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草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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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副主席:

第九部分社团管理部:

第三部分办公室:

第四部分策划部:

第五部分财务部:

第六部分信息宣传中心:

第七部分人事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院团委的直接指导和支持下对学生社团进行管理、组织、服务于社团的学生自治部门。

其宗旨是贯彻实施院党委、院团委的指示,保证社团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打造“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学生社团。

第二条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第三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指导方针:

规范、务实、效率、服务、精品。

第四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要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整合社团的资源,加强联系,增进团结。

第五条依章办事,规范管理。

所有社团的工作,包括社团的成立、活动、考核等都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所有工作都要在章程的基础上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使社团工作规范化运行。

第六条建立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完善的历史档案。

第七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定期召开全体内部常委会议,一般每月不少于两次,1/3以上常委可以提议召开全体社联常委会议。

第八条全体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议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指示、决议精神;

(二)宣布院团委做出的各项决议,并要求认真执行;

(三)各部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计划;

(四)各部对近期工作进行计划和总结,布置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全体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联常委应按时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会。

若有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提交请假条。

若无十分特殊的情况连续请假每月超过三次以上者,应提交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商议其去留问题。

第十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应在全体社团常委会议召开前清点人数。

每月无故缺席一次者,将在全体常委会议上点名批评;

无故每月缺席两次者,应在下次的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

无故缺席三次者,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讨论其去留问题,并指派专人与之谈话;

无故缺席达四次者,做自动退出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处理。

第十一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对全体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议所议事项做好记录。

第三章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财务制度施行机制

(一)为规范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产和经费的管理,提高费用使用率,确保社团联合会财、帐、物相统一,并促进经费合理化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其财产和经费进行管理。

“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产和经费的使用原则;

(三)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产和经费的使用实行主席审批、财务部副部长监督相结合的办法。

第十三条经费与决算及单据报销

(一)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开展院团委型活动或院团委额款项支出,需由主席和办公室在活动计划的基础上详细列出开支项目及预算金额,报请团委审批后专项拨款;

(二)活动结束后,财务部向主席团提交经费决算,就经费运行及使用情况做出详细账目,作好备案;

(三)日常生活中,各部门经常性小额支出所需要费用应向主席提交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如出现超支现象,除特殊原因或主席签字认可外,一律只予以报销预算金额;

(四)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经费开支都需凭“收据或发票”报销,除特殊情况外,收据视为无效;

(五)发票内容应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如发票不宜写明的则需另附说明,涂改无效;

(六)票据背面应当注明款项详细用途,由经手人签名并由主席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票据最终上交财务部备案以便统一记账及日后核查;

(七)秘书部每月在固定时间段处理各部门的单据报销、汇总事务。

第十四条社会赞助的管理使用

(一)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倡市场化运作,鼓励社团联合会下属的各个部门或个人积极寻找社会赞助,以补活动经费;

(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名义下的任何社团部门、个人获得的赞助,都必须向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汇报,在社团联合会秘书部登记后方可按照正常合理的程序予以使用,严禁私自截留现象,违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的任何部门与赞助方的合作都应本着“平等、互利、合法、诚信”的原则,不得以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名义从事违法违纪、弄虚作假或恶意攻击他人、损害他人利益的活动。

若违反本条规定,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将由相关本部门或个人自行承担;

(四)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的任何部门对寻求到社会赞助的部门或个人应酌情给予奖励;

(五)为专项活动寻求到的赞助,原则上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严禁挪用。

若活动后尚有节余,余额归为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的社团经费。

第十五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印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主要是用于社团活动申请场地,借用宣传板,以及为社团开设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在经得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的同意后,办公室方可给使用方盖章。

第十七条任何社团或个人不得以盖取社团联合会的章印从事违反《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办法》的事宜或谋取私利,一经查出,必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部分社团组织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社团负责人应在院团委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本社团成员中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九条社团如须换届,必须于每学期开学两周之内完成换届工作,并报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经校团委审核批准。

超过两周换届的社团将不予登记负责人相关职务。

第二十条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规校纪,热心社团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二)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由团总支签章同意;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有一定群众威信。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被选举为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受院纪院规处分的;

(二)有一门专业课程或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三)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消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注销,应承担主要负责的;

(四)会员或师生对该社团意见集中、反映强烈,严重丧失会员信任,应由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的;

