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部地区民间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毕业论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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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间金融对社会稳定的影响问题6
四、促进我国中部地区地区民间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7
(一)完善民间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7
(二)鼓励建立各种民间金融组织7
(三)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8
(四)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8
五、结语9
参考文献:
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已经逐渐成为一个主要的经济驱动力,我国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使得我国的经济不断的发展。
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处在不断发展的良好势头里,但是我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还是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阻碍因素,其中最主要的发展阻碍因素就是中小企业发展融资困难的问题。
我国的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壮大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然而其发展还是面临着许多的问题,例如我国的民间金融机构发展不能很好的被政府所认可,不能获得政府的资助和扶持,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篇灰色地带。
随着我国金融环境的不断改良,国家也加强了对民间金融机构的运行和经营的相关政策改革,力图使其合法化、持续化、健康化的发展,为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一、民间金融理论概述
(一)民间金融概念的界定
在我国,民间金融的定义总体上来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观点:
从民间金融的本质方面,江曙霞,秦国楼是研究民间金融机构的专家,他的研究有自己独特的特色,比如秦国楼最大的特色是将民间金融机构的研究与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对比研究,这样的研究对于民间金融机构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所谓正规的金融机构,他只是包括金融机构,并不包括我国的人民银行的监管机构下的相关的金融机制和金融活动;
张建军和元中宏在秦国楼的研究基础上又提出了,民间金融机构是合法的机构,民间的金融除了经过国家的合法相关部门批准的即溶机构以外,民间金融机构是对现有的国家企业进行资金上的融通,并且收取一定的利润,这些都是合法的民间金融机构;
左白云认为,民间金融机构绝对是合法的资金融通机构,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但是社会上显然还是存在着一定的不合法的金融机构。
从民间金融的供应方面,张翔,孙莉认为,民间金融机构并不是共有的,或者是国家所有,而是一种私有的,私人对民间需要进行资金融通的企业给予的资金支援并且收取一定利率的社会机构;
孙莉认为民营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以及各种私人的民间金融机构和提供企业资金融通机构的服务企业。
从民间金融的服务对象,姜旭朝认为民间金融是资金的融通是有着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体系和活动的性质的;
郑振龙,刘静则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的分类,不过其分类非常简单,其将民间金融机构分为正规和不正规两种,并且认为正规的民间金融机构和不正规的民间金融机构的和可以看做是所有的民间金融机构。
根据上面的论述,基于正规的民间金融机构和不正规的民间金融机构的和可以看做是所有的民间金融机构这一理论,包括各种金融机构有序的,有组织的,高水平的金融活动和金融交易关系,也包括各种各样的混乱操作,没有组织,相对层次较低的私人贷款。
(二)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区别与互补关系
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不是一种被动的机械式的互补关系,可以通过有意识的合作。
如果没有正规的金融机构,民间金融是弱的,持久的和足够的力量来推动经济增长的不足,它可能不能够自己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
同样,如果没有民间金融的作用,正规金融无法有效的补充,因为银行贷款风险,不愿意进行一些前景不明确,企业的信息不透明,风险水平较高的金融业务。
在实际业务中,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经常相互融通,日益频繁的交流与合作。
(3)民间金融的基本特征
我国的民间金融机构的活动具有隐蔽性和地缘性的特点,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是比较严格的,尤其是对金融市场的准入机制要求十分严格,因此,我国的民间金融机构必须隐蔽和有地缘特色的存在着,在我国的民间金融机构其活动的隐蔽性表现在,除了要遵守当地的法律之外,还要遵守典当与其他资金变现的形式,并且我国的很多民间金融机构并得不到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啊,在国家的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机制之外。
同时,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地区差异,只有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才有更大的资金融通市场,因此我国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有很强的地域特色,这一地域特色也不仅仅是收到经济发展的影响,传统文化习俗和公共的投资意识和投资力度都对其产生重大的影响。
由于民间金融机构是为企业进行资金的融通提供服务,很多企业对资金提出需要贷款时都希望这一融资方式的资金能够更快到账,手续可以非常简便、安全、有效。
因此我国民间金融机构的双方一般会相互理解,在一定的可能性上会尽量减少融资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通常企业对借贷民间金融机构的交易可以在相互信任和相互的理解的基础上很快的完成,并且交易条件也比较的灵活。
民间金融机构是民间的组织自发形成的融资方式,其交易活动具有隐蔽和地缘性的特色,但是其最大的特点是产权非常明晰。
因此也就决定了其交易具有便利性和灵活性的特点。
通常,民间金融借贷率较高,借款人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资金迅速周转;
因此对借款人的还款周期要求一般非常短,规模也是较小。
由于贷款人在一定的因素上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民间金融机构一般不会选择把钱长时间借给任何企业。
这就注定了民间金融机构的借款期限较短,民间金融机构的融资信息是非常私人的。
这种借款模式也非常有利于民间金融机构规避资金借贷的风险。
民间金融贷款利率有明显的差异,除了本地贷款,融资方式的影响,对象,民间金融贷款利率也具有明显的市场特征,往往与人民银行公布基准利率调整和改变。
根据四川2012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向成都贷款利率的调查,民间借贷利率往往与贷款和不同时间的变化。
如图1-1所示。
图1-1民间借贷利率与贷款基准利率比较表(2012年)
资料来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程度中心支行,对成都民间借贷情况的调查资料整理,2012.
