()×
()
其中:
资产总额难度系数
为资产总额,单位:
亿元。
净资产难度系数
为净资产,单位:
营业总收入难度系数
为营业总收入,单位:
利润总额难度系数
为利润总额,单位:
职工平均人数难度系数
为职工平均人数,单位:
万人。
年末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比重难度系数
为年末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比重
经营难度系数取值区间:
~。
三、任期“双效”业绩考核
(一)任期“双效”业绩考核指标
任期“双效”业绩考核指标包括任期社会效益指标与任期经济效益指标。
.任期社会效益指标
任期社会效益指标主要考核企业中长期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由南宁市委宣传部会同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南宁市国资委等部门,根据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特点确定。
.任期经济效益指标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算(由市行使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机构核定)后的国有资本及权益同考核期初国有资本及权益的比率。
计算方法为:
任期内各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乘积。
企业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以市行使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二)任期考核计分规则
任期“双效”业绩考核综合得分任期社会效益指标考核得分任期经济效益指标得分任期内三年的年度“双效”业绩考核级别得分
.任期社会效益指标计分(基本分为分)
任期社会效益指标计分由市行使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机构根据任期社会效益评价得分,按照以下公式换算为企业社会效益指标考核得分。
任期社会效益指标考核得分任期社会效益评价得分÷
任期社会效益评价总分×
.任期经济效益指标计分(基本分为分)
任期经济效益指标得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得分×
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完成值未达到基准值,则不乘经营难度系数。
完成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基准值时,得基本分分。
基准值是值上一任期该指标的实际完成值。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完成基准值时,完成值每超过基准值个百分点,加分,最多加分。
完成值低于基准值但大于,每低于基准值个百分点,扣分,最多扣分;
完成值低于,每低于基准值个百分点,扣分,最多扣分。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基准值低于的,完成值超过基准值,不予加分。
完成值低于基准值,每低于个百分点,扣分,最多扣分。
.任期内三年的年度“双效”业绩考核级别得分
企业负责人三年内的年度“双效”业绩考核结果每得一次得分;
每得一次得分;
每得一次得分。
(三)任期考核等级确定
.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等级核定,分为、、、四个级别。
≥分
<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低于的(政策性亏损除外)不得进入级(含)以上等级。
.任期内任一年度考核等级为级,不得进入级。
(四)任期考核评价系数的计算
市行使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机构根据企业负责人任期“双效”业绩考核得分和考核等级,计算确定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系数,计算公式为:
当任期考核结果为级时,任期考核评价系数+×
(考核分数-)(),分布区间为—;
当任期考核结果为级时,年度考核评价系数×
(考核分数-)(-),分布区间为—。
当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胜任时,任期考核评价系数为。
(五)任期经营难度系数
任期经营难度系数按照任期内三年的年度经营难度系数的平均值确定。
四、“双效”业绩考核实施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
.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效益评价标准
.南宁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效益评价标准
.图书出版企业社会效益评价标准
.新华书店社会效益评价标准
.广电网络企业社会效益评价标准
附件
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效益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文化和社会影响力(分)
政治导向
(分)
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精神、传播中国文化、引领文明风尚,坚决反对低俗化、过度娱乐化等不良倾向。
该项指标基本分分。
因导向问题,被南宁市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分。
内容导向(分)
主旋律和国产电影放映
高度重视正能量主旋律国产影片的放映,促进电影产业健康繁荣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有关单位观影的,每组织个单位得分;
影院年度内国产影片的放映收入达到影院年度电影票房收入以上的,每家影院得分。
承接政府展会和规模展会
承接政府主办展会的,每场得分;
招徕区外主办单位举办专业规模展会,且展会面积达到万平方米的,每个展会得分;
展会面积达到万㎡以上的,每个展会得分。
重要文献、主题、优秀大众读物发行
按时按量完成党的十九大文件及学习辅导读本等政治读物的发行任务,得分;
未完成下达的指标任务,不得分。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设立主题专柜展销、造型摆放、海报宣传等多种措施加强主题出版物宣传推广,有效扩大发行量的,得分;
不重视主题出版物的发行工作,未专门部署并采取相应宣传促销活动措施,影响销售的,不得分。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行弘扬主旋律的出版物,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开拓市场,有效扩大发行量,得分;
不重视主旋律出版物发行,未采取措施的,不得分。
强化精品意识,坚持为读者提供高品位的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扩大优秀大众读物的发行量,得分;
未对销售的出版物严格把关,发行内容低俗产品,得分。
经营创新
积极打造新型文化空间,推动智慧书城建设,加分。
加分项
承接政府项目
获得中央、自治区、南宁市文化产业资金扶持项目,获得中央、自治区、南宁市财政扶持项目的,每项得分。
社会影响力
年度演出、电影、展会、读者服务调查的综合顾客满意度调查百分比以上的,得分为顾客满意度百分比乘以分;
年度顾客满意度调查百分比以下的,不得分。
举办(承接)的展会、演出、电影节等活动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媒体关注度高,在观众、读者和群众当中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被中央媒体宣传报道的,每项得分;
