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事故处置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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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事故处置作业指导书
气瓶充装事故处置作业指导书
编号:
200804
编制:
彭建军
审核:
赵旭
签发人:
赵旭
单位名称:
丹凤县龙驹气站
发布日期:
2008年5月1日实施日期:
2008年5月1日
气瓶充装事故处置作业指导书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气瓶充装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陕西省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本作业指导书。
1.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陕西省辖区范围内的气瓶充装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置。
2.瓶装气体的理化特性及危险性
瓶装气体具有可燃性、氧化性、窒息性、毒性、腐蚀性和化学不稳定性。
在瓶装气体的充装、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会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各种原因造成泄漏、着火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2.1使用瓶装气体的潜在危险性:
2.1.1瓶装气体的可燃性:
凡与氧气(或其它氧化性气体)能化合的气体,都称为可燃性气体。
在瓶装气体中,可燃性气体约占一半,且以烃类气体居多。
可燃性通常是以在空气中的爆炸范围来表达的。
例如:
乙炔在空气中的爆炸范围为2.5—81%(体积百分比),氢在空气中的爆炸范围为4.0-75%,液化石油气在空气中的爆炸范围为1.5-9.7%。
大多数在爆炸范围内的可燃性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都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并放出大量的能量。
2.1.2瓶装气体的氧化性:
凡与氧接触的设备、管道和工、器具不得沾有油污或其它易燃物。
氧与可燃性气体能够形成具有爆炸性的混合气体。
同样,氯和甲烷等烃类气体混合时,在日光照射下即能发生剧烈反应,甚至爆炸,氯与氢等可燃性气体混合时,受日光或灯光照射会发生燃烧爆炸。
2.1.3瓶装气体的窒息性:
除氧气外,其它所有气体均有窒息性危险。
虽然有些气体并无特殊的毒性,但是它们的危险性只是在高浓度时,使人吸入的空气中氧的分压降低,因而引起缺氧而窒息。
液化气体是这些气体中危险性最大的,因为它们在泄漏时,会迅速氧化而使局部出现缺氧气氛。
2.1.4瓶装气体的毒性:
在瓶装气体中有许多气体,特别是液化气体及其蒸汽都是有毒的。
瓶装气体的毒性各异。
例如,氧化氮会在鼻子感觉不到,或亦不刺激咽喉的浓度,使人中毒。
又如氯、氨、二氧化硫等毒性气体的作用很强烈,瞬间即能引起对人体的强烈反应。
大多数毒性气体具有潜伏作用,人体无法感觉到它们的侵袭,须经过长时期之后才会发现。
2.1.5瓶装气体的腐蚀性:
在瓶装气体中有些气体与设备、管道气瓶接触会起腐蚀作用,如氰化氢、溴化氢、硫化氢等酸性气体及氨等到碱性气体,这类气体的腐蚀作用,在有水分时将会增强。
另外,有的气体本身无腐蚀性,但在混合杂质时即对金属起腐蚀作用。
例如,瓶装一氧化碳,由于含有微量二氧化碳和水分,即对气瓶产生应力腐蚀,轻者使气瓶穿透,重者使气瓶爆炸。
2.1.6瓶装气体的化学稳定性:
在瓶装气体中有少数气体的化学性很不稳定,易于分解与聚合,并有可能因此而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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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瓶装气体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
多数瓶装气体可对大气造成污染,液化气体的残液还可对土壤和水造成污染。
3.气瓶充装站容易发生事故的情况:
3.1充装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工艺装备故障发生的泄漏;
3.2因超装引起的气瓶变形或爆炸。
3.3运输过程中因处置不当发生的泄漏或爆炸;
3.4压力容器发生的泄漏或爆炸。
4.救援装备与器材
4.1消防装备及器材
消防车、消防水幕、消防水枪、消防水炮、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各种型号的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小型家庭式干粉灭火器。
4.2防护器材
各种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湿毛巾、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全密封阻燃防护服、全密封防化服、防静电工作服、防护隔热服、工作靴、避火服、防冻衬纱橡胶手套等。
4.3救援物资与装备
吊车、云梯、可燃气体浓度测试仪、风向仪、救援绳索(30—50米、用于救援中毒伤员和拖曳气瓶)、防爆电筒、防火花的专业抢险工具等。
4.4医疗救护车及常用救护药品。
5.紧急处置技术
5.1气瓶泄漏、火灾或爆炸事故时应启动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运输过程中或居民用户中发生气瓶泄漏、火灾或爆炸事故应启动本地区应急救援预案。
抢险求援必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5.1.1充装时发生泄漏的处置
(1)关阀断气
充装时发生泄漏,应立即停止充装、关闭阀门断绝气源,关闭阀门的人员应穿带齐全防护用品。
(2)消除火种
可燃气体充装时发生泄漏,立即在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内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
机动车辆一律就地熄火处理,人员关闭手机,严禁使用对讲机。
用电装置保持原有用电状态,不得关闭或启动现场电源。
进入危险区域前用水枪将地面喷湿,以防止磨擦、撞击产生火花。
(3)稀释降毒