二、我国中部地区民间金融发展现状
(一)我国中部地区民间融资以传统形式为主
总体上看,我国中部地区民间金融形式仍以直接融资,内部融资和其他传统形式为主,职业中介组织的民间融资活动不是很活跃。
(1)直接民间借贷。
直接民间借贷一般都是规模较小的借贷组织,一般都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民间金融机构有超过八成的人愿意采取直接的民间借贷。
(2)内外部融资。
本表主要用于民间融资企业。
据调查,110的企业在民间融资,股东,员工和社会集资的企业分别为25.5%,22.7%和5.5%。
(3)中介或中介机构借款。
民间融资在我国中部地区江苏和浙江地区的发展不是很受欢迎。
据调查,在416户和110户企业民间融资活动,从典当行的企业只有9.1%家,委托银行或银行借来的钱,只有7.7%的家庭通过中介机构借款。
(二)我国中部地区民间融资的用途以流动资金和消费支出为主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我国中部地区地处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再加上宏观调控,中小企业的融资形势很紧张,所以民间融资主要是用于解决流动资金的生产是不够的;
从家庭来看,居民收入水平低,家庭民间融资主要是相互的,主要的消费,生产和业务占比较小。
根据家庭的我国中部地区我国中部地区中小支行人民银行的调查显示,民间融资约85%用于生产经营。
表3-4企业和家庭民间融资主要用途表
企业
资金用途
流动资金
扩大经营规模
其他
比例(%)
72
18
家庭
消费性支出
生产经营
53
29
人民银行湖北地区分行,《区域民间融资发展问题研究》,2011年
(三)我国中部地区民间融资的成本普遍高于银行,利率弹性较大
供应和需求的民间融资活动,成本和融资的目的,时间和文化因素有一定的关系,所以利率弹性,发达地区相对较低,家庭融资相对突出的特点。
表3-5调查样本民间融资利率水平分布表
企业在不同月利率水平下的比例
家庭在不同月利率水平下的比例
n≤5‰
5‰<n≤10‰
5‰<n≤20‰
n>20‰
10.00
90.00
18.18
37.88
40.91
3.03
四、我国中部地区民间金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间金融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问题
非正规金融的宏观调控,扰乱秩序的控制,宏观调控的影响。
民间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的数额还是较大的,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宏观的经济,无论是经济现象还是经济政策的落实,都会受到民间金融机构的影响。
例如,现在我国出现了高通货膨胀,现在物价上涨的比较厉害,人们将存款存在银行,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金钱的贬值的做法。
因此很多人选择了民间金融机构的理财方式,这样民间融资导致了大量的钱从银行以现金的形式,增加了资本的体制外的循环,这样就会导致我国的政务的统计数据的实效和失去真实的数据,因此,国家再采取任何的宏观经济调控都是会受到影响的。
(二)民间金融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利弊问题
我国中部地区的民间金融机构对我国中部地区的企业发展在一定的程度上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民间金融机构是给有资金融通困难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帮助的企业,因此这个可以很好的缓解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小企业因为资金的困难而面临经营困难甚至是破产的结果。
其次,民间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还款能力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由于我国的中小企业的特色,规模小、家庭企业为主,因此我国中小企业在贷款还款的经济活动中的还款能力还是较弱,这样民间金融机构可以对其还款能力给予一定的保障。
根据调查显示,我国民间金融机构的贷款基准利率几乎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四倍,这样不仅仅增加了企业的贷款还款负担,还严重影响了正规的民间金融机构的经营和运作,甚至导致很多中小企业因为还不起贷款而破产、倒闭。
这样例子可以说每天都在发生,因此必须找到民间金融机构的合法经营保障和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让其生存下去。
(三)民间金融对社会稳定的影响问题
近年来,利润欺诈和非法的地下钱庄的规模越来越大,从我国中部地区的地域范围来看,这种地下钱庄的规模和放款的金额越来越大,从目前警方侦破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每一起与地下钱庄相关联的金融案件所涉及的资金额度非常庞大,这种案件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
这种不合法的地下钱庄的发展不仅仅影响着我国收支数据的准确性,也对我国市场经济的秩序造成了很大的破坏,还影响到我国的税收收入,导致了庞大的外汇流失,同时也影响着合法、正常的金融机构的发展和运营。
同时这种地下钱庄的发展,由于其引用了高科技的技术,使其能够很快的将大量的金钱迅速的转移到海外,其都严重的危害了我们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安全、稳定与和谐。
此外,矛盾纠纷和不规范民间融资高利贷也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4)民间金融对居民和企业理财的影响问题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继续收紧银根的宏观背景下,民间借贷无论是规模还是其利率水平几乎都是疯狂的发展着的。
我国的经济管理在财务管理的同时,也是加强了对贷款的需求。
在我国贷款需求的组织中,上市公司是其重要的一支力量,没有上市的公司对贷款的需求也是不在少数,其合作的民间贷款机构索求的利率也是比较高的。
