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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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培训机构一经认定后,自主组织招生培训。
在培训开始前,应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开班计划并将开班信息上报录入到http//61.190.31.164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系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其所申报的开班情况,查验培训人员证照资料,确认其身份,核对相关培训信息。
审核同意的,在培训开班申报表上注明审核意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然后由定点培训机构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开展培训。
所有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见附1)。
(二)培训过程管理
1、各定点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期间,每天都要对培训学员进行考勤签到,并将每天签到信息、培训日志等情况录入到培训管理系统,于每日10时前上传至培训管理系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抽查,对照开班时学员信息、工种(专业)、人数等情况进行核实,及时掌握学员上课效果,做好监督记录。
加强对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日常巡查和网上监控,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2、各定点培训机构要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就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政策宣传,应将培训补贴项目(工种)、培训期限、培训等级、收费标准、培训与鉴定补贴申领办法等信息公开张贴在培训机构显著位置。
3、培训结束后,各定点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要及时整理培训学员的个人信息,上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个人申请表,组织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以便学员及时申领培训与鉴定补贴。
4、经培训、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按(皖人社秘[2010]142号)文件执行。
培训和鉴定补贴全部实行资金直补方式,实行银行打卡或窗口直接发给放个人。
六、培训补贴申领和拨付程序
1、区财政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预拨一定数额培训资金;
2、定点培训机构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材料并提出补贴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培训管理机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申请者本人,同时在培训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个人信息页上加盖“培训补贴已领”字戳。
原则上培训补贴要及时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法定假日除外);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月将已领取补贴人员的名册等资料报送区财政局结账。
七、企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委托的定点培训机构培训
培训期间按第五项规定执行。
培训结束后,企业培训机构或企业委托的定点培训机构将有关培训资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核审批,审核审批同意后,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资金按文件规定拨至企业或企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八、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
(一)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领取对象是:
在颍州区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并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四类”人员。
(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落实
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区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实施规定内工种、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三)鉴定补贴办法
由区职业技能鉴定所先收取就业技能培训“四类”人员或社会上以个人形式申报的鉴定费用,经考核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鉴定补贴。
鉴定补贴标准为: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150元/人,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补贴100元/人。
以上资金补贴全部实行资金直补方式,实行银行打卡或窗口及时发放给个人。
(四)鉴定补贴申领和拨付
1、区财政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提前预拨一定数额的鉴定补贴资金;
2、定点培训机构按规定将已参加鉴定并合格的人员有关申请资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会议研究并同意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管理机构直补申请者本人;
3、培训管理机构同时在鉴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个人信息页上分别加盖“鉴定补贴已领”字戳。
原则上鉴定补贴要及时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法定假日除外);
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月将补贴人员花名册等相关资料报送区财政局结账。
九、保障措施
(一)实行目标管理。
年初分解下达就业技能培训任务,签订定点培训协议和责任承诺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层层落实。
同时建立职业技能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完善考核办法,坚持日常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
对开展培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或奖励,确保全区就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明确监管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实施有效监管。
建立健全定点培训机构基础台帐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建立定点培训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培训实不实、效果好不好,补贴政策是否落实等问题。
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三)强化指导与服务,提高劳动者培训后的就业稳定性。
紧紧围绕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对接,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一条龙”服务。
十、本操作规程由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颍州区就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资金所需
材料一览表
2.技能培训开班申报表
3.技能培训分班台账
4.培训与鉴定补贴申请表(个人)
5.安徽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明细表
6.企业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7.企业培训日志
8.安徽省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明细表
附件1
颍州区就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资金所需材料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表格名称
所需份数
1
定点培训机构或
企业开班需提供的材料
《就业技能培训开班计划审核表》
一式三份
2
《就业技能培训课程表》
3
《技能培训分班台账》
定点培训机构申报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培训与鉴定补贴申请表(个人)》
一式二份
培训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
《安徽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一份
4
《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复印件
5
《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
6
安徽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明细表纸质和电子档
7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8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企业机构申报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需
提供的材料
《企业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企业培训日志》
培训学员《专项能力证书》复印件
培训学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与培训学员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副本或复印件
培训签到表
申报职业技能
鉴定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安徽省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明细表纸质和电子档
附件2
就业技能培训开班计划审核表
机构名称(盖章):
注册类型
机构批准编号
法人代表姓名
银行账户
开户行
学员总数
培训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培训工种(项目)
培训内容
培训人数
培训形式
培训起止时间
课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
附件3
技能培训分班台帐
培训机构名称:
;
年,第期;
培训对象:
;
人数:
培训工种(项目):
培训起止时间:
月日至月日;
课时: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缺课天数
考试成绩
培训合格证书号码
附件4
培训与鉴定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所学工种
(项目)
培训学时
培训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合格证书核发机关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资格证书核发机关
专项能力证书编号
专项证书核发机关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补贴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培训补贴元,鉴定补贴元,合计补贴元。
审核人(签名):
经办机构盖章
注:
1.本表由申请人据实填写,一式二份;
2.申请培训鉴定补贴应于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提出;
3.申请人持身份证、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补贴经办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附件5
安徽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明细表
培训单位:
(签章)
填报日期:
性别
户籍所在地
培训专业
就业单位
补贴标准
领取人
签名
附件6
企业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营业执照编号
经办人姓名
银行帐号
开户行
计划培训人数
实际培训人数
培训实施情况概述(项目、人数、培训学时、效果):
实际开支数额
申请补贴数额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部门审核意见
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附件7
培训日志
20年,第期培训班,第周
记录(编号)
培训项目
教师签名
上课时间
月日(星期)
地点
上课时数
实到人数
□理论讲授□专题讲座□视频教学□实操训练□讨论分析□组织参观
培训内容提要:
进度与学员情况:
记录(编号)
附件8
安徽省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明细表
技能鉴定单位:
鉴定专业
考核成绩
职业资
格证书
专项能力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