有毒或腐蚀性气体充装时发生泄漏,用带架水枪以开花形式和固定式喷雾水枪对准泄漏点喷射,吸收有毒气体,防止和减少有毒气体向空中排放。
为了提高效果,可以在消防水中加入适当的药物。
用以降解毒性和腐蚀性。
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必要时应设置隔离沟,防止泄漏物向下水道、通风系统和空间扩散。
5.l.2气瓶发生严重泄漏、着火及爆炸的处置
(1)报警
气瓶在任何地方发生严重泄漏、着火及爆炸,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有关企业管理、维修、抢险等相关人员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到场处置。
同时拨打ll9、120,向公安消防、医疗急救中心报警,必要时通知供水部门对发生事故地段管线增压。
并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当地质监、安监等有关部门。
(2)设定区域和疏散
根据据地形、风向、事故现场气瓶数量、泄漏程度以及周边道路、重要设施、建筑情况和人员密集程度等,对泄漏、爆炸、火灾影响范围进行评估,在专家的指导下设定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
人员原则上应该向上风方向疏散。
远离事故源的下风向人员可以横向疏散,无风向时向远离事故源的方向疏散。
(3)事故气瓶处置
1)可燃气体气瓶泄漏、着火:
应设法关阀灭火,如不可能,则可用水幕将泄漏气瓶与其它气瓶隔离,任其燃烧至自动熄灭,同时撤离和疏散人员。
2)有毒或腐蚀性气体气瓶发生泄漏:
可先用密封器堵漏,然后用专用工具处置。
如无法封堵,应先撤离和疏散人员,然后用带架水枪以开花形式和固定式喷雾水枪对准泄漏点喷射,吸收有毒气体,防止和减少有毒气体向空中排放。
为了提高效果,可以在消防水中加入适当的化学药物,进行中和反应或降解毒性和腐蚀性。
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必要时应设置隔离沟,防止泄漏物向下水道、通风系统和空间扩散。
5.1.3压力容器发生的泄漏或爆炸
(1)处置的一般要求
1)压力容器发生泄漏,应立即切断或关闭可燃气体来源的各相关阀门;
2)切断事故现场电源(防爆电器除外),关闭常用通讯工具(灾区电话除外);
3)使用防爆抢险工具,穿戴专用救援服装,防止撞击、摩擦、静电起火;
4)在未切断泄漏源的情况下,严禁熄灭已稳定燃烧的火焰。
5)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应防止泄漏物向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
6)通常含氧量l0%是人体不出现永久性损伤的最低限。
因此,警告大家不要进入可燃气体蒸气中。
(2)设定区域和疏散
建立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
根据站区储量、泄漏程度、地形、气象等,对泄漏影响范围进行评估,在距离泄漏点至少半径800米范围内实行全面警戒,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标志。
疏散无关人员,以各种方式和手段通知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内的周边人员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对以上区域内的幼儿园、学校、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应重点组织有序疏散。
实施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缓冲区域。
着火隔离至少l600米(以泄漏源为中心,半径l600米的隔离区)。
(3)消除火种
立即在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内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
进入危险区前用水枪将地面喷湿,以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作业时设备应确保接地。
(4)控制蒸汽云,如有可能用蒸汽带对准泄漏点送气,或开启消防喷淋系统以喷雾形式或带架水枪以开花的形式,对准泄漏处喷射并形成水幕,用来冲散可燃气体;用中倍数泡沫或干粉覆盖泄漏的液相,减少可燃气体蒸发:
用喷雾水(或强制通风)转移蒸汽飘逸的方向,使其在安全地方扩散掉。
(5)器具堵漏
1)当泄漏处为圆形小孔,可采用木楔堵漏法:
2)当管道壁发生泄漏,且不能关闭阀门止漏时,可使用不同形状的堵漏垫、堵漏楔、堵漏胶、堵漏带等器具实施封堵;或采用木楔子、堵漏器堵漏或卡箍法堵漏,随后可用高标号速冻水泥覆盖法暂时封堵。
3)当压力容器焊缝微量泄漏,可采用高标号速冻水泥覆盖进行堵漏:
4)当压力容器壁撕裂泄漏,可以用充气袋、充气垫等专用器具从外部包裹堵漏;
5)带压管道泄漏可用捆绑式充气堵漏袋,或使用金属外壳内衬橡胶垫等专用器具施行堵漏。
5.1.4安全附件损坏及密封泄漏处置
阀门、法兰盘或法兰垫片损坏发生泄漏,可采用不同型号的法兰夹具并注射密封胶的方法实施封堵,也可采用直接使用专门阀门堵漏工具实施封堵。
5.2现场检测
5.2.1用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随时监视检测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内的气体浓度,人员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5.2.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迅速果断地撤出现场所有人员至安全地带,并重新评估,确定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
(1)当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检测浓度超标时。
(2)在火焰体积因气体的扩大而加速增大,火势(尤其是燃烧的储罐或设施)的噪音不断增大,燃烧火焰由红到白,光芒耀眼,从燃烧处发出刺耳的哨声,罐体抖动,罐体变色,安全阀发出声响时(这些是储罐爆炸前的征兆)。
5.2.3对危险区域进出人员实行登记,做好事故现场人员及伤残人员的统计工作。
5.3现场清洗和消毒处理
根据泄漏介质的理化性质和现场受污染的具体情况,可采用化学或物理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处理,或是对污染区暂时进行封闭,以后再进行处理。
5.4现场恢复
经有关部门、专家组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或维修设备、恢复生产。
