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账应提交单证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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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幼儿园、中小学、中专、成人学校、高校收费,根据实际收费项目,提交相对应《福建省幼儿园收费专用票据》、《福建省中小学校学生收费专用票据》、《福建省高等、中专、成人学校学生收费专用票据》。

(8)行政事业单位利用现有技术、设备、场地对外开展有偿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如:

电脑打字、材料复印、汽车出租等等,提交《福建省非税收入票据》。

(9)行政事业单位收取信息咨询费、技术开发费、报刊杂志费、展览费、培训费及会议费、课题费、实习费、演出费、参赛费、食堂对外(含系统内)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具税务发票。

不得使用《福建省非税收入票据》和《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社团)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0)捐赠收入,提交《福建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11)利息收入,提交银行的利息结算单。

(12)收到财政和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拨入的款项,提交《往来结算票据》。

4.定项非经费性的捐赠收入

(1)《福建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2)捅赠人出具的捐赠意愿书。

如该定项捐赠不上缴财政,应报经财政部门或其授权主管部门审批。

注:

学校接受企业、社会人士捐助设立的奖教奖学金或专项建设项目资金,由捐助方与受助学校签定明确资金用途的捐助方案,报教育局审批,在国库支付中心设置代管项目资金户,可不上缴财政专户,由学校按批准的方案使用。

5.社会团体按其章程规定收取的会员费收入

(1)《福建省社会团体会员费一票据》。

(2)银行转账结算单。

6.代收代办

(1)委托代收代办的文件(或委托书)。

(2)代收代办票据。

注:

如委托方不能提供收费票据原件,可提交该收费票据的复印件(委托方盖章),或列表。

列表要注明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

国库转入的“三金”(公积金、医保金、养老金)个人部分,只需由报账会计填报《代管资金入账通知书》-式三联。

7.收回欠款收取押金等

(1)本单位内部非盈利性代收代付业务,如收回职工欠款等,提交《往来结算票据》及银行解款回单或银行转账结算单。

(2)单位之间暂收暂付往来结算,如收到押金、收回其他单位欠款等,提交《往来结算票据》及银行解款回单或银行转账结算单。

8、单位内部账户间转账

(1)《单位内部账户间转账通知书》(附表19-1)[或(《科目进转单位》(附表19)]。

(2)账户间转账依据。

例如财政将代扣公积金、医保金个人部分拨入代管资金账户,单位部分授权单位零余额账户。

预算单位的医保金(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每月通过中心代管资金户全额托收。

如果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全额支付了公积金(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的,可填制《单位内部账户间转账通知书》或《科目提转单》,复印公积金已全额支付凭证,将代管资金户“公积金”转入“医保金”。

如代管资金户公积金个人部分不足于抵充医保金缺口,填制《单位内部账户间转账通知书》从代管资金户的“公用经费”调转。

或从单位零余额账户转入差额(填制《代管资金入账通知书》)。

托收水电费、电话费、高速过路费在代管资金户的“公用经费”列支,不足部分,填制《代管资金入账通知书》从单位零余额账户转入代管资金户。

9.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内单位间转账

《漳浦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内部转账单》(附表26)。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内单位间转账,是指纳入国库支付系统的本县行政事业单位间的款项的收付,如教育向学校拨款,通过《内部转账单》进行转账结算。

(二)资金流出

资金流出报账,是指代管结余资金和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报账。

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由单位自行亦理。

财政直接支付资金报账,由报账会计从国库支付系统打印《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一式四联。

寄存结余资金报账,由报账会计填《代管资金支付申请书》一式三联。

并按以下所列资金支付去向,提交相对应的原始凭证。

除浦财库[201212号规定的项目,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只能支付到商品供应商、劳务提供者及职工个人,不能转拨到本单位代管资金户、特设专户及已纳入国库支付系统的下属单位。

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支付的项目,单位可申请授权支付。

1.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等支出

(1)工资表。

(2)发放绩效工资,应提交绩效工资方案。

发放奖金、津补贴,应提交允许发放该项奖金、津补贴的文件。

工资表要列明领款人姓名、银行账户(卡号)、应发放项目及金额、代扣项目及金额、实发金额。

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

2.购买办公用品、支付文印款及其他公用经费

(1)发票。

(2)购买实物需要入库的入库验收单。

购买办公用品要逐项填写清楚,订购报刊、杂志、书箱要附订阅清单,装裱字画要列明具体内容。

(3)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规定范围的,还应提交:

①政府采购办批复的《漳浦县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附表10);

②漳浦县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

③漳浦县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委托协议书;

④中标(成交)通知书;

⑤采购单位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⑥采购单位验收单。

《漳州市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列“金额起点”按同类采购项目全年累计计算,是指单项或单次采购金额虽未达到“金额起点”,但一周年内累计采购同类商品、工程或服务的总价格达到该起点,都应进行政府采购。

