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报告案例与分析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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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估价报告格式…………………………………………………19
估价报告常见错误……………………………………………………21
第八部分
估价报告案例…………………………………………………23
第九部分
投资分析………………………………………………………23
第十部分
网上下载………………………………………………………24
案例分析解题思路
1、问答:
考估价的基本事项,估价目的、对象、时点(市场变化对估价结果的影响),价值内涵,技术路线,方法运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如参数应选取客观值,计算折旧时应用有效经过年数和经济寿命)等。
2、单选:
考适用法律、适用方法、估价时点、价值内涵。
3、挑错:
考对估价的一般要求,对报告的熟悉程度,基本原理的一般应用,估价方法掌握。
4、改错:
考估价方法在应用中的难点。
一、房地产估价的技术路线:
确定房地产价格内涵和价格形成过程。
1、什么是技术路线?
路线的三个方面
①价格内涵,由目的确定
②估价思路,由原则原理确定
③估价方法,由估价对象房地产的类
型、估价方法的适用条件及所搜集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决定。
2、技术路线与估价要求事项的关系?
①与估价方法:
每种方法都体现了一种技术路线(p6)
②与估价对象:
估价技术路线反映了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格形成过程。
③与估价目的:
目的决定内涵,从而决定路线。
对估价依据、估价所考虑的因素、采用的价值标准及估价方法均有影响。
※
a、估价对象实体、权利状况、区位与价值内涵有密切关系。
b、不同类型房地产适用不同的估价方法,有不同技术路线。
d、估价对象状况(①空地②有建筑物的土地③地上建筑物〈在建、新建、旧建〉④房地、未
来状况的房地产要在未来状况规划状况或是最佳利用下评估⑤含有其它资产的房地产)④与估价时点:
估价结论具有很强的时间相关性和时效性。
估价对象在不同的时点状态是不同的。
⑤与估价原则:
技术路线反映价格形成过程,估价原则体现了价格形成原理,因而制定路线要遵守估价原则。
⑥以上各项在确定技术路线时要全面考虑相关事项。
3、估价路线的确定过程:
①了解估价的基本事项(对象、目的、时点);
②遵守估价原则;
③确定价格内涵(一定要先说清楚);
④确定价格形成过程;
⑤再确定估价方法。
二、房地产估价方法
1、各方法之间的关系
①各种方法数据资料的不确定性,角度不同,局限性,同时运用、相互印证。
②各方法在实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比较法的变形P34
③各方法相互引用P54
比较工程
比较法
成本法
收益法
假设开发法价值角度
买方、卖方
卖方
买方
卖方价值转换
价格—价格
部分价—整体价
年收益—价格
整体价—部分价价值类型
比准价格
积算价格
收益价格
剩余价格价值方向
过去—现在
将来—现在
将来—现在
3、估价对象与估价目的、估价方法。
估什么?
为什么而估?
怎么估?
4、估价方法的选用《规范》P8
三、估价原则。
各原则均对价格进行限定,共同构成价格的框架。
1、合法原则:
A、合法产权:
占用、使用、收益、处分四方面。
B、合法使用:
要符合城市规划、土地用途管制。
C、合法处分:
①拆迁范围内的不能抵押。
②划拨土地不能单独抵押。
③集体土地未经征用不得出让。
④相邻关系、共同所有、区分所有。
⑤土地所有权下的租赁权,拥有期内占有、使用、收益权。
⑥抵押权和地役权
2、替代原则
(1)替代性(可比实例必须具有替代性)
(2)客观性(成本、收益等必须客观)
3、最高最佳原则。
应以合法原则为前提。
说的是房地产的经济价值最高。
不是楼越高越好,剩余技术也表明这一点。
(1)先用收益法求出带有旧建筑物的房地价,再用成本法求V建,二者相减得V地。
(2)可以验证建筑物相对于土地是否过大?