6.安全防护
6.1在事故抢险时,参与抢险的人员应佩带适用的防护用品,泄漏介质的理化性质,可选用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全密封阻燃防护服、全密封防化服、防静电工作服、防护隔热服、工作靴、避火服、防冻衬纱橡胶手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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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事故现场的其它人员,可以用湿毛巾捂住鼻、口,向上风方向转移。
7.伤员处置
7.1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负责事故现场接触人群的检伤分类,分类类别为:
表症呼吸停止,重度中毒,轻度中毒,重伤,轻伤等。
7.2对表症呼吸停止者,在事故现场给予吸氧、人工呼吸及心脏挤压术,并立即由120急救转送医院;重度中毒者、重伤者现场作简易清洗,并立即由l20急救转送医院;轻度中毒、轻伤人员事故现场清洗包扎、护理并根据情况转送医院。
7.3对现场接触人员,有不适感的,进行现场观察至转为正常。
7.4应委派一人专门负责清点进出现场抢险人员的人数和名单,以及事故现场人员及受伤人员的人数和名单。
8.附则
8.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单位应总结本次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的15天内提出总结报告,送交省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
8.2应急救援工作的堵漏人员应经过培训,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8.3本作业指导书是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指导性文件。
发生事故后,应视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84本作业指导书发布后生效。
(1)液化石油气储罐因各种原因发生泄漏事故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在储罐头道阀门后的泄漏通过关闭头道阀门,控制火源,用水冲释,驱散气体来处理;
②在头道闭门前的罐体根部发生的泄漏事故,如是气象泄漏,首先控制火源,向泄漏部位喷水(对液化石油气储罐开喷淋系统对罐降温),并迅速实施倒罐作业。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用堵漏剂、卡箍专用工具组合堵漏。
③如果是液相泄漏事故,首先向泄漏部位喷水或用温棉被封堵,在有条件情况下用堵漏剂、卡箍专用工具组合堵漏。
并开喷淋系统对罐体降温,迅速倒罐处理,用水驱散泄漏气体、降低局部气体浓度。
(2)压力管道爆炸(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理:
压力管道发生爆炸泄漏事故,首先根据液化石油气介质特性,迅速进行处理。
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①首先切断系统电源及一切火源,关闭手机及用电设施,然后可采用关闭系统连接阀门或者在管道当中加育板等方法,切断介质的来源,隔绝爆炸泄漏部位与系统的连接,尽量减少介质的含量,以防在处理事故时形成二次爆炸。
②若爆炸或泄漏部位与系统无阀门控制,可采用温棉布、密封胶组合及专用堵漏工、卡具进行堵漏,尽量减少介质在泄漏部位的堆积,以防形成二次爆炸极限。
③液化石油气介质压力管道在隔断与堵漏的同时,还应进行人员疏散,同时采用水冷却降温,驱赶可燃气体,促使可燃气体介质扩散,降低周围环境温度,以防二次爆炸。
④为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处理事故时应准备充分的灭火器材,砂袋等,以防发生火灾事故;同时配备防护用品、安全电压手提灯以便及时处理事故,注意人身安全。
(3)液化石油气罐车泄漏事故的处理:
对液化石油气罐车因交通事故或装卸车作业中引起的泄漏事故,根据泄漏部位和严重程度,首先迅速切断电源,控制火源,用高压水冲释泄漏部位,对罐体喷水降温,并用水驱赶泄漏气体,使其迅速扩散。
有条件的可采用堵漏剂和卡箍专用堵漏工具堵漏,如事故发生在城镇或人口密集区,并采取拖至安全无人区进行紧急疏散人群,准备充足的灭火器材、砂袋等,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
1、站长岗位职责
(1)应当取得省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学习并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及气体充装方面的相关法规、标准;
(2)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且确保其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3)任命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压力容器操作员和气瓶充装员,制定本站所有人员岗位职责;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7)根据《气瓶充装规程》及《钢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切实履行站长职责;
(8)确保充装工作获得必要的资源;
(9)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应当取得省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学习并熟悉气体充装有关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及专业知识;
(2)在站长领导下负责全站技术及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质量管理手册,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持续改进;
(4)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工艺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5)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计划,计量仪器仪表的定期检定计划;
