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情况表建筑专业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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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意见

(是否达标)

审查意见

场地安全

4.1.1

普通居建

保障房

公建

场地选址附近存在的自然灾害威胁或危险源包括:

□洪灾、□泥石流、□含氡土壤、□风切变、□抗震不利地段(如地震断裂带、易液化土、人工填土等)、□电磁辐射(如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火、爆、有毒物质等(如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等)、□以上皆无。

采取的防护措施为:

□是□否

无超标污染源

4.1.2

项目(□存在□不存在)与建筑专业相关的固态污染源(如建筑垃圾),具体为,(□采取□未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绿化用地

4.1.3

项目类型:

□新区建设项目□旧城改建项目;

(1)绿地率

绿地率为%。

对于新区建设项(□达到□未达到)30%的最低要求。

对于旧城改建项目,(□达到□未达到)25%的最低要求,当未达到时,不足部分绿地面积采用了(□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方式进行补偿

(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人均绿地面积为m²

对于新区建设项(□达到□未达到)1.0m²

的最低要求;

对于旧城改建项目,(□达到□未达到)0.7m²

的最低要求

光污染

4.1.4

项目(□设置□未设置)玻璃幕墙。

当设置玻璃幕墙时,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为,(□超过□未超过)0.2的上限要求

风环境

4.1.5

项目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最高风速为m/s,(□超过□未超过)5m/s的上限要求;

室外风速放大系数最大值为,(□超过□未超过)2的上限要求;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地内人活动区(建筑出入口、主要道路、广场等)(□存在□不存在)涡旋或无风区

热岛强度

4.1.6

项目建筑设计说明(□要求□未要求)乔木、构筑物和建筑日照投影的遮阴面积之和占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的比例,且对于普通居住和公共建筑达到20%,对于保障性住房达到10%

无障碍设施

4.1.7

项目在场地内人行通道、场地内人行通道与场地外人行通道的连接处、建筑入口(□设置□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符合□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规定

停车设施

4.1.8

项目(□设置□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未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设施。

地下停车位数量占总配建停车位的比例(□达到□未达到)90%的最低要求;

(□是□否)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其比例(□达到□未达到)100%的最低要求

项目(□设置□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未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设施,地下停车位数量占总配建停车位数量的比例(□达到□未达到)80%的最低要求;

项目停车场所性质为(□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停车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单位停车场以及规模达到100个(含100个)以上车位的商业性停车场),(□是□否)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其数量占停车位总数量比例为,(□满足□未满足)《长沙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审查要点》的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

4.1.9

项目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超过□未超过)500m的上限要求;

场地1000m范围内有种公共服务设施,(□达到□未达到)超过5种的最低要求;

(□设置□未设置)可供社会公众共享共用的设施或空间,(□提出未□提出)向社会公众开放部分的组织管理实施方案

绿色雨水设施

4.1.10

项目(□要求□未要求)设置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或水体,(□要求□未要求)其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超过30%;

(□要求□未要求)设置具体措施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

(□要求□未要求)采取径流污染控制措施;

(□要求□未要求)除机动车道路外其他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超过50%

绿化方式与植物

4.1.11

项目总平面设计说明中(□要求□未要求)长沙当地的乡土植物占场地全部植物种类的比例达到70%以上,(□要求□未要求)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要求□未要求)每100m2的绿地配植不少于3株的乔木

总平面设计说明(□要求□未要求)长沙当地的乡土植物占场地全部植物种类的比例达到70%以上,(□要求□未要求)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

项目(□是□否)存在楼层6层及以下或高度18m及以下的建筑。

若存在,建筑设计说明(□要求□未要求)全部可利用平屋面均进行了屋顶绿化

节能设计标准

4.1.12

项目的建筑热工性能指标(□符合□不符合)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外窗幕墙可开启

4.1.13

项目18层及以下各层外窗可开启面积占外窗总面积比例的最小值为%,(□达到□未达到)30%的最低要求;

(□设置□未设置)玻璃幕墙;

当设置玻璃幕墙时,玻璃幕墙可开启面积占透明部分总面积比例的最小值为%,(□达到□未达到)5%的最低要求

隔热保温屋面

4.1.14

项目(□采用□未采用)保温隔热屋面,具体类型为:

□通风间层保温隔热屋面、□蓄水屋面、□植被屋面、□其他,其面积占可利用屋面面积的比例为%,(□达到□未达到)过50%的最低要求

建筑设计优化

4.1.15

项目场(□是□否)体形简单、朝向接近正南正北,且楼间距、窗墙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如不满足上述要求,(□是□否)进行了优化设计,优化设计后(□是□否)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窗墙比为,(□超过□未超过)0.5的上限要求,如超过(□是□否)进行了优化设计,优化设计后(□是□否)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电梯扶梯

4.1.16

采用电梯:

□是、□否;

电梯台数:

台;

电梯节能性:

□采取变频调速拖动方式、□采取能量再生回馈技术;

电梯节能控制措施:

□电梯并联或群控控制、□轿厢无人自动关灯技术、□驱动器休眠技术、□群控楼宇智能管理技术、其他

采用扶梯:

扶梯节能性:

扶梯节能控制措施:

□扶梯感应启停、□驱动器休眠技术、□其他

禁限材料

4.1.17

项目建筑设计说明(□要求□未要求)不得采用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要求□未要求)使用绿色建材,如要求使用,具体为

建筑简约

4.1.18

项目(□设置□未设置)纯装饰性构件建筑。

在设置纯装饰性构件的建筑中,纯装饰性构件造价占所在单栋建筑总造价比例的最大值为%,(□超过□未超过)2%的上限要求

项目(□设置□未设置)纯装饰性构件建筑,在设置纯装饰性构件的建筑中,纯装饰性构件造价占所在单栋建筑总造价比例的最大值为%,(□超过□未超过)5‰的上限要求

土建装修一体化

4.1.19

项目建筑的公共部位(□实现□未实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

灵活隔断

4.1.20

项目(□设置□未设置)隔断(墙)对室内可变换功能进行分隔。

当设置隔断(墙)对室内可变换功能进行分隔时,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为%,(□达到□未达到)30%的最低要求

本地材料

4.1.21

项目建筑设计说明(□提出□未提出)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质量占建筑材料总质量的比例应达到70%以上的要求

可循环利用材料

4.1.22

项目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材料的总质量占建筑材料总质量的比例为%,(□达到□未达到)6%的最低要求。

项目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材料的总质量占建筑材料总质量的比例为%,(□达到□未达到)10%的最低要求

废弃物生产材料

4.1.23

项目建筑设计说明(□要求□未要求)应要求至少使用一种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废弃物掺量(重量比)应不低于生产该建筑材料全部原材料重量的30%),且其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应小于30%

装饰装修材料

4.1.24

项目采用的建筑外立面材料(□是□否)为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建筑材料

新型材料

4.1.25

项目建筑设计说明(□要求□未要求)选用新型墙体材料

预拌砂浆

4.1.26

项目设计说明(□要求□未要求)使用预拌砂浆,相关要求(□符合□不符合)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单位长沙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34号)的有关规定

室内噪声级

4.1.27

项目的噪声最不利楼栋为,主要噪声源为,(□采取□未采取)措施进行隔振降噪。

主要功能房间的噪声级(□满足□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构件隔声性能

4.1.28

项目(□进行□未进行)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和门窗的隔声性能,以及土建装修一体化建筑的楼板空气声和撞击声隔声性能(□满足□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达到□未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

内表面结露

4.1.29

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相关设计参数为),项目冬季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最低为℃,外窗内表面温度最低为℃,(□符合□不符合)现行国家和湖南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

内表面温度

4.1.30

在自然通风条件下,项目建筑的屋顶、东西外墙的内表面最高温度为℃,(□符合□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相关规定

采光系数

4.1.31

项目所有户型中卧室窗地比的最小值为,起居室窗地比的最小值为,(□达到□未达到)1/6的最低要求

项目所有户型中卧室窗地比的最小值为,起居室(厅)窗地比的最小值为,(□达到□未达到)1/7的最低要求

项目有%(面积比例)的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要求,(□达到□未达到)60%的最低要求

