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海事处绩效考核工作须知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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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海事处绩效考核工作须知Word文档格式.docx

4.4便于操作、逐步完善的原则。

5考核依据

5.1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

5.2上级有关适用于本处职工的规定、制度、文件等;

5.3本处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体系文件、会议纪要、决议,通知要求、领导批示等;

5.4部门及职工的工作纪律、态度、效率、质量、数量等。

6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工作分为对部门的一级考核和部门对个人的二级考核,考核基础分值为100分。

6.1部门考核内容

(1)安全目标考核30分

(2)工作任务目标30分

(3)日常管理目标40分

(4)附加分

考核标准详见附录一《东营海事处月度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6.2个人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由各部门根据职工日常表现和处内组织的不定期的检查考核扣分情况进行综合后打分。

(1)德

主要考核:

职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包括是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否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否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品德是否高尚,是否坚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等。

(2)能

职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文字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和业务学习情况。

(3)勤

职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的勤奋敬业和日常工作中的出勤情况以及表现在工作和参加各类活动中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绩

主要考核:

职工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时的质量和数量及完成工作任务时的效率和工作中的好方法、好思路、好措施、好结果等。

(5)廉

职工在工作中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严格自律、克己奉公等。

6.3附加分部分

对在以下方面取得成绩的个人、部门,一级考核时将予以加分:

(1)工作有创新或完成质量较高,受到肯定和表彰(表扬)的。

(2)受到济南海事局或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

(3)工作在地市级及以上媒体上正面宣传的。

(4)信息、新闻稿件被地市级及以上媒体采用的。

(5)工作创新、提出的理念方法被推广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6)撰写业务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

(7)投稿参加评选,获市级以上奖项的。

(8)参加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组织的活动、比赛等,获得名次的。

(9)经处内批准,国家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参加值班的。

(10)制止违法违纪、渎职失职行为,使单位荣誉、财产或他人人身免受重大损失的。

(11)其他经研究决定应该予以加分的。

7考核程序

7.1一级考核

7.1.1每月29日前(如逢节假日、公休日则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前),各部门按照上报的月度安排情况进行自查,编制月度工作专报,报送综合办公室。

7.1.2综合办按照《东营海事处月度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加上每月组织的不定期检查考核的扣分,并将最终各部门得分情况通报各部门。

同一事项涉及多项扣分标准时,按扣分值较高标准项执行。

7.1.3按照附录二列明的检查考核内容,考核小组每月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及其所属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不少于一次。

检查由各部门轮流组织,并填写《东营海事处日常检查考核记录表》(SDMSA-DYNBXZ-0133-JL01),检查中发现的扣分计入部门月度考核中。

7.1.4各部门对一级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获悉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并提供客观证据;

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如需调整考核结果的,应及时进行调整并通报。

7.1.5全处职工均可通过意见箱、内网信箱等多种形式,或者直接向考核小组反应与考核内容有关的违法违纪行为、渎职失职行为、工作未完成情况等;

考核小组核实后计入部门考核。

7.1.6附加部分项目由各部门填写《东营海事处工作激励加分申报表》(SDMSA-DYNBXZ-0133-JL03)于每月29日前报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按照处月度安全形势分析会通报或评定的结果进行审核后计入部门考核。

7.1.7一级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进行二级考核的主要依据。

7.2二级考核

7.2.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一级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到岗位”的原则,组织对本部门人员按照德、能、勤、绩、廉表现及检查中扣分情况进行二级考核,填写《东营海事处二级考核得分表》(SDMSA-DYNBXZ-0133-JL04)并将考核结果报考核小组。

7.2.2各部门严禁将一级考核结果平均分摊,应将加(减)分按照贡献(责任)的大小分配给相关人员,部门所有人员的加(减)分总和应等于部门当月加(减)分,即二级考核结果应与一级考核结果相符合。

7.2.3各部门人员对二级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小组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复核,并提供客观证据;

考核小组应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和人员。

7.3考核小组于每月7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一级考核情况、检查考核情况、职工反应的情况、各部门报送的考核记录、月度安全形势分析会评定情况等进行汇总,填写《东营海事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SDMSA-DYNBXZ-0133-JL02),并公示;