(6)负责全站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7)负责气瓶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统计报表和各种记录资料的保管;
(8)负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及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厉处罚;
(9)协助站长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
(10)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安全员岗位职责
(1)熟悉液化石油气充装的安全技术和要求,并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2)负责液化石油气站的安全管理工作,遇到不能处理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站长报告;
(3)负责宣传贯彻液化石油气站安全、消防的法律、法规;
(4)参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负责安全巡回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应记录在案;
(6)负责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7)负责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8)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修、抢救,并按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9)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章作业和忽视安全生产隐患的行为责令停止生产,并提出处理意见交站长会议研究处理;
(10)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4、气瓶充装检查人员岗位职责
(1)应当取得市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熟悉液化石油气充装及钢瓶的安全技术和要求;
(2)负责气瓶充装前的检查、登记工作,杜绝不符合要求的气瓶流入充装工序;
(3)负责气瓶充装后的检查,对超装和泄漏的气瓶及时进行处理;
(4)负责为充装合格的气瓶粘贴充装标签和警示标签;
(5)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填字确认;
(6)发现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应立即向站领导报告;
(7)完成站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5、气瓶充装人员岗位职责
(1)应当取得市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学习并熟悉液化石油气充装的安全技术和要求;
(2)按照气瓶检查员的要求对气瓶进行充装前的残气、残液处理;
(3)严格执行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进行气瓶充装和认真填写气瓶充装记录;
(4)认真执行本站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随时做好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5)严禁摔、砸、滚、撞钢瓶,不得用非防爆工具敲打机械设备;
(6)发现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应立即向站领导报告;
(7)完成站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6、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应当取得市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学习并熟悉液化石油气储存设备的安全技术和要求;
(2)熟悉站内压力容器的内部结构,压力管道内气、液的流向;
(3)负责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工艺设备的运行检查和日常保养工作,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执行罐车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进行罐车装卸,并认真填写装卸车记录;
(5)发现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应立即向站领导报告;
(6)完成站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7、气瓶附件检修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气瓶和介质的基础知识,并经技术和安全培训合格;
(2)对损坏的瓶阀进行检修、试验或更换;
(3)对损坏的气瓶附件(如瓶帽、防震圈等)进行更换;
(4)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8、门卫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本岗位职责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对进站人员认真登记,严禁外来车辆携带火源、手机及穿钉子鞋进入二门生产区内;
(3)提高警惕,紧守岗位,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对二门以内重点部位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5)站区严禁烟火和易燃易爆物品,经常保持院落清洁卫生;
(6)完成站长临时交办工作。
各项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与培训:
①结合本行业特点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一次学习培训,培训内容为专业知识、安全操作规程、有关法规等,每次培训须认真做好记录;