思路:
用成本法求
V建,再用剩余法V建二者相比
4、估价时点原则《原理》P97
5、公平原则
四、估价目的(核心)
1、不同估价目的要受不同法律法规制约。
①市场准入;
②条件限定(最高出让年限、拍卖、招
标条件、二次抵押等);
③对价格进行的明确规定(拆迁价、基准地价)
2、不同目的影响价格内涵(底价、最高价、现房价、交换价)
3、不同目的影响估价对象(保险不含地、改制不含基础设施费用)
4、目的决定价格形成。
是因决定价格内涵而决定的;
5、目的决定时点和价格形成对应的市场条件;
6、目的决定估价的假设前提、影响方法的选择。
7、目的影响技术路线。
五、房地产价值形成及分配规律
1、法律法规政策(市场准入、限定条件、价格规定、规划限制);
2、产权原则确定(适用房、划拨土地、共有否、抵押否)
3、客观性原则(费用、成本、收益都要客观)
4、带租约的房地产转让价格;
5、特殊交易(税费转嫁、相邻地块)
7、百年老店(如同仁堂)整体转让,如用剩余法和收益法计算,其结果中包含着商誉价值,要扣除掉。
扣除房地产以外资产的贡献;
8、房地的匹配问题。
资料的搜集。
资料反映形成价格的影响因素,哪些因素对价格有影响就搜集哪些资料(影响的程度、方向、关系不同,要有针对性)
1、
一般资料:
(1)
工程的有关资料:
①估价目的(委托方提供);
②委托方基本情况(法人、住址、联系电话);
③工程有关文件。
(2)
估价时点房地产市场状况的资料:
①
一般性的;
②
地区性的;
③
本类型房地产资料(商业、
特殊物业)(3)
估价对象状况的资料:
土地的、房屋的位置、面积、权利状况……
(4)
估价对象区域条件资料:
交通。
环境。
繁华程度。
(5)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
不同估价方法应收集的主要资料(四章P191)
市场比较法:
交易实例及实例房地产状况。
不同交易情况价格差异的资料。
房地产价
格指数及汇率方面的资料。
④
房地产状况修正的有关技术资料。
成本法:
土地取得成本方面的资料。
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方面的资料。
经管费用方面
的资料。
利息率、利润率、税费等规范方面的资料。
⑤
建筑物成新度、重新购建价格方面的资料。
⑥
建筑物的折旧方面的资料。
(3)
收益法:
估价对象房地产或类似房地产经营收益或租赁收的资料。
估价对象房地产和
似房地产的经营费用资料。
折旧、剩余收益年限等资料。
资本化率方面的资料。
假设开发法:
同类房地产市场现有竞争状况、未来趋势。
同类房地产市场售价。
同类
工程开发周期、开发费用。
同类工程开发利润或收益资料。
折现率确定的有关资料。
七 估价报告
(一)
阅读报告:
1、先了解估价基本事项。
2、了解价值定义。
3、了解方法技术思路。
4、看估价依
据全不全,假设限制条件,特殊说明。
5、测算过程。
6、估价结果
(二)
错误类型
1、不全面。
①缺有效期、价格内涵、资质等;
②假设限制条件;
③估价依据、基准地价、估价人
员现场调查;
④估价结果。
2、不规范。
①术语不规范;
表达方式不规范(带有感情色彩、模棱两可如可能大概);
③错别字。
3、不充分。
(1)取值依据不充分(数据来源、资本化率取值);
(2)推理说明不充分。
时间修正未
说明市场状况分析。
比准价格的未说明理由。
如加权、平均。
各种方法最后综合取值的理论依据。
4、不一致。
①结果报告与技术报告不一致;
②两种方法之间参数不一致(基准地价、比较法中的年期修正、资本化率);
③报告中有两个估价对象,分开评时参数不对应;
④前面的因素分析和后而后面的取值计算不一致;
⑤推理说明与结论不一致。
5、
不正确。
①每一项描述不正确(评估目的);
②推理分析不正确(与常理相悖);
③方法选用不正确;
④技术路线不正确(公式、价值内涵、时点、形成过程)
(三)
常见错误
A、封面
B、目录
C、致委托方函(时点、对象、目的、结果、签字、盖章)D、估价师声明
E、假设和限制条件:
说明不全(评估时,工业房地产作商业用途,假设……);
他项权利
(抵押权对资产的影响);
特殊处理(无法确认的数据特殊处理);
④权证说明(证与用途不一致,产权问题,他项权利是否评估,出让土地最高年限超出的处理如:
商地本应40年,证
载70年,要按40年处理,划拨土地转让的说明)。
F、估价结果报告(1)
委托方(一般无误)(2)
估价方(看是否超级评估)
(3)估价对象:
区位、实物、权益。
①面积前后不符,分部之和不符合总面积;
②产权状况:
土地权利、性质(集体还是国有)、出让年限、出让起止日期、剩余年限、有无纠纷、他项权利、共有权,是否为划拨土地
。
③规划条件:
改变用途、改扩建等变更情况。
④建筑物装修情况要详细、尤其是商业用途。
⑤建筑物建成时间、已使用年限、耐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⑥土地用途,建筑物用途,不同楼层用途。
⑦估价对象介绍不全面,缺少直接作用于价格的重要内容。
(4)估价目的;
