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会计折旧方法的应用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7927142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4.9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谈会计折旧方法的应用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浅谈会计折旧方法的应用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浅谈会计折旧方法的应用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浅谈会计折旧方法的应用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浅谈会计折旧方法的应用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浅谈会计折旧方法的应用Word下载.docx

《浅谈会计折旧方法的应用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谈会计折旧方法的应用Word下载.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浅谈会计折旧方法的应用Word下载.docx

1会计折旧方法的的现状

2怎样运用会计折旧方法

3会计折旧方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四、完善会计折旧方法的应用的建议

4.1完善会计折旧方法的建议

4。

2完善会计准则的建议

五、结论

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迅速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经济的繁荣发展和市场的全面开放,必将对企事业单位的会计系统产生新的推动。

固定资产可长期参加生产经营而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是随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中,构成企业的经营成本,这部分随固定资产磨损而逐渐转移掉的价值即为固定资产的折旧.为保证企业简单再生产,同时实现期间收入费用的正确匹配,企业必须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计提折旧.

1。

2绪论

折旧的最普遍公认的定义是将资产的成本分配到各收益期间的一种系统和合理的方法,这个定义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资产的原始成本或其他价值在其使用年限以内是不变的,折旧总额等于原始成本减去残值。

会计上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步损耗而逐渐转移到产品中去的价值,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计提折旧的实质,就是将固定资产因损耗而转移到某一期间的生产费用或产品成本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作为折旧费用进行预先计提,使固定资产的损耗价值得到回收。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核算过程中应考虑到的一些必要条件:

1。

修理和维修

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分配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修等日常营业费用,这是因为折旧与修理和维修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关系:

第一,资产的预期使用年限直接与维修和修理的程度有关;

第二,由于大多数资产均包括许多不同使用年限的部件,许多所谓修理实际上是重置;

第三,在资产的使用过程中,效率在逐年下降,特别是当缺乏必要的和及时的修理和维修时,下降的速度更快。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有一定的使用年限,改变修理和维修费用,可以使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或缩短。

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无限期地保留一些资产,但这样做所付出的代价往往高于重置新资产的成本。

因而,继续维修一台已经陈旧的设备是很不经济的。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某项资产的经济寿命是很短的,其修理和维修费用可以缩减至最低限度。

一般地讲,资产的使用年限决定于修理和维修费用的最适当水平或经济上的陈旧元素,而以二者中时间较短的为准。

如果对修理和维修费用作不合理的削减,以致资产不能达到其所期望的经济寿命,当期所分摊的折旧费用就将相应的有所增加.

1会计折旧方法的简介

折旧的方法是经国家确认的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应遵循的规则,通常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法,一类是加速折旧法。

财政部结合我国企业现状和实际要求,改革了单一的折旧方法,增加了加速折旧法,允许企业多种折旧方法并存。

企业可采用的折旧方法一般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行驶里程法、加速折旧法等。

加速折旧法包括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率递减法、年金法和偿债基金法等。

考虑我国实际情况,财政部规定企业可选择的折旧方法一般有4种,即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根据企业的现状及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我国对实行加速折旧方法的范围也作了限定,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

的机械企业、飞机和汽车制造企业、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行业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计提折旧。

2.2简述会计折旧方法的种类

1.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即直线法,它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关系,认为服务潜力降低的决定因素是随时间推移所造成的陈旧和破坏,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损。

因而假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各个会计期间所使用的服务总成本是相同的,而不管其实际使用程度如何.

  由于直线法模式简单,只有在以下各项条件之下才是正确的.①利息因素可以略而不计,或投资成本假定为零;

②修理和维修费用在整个资产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

③最后一年资产的效率与最初一年是相同的;

④使用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或现金流量)在整个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

⑤各种必要的估计(包括预期使用年限)都是可予以相当确定的预计的。

2余额递减法

这种方法也被称为150%余额递减法。

这种方法的折旧率由150%除以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而得到。

年折旧率=150%/资产有效使用年限.