7.4在外学习、交流人员满一个月的,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以本部门人员平均分计入考核。

长期离岗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5绩效考核以及申请附加加分中弄虚作假的,以相应考核项分值的2倍扣分。

8考核纪律

8.1考核组及参加考核的人员应认真履行考核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考核工作程序,遵守保密纪律,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打分。

8.2各部门认为考核工作违反程序或有关工作人员在考核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可向考核组长投诉,组长应在接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答复。

经调查属实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在全处范围内予以通报。

8.3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谎报成绩的部门,经调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扣分,并对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9记录

9.1《东营海事处日常检查考核记录表》SDMSA-DYNBXZ-0133-JL01综合办1年

9.2《东营海事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SDMSA-DYNBXZ-0133-JL02综合办1年

9.3《东营海事处工作激励加分申报表》SDMSA-DYNBXZ-0133-JL03综合办1年

9.4《东营海事处二级考核得分表》SDMSA-DYNBXZ-0133-JL04综合办1年

10引用和支持性文件

10.1《山东海事局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10.2《济南海事局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须知》

11附录

附录一:

《东营海事处绩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附录二:

《东营海事处日常考核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附录三:

绩效考核工作流程图

表格编号:

SDMSA-DYNBXZ-0133-JL01

东营海事处日常检查考核记录表

被检查部门:

时间:

考核内容

事实摘要

分值

注: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部门签名:

SDMSA-DYNBXZ-0133-JL02

东营海事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

(20年月)

部门名称

合计

得分

安全目标(30分)

工作任务目标(30分)

日常管理目标(40分)

附加分

备注

扣分原因

加分

加分原因

SDMSA-DYNBXZ-0133-JL03

东营海事处工作激励加分申报表

部门:

月度:

序号

申报工作内容

考核组意见

考核人员签名:

 

SDMSA-DYNBXZ-0133-JL04

东营海事处二级考核得分表

(20年月)

一级考核情况

考核分

二级考核

情况

姓名

二级考核得分

合 计

部门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东营海事处月度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

内容

评分标准

安全

目标

30分

1.发生有海事监管责任的水上交通事故或重大船舶污染事故,一次扣责任部门20分;

如无海事监管责任,一次扣相关部门10分。

2.发生内部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事故等级酌情一次扣责任部门5-10分;

如无责任的,酌情一次扣相关部门2-5分。

3.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内部安全隐患的,一次酌情扣相关部门0.5-1分;

整改不落实的,一次扣相关部门2分。

工作任务目标

1.上级局或地方政府下达我处指标或任务未完成的,一次扣相关责任部门1分。

2.月度或周重点工作安排中有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无客观原因一次扣相关责任部分1分。

3.处务会、月度例会、周例会等重要会议决策事项未完成的,无客观原因一次扣相关责任部分1分。

日常管理目标

40分

1.无月度工作专报,扣1分;

月度工作专报未按要求及时发布的,扣0.5分;

月度工作专报未按要求注明上月进展和完成情况及处务会、月度例会、周例会等重要会议决策事项或上级、地方政府交办事项完成情况的,每缺一项扣0.2分。

2.政务信息报送数量未达月度最低报送数量指标的,每缺一条扣0.5分。

3.未按规定时间移交资料、文件、档案或相关资料不齐全的,每次扣0.2分。

4.内审、管理评审和处领导、质管办对部门监控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1项一般不符合项扣0.3分、1项重大不符合项扣1分。

外审时发现的不符合项:

1项一般不符合项扣0.5分、1项重大不符合项扣2分。

5.不合格项未按照要求纠正的:

1项一般不合格项扣1分、1项严重不合格项扣2分、1项重大不合格项扣5分。

6.未按考核要求提交考核相关资料数据的,每次扣0.5分;

考核时弄虚作假的,每次扣5分。

7.工作相互推诿,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发现一次扣0.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2分。

8.未按会议管理有关规定组织筹备会议的,每次扣会议主办部门0.5分;