(五)政治觉悟低,组织管理能力缺乏,业务操作不熟练,难以胜任社团负责人的;

(六)其他不宜担任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校团委对违反规定的社团,有权予以批评教育。

社团负责人在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院团委有权撤消其负责人职务:

(一)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接受团委、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

(二)出现重院团委财务问题及管理混乱,使社团无法正常运行;

(三)社团负责人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四)社团负责人盗用社团名义进行与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因在社团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受到校级处分的学生,未经校团委同意,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

第二十四条各社团每学期可以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推荐优秀人员来担任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应职务。

第二十五条社团换届选举中可由社团原负责人或五名以上的本协会会员推荐候选人,在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社团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社团负责人连续任职期不得超过2届。

第二十七条日常内务工作

(一)按时上报换届情况及会员注册名单,组织机构健全,章程完备,加10分;

(二)积极参加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会议及活动,每按时参加一次加3分,迟到者扣2分,提前向社联负责人请假者扣1分,无故不参与会者扣4分;

(三)参加社团会议积极发言者,每发言一次加2分,提出建设性意见者加3分,意见被采纳者加5分;

(四)按时上交社团学期总结,团学简报,工作计划,期末总结者,分别加5分;

(五)按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要求上交院团委学生社团资料者每次加5分;

(六)对社联助理无故为难,不配合工作者扣3分。

第二十八条财务管理

(一)遵守《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者加基本分20分,每违反一条扣3分,扣完为止;

(二)按时上交《财务公开表》,上交一次加5分。

第二十九条活动开展

(一)开展院团委型活动前至少两周上交活动计划,活动后一周内上交《活动记录表》者,按时完成者加3分;

(二)开展协会内部活动者,每开展一次加5分,开展校级院团委型活动者,开展一次加10分,两个以上协会合作开展活动,每个协会加10分。

开展校际联谊活动,开展一次加10分;

(三)违反团委及社联规定开展活动者,一次扣10分;

(四)活动开展前后利用海报宣传者加2分,利用宣传板或条幅宣传者加4分,利用广播台、报刊宣传者加6分。

(五)以上为涉及到的情况如有出现由主席团对照类似情况酌情给分

第三十条民意评价

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组成量化评优小组,不定期随机访问社团成员进行民意调查,分别对社团进行综合考评,酌情加5-15分。

第三十一条 

学生社团刊物,是指经校团委批准出版有固定的名称、版本,有顺序编号,定期或不定期出版的,用于学生社团内部指导工作、对外宣传活动、交流经验、交换信息的非正式出版的报纸和期刊。

第三十二条 

社团刊物由校团委进行统一管理,社团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本社团挂靠(指导)单位、指导教师、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后,报校团委同意,进行注册登记。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有明确的、积极的为社团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宗旨;

(二) 

有确定的主办单位、明确的内容范围及编辑方针;

(三) 

刊物中摘抄内容字数不得超过刊物文字的25%;

(四)有必需的资金,能够自筹刊物编印过程中的各种费用;

(五) 

刊物内容健康积极,符合各项国家法规、学校管理办法和其它文字内容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应在符合前款的情况下,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向院团委提交申请及经费预算报告,申请上应写明刊物的名称、宗旨、主办单位、主编、主审的意见、资金来源、发行范围及方式、联系办法等。

经院团委批准后注册登记。

此后,社团方可开始征稿、筹集经费等有关出版刊物的准备工作。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编辑每期刊物应印制样刊一份,上有出版单位、主审老师及社团负责人的书面意见,交校团委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出版。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出版刊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刊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办法以及可能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学生社团刊物的发行不能超出所申报的发行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出售、征订;

学生社团刊物出版时必须印有刊物名称、主办单位、出版日期、主编姓名、主审老师姓名及承印单位,并送交两份到校团委存档;

(四) 

学生社团刊物因接受赞助而需为赞助单位做宣传时,仅限于出现赞助单位及其主要产品的名称,禁止为其提供除此之外任何形式的广告服务;

学生社团刊物仅限于校内宣传和交流,不得在校外公开陈列买卖,如需要与校外单位或个人交流的,须经校团委同意;

(六) 

已经登记后的学生社团刊物其名称、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资金来源、发行范围及方式、联系方法中如有变动,需及时到校团委重新登记后,方可按改动后信息出版刊物。