余额递减法是根据资产购买时的价值,从购买日起按比例计算折旧费用,并且在以后的每一年中,使用资产减去折旧费用之后的价值计算折旧。

如果资产有残值或者其他影响折旧基础的因素,资产的折旧基础将会减少。

任何计算都根据折旧天数,并且保留到每分钱。

折旧将停止计算当单一期间折旧费用少于一元,此时,资产减去折旧费用的价值(减去任何残值)将成为最后期间的折旧费用,然后将不再提取任何折旧。

3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计算期内固定资产的预计完成的工作量来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

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

根据规定,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以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由于各种专业设备具有不同的工作量指标,因而,工作量法又有行驶里程折旧法和工作小时折旧法之分。

工作量法假定折旧是一项变动的,而不是固定的费用,即假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不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是由于使用的缘故。

对于许多种资产来讲,工作量法这一假定是合理的,特别是在有形磨损比经济折旧更为重要。

使用这种折旧方法的主要目的是按每个服务单位分配投入价值,对服务价值降低的计量则是次要的。

1.4双倍余额递减法

这种方法和上面提到的余额递减法非常相似,不同的是,它使用了相当于平均年限法折旧率两倍的加速折旧率。

使用这种方法的折旧率等于200%除以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200%/资产有效使用年限。

在资产购买的当年,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的资产应用购买时的成本和实际购买的天数按比例计算折旧。

在以后的每一年中,资产减去上一年折旧的剩余价值将做为折旧的基础。

如果资产有残值或者其他会减少最原始的成本基础的因素时,折旧的成本基础就会减少。

任何折旧期间的折旧计算都按日折旧计算,并保留到最近的分单位。

折旧将停止计算到单期折旧费用小于一元时,此时资产减去折旧费用的剩余价值(减去残值)将成为期间的折旧费用,并且不再计算折旧。

1.5年数总和法

这是一种年折旧费用随着剩余使用年限的减少而减少的加速折旧方法。

在连续的每一年中,折旧数量由乘以一个包括资产剩余使用年限除以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的分数而得到.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折旧比率

33.33%

26.67%

20.00%

13%

6.67%

折旧费用

300

240

180

120

60

例如资产有n年有效使用年限,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的公式是n(n+1)/2。

在这个例子中,假如资产的成本是1000,残值是100,有效使用年限是5年,那么,第3年的折旧率计算如下:

资产剩余使用年限/(n(n+1)/2)

=3/(5(5+1)/2)

=3/(30/2)

=20%

1会计折旧方法的现状

绝大多数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没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而是完全按照税收政策的规定进行会计帐务处理。

这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出现的不一致感觉十分矛盾和无所适从,甚至认为税收法规大于会计法规,对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的关系产生了严重的认识误区,最终导致了会计报表资料数据的反映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3)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客观地讲,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以普通生产性用房为例,它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为30~40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

会计上在判断生产性用房折旧年限时,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具体状况进行合理预计,如果无设计缺陷应预计使用50年,而不应该不管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年限,单纯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20年进行折旧的计提。

严格地说,脱离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年限,单纯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进行折旧的计提的做法在会计处理上应是一项错误,错误金额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也应调整纳税所得额,因为它背离了会计核算的原则,产生了错误的利润,从而使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基数出现了错误.

3.2怎样运用会计折旧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

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

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因此,对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者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计税价值、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一定的情况下,纳税人有权灵活选择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这三种折旧方法,以实现折旧抵税现值最大化。

例如:

某电子生产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拟于2008年12月购买一台电子设备,设备价款10000元,预计使用期限3年,预计净残值率5%,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折现率6%。

1.按不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折旧

由于电子设备的税法折旧年限为不低于3年,因此在按不低于规定折旧年限60%折旧的条件下,该企业可以按2年进行直线法折旧。

该企业第一年的折旧额为(10000-500)/2=4750元,第二年的折旧额为(10000-500)/2=4750元,2年共计提折旧9500元,使用期满后可以抵税2375元,抵税折现金额为4750×

