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模板集合七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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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工商局的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须到省就业办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3、在省外落实接收单位的,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原那么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区直或部属单位就业的,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到市(地)以下单位就业的,经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到省辖市单位就业的,需经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
4、到在京中央单位的,需经国家人事部门同意。
根据《市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管理方法》和《市再就业效劳中心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再就业效劳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职工(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就乙方进入再就业效劳中心承受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下岗证》;
2.为乙方发放根本生活费;
3.为乙方代缴社会保险;
4.掌握了解乙方的求职情况,负责提供再就业效劳、组织乙方参加职业指导、再就业训练、推荐就业时机,帮助乙方实现再就业;
5.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直至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原单位解除其劳动合同;
6.负责处理协议期间乙方有关劳动、就业方面问题。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凭《下岗证》领取根本生活费,享受甲方为其代缴的社会保险;
2.凭《下岗证》到就业效劳机构参加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及再就业培训;
3.凭《下岗证》参加市、区县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效劳中心举办的招聘洽谈会;
4.享受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有关就业、培训优惠政策;
5.主动承受职业指导,积极参加职业介绍效劳机构举办的招聘洽谈会。
积极参加再就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6.遵守再就业效劳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定期向再就业效劳中心报告自己求职情况;
承受再就业效劳中心的管理。
1.在再就业效劳中心期间实现再就业的;
2.期满仍然未能实现再就业的;
3.自谋职业的;
4.由于个人原因,两次不承受再就业效劳中心安置就业的;
5.两次不参加再就业效劳中心为其组织的再就业培训;
6.在再就业效劳中心期间,严重违反协议或再就业效劳中心规章制度的;
7.在再就业效劳中心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刑、劳教的;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船员条例》及《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以自愿、平等、守信、互利的原那么,关于安排乙方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取得海船甲类正式的适任证书后,负责在六个月之内安排乙方上船工作,第一次上船工资标准为9000-15000元,(乙方须在船上工作六个月以上)。
乙方取得正式适任证书后,第一次上船甲方在六个月之内没安排,从满六个月之日起甲方将向乙方每月发放生活费人民币壹仟元整,直到上船工作为止。
如甲方安排乙方上船工作,由于乙方自身各种原因不上船或不能上船,那么甲方不向乙方发放任何费用。
二、乙方船员效劳薄上的海上资历满18个月之后(全体时间以海事机构要求为准),由公司将乙方适任证书送至海事相关单位,换取适任证书。
三、乙方上船后的食宿、生活用品、劳保用品由船东(即船舶产权拥有者,以下简称“船东”)统一安排发放。
四、乙方在船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船东统一办理,保险金额以现行中华人发共和国船舶互保协会的标准为准。
五、乙方在船上工作期间发生疾病、工伤、伤亡等意外,按船东为乙方投保的保险章程执行。
六、甲方每年至少向乙方提供两次上船的就业时机,如乙方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船,须书面报告至甲方海员派遣部,经甲方领导签字同意后,甲方将后续安排乙方上船工作。
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上船,那么后果自行承当,甲方不予负责。
七、乙方在船上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乙方负全责,需赔偿的那么承当赔偿责任。
八、甲方按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为乙方购置养老、医疗等保险。
但是
假设没有经过甲方允许,乙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超过六个月不上船者,甲方那么不为乙方购置各种保险;
如果乙方有特殊原因而不能上船,须书面报告至公司甲方,经过甲方领导签字同意后,可按正常情况办理。
九、乙方上船工作期满,并经甲方同意下船休假者,甲方为乙方按公司规定报销上、下船的路费。
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下船,往返路费由乙方自理。
十、乙方上船工作的工资按当时中华人发共和国海员工资市场行情标准执行,那么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乙方上船工作工资标准的10%作为甲方的管理费。
十一、乙方上船工资标准按就业协议书上第一条工资标准执行,乙方不需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乙方船上工作满18个月后,可自动晋升二副、二管轮、之后升至大副、船长/大管轮、轮机长。
年薪40—70万元人民币(具体标准因乙方业务水平、自身表现及船东能力而定)。
十二、乙方上船须向甲方缴纳就业诚信保证金,就业诚信保证金总额为三副三管轮两个月的工资标准(以当时中华人发共和国海员工资市场行情标准而定)。
乙方上船工作每月工资扣10%作为就业诚信保证金缴纳给甲方,直到缴齐三副三管轮两个月的工资标准为止。
乙方船员效劳薄上的海上资历满60个月后,甲方将就业诚信保证金一次性全部退还给乙方。
十三、乙方不得与甲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及公司联系上船事宜,假设没有征得甲方同意,私自到别的公司工作,甲方将有权扣押乙方各种证书。
乙方下船后,半个月之内须到甲方报到,并将适任证书等证件交由甲方保管,乙方再次上船时,到甲方领取并签字确认。
乙方下船后,假设不将各证件交由甲方保管,有丧失或毁环等情况,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乙方假设要求与甲方解除就业协议,那么乙方须向甲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标准为三副三管轮六个月工资)。
十五、甲方假设要求与乙方解除就业协议,那么甲方须向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标准为三副三管轮六个月工资)。
十六、假设乙方在船上有违规违法行为,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与乙方解除就业协议,且甲方不需向乙方赔偿任何费用。
十七、就业协议书有效期为乙方海龄(即在海上的工作时限)60个月,以乙方船员效劳簿上的在船工作时间(即乙方领取适任证书后第一次上船工作的时间)开始。
十八、乙方圆满完成60个月海龄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所有学费。
十九、本协议期满,乙方有权续签,期限以乙方要求为准。
二十、本协议内容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xxxxxxx手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协议书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书生效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毕业生委托乙方安排其就业,推荐人员赴乙方工作。