实际采购金额超过批准额10%以内的,办理增补合同,许采购。

如属跟单采购的,提交采购办批复中注明标号且中标时间在6个月内的中标通知书,采购商品与中标通知书相同(品牌、型号、技术参数),中标书的中标价、成交价下调5个百分点作为跟单采购最高参照价。

(4)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填制《新增固定资产报告单》。

3.会议费

(1)发票和费用清单。

(2)会议通知文件。

(3)会议费预算单(附表17)。

(4)参加人员签到名册。

(5)会议费结算汇总单(附表17-1)。

学校需报销会议费用的应在召开会议前将会议通知及《会议费预算单》报教育局审批,否则不得报销会议费用。

4.公务接待费用

(1)《公务接待审批单》(附表18)(一次一单)。

(2)派出单位公函。

(3)发票和各项接待费用结算清单。

以直接支付方式和在代管资金户报销接待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购买赠送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一律不予公款报销(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5.动车维修

(l)与公务车定点维修企业签订的维修合同。

(2)送修单。

(3)维修企业的发票。

(4)维修企业提供的车辆维修“结算单”。

据浦委办[2014]3号《关于加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管理的通知》规定“各单位必须到定点维修企业办理车辆维修业务,在定点维修企业之外的维修支出,不予报账。

”定点维修企业以县政府文件通知为准,具备承修公务用车资格的企业具体名称、经营范围如下:

漳浦县恒生机动车修配有限公司(整车维修)

漳浦县宝达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整车维修)

漳浦县生鑫汽车修配厂(整车维修)

漳浦县绥安镇华鹭汽车修配厂(发动机专项维修)

漳浦县鸿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整车维修)

漳浦县英特使轿车快修中心(整车维修)

漳浦县浦江机动车修配厂(整车维修)

漳浦县绥安镇果辉机动车维修厂(整车维修)

6.动车耗油

(1)加油站的发票(列明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

(2)定点多次加油的,加油站加油记录清单。

①政府采购办批复的《漳浦县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附表10);

②漳浦县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

③漳浦县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委托协议书;

④中标(成交)通知书;

⑤采购单位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7.差旅费

(1)《差旅费报销单据封面》(附表20)

(2)《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附表20-l)

驾驶员等经常出差人员可填制一表多(次)用的《经常出差人员出差审批表》(附表20-2)。

(3)往返出差地点的交通费票据(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4)出差地住宿发票。

(5)《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公杂费领款单》(附表20-3)。

实际发生住宿而没有附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伙食费和交通费补贴(当日来回往返除外)。

8.外出学习、培训费

(1)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主办单位通知参观、考察、学习培训的文件。

(2)差旅费报销票据。

参加业务培训班、进修班学习期间不报销公杂费。

各类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活动的报销凭据。

单位组织人员赴国内出差等公务活动,经单位领导同意委托旅行社安排住宿、餐饮、交通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的。

代办旅行社应向委托单位和个人提供出差往返乘坐的交通工具发票和住宿费发票等原始票据,出差人员持真实有效的原始票据和旅行社开具的代办手续费发票报销。

9.劳务费支出

(1)领款人签字的发票或收据。

(2)劳务合同或文件。

(3)经办人验收(或证明)人签字的接受劳务项目及工作量的记录。

劳务费以转账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

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支付,单位可申请授权支付。

10.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借用公款

(1)借款人填制的借款单(附表22)。

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借用公款①由借款人填制的借款单,直接将款项转到其个人银行卡,不得领取现金。

②公务结束后应及时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公务结束后三个月内未办理借款核销手续的按挪用公款论处。

③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退还借款凭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单(借款凭据原件已附在记账凭证后记账)。

11.学历教育

(1)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同意入学的《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学习申报表》;

(2)学位证书、毕(结)业证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大专专业证书班持结业证书)(单位盖章确认的证书复印件):

(3)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报销规定,按单位负担不超过50%的比例报销学费,书籍费和旅差费全部由本人自理。

12.修缮项目

(1)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修缮申请报告;

(2)中介机构的修缮项目《预算审核书》;

(3)施工合同:

(4)修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修购项目结算验收单》(附表23)]

(5)承建单位开具的建筑安装发票;

若为分期付款,首次付款时提供除“修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外的资料,此后每次付款提供修缮工程进度表和发票。

(6)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规定范围的,还应提交:

⑤修缮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

⑥修缮单位验收单。

实际采购金额超过批准额超过10%以内的,办理增补合同,允许采购。

(7)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填制《新增固定资产报告单》(附表25)。

修缮项目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按下面“基建工程项目”所列提供报账资料。

13.基建工程项目、

(1)预付工程款(首次):

①立项批准文件。

②基建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③中介机构的基建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还应提交财政局对该基建工程预算审核批复文件。

④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

⑤工程施工合同书。

⑥承建单位开具的建筑安装发票。

⑦工程款支付进度计划(协议)书(如在合同书已体现,本项可免提供)。

(2)支付工程进度款(第二次付款至决算前):