未按要求参加会议或违反其他会议管理规定的,每次扣责任人员所在部门0.2分。

9.未按规定组织(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每次扣0.2分。

10.未及时进行并报送二级考核的,每次扣1分。

11.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成绩不合格,每次扣0.5分。

12.考勤表报送不及时,每次扣0.2分;

考勤表内容填写不准确的,每次扣0.3分。

13.未按规定要求使用相关软件或信息设备,由此造成泄密或破坏局信息网络环境的,每次扣相关部门5分。

14.有不廉洁或违纪案件,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每次扣3-5分;

发生违法犯罪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每次扣5-10分。

15.发生证、章、票据遗失的,每次扣5分。

16.在对外的工作交往中服务意识差、态度恶劣,一次扣相关部门1分;

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一次扣5分。

17.未按规定上报相关数据材料或上报数据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附加分项目

1.工作有创新或完成质量较高,受到上级或处肯定和表彰(表扬)的,根据情况每项酌情加0.5-1分,每个部门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加分以有关正式文件(会议决定(决议)、会议纪要、会议简报)和处主要领导批示为依据。

2.获济南局、市直部门表彰,所在部门加0.3分;

获山东局、省直部门、地市级表彰,所在部门加0.5分;

获部海事局、省部级表彰,所在部门加1分;

获国家级表彰,所在部门加3分;

以我处单位名义获得的荣誉或奖励,各科室均不再加分。

3.工作在地市级媒体上被正面宣传,相关部门一次加1分;

工作在省部级以上或全国交通行业主流媒体上被正面宣传,相关部门一次加2分。

正面宣传主要是指发表调研报告或专题文章等500字以上的新闻报道。

4.完成每月外宣任务后,任务量以外信息、新闻稿件被地市级媒体采用的,参与供稿的部门平均分配每篇加0.1分;

被省部级或全国交通行业主流媒体采用的,参与供稿的部门平均分配每篇加0.2分。

完成每月信息量任务后,任务量以外信息被济南海事局采用的,所在部门每篇次加0.1分,信息被山东海事局采用的,所在部门每篇次加0.2分,被部海事局采用的,所在部门每篇次加0.5分。

其中同一篇信息、新闻稿件只加最高分。

本项部门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5.获山东局管理创新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提出的理念方法被推广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相关部门一次加1分。

6.撰写业务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所在部门一次加2分;

在省级刊物发表的,加1分;

在市级刊物发表的,加0.5分。

7.投稿参加评选,获国家级奖项的,加2分;

获省级奖项的,加1分,获市级奖项的,加0.5分。

8.参加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组织的活动、比赛等,获得名次的人员所在的部门,视成绩或表彰情况酌情加0.5-2分。

9.经处内批准,国家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参加值班的,所在部门一天加0.3分。

部门人均值班天数超过1天时,所在部门另加0.6分。

说明

必要时,考核办可通过现场检查形式对有关数据资料进行验证,被考核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如实提供客观证据。

东营海事处日常检查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扣分标准

1

不按规定着制装、着制装不规范,一人次扣0.5分;

2

办公室物品摆放凌乱,一次扣0.5分;

3

办公时间在办公室吃东西、瞌睡扣0.5分;

4

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吵闹,办公时间串岗、脱岗、闲聊、玩游戏,一人次扣0.5分。

5

卫生责任区内卫生差,有灰尘、污迹、垃圾一项次扣0.5分;

纸篓杂物过一半,一次扣0.5分。

6

宿舍内物品凌乱、床铺不整、地面不洁、门窗不净,一项次扣0.5分。

7

办公室无人时不关灯、空调,不及时关闭水管,一次扣1分;

8

对领导安排的工作,拒不执行、故意拖延,一次扣2分;

不服从组织决议,对抗领导、滋惹是非,一次扣5分。

9

迟到、早退一人次扣0.5分;

10

未经请假脱岗,一人次扣0.5分;

11

旷工(半天)一人次扣1分;

12

超越权限批准请假,一人次扣2分;

13

弄虚作假、包庇隐瞒,一次扣5分。

14

设备、设施卫生脏、乱、差,扣0.5分;

15

丢失或损坏设备,尚未造成重大损失,扣1分。

绩效考核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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