(5)估价时点(与估价目的对应精确到年月日)(6)价值定义(价值类型规范及对应的有关条件)(7)估价依据(法律法规、技术依据、委托方提供的估价人员掌握及收集的资料)(8)估价原则。
(9)估价方法的说明(方法的选用,方法定义及估价思路,往往说明不全面)(10)估价结果(单价、总价要求大写,涉及到划拨土地时,土地收益应单独列示,涉及外汇时要把对应时点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对不可量化因素作调整,并在报告中阐述理由。
(11)估价人员(盖章、签字)
(12)估价作业日期。
(13)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与房地产市场变化有关,变化快则有效期短,反之则长)。
G、估价技术报告(留机构存档,体现报告质量)
(1)
区域因素与市场背景均指本地区同类房地产的状况(2)
资料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过去的资料时间相隔不能太久,未来属市场预测要和时点对应)(3)
个别因素、区域因素、市场背景三大分析与计算过程中的取值要对应(4)
资料要客观、真实,引用资料应标出,用词要规范,不能夸张(5)
最高最佳使用分析:
应说明房地产现状和规划要求、估价时用途的确定(6)
估价方法的选用:
思路
方法
采用方法的理由
方法适用的条件和范围(7)
测算过程
H、估价结果的确定:
一定要有论述,有说明,有充足的理由,要符合一般规定,要与结果报告保持一致。
I、附件:
包括机构资质、估价对象产权资料、估价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引用有关的技术资料、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资料
八、运用各种估价方法时应注意的问题。
●市场比较法●①
可比实例选择不当(八小方面,类似房地产、用途、交易类型应一致,时间≤1年)
建立价格可比基础易出错(楼面价与地价,币种换算,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收益面积)③
交易情况修正(修正的方向,分子分母位置)④
交易日期修正(说明理由是否充分,环比和定基指数的正确运用)⑤
房地产状况修正(直接修正还是间接修正、权重、分子分母、单项修正≤20%,综合修正≤30%)。
●收益法●(有限年期公式适用条件及年净收益、资本化率、收益年限的确定)①
计算收益时未采用客观收益而采用个别收益,错误②
收益面积有误(大堂、技术层、公共面积不算收益面积,办公自用面积不算收益面积,自用属公司企业性质的算收益面积。
车库、高尔夫球场客房一般不按面积计算收益,具体要看收益条件是如何给出的。
收益要与相应面积对应好)③
收益工程要全、不要漏项(易漏租赁保证金和押金等的利息收入)④
费用也要客观(P199教材)a
不包含所得税、抵押贷款偿还额、建筑物折旧费、土地摊提费、房地产改扩建费用等,即纯收益中包含以上各项)。
b
必须扣除正常生产经营费用和其他资产产生的收益,租赁收入中是否扣除维修费、经管费、保险费、房产税和租赁代理费要分析租约决定)
带有租约的情况(p12规范)对其是否客观的说明
纯收益的确定是否稳定,变化的趋势如何必须有充足的说明⑦
资本化率的确定要充分说明理由;
⑧
收益年限的确定;
⑨
公式运用是否正确。
●成本法●①生地、毛地、熟地、划拨地、出让地、旧建筑物;
②开发成本的确定要有依据;
③经管费用的确定;
④计息期易出错,利息的计算基数是土地成本+建设成本+经管费,容易缺项;
⑤开发利润:
⑴要与利润基数对应好。
⑵利润率最好用房地产业的利润率或参考社会平均利润率。
⑶四种利润率与基数的对应关系(P145理论与方法)易出错;
⑥税费;
⑦折旧。
注意自然寿命、经济寿命,实际经过年数、有效经过年数。
⑧折旧方法的综合运用,以年限法(其中主要为直线法)为主。
⑨分部分项折旧要将长短寿命的工程分别折旧;
⑩若市场不稳定,应有市场状况修正。
●假设开发法●(要把握好开发前和开发后的状态,传统方法中利息利润要单独计算,现金流量法中的利息利润已隐含在折现过程中了。
两种方法的资金核算点不同,传统方法往后算,流量法往前算。
开发经营期要结合画图掌握,开发期分前期和建造期)①最佳开发利用方式的确定、分析是否充分;
②估算开发总价值若用比较法确定,比较过程中应有相当的说明,若用收益法要注意收益法中常见的问题;
③建造成本和经管费用、公共设备层成本也属建造成本④开发期销售期的确定是否合理,要按客观的计算⑤利息和折现(计息期和折现年限,计息基数,折现率的确定是否正确。
)九、几个概念
房地产可视为实物、权益和区位的结合。
实物可分为有形的实体及其质量、组合完成的功能三个方面。
权益包括权利、利益和收益。
地役权的存在会降低土地的价值。
两宗实物状况相同的房地产,如果权益不同,其价值可能有很大的不同。
两宗权益状况相同的房地产,如果实物不同,其价值可能有很大的不同。