⑧经项目监理单位审核签章的《工程进度及预付进度款申报表》(附表24);

⑨工程施工合同书的付款条款。

⑩承建单位开具的建筑安装发票。

(3)支付工程结算款: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中介机构的基建工程《结算审核书》,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还应提交财政局对该基建工程结算审核结论文件。

工程结算价超过中标金额5%的,应当事先报经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承建单位的建筑安装发票(发票应按工程结算审核批复价款全额开具,建设单位必须预留不少于工程结算价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

新增固定资产报告单

(4)履约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收取履约金:

合同的履约金条款,建设方开具的收款收据。

归还履约金:

合同的履约金条款,收款人开具的收款收据。

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填制《代管资金入账通知书》,将预留款项从国库支付系统划转到代管资金户。

如工程款通过代管资金户支付的,在支付尾款填制《代管资金支付申请书》时,将保证金在直接留存。

归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条款,收款人开具的收款收据。

14.支付或转拨补助性项目资金

(1)县财政局与部门联合(或上级)下达专款的文件。

(2)收款人开具的收款收据。

专款和专项资金的支出都应列明款项指标,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各单位列支上级专款时应提供专款文件并按规定列支,否则将予退回。

六、审核原始凭证的规范要求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凭证的名称;

填制凭证的日期;

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经济业务内容;

数量、单价和金额。

填制凭证的日期,应是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日期。

填制凭证单位名称必须是全称,并加盖公章,“公章”,是指具有法律效力和特定用途,能够证明单位身份和性质的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收款人名称和银行账户必须与合同、票证所列的商品、劳务供应人一致,属于招标投标的,应与中标单位一致。

因特殊情况,收款单位与发票开据单位不一致时,应由开据发票单位出具款项不能转入本单位的理由及要求转付收款单位账户的说明,并在说明上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凭证填制人必须填写姓名,不能只填姓或只填名。

如附清单,填写人应签名,并加盖与发票一致的印章。

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税务窗口发票),委托人(收款方)是单位的,要在发票上加盖单位的公章(税务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是个人的,收款人要在发票上签名。

发票上不能列明商品或劳务的具体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要附收款人填写的有具体项目的清单,并加盖公章或签名。

接受凭证单位(付款单位)名称必须是全称。

接受凭证单位名称与本单位名称不一致,不予受理。

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要逐项填写,如果品名较多,在发票上填写不下的,附销货(或劳务供应)单位填写的清单,清单须盖与发票一致的印章。

超市购物要附电脑收银小票。

填写凭证字迹要清楚,如填写错误的,由出具单位更正,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报销凭证,应有税务机关监制章或财政机关监制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自制零星费用开支原始凭证必须由领款人、经办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并证明属实的该凭证复印件或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的证明,并由当事人写明凭证遗失原因。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

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拨款,必须有下达拨款指标文件或批复后的申请报告和收款收据。

归还欠款,必须有债权人开据的收款收据。

业务经办人员(包括“经办”、“证明人”、“验收入”),必须在凭证及所附清单上签名。

(二)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报销的凭证,只能是凭证上注明的“发票联”或“收据联”、“报销联”。

报销票据应为复写联,没有复写印痕的票据一般不能报销。

经济业务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实物的验收入及财务审批人应在原始凭证规定的位置或右上角空白处,或反面左边签字。

报销凭证若有附件,业务经办人(包括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实物验收人)要在该附件签字。

购置实物或接受维修、文印等劳务项目,验收人员必须在验收单及发票上签“验收人”,而不是填写“证明人”。

支(预)付工程款,建筑安装发票必须由经办人、基建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里指定的验收入、审核人,及审批人签字。

财务审批人的审批意见,应写明具体大写金额:

经费支出的报销签字是“同意报销金额×

×

元”;

预支经费是“同意预支×

工程预付款是“同意列支(或预支)×

元”。

(三)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可用该文件复印件为附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收上级拨来款项时,向拨款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为原始凭证,将上级下达该项指标文件或向上申请报告作为附件。

(四)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

凡购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品或劳务,均应附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

七、《报账手册》编制依据本手册摘录自以下法规:

本手册摘录自以下法规:

1、全国人大常委1999第24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办国办201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3、中办国办2013Ⅸ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4、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财政部、审计署2013第31号令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5、财政部财会字[1996]19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6、财政部财预[2013]279号《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7、财政部2012第71号令《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8、财政部财库[2013J218号《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9、财政部2012第68号令《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10、财政部财会[2012]22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1、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12、省财政厅闽财监[2003]7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

的通知》

13、省财政厅闽财预[2010]154号《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14、省文明办[2009]1号《关于文明单位发放奖金范围和标准通知》

15、省财政厅、教育厅闽财教[2011]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管理的通知》

16、县政府浦政综[2008]174《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漳浦县规范公务员津贴实施方案>

<

漳浦县教育系统教职员工调整津补贴实施方案>

漳浦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津补贴实施方案>

17、县政府办浦政办[2009]118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漳浦县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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