25%×

0。

9434+4750×

8900=1120.29+1056.88=2177.17元。

2.按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

该企业第一年的折旧额为10000×

2/3=6666.67元,第二年的折旧额为(10000-6666。

67-500)/2=1416.665元,第三年的折旧额为(10000-6666。

67—500)/2=1416.665元,3年共计提折旧9500元,使用期满后可以抵税2375元,抵税折现金额为6666。

67×

9434+1416.665×

25%×

0.8900+1416。

665×

0.8396=1572。

33+315.21+297。

36=2184。

90元。

3.按年数总和法折旧

该企业第一年的折旧额为(10000-500)×

3/(3+2+1)=4750元,第二年的折旧额为(10000-500)×

2/(3+2+1)=3166.67元,第三年的折旧额为(10000-500)×

1/(3+2+1)=1583。

33元,3年共计提折旧9500元,使用期满后可以抵税2375元,抵税折现金额为4750×

0.9434+3166。

0.8900+1583.33×

0.8396元=1120.29+704.58+332。

34=2157。

21元。

由于上述三种方法使用期满后的抵税折现金额不同,分别为2177.17元,2184.90元和2157.21元。

因此,得出如下结论:

在企业盈利且有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金额的情况下,从实现固定资产折旧抵税现值最大化角度考虑,应当优先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次优选方案为缩短折旧年限法,最应抛弃的方案则是年数总和法.

3.3会计折旧方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会计的发展是反应性的,会计主要是适应一定时期的商业需要而发展的,并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随着经济的发展,约束不同行业的规范大量增加,其中就包括会计的折旧方法与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的性质决定其易受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以至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宽,体系越来越庞杂,从而给执行者带来一定的负担。

会计折旧方法也存在以下问题:

①直线法由于以上各项因素的不确定性,要使任何折旧方法对所有各种因素都考虑到是有困难的。

如果有些因素可以适当抵消,通常都认为直线法最为适宜.例如:

操作效率的降低及修理和维修费用的增加,恰好为收入的增加及保险费和财产税的减少所抵消.此外,由于直线法通俗易懂,核算简便,同时根据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各年度或月份提取的折旧额相等,使企业产品成本稳定并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但同时直线法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它忽略了折现因素,按直线法计算的净利,会给人们以投入资本总额的收入率在不断提高的假象.

②工作量法是按照计算期内固定资产的预计完成的工作量来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

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

根据规定,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以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由于各种专业设备具有不同的工作量指标,因而,工作量法又有行驶里程折旧法和工作小时折旧法之分。

工作量法假定折旧是一项变动的,而不是固定的费用,即假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不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是由于使用的缘故。

对于许多种资产来讲,工作量法这一假定是合理的,特别是在有形磨损比经济折旧更为重要。

因而,如果某项资产在年度内没有使用,就不应计列折旧费用,因为资产的服务价值并没有降低。

即使折旧是确定资产预期使用年限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其折旧是可以预见的,并且,资产的大概使用状况是可以估计的,就可以使用以经营活动为依据的折旧方法,使用这种折旧方法的主要目的是按每个服务单位分配投入价值,对服务价值降低的计量则是次要的.

尽管在资产的服务价值随使用而降低的情况下,工作量法看来还是十分理想,但在使用中它往往存在一些严重缺点:

(1)即使每年的折旧费用是变动的,工作量法仍然类似于直线法。

因为它假定每一服务单位分配等量的折旧费,但是,假定每一服务单位的成本相等是没有根据的.而且,由于在后期有些服务单位尚有待于日后使用,整个服务价值的降低事实上并不是均匀的,除非假定利率为零;

(2)工作量法未能考虑到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递减等因素。

③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都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

在加速折旧适用范围的划定不尽合理我国财务制度规定:

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

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财政部门批准的企业,机器设备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