第三十七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社团刊物,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停刊整顿、没收、直至取缔,并对社团及主要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学生社团使用学校教室等活动场所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社团使用学校教室等活动场所须到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办理审批手续,然后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擅自占用教室或其它场地开展活动者,所造成后果由社团自负。

第三十九条 

办理使用教室等活动场所举办讲座具体手续如下:

申请人需填写借用场地申请表,填写内容务必详实、准确,由主管单位领导(院团委、学校教务处,楼宇中心,)审批。

(二)若举办讲座、报告主讲人为校外人士,须另附其个人简历一份交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存档;

将申请表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出借教室。

第四十条 

如活动需要借用校内收费场所时,须由社团负责人向主管单位领导交详细活动申请一份,经批准后,由主管单位领导(院团委、学校教务处)开具证明,再到该活动场所办理有关收费手续。

第四十一条 

社团须服从院团委、教务处、楼宇中心和校内各场所管理机构对教室、器材借用的安排。

社团应自觉爱护活动场所的公共财物,由于社团使用不当造成的各种损失,由社团自行负责。

第五章 

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制度

第四十二条为了增强学生社团工作的纪律性,协调各社团的关系,加强各社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三条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名称为全体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部分社团联系交流会议,全体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是社联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四条部分社团联系交流会议

(一)部分社团可以在社团联合会的允许下召开联系交流会;

(二)联系交流会的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

(三)联系交流会开展的过程中必须邀请社联秘书部的成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第四十五条全体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

(一)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定期召开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一般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召集召开,1/3以上社团负责人可以提议召开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

第四十六条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履行以下职责:

(一)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指示、决议精神;

(二)宣布常务理事单位会议做出的各项决议,并要求各社团认真执行;

(三)各社团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计划;

(四)各社团对近期工作进行计划和总结,布置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工作任务;

第四十七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章程

(一)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应按时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会。

若有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至少提前一天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提交请假条。

若连续请假超过六次者,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常务理事单位向校团委建议将其除名。

(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应在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召开时清点人数。

无故缺席一次者,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上点名批评;

无故缺席两次者,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做出书面检查;

无故缺席三次者,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常务理事单位向校委建议讨论其去留问题,并指派专人与之谈话;

无故缺席达四次者,做自动辞去社团负责人职务处理。

第四十八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应对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所议事项做好记录。

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社团集体领导则是社团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为更好地让各社团学生干部同学更为快速的熟悉社团工作,组织好社团活动,校社团联合会的同学编制了这份会长手册,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但限于各方面的条件,中间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同学们若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大家意见和建议,随时对手册进行修改,更好的服务于社团的广大同学。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细则

第四十九条社团活动的策划、申请及实施

(一)社团活动策划的原则

1、活动要在服务于会员的基础上进行策划,并且要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活动要尽量本着倡导节约与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

3、最初倡议者构思完毕并给出合理的策划初稿后,对于较为重要、参与人数较多、影响力较为大的活动,会长、团支书应召集不少于七人的社团理事会会议,对整体情况进行顺向虚拟实施,对活动中出现的种种情况应有物质和思想上的准备,不应该在活动出现突发性的意外时不知所措,影响活动的进程,避免带来负面的影响;

4、活动策划时要做出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并向理事会进行通报;

5、对于社团承办校团委或社团联合会所交给的活动,社团理事会应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报送财务预算表;

6、活动策划书应尽可能详细和具体,写明相应时间地点活动主要负责人等情况活动策划书应包含活动的整个部分,包括活动前期准备方案、宣传方案、实施方案、后期新闻报道、活动财务预决算、活动总结等。

(二)活动的申请

一、申办小型社团活动(面向本社团内部会员的活动)

1、在社团联合会每周集中办公时间将相关表格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审批,社团联合会将各社团交来的表格在集中审批后统一报送学校团委审批;

2、各社团取回校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审批后的相关表格后,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如教务处,公安处,宣传部等;

3、手续办理结束后各社团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行符合规定的活动,未经社团联合会以及校团委审批各社团不准举办相关活动。

二、申办大型社团活动(团委、社联主办的活动;

本社团承办的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的活动;

校外各类交流比赛;

其他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

1、提前一周将相关表格以及详细的活动策划书报送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审批;

2、校社团联合会将各社团交来的表格审批后及时报送校团委审批;

