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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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文档格式.docx

专业带头人暂无适合人选的,由各系部推荐专业负责人。

专业带头人同时兼任相应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兼教研室副主任。

专业带头人为“双肩挑”人员或年龄在55岁及以上的、专业归并在同一教研室的,对应教研室可增设教研室副主任;

增设的教研室副主任协助专业带头人开展工作,同时作为专业带头人重点培养对象。

根据专业(群)建设发展的需要,必须聘用1名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专家为专业(群)带头人;

可根据需要聘用1名国家级示范校(骨干校)相关专业带头人(或是国家级特色或品牌专业负责人、或是国家级教学资源库负责人)为专业(群)建设顾问。

所聘用人员需经系部推荐,学院审核备案。

所聘人员劳务费,由学院根据工作量等从“计酬不计量绩效工资”中支取。

三、聘期及参聘人员范围

专业带头人聘期为三年。

参聘人员范围为:

2017年1月1日在岗人员(含返聘人员)。

四、专业带头人

(一)遴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意识强,勇于开拓进取。

2.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系统地讲授过本专业核心主干课程。

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良,科研能力较强。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造诣。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富有创新精神,掌握本专业及相关行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

5.近三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未被认定一般及以上教学事故,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6.具备下列荣誉或成果之一:

(1)省级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

(2)三晋技术能手。

(3)高级技师。

(4)市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

(5)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教学机构中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

(6)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主要参加人(前5名)。

(7)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国家级前5名,省级前2名)。

(8)获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前5名),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9)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5名),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10)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技能竞赛或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1项及以上,或获国家级三等奖1项及以上。

(11)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

(12)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

或主持横向课题,到校经费5万元以上。

(13)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14)作为独立或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及以上。

6—14项相关成果获得时间应在近5年以内(2012年及以后)。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提交学术荣誉和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各系部审核材料,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评价意见,报教务处。

2.材料审核

教务处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学术荣誉和业绩成果等材料进行核实,比对遴选条件,提出资格审核意见。

3.专家评审

学院成立由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评审组,根据申报人的业绩材料、部门评价意见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出席会议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者方为通过。

4.结果公示

学院评审组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5.学院聘任

公示无异议者,报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发文聘任并颁发聘书。

(三)岗位职责

在系部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管理和建设工作。

1.制定本专业的发展建设规划,明确专业建设发展的方向、规模和重点工作。

根据社会发展和需求的变化,拓展专业方向。

跟踪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调整课程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式,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建成职业特色鲜明、教学质量优良、具有较强社会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的专业,使本专业在山西省乃至全国同类专业中的地位有较大提升。

2.形成以专业带头人为核心、专兼结合、“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简称:

教学团队)。

制定教学团队建设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引进骨干教师。

3.负责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培养。

制定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的三年计划,有重点的培养骨干教师,形成合理的专业带头人梯队。

4.组织开展专业教研活动。

抓住时机,组织好国家级、省级、院级的专业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课程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

组织团队成员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

带领、组织教学团队做好上级部门对学院教学检查与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5.积极开展校企合作,聘期前两年,至少增加1个知名大中型合作企业,专业与该企业形成紧密型的合作关系,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顶岗实习、兼职教师、社会培训、技术服务、学生就业等方面稳定开展实质性合作。

6.加强招生宣传,结合专业和学生的特点,强化新生的专业教育;

加强就业指导,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专业对口率,保证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专业对口率逐年提升。

7.开展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聘期内,教学团队组织1次本专业的不低于省级范围的学术交流会或教学建设研讨会。

每年面向本系部的教师和学生,组织开展1次本专业的学术报告会。

8.根据专业的特点,结合教学团队中教师的研究专长,策划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开展对外技术服务和社会培训。

9.负责组织、督促教学团队成员,高质量地完成岗位任务。

10.在每年的3月上旬,向系部提交年度工作计划,经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学院教务处备案;

年底前向系部提交综合性报告,内容包括:

全国、山西省本专业当年最新发展动态和年度工作总结,经部门审核后,报学院教务处,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11.完成学院、系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专业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增设教研室副主任的遴选,参照专业带头人的遴选程序进行。

六、待遇

1.优先推荐专业带头人参加各级学会、协会等学术机构或团体各级职务的竞聘。

2.为专业带头人参加国(境)内外学术交流提供支持。

专业带头人每年参加行指委或教育部其他重要会议1次,参加其他专业学术交流会议或教学建设研讨会1次,创造条件在聘期内安排1次到国(境)外进修培训。

培训费、会务费、会议资料费、差旅费由学院承担。

3.为专业带头人开展科研、教研工作提供支持。

4.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时,同等条件下专业带头人予以优先。

5.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专业带头人予以优先。

6.享受“校内岗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相关待遇。

七、岗位考评

教务处组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专业带头人的考核。

专业带头人的考核分为:

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和不合格。

(一)年度考核

主要考核专业带头人岗位职责各项要求的完成情况,年度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计划的实施情况,教学团队全体成员岗位任务的完成情况,年度综合性报告的质量。

(二)聘期考核

聘期结束时,对专业带头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岗位职责规定各项要求的完成情况。

2.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3.申报时承诺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1.聘期考核时,对于全面完成考核内容,且聘期内专业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在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校企合作、科研成果、社会服务、技能竞赛等多个方面业绩突出的,由系部对专业带头人在校内绩效中予以专项奖励。

2.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专业带头人资格。

(四)其他

在任期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确认,报请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取消其专业带头人资格:

1.经学院认定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

2.不认真履行专业带头人职责者。

3.被认定为一般及以上教学事故者。

4.治学态度不严谨,学术上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科研成果者。

5.违反国家法律或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受到党纪、政纪处理者。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所在系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申报专业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最高学位

职称

任职时间

行政职务

年月

“双肩挑”人员任教专业

任教系部

在所申报专业

讲授课程情况

课程名次

1.

2.

3.

讲授轮次

1.轮

2.轮

3.轮

申报依据:

符合的聘任条件之一:

支撑材料:

专业现状分析

与全国、

山西省同类专业对比

 

专业发展建设思路与措施

建设目标及预期效果

(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改革、校企合作、招生就业、科研、培训、社会服务、预期专业建设到达的水平等)

申报专业所在系部综合评价意见:

(部门盖章)

签字:

年月日

学校评审组评审意见:

评审组组长(签字):

备注:

专业负责人、因专业归并在同一教研室而增设的教研室副主任在申报时,需填报上表;

因其它原因增设的教研室副主任在申报时,需填报个人简介、近三年承担课程、教科研成果等,格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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