天然采光优化

4.1.32

项目(□设置□未设置)地下室。

当设置地下室时,(□采取□未采取)改善天然采光的措施,如采取了具体为。

非人防地下空间中平均采光系数不小于0.5%的面积为其首层面积的%,(□达到□未达到)10%的最低要求

自然通风优化

4.1.33

项目各类房间中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比例的最小值为%,(□达到□未达到)8%的最低要求;

不同户型(□设置□未设置)明卫,(□满足□不满足)设有两个以下(含)卫生间时均应设外窗,设有两个以上时应确保有两个设外窗的要求

项目在过渡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的面积比例最小值为%,(□达到□未达到)60%的最低要求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备注:

1.本表适用长沙市新建居住建筑(含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中办公建筑、学校建筑、商场建筑、旅馆建筑、医院建筑等建筑类型,以及多功能综合性单体建筑的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

2.表中“设计规定”指《长沙市绿色建筑设计基本规定》,“审查要点”指《长沙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审查要点》;

3.对于多功能综合性单体建筑中的居住和公共功能区域,应分别填写对应建筑类型的相关内容。

长沙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情况表(结构专业)

400兆帕及以上钢筋

4.2.1

项目结构类型:

□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其他;

混凝土梁纵向受力普通钢筋的牌号:

,是否全部为不低于400MPa的热轧带肋钢筋:

□是、□否

混凝土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的牌号:

建筑形体规则

4.2.2

项目建筑形体规则性:

□达标(□规则、□不规则)、□不达标(□特别不规则、□严重不规则)

预拌混凝土

4.2.3

项目结构设计说明中的“主要结构材料”部分(□要求□未要求)现浇混凝土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

高强结构材料

4.2.4

对于混凝土结构,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用量占钢筋总量的比例为,(□达到□未达到)30%的最低要求;

对于钢结构,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总量的比例为,(□达到□未达到)50%的最低要求;

对于混合结构,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用量占总量的比例为,(□达到□未达到)30%的最低要求;

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为,(□达到□未达到)50%的最低要求

结构优化

4.2.5

对地基基础优化设计并达到节材效果:

对结构体系优化设计并达到节材效果:

对结构构件优化设计并达到节材效果: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长沙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情况表(电气专业)

4.3.1

项目(□设置□未设置)室外夜景照明。

若设置了室外夜景照明,其限制措施(□符合□不符合)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的要求

能耗分项计量

4.3.2

项目为(□3000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2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其他),对空调系统、输配系统、照明系统和热水系统的能耗(□实现□未实现)独立分项计量;

对于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或2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设置□未设置)具有传输功能的能耗计量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可以□不可以)上传至长沙市建筑能耗监测中心

照明功率密度

4.3.3

项目最不利公共空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为,(□高于□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

项目(□进行□未进行)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

对于非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项目,最不利公共空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为,(□高于□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

对于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项目,最不利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为,(□高于□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

照明节能控制

4.3.4

项目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车场等区域的照明系统(□采用□未采用)节能控制措施,具体为

4.3.5

可再生能源

4.3.6

项目为(□2万平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机关建筑□政府投资建筑□其他),对于2万平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机关建筑和政府投资建筑,(□满足□不满足)至少利用1种以上可再生能源的要求,具体的可再生能源类型为,如采用了太阳能光电,具发电比例为%,(□达到□未达到)1.0%的最低要求

其他电气设备

4.3.7

项目所选择的三相配电变压器型号为,(□满足□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0052的节能评价值要求

照明数量质量

4.3.8

项目(□进行□未进行)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

对于建筑公共部分和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的建筑,其照明数量和质量指标(□符合□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相关规定

IAQ监测

4.3.9

项目(□设置□未设置)集中通风空调。

当设置集中通风空调时,主要功能房间中(□存在□不存在)设计人员密度超过0.25人/平方米,设计总人数超过8人,且人数随时间变化大的区域。

当存在上述区域时项目(□设置□未设置)与排风联动的二氧化碳检测装置

CO监测

4.3.10

项目(□设置□未设置)封闭停车库。

当设置封闭停车库时,(□设置□未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检测装置

自控系统

4.3.11

项目建筑面积为m2。

当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时,公共供暖、通风、空调、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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