3、各社团取回校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审批后的相关表格后,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如教务处,公安处,宣传部等;

4、室外露天活动和200人以上的室内活动,要有详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分别报送校团委和公安处审批,在公安处指导下举办活动;

5、手续办理结束后各社团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行符合规定的活动;

6、未经社团联合会以及校团委审批各社团不准举办相关活动,违反规定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十条社团活动预告的发布

1、社团联合会将按照通过审批的各社团的活动表在社团网站上及时发布活动预告;

2、各社团在交相关表格之前要核实活动时间及活动地点以便于社团联合会统计信息并及时发布预告。

第六十条社团吸引社会赞助注意事项

与校外企业或个人进行相互合作、吸引社会赞助是社团争取资金支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社团发展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在与赞助单位合作时,同学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合作应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进行,要符合学校和社团的整体利益;

2、在商谈前应做好充足的准备,要拿出能够代表一个社团干部聪明、果敢、机智、灵活的良好形象进行沟通协商,在商谈过程中能够做到不卑不亢;

3、协议签署前应把合作协议的详细内容报送校社团联合会审批核实后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签署,未经同意不得开展商业合作与宣传;

4、协定签署前要仔细核对责任、义务,要做到责任义务的平衡。

社团为企业提供的只能是本社团范围内的宣传和活动资源,不能将学校和整体社团的公共资源提供给赞助单位,不能承诺给赞助单位在校园露天地点摆摊设点,乱挂横幅,乱贴海报等;

赞助单位提供的支持资金和实物应与社团提供的宣传服务相对等;

要注意将赞助单位的商业宣传与社团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5、要本着诚实互助、合作双赢的原则进行合作,不允许欺骗行为的发生,以免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

6、赞助经费:

社团独自主办活动留为协会发展基金费用,支出必须有详细、准确地记录,协办或承办的活动由主办方按照合理原则分配。

第六十一条举办活动注意事项

1、相关活动申请表必须在集中办公时间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2、必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办符合规定的活动。

3、不允许未经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的同意而私自举办活动。

活动申请图解:

如何进行活动的实施以及活动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活动实施应本着实事求是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按照活动策划书给出的顺序进行实施,但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天气情况变化、学校临时通知等)进行合理调整;

活动过程中一定做好沟通、协调和领导工作,对于分部类的活动一定要指出活动各部分的负责人,避免互相推诿互相扯皮情况的发生;

活动过程要时刻注意社团的影响,做好自己形象建设工作;

做好记录工作,避免活动完成后成绩、责任区分不明情况的发生;

第六十二条活动总结:

对于社团举办的面向社团内部的活动,活动的主要负责同学应于活动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活动总结;

其他活动(社团品牌活动、社团风景线、团委或社团联合会主办的活动)需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总结报送社团联合会存档

第三部分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简介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机构之一,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中发挥着统筹的作用。

办公室的构成:

设有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助理若干名

办公室的主要责任:

一、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及社团的人事资料的管理;

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社团重要文字资料的起草,整理与存档;

三、负责各协会的社团简报整理与下发、会议笔录;

四、联系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并通知相关事件;

五、密切联系主席团,负责各部门的统筹作用。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部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机构之一,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各社团紧密联系,在组织、协调和指导社团各项活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活动部的构成:

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助理若干。

活动部的主要责任:

一、社团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二、各学生社团院团委型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

三、社团日常活动事务的统筹;

四、协调院团委学生社团联会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五、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经手的所有活动的资金预算

第三章 

宣传部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机构之一,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的宣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宣传部的构成:

宣传部的主要责任:

一、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对外宣传工作,树立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良好形象;

二、负责对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所需要的各种活动的前期宣传,院团委型舞台背景的设计和制作;

三、管理好宣传板,按程序借、收宣传板。

四、配合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宣传画、海报、展板、条幅等方式的活动宣传;

五、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会与外界的联络工作,对外树立我院人形象,展现社团风采;

六、负责制作和维护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网页,扩院团委对外宣传;

七、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各种新闻在网上的发布,处理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信息工作;

八、以网络为载体举办各种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九、提供涉及学习、娱乐、生活各方面的信息,为同学服务;

十、及时报道宣传各社团活动情况,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

十一、以舆论的形式支持各社团活动并收集各方面对社联工作的反馈意见;

第四章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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