第三条甲方推荐的毕业生将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荐的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
乙方保证甲方推荐的人员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甲方推荐的人员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甲方推荐的人员身体安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荐的人员自行安排。
第五条乙方延长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工作时间,应安排甲方推荐的人员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为甲方推荐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乙方负责对甲方推荐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推荐的人员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元。
第十条乙方安排甲方推荐的人员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协议书第四条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与甲方推荐的人员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乙方应为甲方推荐的人员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为甲方推荐的人员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第十六条甲方推荐的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
保护乙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积极参加乙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甲方推荐的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乙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订立本协议书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书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协议书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书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书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与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劳务关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与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劳务关系,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荐的人员:
1.甲方推荐的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荐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据本协议书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四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解除与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劳务关系。
第二十五条甲方推荐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推荐的人员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务关系:
1.在试用期内的;
2.乙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以下情形之一,乙方违反和解除甲方推荐的人员劳务关系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经济补偿金:
1.乙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甲方推荐的人员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
时间内全额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经济补偿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应根据甲方推荐的人员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甲方推荐的人员解除劳务关系前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个月:
1.经与甲方推荐的人员协商一致,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的;
2.甲方推荐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编号:
中国城乡信息一体化开展中心
籍贯: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工信部〔20xx〕第256号文件精神和甲方在全国城乡地区建立综合信息效劳站的实际需要,在平等、自愿、公开的原那么根底上,甲乙双方订立定向就业协议如下:
1、自签订本协议起,乙方成为甲方全国综合信息效劳站体系内正式工作人员,享受甲方规定的系统内正式工作人员待遇及相关保障。
2、乙方必须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方案见指定的集训中心的公示),完成相关学业内容,而且通过NCBA职业培训,将获得甲方颁发的《城乡综合信息效劳上岗资格证》,同时在网上进行公示。
3、本着“离土不离乡,就近就业”的指导原那么,根据本地区综合信息效劳站的建站进度,乙方自取得证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到本区域内的综合信息效劳站工作(或乙方自愿确定的区域);
也可指定到与城乡信息一体化开展中心具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当地重点大中型企业担任专职信息员;
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各项能力优秀的员工,可优先安排到甲方全国各级开展中心工作。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安排承诺:
(1)确保乙方可直接享受中心划拨的工资补贴1000元/月;
确保乙方在综合信息效劳站工作期间的根本工资与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地区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津贴、奖金,同时享受系统内职业培训、旅游、年度体检、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3)自本协议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办理工作证,工资卡和工会证;
甲方划拨的专项工资补贴自乙方参加岗前培训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以月为单位核发,享受全国系统内各种最优惠人员待遇,协议终止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自动终止。
(4)代理乙方的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
(5)为乙方指定终身事业开展规划,提供加薪、晋职及晋级等广阔开展时机,提供会议、交流、合作及轮职等全国人脉互动平台。
5、乙方可优先申请并取得当地“城乡综合信息效劳站的建站资格和站长资格,同时按照规定享受该效劳站站长的待遇及站点业务收益(详见《中国城乡综合信息效劳站经营协议》)。
6、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缴纳岗位风险保证金10000元,此保证金由甲方统一代为收取,并开具国家事业单位收据。
(注:
该保证金作为对“城乡综合信息效劳站”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该岗位所包含的所有权益的一种保证。