②随时安排员工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③新员工随时由专人负责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教育要经常贯穿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道工序;
(2)安全生产:
①所有生产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附件必须定期检验,仪器仪表等计量器具按其规定定期校验;
②生产设备要做到勤保养、勤维护,以保证其安全运行,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电线、电器要经常检查,该更换检修时,及时更换检修。
消除一切电器设备事故隐患;
③生产区内严禁火源,手机及一切明火,检修设备如需动火,按规定程序由技术人员报经站长同意后实施;
④除生产作业人员外,其他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内,上级检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将火源打火机、手机及其危险物品留在生产区以外;
⑤外来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3)安全检查
①安全检查人员必须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工,气瓶充装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
②安全检查人员根据值班安排每天六至十次定时对生产区内从罐区沿管线到机房车间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并随时进行巡回检查;
③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时,上报技术负责和站长研究处理;
④安全检查过程发现违章作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严肃批评和予以经济处罚;
⑤每次检查必须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气瓶检查登记制度
(1)新购气瓶和新检气瓶须手续齐全,如检验报告、资质证及准销手续,每只气瓶逐个登记;
(2)气瓶充装前须做好瓶号、外观、检验有效期、标志、附件等检查登记;
(3)充装后要进行检漏,并对充装重量、警示标签、充装标签、瓶阀等如实登记;
(4)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对检查结果负全部责任。
3、气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1)所有自有产权气瓶均应建立档案,包括文字档案和计算机档案;
(2)所有自有产权气瓶须打印永入性标识钢印;
(3)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按其检验周期定期检验,YSP-15以下气瓶前三次每四年检验一次,最后一次三年检验,YSP-50气瓶三年检验一次;
(4)对钢印标记不清、凹陷、生锈、损伤等气瓶按规定该提前检验的提前检验,该报废的报废,使用十五年及其以上的气瓶强制报废。
(5)新气瓶、新检气瓶、在用气瓶、实瓶、待检气瓶、报废气瓶应分类保管,瓶库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对污损气瓶随时擦洗干净,保持气瓶标识和颜色清晰可见。
4、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制度
(1)所有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按其规定的校验周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校验;
(2)压力表半年校验一次,称重衡器半年校验一次,灭火器每年校验一次;
(3)经校验的器具,仪表仪器应妥善维护,防止损坏,校验证书妥善保存;
(4)称重衡器每天使用前要归零校正;
(5)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计量失准,经调整后仍不可靠时或不可调整维修的应停止使用,报经站长或技术负责人同意后可提前送检;
(6)对经校验报废的计具、仪器仪表,入废品库保管或直接交废品回收站处理。
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管理及定期检验制度
(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液化石油气储罐必须按规定的储存量储存,严禁超量灌装,保证罐内有足够的气相空间;
(3)液化石油气储罐安全阀与罐体间设置的阀门必须处于开启状态。
液化石油气罐液位计应灵敏可靠,液位直观,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安全附件、喷淋装置应经常或定期检查与维护,随时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
(4)液化石油气储罐进液时只准向一个罐送液,严禁向二个或二个以上罐同时送液,储罐的气相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
(5)液化石油气管道应经常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管道安全阀应处于常开状态。
(6)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喷淋消防用水。
(7)液化石油气储罐、压力管道及其附件安全阀应按其检验周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定期检验。
检验工作完成后,要持检验报告办理使用证的登记注册及其他事宜;
(8)液化石油气的压力容器储罐、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资料,检验报告等档案应妥善保管。
6、气瓶储存、发放制度
(1)气瓶储存应有专用气瓶库,同时按实瓶区、新瓶及新检瓶区、待检瓶区、报废瓶区分别存放并留有足够的通道,各区应有明显标志以备区别;
(2)实瓶的存放应单层摆放,存放期不宜太长,一般不超过三天;
(3)气瓶储存及发放由专人负责;
(4)气瓶发放人应认真做好气瓶发放记录。
7、不合格气瓶的处理制度
(1)充装前不合格的气瓶不得进行充装;
(2)充装过程中发现有泄漏或有异常声响的气瓶应停止充装并及时进行处理;
(3)充装后检查不合格的气瓶要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