四、促进我国中部地区民间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民间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
完善民间金融发展环境必须从产权制度确立为基础。
确立合理的产权制度是民间金融机构合理化、科学化运营的保障。
对私人银行的财产制度的相关改革,通过这次改革我们应该明确所有权都是属于民间金融机构的投资者,以及明确了民间资金融通的支配权和监督权的所有人。
因此必须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产权改革史民间金融机构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企业的资金融通环境的健康,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护到我国的金融资产以及国家的财产安全。
(二)鼓励建立各种民间金融组织
解决我国中部地区民间融资问题必须鼓励建立多种民间金融组织。
我国中部地区民间金融形式主要包括:
农村民间自由借贷,地下银行,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小型贷款公司。
其中,私人银行和私人贷款应坚决反对高利贷的部分,因为它不仅会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也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政府应鼓励和支持民间金融的合理形式,使它更接近于正规金融方向,协调发展。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体农民贷款难问题,我国中部地区应该鼓励尝试新的金融机构如适合多种经营和监管建立扶贫经济合作社。
在江苏和浙江沿海地区比较盛行的“银背”也可在我国中部地区周边农村推广流行,将银背规范成中小型金融中介公司,充分利用农村闲散资金,以资本效益最大化。
(三)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
我国中部地区民间金融已经初具规模,组织运行机制的形成比较健全,但没有专门的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因此,本文认为在我国中部地区成立一个民间的金融监督管理局是非常有必要的,民间的金融监督管理局的主要的职责是:
首先必须保障我国中部地区的民间金融组织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国中部地区的金融的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和行驶;
其次民间的金融监督管理局必须保证能够正确的引导和规范我国中部地区的民间金融组织的所有业务和工作;
最后民间的金融监督管理局必须成立科学的民营金融预警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检测我国中部地区的民间资金,以及控制民间资金的动向和规模以及利率水平。
防止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提供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
彻查黑色金融和非法集资活动。
此外,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对我国中部地区民间金融机构从事监督行为。
如公安部门在处理金融案件,如果发现非法的私人金融机构经营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只有部门联合,形成一个严密的监督和管理系统,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金融风险,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四)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
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我们将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通过对资本流动资本监管的实施成本,虽然这样的政策在一定的程度上会减少一定的资金流动效率,但是我们保证可以最大的限度的提高资金市场对资金的需求和供给的平衡,这种平衡才是资金市场最求的最大安全化的保障。
尤其是要注意在农村信用社、信用合作社的资金利率的科学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我国中小企业使用资金的安全度,也希望能够通过这样的资金正粗,来减少私人贷款膨胀率的竞争力度,这样才能够科学的迫使的民间的高利贷形式的黑色资金融通的渠道彻底的退出到资金市场。
另外一方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中小民营企业对企业资金要求越来越高,对企业的资金的数量总额要求也越来越庞大。
这种情况下,要尽量发挥担保公司的为民营企业的资金制度保障,只有加强这种保障的科学性,才能更好的鼓励担保公司对民营金融制度的保障,应该给与最大的鼓励,和支持。
政府在这个鼓励、支持过程中,应该做好支持、规范和引导私人企业担保公司对企业资金融通的业务,使他能够更好的为民营企业的经营发展做好融资工作。
5、结语
我国企业在民间进行资金的融通的活动是非常活跃,这也要求我国政府无论是在政策上还是理论上,还是在现实环境中都要对其相当的重视。
但是从目前的现实来看,我国的政府还是采取了相对比较消极的对策来管理民间金融机构,这不利于我国金融机构的融资改革,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和改善我国的金融环境。
在此背景下,本文研究了民间金融机构的经营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以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希望对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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