两宗实物和权益状况均相同的房地产,如果区位不同,其价值可能有很大的不同。
相邻关系,从义务方面来说,是对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的一种限制。
3、
一宗坐落位置很好、建筑物也很好的房地产,可能由于土地使用年限较短而价值很低。
4、
对于一宗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的价格,从长远来看其价格是趋于下降的。
5、
从全社会角度来看,土地的自然供给是完全无弹性的;
但对于某种特定用途的土地来说,土地供给是有弹性的。
6、
在评估投资价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是单个投资者所要求的最低收益率。
7、
在现实生活中,楼面地价往往比土地单价更能反映土地价格水平的高低。
8、
收益递减规律对于一宗土地来说,表现在对该宗地的使用强度(如建筑层数、高度、容积率、规模)超过一定限度后,收益开始下降。
9、
地价与土地面积大小的关系是可变的。
一般地,在城市繁华地段对面积大小的敏感度较高,而在市郊或农村则相对较低。
10、
从较长时期来看,房地产价格上涨率要高于一般物价的上涨率和国民收入的增长率。
房地产估价原则:
合法原则:
必须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交易或合法处分为前提进行。
产权合法。
估价时必须确认估价对象具有合法的产权。
在无法确认估价对象产权的合法性的情况下,必须在估价报告中说明估价过程和结论是在假定估价对象具有合法产权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
2、用途合法。
应以城市规划、土地用途管制等为依据。
如果城市规划规定了某宗土地的用途、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那么,对该宗地进行估价就必须以其使用符合这些规定为前提。
如果城市规划规定了该宗土地为居住用途,即使从其坐落位置、周围环境等来看,适合用作商业用地,但也必须以居住用途为前提来估价;
除非申请变更为商业用途,而且能够获得批准。
3、合法交易或合法处分。
处分方式包括买卖、租赁、典当、抵债、赠与等。
如抵押:
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地产,就不能以抵押为估价目的的估价对象,或者说这类房地产没有抵押价值。
②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方可优先受偿。
③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4、其他方面,如评估出的价格必须符合国家的价格政策。
如,评估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房地产,应遵循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指法律上许可,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价值最大化。
包括最佳用途、最佳规模、最佳集约度。
法律上许可。
对于每一种潜在的使用方式,首先检查其是否为法律所允许。
2、技术上可能。
对于每一种潜在的使用方式,要检查其它在技术上是否能够实现,包括建筑材料性能、施工技术手段等。
3、经济上可行。
经济可行性检验的一般做法是:
针对每一种使用方式,首先估计其未来收入和支出流量,然后将此未来的收入和支出流量用现值表示,再将两者进行比较。
只有收入现值大于支出现值的使用方式才具有经济上可行性。
4、价值最大化。
①收益递增递减原理。
可以帮助我们确定最佳集约度和最佳规模。
②均衡原理。
以房地产内部各构成要素的组合是否均衡,来判定是否为最高最佳使用。
它可以帮助我们确定最佳集约度和最佳规模。
以建筑物和土地组合来讲,建筑物与土地比较,如果过大或过小,或者档次过高或过低,则建筑物与土地的组合不是均衡状态,该房地产的效用得不到有效发挥,从而降低该房地产的价值。
③适合原理。
是以房地产与其外部环境是否协调来判定是否为最高最佳使用。
最高最佳使用原理要求评估价值应是在合法使用方式下,各种可能的使用方式中,能够获得最大收益的使用方式的估价结果。
如:
某宗房地产,城市规划规定既可用作商业用途,也可用作居住用途,如果用途商业用途能够取得最大收益,则估价应以商业用途为前提;
反之,应以居住用途或者商业与居住混合用途为前提。
但当估价对象已作了某种使用,则估价时应根据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对估价前提做下列之一的判断和选择,并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
保持现状前提。
现有建筑物应予以保留的条件是:
现状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新建房地产的价值减去拆除现有建筑物的费用及建造新建筑物的费用之后的余额。
2、装修改造前提。
认为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为前提进行估价。
其条件是:
预计装修改造后房地产价值的增加大于装修改造费用。
3、转换用途前提。
预计转换用途所带来的房地产价值的增加额大于转换用途所需的费用。
4、重新利用前提。
认为拆除现有建筑物再予以利用最为有利时,应以拆除现有建筑后再予以利用为前提进行估价。
5、上述情形的某种组合。
替代原则:
要求房地产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类似房地产是指与估价对象处在同一供求范围内,并在用途、规模、档次、建筑结构等方面与估价对象相同或相近的房地产。
估价时要考虑相近效用的房地产的价格牵掣。
估价时点原则:
要求房地产估价结果应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时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估价时点在过去的情形。
多出现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特别是对估价结果有争议而引发的复核估价。
2、估价时点为现在,估价对象为历史状况下的情形。
多出现于房地产损害赔偿案件中。
3、估价时点为现在,估价对象为现时状况下的情形。
最常见、最大量的,包括在建工程估价。
4、估价时点为现在,估价对象为未来状况下的情形。
如预售或预购价格。
5、估价时点为未来的情形。
多出现于房地产市场预测、为房地产投资分析提供价值依据的情况中,特别是预估房地产在未来建成后的价值。
假设开发法中常用。
公平原则:
要求估价人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换位思考。
买者不枉花一分钱,卖者不少得一分钱)
估价程序一、
获取估价业务:
方法有被动接受、主动争取和自有自估三种。
受理估价委托及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明确估价目的。
估价目的应由委托人提出。
实际中往往是估价人员提出问题,委托人认可。
2、明确估价对象。
估价对象应包括明确估价对象的实体状况、权益状况和区位状况。
估价对象及其内容和范围应根据估价目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并征求委托人认可后综合确定。
3、明确估价时点。
估价时点应根据估价目的确定,采用公历表示,精确到日。
4、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拟定估价作业技术方案。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拟采用的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
⑵拟调查搜集的资料及其来源渠道;
⑶预计所需的时间、人力、经费;
⑷拟定作业步骤和作业进度。
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主要有:
⑴对房地产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
⑵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资料;
⑶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成本、收益实例资料;
⑷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资料。
如对供出租用的写字楼拟选用收益法进行估价,则需要搜集可供出租的面积、租金水平、空置率及运营费用等;
如某块土地拟选用假设开发法进行估价,则需要搜集规划限定的用途、建筑高度、容积率、规划设计技术方案、拟开发费用等。
搜集资料的途径有:
⑴委托人提供;
⑵实地查勘;
⑶到政府有关部门查阅;
⑷询问有关当事人、咨询公司等。
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形成“实地查勘记录”,并签名、注明查勘日期。
选定估价方法计算。
确定估价结果。
检查估价结果出现差异的方法:
按照从低级错误到高级错误的顺序进行检查。
⑴计算过程是否有误;
⑵基础数据是否准确;
⑶参数选取是否合理;
⑷公式选用是否恰当;
⑸所选用的估价方法是否切合估价对象和估价目的;
⑹是否符合估价原则。
特别强调:
估价中的每一个数字都要有来源依据。
撰写估价报告。
估价报告质量的高低,取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