)
7、甲方未能按照以上承诺对乙方进行定向工作安排的,无条件退还岗位风险保证金。
同时在下一年度继续无偿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安排就业岗位,并享受同等待遇。
8、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如乙方在工作期内无重大工作过错及违规违纪记录,该协议自动延签,每次延期均为三年。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中国城乡信息一体化开展中心人事中心各执一份。
10、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日期:
xx县人民医院
xx医药学院学生
xx医药学院局部今年将来xx县人民医院工作,为了圆满到达就业的目标方向和预期的效果,医院尽可能以最大限度来帮助院校完成好就业方案。
为了让来医院就业的学生能够安下心来工作,医院根据实际用人需求,最大限度留用院校优秀学生,医院拟与xx医药学院的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1、对志愿来我院工作的学生,优先考虑安排工作、学习带教,一旦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后,医院将进行重点培养。
2、来院待遇,每月不少于xxxx元,考上执业医师资格证后,月待遇不低于xxxx元,来院后提供住宿。
日后能成为工作和业务上的栋梁,医院将会有更加丰厚的奖励。
3、医院每年掛网自治区指标,已特批局部县财政指标,医院将把这局部指标给予考上执业助理医师证及日后非常努力的学生。
4、签订协议的学生,xx医药学院将协助医院在学生毕业后,直接将学生毕业证、学生档案寄到我院人事科备案。
1、首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参加完院校的毕业考试和毕业典礼后,立即返回医院工作。
3、签订协议后的学生,如违反协议,医院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分后,才能将其学生毕业证、学生档案退还其本人。
否那么,医院将扣留其学生毕业证、学生档案。
本协议一式三份,医院、院校及学生各存一份。
xx县人民医院乙方:
xxx年月日xxxx年月日
1、xxxx教育科技开展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级信息技术人才北京培训基地的指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2、全国“高级信息技术人才认证培训(ITET)”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于20xx年6月18日正式批准并立项的,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已授权甲方负责监视管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级信息技术人才北京培训基地的工作开展。
3、为了确保教学质量,提高“学成率”,以使学员早日走上工作岗位,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ITET工作组的监视指导下,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级信息技术人才北京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北京培训基地)负责培训、认证和考试工作。
4、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的授权和指导下,xxxx教育科技开展专门设立了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为ITET学员人才推荐上岗的效劳工作。
5、乙方已通过甲方的面试,根本符合入学条件,并已办理入学手续,正式成为培训基地的学员。
6、对乙方的管理由甲方和北京培训基地共同负责。
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北京培训基地认可并支持。
7、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益,确保教学质量,双方本着平等公正和学员利益第一的原那么经协商后,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严格按照经ITET专家组反复论证并通过的教学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教学工作,根据学校的安排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给学员提供合理的上机时间。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学费、资料费等费用,然后再履行为乙方提供全部效劳的承诺。
3、因乙方行为过错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乙方正式入学并签订本协议后,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在校学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完成学业并通过考核之日起一个月之内,根据乙方所学专业为其提供在北京推荐相关行业内就业的效劳,推荐效劳期为一年。
在效劳期内,因乙方所在单位的原因致使乙方的工作发生变动,甲方应无条件地为乙方提供帮助,直到乙方再次上岗为止。
假设乙方在甲方为其推荐的单位工作时间到达三个月,那么视为乙方成功就业。
成功就业后,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两年的工作、再学习、法律咨询等跟踪效劳,力求乙方在IT行业能够持续稳定的开展。
6、因乙方个人原因(违法、违纪或无故放弃就业时机等)导致甲方不能推荐工作或推荐工作后不能继续工作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推荐资格且不再提供推荐效劳。
7、如果乙方不能通过专业考核,但在学习期间能够做到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上课、上机并完成作业,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可申请重学(其它费用自理),重学期间不保证“人手一机”。
8、甲方有权制订《学员就业安置管理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要求乙方自觉遵守。
1、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认真练习,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学员就业安置管理制度。
书费、生活费、医药费、住宿费、考试费等由乙方自理。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相关各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本,如:
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等复印件。
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否那么视为违约。
3、乙方在校期间要保护使用学校的各种设备和公物,如由于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4、乙方要与他人和睦相处,不得发生酗酒、打架斗殴等。
5、乙方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不得扰乱课堂秩序,不得违反校规、校纪等规章制度,不得做有损甲方名誉及形象的行为。
6、在个人自愿愿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统一组织乙方参加学习内容相应的认证考试,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应于学期终止之前,做好离校准备,学期终止一周内,退出住宿及办理相应的离校手续,甲方有义务为学员推荐岗前周转房(费用由学员自理),以方便学生应聘工作。
8、乙方在结业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推荐就业工作的效劳,直到乙方在甲方为其提供就业的单位成功就业为止。
9、乙方同意承受甲方的《学员就业安置管理制度》及各种相关管理文件,否那么因此而影响了就业安置工作的责任由乙方承当。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违反甲方学校规章制度者,乙方承当相应责任,同时也丧失了要求甲方继续培训、推荐工作及退费等权利。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承当相应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3、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
地震等),而影响本协议的履行,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