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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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制定各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
各试点省根据本地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校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制定中小学教师具体评价标准。
对于少数特别优秀的教师,可制定相应的破格评审条件。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的评价标准要体现中学、小学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有所区别,并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各省可根据本地教育发展水平,在不低于国家基本标准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三)创新评价机制
1、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
要按照分类改革、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
各省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
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
2、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
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中的成功经验,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
要在水平评价中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A、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B、任职资格及评审条件
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或者
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
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
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
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
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C、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一、业绩分积分办法
1、如果在某一条业绩中符合两种以上情况的,可累计计分;
同一种情况下也可以累计计分,但降低分值,按标准分的四分之一折算。
2、属于两人以上合作取得的业绩,按人数平均计分。
二、CN刊物发表、查询、识别真伪
1、合法期刊:
在XX上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查找“新闻出版机构查询服务”栏目,在“媒体名称”栏目里输入期刊名称,校对CN刊号、主管单位、主办单位。
2、确定为合法期刊,然后在“万方网”、“维普网”、“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打印检索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有效。
三、积分办法(本办法实行量化积分制,分评议分、业绩分、奖励分三部分)
(一)评议分,满分30分
评议分由单位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在听取申报人的述职报告后,根据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结合评审条件的要求,给申报人打分,打分要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尽量拉开分数差距。
计分时应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取其平均分值。
(二)业绩分,上不封顶
1、县城教师推荐中级职称积分办法:
(1)讲授过一次示范课或观摩课,且教学效果良好,县级2
分,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
参加过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一等奖者,县级4分,市级8分,省级16分,国家级32分;
获二等奖者,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
获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8分。
(以教案、主办单位评价意见和荣誉证书为准)。
(2)①独立撰写的本专业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市级2
分,省级4分,国家级6分(以刊物和检索页为准)。
2获得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奖。
县级0.5分,市级1分(三等奖0.5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以论文和证书为准)。
3优秀教学成果奖。
县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
4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鉴定(以立项报告、研究报告、结项报告和证书为准),县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
(3)在培养学生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且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称号。
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
(以学生和教师的荣誉证书为准)
(4)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且所教班级被授予文明班
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
8分,国家级16分。
(以班级工作评价表和荣誉证书为准)
(5[①、教师节期间被评为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
县级4分,市级8分,省级16分,国家级32分。
(以证书为准)
2、在教育教学的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上级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的单项表彰。
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8分。
(以证书为准)2、农村教师推荐中级职称积分办法:
(1)讲授过一次示范课或观摩课,且教学效果良好,乡级1
分,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
参加过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获一等奖者,乡级
2分,县级4分,市级8分,省级16分,国家级32分;
获二等奖者,乡级1分,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
获三等奖及优秀奖者,乡级0.5分,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8分。
(以教案、主办单位评价意见和荣誉证书为准)。
县级0.5分(三等奖0.2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以论文和证书为准)。
3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奖。
县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
4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鉴定。
县级0.5分,市
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
(以立项报告、研究报告、结项报告和证书为准)
乡级2分,县级4分,市级8分,省级16分,国家级32分。
(以班级工作评价表和荣誉证书为准)
(5)①教师节期间被评为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
县级4分,市级8分,省级16分,国家级32分。
(以证书为准)
2在教育教学的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上级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的单项表彰。
(以证书为准)
3、教研人员推荐中级职称积分办法:
(1)独立撰写的本专业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以刊物和检索页为准)。
(2)①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鉴定。
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
(以立项报告、研究报告、结项报告和荣誉证书为准)
②获优秀教学成果奖。
市级4分(三等奖2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
(以成果和鉴定书为准)
(3)①本人讲授过教育部门组织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优质课,且效果良好。
市级8分(三等奖4分),省级16分,国家级32分。
(以教案、主办单位评价意见和荣誉证书为准)②直接指导的教师讲授过教育部门组织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优质课,且效果良好。
市级4分(三等奖2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
(以教案、主办单位评价意见和荣誉证书为准)
(4)教师节期间被评为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
县级4
分,市级8分,省级16分,国家级32分。
4、县直中学教师推荐高级职称积分办法:
(1)讲授过一次示范课或观摩课,且教学效果良好,县级2
(2)①独立撰写的本专业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6分(以刊物和检索页为准)。
县级0.5分,市级1分(二、三等奖0.5分)省级2分(三等奖1分),国家级4分。
(以论文和证书为准)
县级0.5分,市级1分。
省级
2分,国家级4分。
县级0.5,市级1
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
(以立项报告、研究报告、结项报告和证书为准)
(3)在培养学生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
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且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称号。
县级2分,市级4分(三等奖2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
(以学生和教师的荣誉证书为准)
(4)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且所教班级被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乡级2分,县级4分,市级
8分,省级16分,国家级32分。
(5[①教师节期间被评为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
②在教育教学的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上级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的单项表彰。
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8分。
5、农村中学教师推荐高级职称积分办法:
(1)讲授过一次示范课或观摩课,且教学效果良好,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
参加过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一等奖者,县级4分,市级8分,省级16分,国家级32分;
获三等奖者,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8分。
(以教案、主办单位评价意见和荣誉证书为准)。
2)①独立撰写的本专业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市级2
分,省级4分,国家级6分(以刊物和检索页为准)
②获得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奖。
县级0.5分,市级1分(三等奖0.5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
(以论文和证书为准)
(3)在培养学生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且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称号。
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
(4)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且所教班级被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乡级1分,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
(以证书为准)②在教育教学的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上级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的单项表彰。
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8分。
6、教研员推荐高级职称积分办法:
1)独立撰写的本专业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以刊物和检索页为准)。
(2)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
(以立项报告、研究报告、结项报告和荣誉证书为准)
(3[①本人讲授过教育部门组织的观摩课、示范课和优质课,且效果良好。
市级8分,省级16分(三等奖8分),国家级32分。
(以教案、主办单位评价意见和荣誉证书为准)②直接指导的教师讲授过教育部门组织的观摩课、示范课和优质课,且效果良好。
市级4分,省级8分(三等奖4分),国家级16分。
((以教案、主办单位评价意见和荣誉证书为准)
(4)教师节期间被评为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
县级4分,市级8分、省级16分,国家级32分。
7、小学教师推荐高级职称积分办法:
(1)讲授过一次示范课、观摩课或优质课,县级4分,市
级8分(二、三等奖4分),省级16分(三等奖8分),国家级16分。
(以教案、主办单位评价意见和荣誉证书为准)。
(2)独立撰写的本专业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6分(以刊物和检索页为准)。
(3[①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鉴定。
市级2分,省级4分(三等奖2分),国家级8
市级2分,省级4分(三等奖2分),国家级8分。
(4)①教师节期间被评为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
县
级2分,市级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
(以证书为准)
②获“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省级8分,国家级16
分。
(三)奖励分,上不封顶
1、教龄每年0.5分。
2、比规定学历每提高一个层次者奖4分。
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
且担有课的(以教育局下文为准)]每一年奖2分。
4、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次奖1分。
5、现职以来,初中、高中教师担任毕业班课每年奖1分。
6、现职以来,县直学校教师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每次奖1分,校级优秀班主任每次奖1分;
农村教师被评为乡级优秀教师每次奖1分。
7、县城教师下乡支教满一年奖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