但是我认为这样划定加速折旧法的适用范围不尽合理。

因为,上述企业中确有相当部分机器设备的无形损耗较大.企业需实行加速折旧,但也应看到,这些企业也确实存在着更新换代较慢的机器设备,对这部分机器设备。

应采取一般的折旧方法.对于不同类型的资产,应区别对待,分类折旧,才更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另外.由于科学技术发展较快,目前尚不允许采用加速折暇法的企业中,确实也有一部分机器设备正面临着无形损耗加大,固定资产投资风险越来越大的问题,客观上要求允许企业对这类机器设备进行加速折旧.所以,笔者认为,加速折旧法适用范围的划定应打破行业,企业的界限,可将机器设备分为两大类:

一类为科学技术进步较快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

一类为科学技术进步较慢的机器设备。

实行一般折旧方法.这样,既不违背国家扶持某些企业的政策,又避免一刀切,影响国家的税收;

同时,也照顾到一般企业的发展.

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应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折旧额,作为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

②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应按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

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调整原来已计提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③企业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根据调整后的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企业所选择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④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中应扣除估计的折旧金额。

第二部分论述的折旧方法均具有一定的武断性,而且其所依据的数据,如现金流量或净收入是相当难于计量的变数,因此,折旧方法还需要不断的更新、完善。

完善会计折旧方法的应用的建议是:

(1)不需分配的方法而以每期期末的市价来计量剩余资产的价值;

(2)以现金流转和资金流转表代替收益表,避免折旧分配;

(3)侧重于使用能够预测的统一折旧方法,而不管其逻辑性;

(4)尽量采用折中的分配方法。

4.2完善会计准则的建议

  从本质上讲,折旧也是一种费用,只不过这一费用没有在计提期间付出实在的货币资金,但这种费用是前期已经发生的支出,而这种支出的收益在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有效使用期内实现,无论是从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还是从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来讲,计提折旧都是必要的,企业要根据各类折旧方式所适用的条件,合理地选择折旧方法并且要完善新的会计准则。

建议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准则制定机构磋商合作

会计准则超载造成了财务报告编制的混乱和低效率.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是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制定应披露的信息和遵循标准。

两者之间应加强交流沟通,进行积极磋商会谈,为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通力合作.

(二)设立适合的准则文献归类标准

会计准则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发展的各个阶段会形成各个不同的文献。

如果不加整理,时间一长就会像堆满存货的杂乱无章的仓库。

当人们需对相关的资料进行检索查阅时,只能四处搜寻才能找到想要的文献,不能达到“一站武购物”的便捷与高效。

虽然现在看来我们国家的会计准则不是很多,似乎没有必要像美国一样进行汇编修复工作,但是及早地关注这个问题是有必要的。

(三)构建我国会计准则概念框架

会计准则超载是表象,追究主要原因是规则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理念.一套完整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则是以原则为基础制定准则的保证,可见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问题是症结所在。

经验表明逻辑严密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有利于保持会计准则之间的协调性和稳定性的。

我国在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同的过程当中,不应只关注具体准则的协调问题,还应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会计准则的基石--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建设上创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研究的方法,推进会计折旧方法研究.

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可以预见我们未来也将会出台越来越多的关于会计折旧的准则.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进入一个加速发展的新阶段,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由1个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组成的会计准则体系,其中22项为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原有的17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首先在上市公司,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目标是:

构建起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

所以我们应该从行业的领先者那里汲取经验来发展自己。

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已经颁布,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新准则需要不断地修订、增补和完善。

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只有十多年的时间,与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相比经验不足,因此需要我们考虑如何顺应经济发展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趋势,避免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准则超载问题的产生,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并不断完善会计的折旧方法。

参考文献

【1】埃尔登.会计理论,第2版。

上海:

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2000,358.

【2】孔玉生,任永平.财务会计学。

北京:

兵器工业出版社,2001,414。

【3】中国会计学会。

中国会计研究文献摘编。

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188。

【4】邓平。

对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探讨。

海口:

海南大学经济学院出版社,2000,68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