被自治区媒体宣传报道的,每项得分;
被南宁市媒体宣传报道的,每项得分。
在展会、电影、演出、图书音像等行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得到相关行业协会的充分肯定,获得行业颁发奖项的,每个加分;
获得市长质量奖,每项加分;
获得主席质量奖,每项加分。
加分项(最高加分)
宣传推广广西本土文化特色,传播广西特色民俗文化及非遗传承节目,每完成场“大地飞歌”系列演出活动的,加分;
创作具有广西地域文化特色剧目的,每创作部,加分;
创作剧目参加全国性汇演,每个剧目加分;
创作剧目、文化作品入选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组织的重点项目、优秀重点选题,每种加分;
入选国家级重点规划项目、重点入库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每种加分;
文化作品获得常设性国际奖项,每部作品加分;
获得广西剧展桂花奖,每部作品加分。
以上各项加分的总分年度最高加分。
扩大对外文化交流,组织国外或港澳台演出、展会,每场加分;
在国外或港澳台自主或合作建设影院、书店的,每个加分;
自主或合作建设国门或口岸影院、书店的,每个加分。
社会责任
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分)
服务自治区、南宁市工作大局,按要求和部署完成会展服务工作方案和预案,得分;
按要求和部署完成设备设施运行的保障工作,得分;
按要求和部署完成各项会议、商务现场活动的服务任务,得分。
执行工作不力,受到政府批评的视情况扣分。
在服务“东博会”中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消防安全零事故、设备运行零故障目标的,加分;
在服务“东博会”工作中获得自治区、南宁市奖励的,每项加分。
服务民歌节晚会(分)
服务自治区、南宁市工作大局,按要求和部署完成“大地飞歌”晚会策划方案,得分;
按要求和部署完成晚会现场管理指挥方案和预案,得分;
按要求和部署完成晚会舞台设计方案及搭建工作,得分;
按要求和部署完成大地飞歌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现场管理工作,得分。
服务政府重点活动(分)
服务自治区、南宁市工作大局,按要求和部署完成服务其他政府重点活动(如自治区六十大庆),得分。
公益服务
参与政府惠民和社会公益活动
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各项公益活动,每次得分;
自行组织策划开展爱心公益活动,每组织一次得分。
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题材电影(如: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
展现艺术创新成果、促进艺术进步的电影;
推动科学教育事业发展和科学技术普及的电影),每放映部得分;
对国务院教育、电影主管部门共同推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采取措施支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费观看,每组织场的得分;
按要求放映前播放公益广告的,得分。
自觉传播健康向上文化,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每组织开展次群众读书活动的得分。
作为后盾单位按上级要求派驻第一书记,得分;
组织扶贫工作队到村开展扶贫工作,得分。
守法诚信
杜绝非法盗版,自觉维护行业秩序
守法经营,未发现销售非法出版物或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分。
坚持诚信经营,未发现破坏行业秩序、有违职业道德等行为,得分。
加强自律,提供正确市场信息,未从事不正当经营行为,得分。
在经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视情况扣分。
扣分项
内部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分)
内部制度建设
形成良好企业文化
有效提升职工团队精神,全年开展员工团队活动不少于次,积极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员工培训工作全年不少于期,得分。
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得分。
建立内部社会效益考评机制
建立完善集团、各子公司的社会效益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社会效益的监督考核,得分。
未建立完善集团各子公司的社会效益考核评价机制,未建立相应考评制度或考评走过场、
流于形式的,扣分。
落实“三重一大”和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完善集团内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得分;
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小组,并与各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且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方面重大问题,得分。
未建立完善集团内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或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扣分;
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小组,未与各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扣分。
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合理人才队伍
人才结构合理,得分;
人才队伍情况与企业专业定位、发展方向适应,得分;
人员未出现违反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情况的,得分;
人员遵纪守法,未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情况,得分。
集团、子公司或个人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称号或国家级荣誉称号、表彰,每次加分;
获得全区精神文明单位称号或省部级荣誉称号、表彰,每次加分;
获得南宁市直属精神文明单位称号活动或市级荣誉称号、表彰,每次加分。
总分(分)
南宁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效益评价标准
二级
指标
评分标准
文化创
作和生产(分)
该项指标基本分分,因导向问题,被南宁市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扣分/次,超过次或出现严重导向错误的,社会效益考核为分。
精品创作(分)
.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创作生产具有较好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舞台剧目(节目),创作一台大型精品剧目,得分;
创作一个文艺节目,得分。
.舞台剧目(节目)参加全国性汇演,每场剧目(节目)加分;
创作的具有广西地域文化特点的剧目(节目)参加全国性汇演,另加分。
.文化作品入选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