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修改版文档格式.docx
《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修改版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修改版文档格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9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投入,由总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
4.10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提取应不低于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标准,必须满足公司劳动防护即确保职工安全、避免职业危害的需要。
5.附则
5.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潞安工程公司矿建分公司高河项目部2011年3月9日
第二篇:
1.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提取、支出和管理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制定及月度劳动防护用品预算。
3.2安全科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支出具体管理及使用办法,必须经财务部门签字后方能生效。
3.3财务科按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明细项目分别设立专户,实行专户核算,作到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4.程序及要求
4.1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实行包干制。
4.2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划时,应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计划。
4.3劳动防护用品专项费用主要用于
4.3.1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
4.3.2个体防护用品的购置、维护费用;
4.3.3公共防护用品购置、维护费用。
4.6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支出由总经理审批
4.7财务科应对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使用进行统计、汇总,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安全科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物资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合格有效。
4.8相关部门要确保在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
4.9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投入,由总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
4.10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提取应不低于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标准,必须满足公司劳动防护即确保职工安全、避免职业危害的需要。
5.附则
5.1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xxxx有限公司
2012年3月9日
第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报废和日常管理等。
第四条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
是指由公司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的执行,如:
(一)头部护具类:
安全帽
(二)呼吸护具类:
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
(三)眼(面)护具类:
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四)防护服类:
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
(五)防护鞋类:
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六)防坠落护具类:
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其他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伤害的需要,制定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标准。
第六条
员工有权依法向公司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
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行政保障部、人力资源、安全环保部门应当对员工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按国家法规、标准予以配备。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标准(附件1)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安全环保部门负责起草和修订。
第九条各单位负责提出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计划,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审核,编制统一的申购计划;
各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所属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的审
批,并登记建立台帐。
第十条采购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统一采购。
第十一条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出入库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部应对特殊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资质、检验标准、特种劳保用品的技术说明及其使用进行审核、检查。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计划)。
第十四条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日常管理和报废处理。
第十五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
第十六条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对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进行评审和检验,收集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置情况。
第十七条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有效地对人身各个暴露部位的危害达到全面防
护。
(二)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适用、美观、大方,使职工穿着舒适、佩戴使用方便、不妨碍作业活动。
(三)选用优质、轻质材料,耐腐蚀、抗老化、对皮肤无刺激,各部、配件的吻合严密、牢固、经济耐用。
(四)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部门需提供特种劳保用品的技术说明的要求、生产厂家以及供应商资质等证明材料,交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接收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抽样检查,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检查内容,签字后存档。
检查注意事项:
(一)产品合格证。
产品名称或品牌标记、制造商、规格型号、生产日期、许可证编号等。
(二)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安全网等用品,应有生产厂家所在的省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验机构发放的《安全鉴定证》。
第二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在非生产性物资仓库保管;
劳动防护用品仓库保管人员应当了解劳动防护用品性能和保管要求。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安全环保部门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
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定发放标准。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员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防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第二十三条凡未列入发放标准和新出现的工种,由各单位提出,人力资源部门结合本公司实际拟定,安全环保部门审核报公司批准修改标准。
第二十四条因特殊情况未列入发放标准需领用的,或确因岗位需要调整劳保标准需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员工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审核,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按临时发放。
第二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原则:
(一)凡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如配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二)防护用品应根据岗位实有人数予以核发,劳保用品领用人员须在劳保卡上签字后,方可发放。
(三)各单位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
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由专人保管存放。
(四)用于现场应急处置备用的个人防护用品,根据设置地
点或应急处置要求,以能满足施工抢修或紧急现场处置作业为原则,进行配置。
相关单位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五)使用年限是从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至岗位使用之日算起,但使用期限必须在该防护用品生产的有效期内,否则使用期限以有效期为止,有效期满必须及时重新发放。
(六)凡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因病事假、离职学习等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应在其劳动保护卡上将其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相应延长。
(七)本制度执行前发放的耐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足原规定年限的可继续按原规定年限使用(超过有效期的除外),到期后按新规定的标准配发。
第二十六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各使用部门应建立员工劳保卡、劳保用品台账,以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理。
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劳保用品发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九条员工上岗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使用单位应定期评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需求,需求评估及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三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杜绝违章使用,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对失效、无法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保持劳动防护用品的正常和安全使用。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领取,必须以旧换新,对于过期、损坏等报废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销毁,严防流失。
第三十一条非正常使用情况造成劳动防护用品的损坏或丢失,一律折价赔偿,上交公司财务管理部。
赔偿价格计算公式:
赔偿费=提前领用月数/规定使用月数*采购价格
第三十二条因个人原因需补领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应本人申请、本单位领导审批、到财务管理部交纳相关费用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重新领取。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申报程序:
各单位编制月度劳保计划,经仓库核查平衡,所属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后,报采购部门执行计划。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除采购中心、销售公司)根据所属人力资源部门核准的ERP领料单及附后的领料明细至仓库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履行领用登记手续,如实填写劳保卡领用情况及建立台账。
各部门(含采购中心、销售公司)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核准的ERP领料单至仓库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履行领用登记手续,如实填写劳保卡领用情况及建立台账。
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处置、报废
第三十五条
各劳保用品使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前需对劳保用品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不予使用。
各单位人力资源、安全环保部门每月至少对各单位内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发现损坏、报废和不按规定配置、使用劳保用品的,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十六条对已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进行作废处理。
报废处理应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派专人监督销毁,监督人员应对所销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来源、销毁原因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经办人和监督人员签字后存档。
第三十七条员工离职时应返还未到期的劳保用品及工作服,由离职员工所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回收、保管和处置。
第三十八条
公司办公室有权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对违法行为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按照本规定制定本单位劳保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报公司人力资源和安全环保部审核、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此前公司下发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四篇:
太仓华一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标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生效日期:
页码编号:
HY/AQ1026A2011年07月01日1/3
1目的
本程序制定的目的为保障员工和健康并满足生产需要,确保配备的劳防用品有序合理存放和使用,减少和避免人员伤害。
2范围
规定公司工作岗位防护用品需要的确定及其选购,使用和管理程序及相关人员职责。
3职责3.1管理部门的职责
3.1.1按国家、地方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公司岗位作业进行评估,确定防护用品的需求。
3.1.2确认属下现场管理人员是否了解公司有关防护用品标准和管理制度。
3.1.3经常与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根据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作出奖罚。
3.2管理人员的职责
3.2.1负责指导和检查其员工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
3.2.2确保所有员工在确定的场合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对其执行好坏实施奖罚;
3.2.3负责所辖范围防护用品发放、检查和奖罚。
3.3安全部的职责
3.3.1负责根据作业分析、实际使用情况及国家和公司标准来制定和修订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3.3.2组织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
3.3.3按照发放标准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发放台帐。
3.4员工的职责
3.4.1按公司有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在规定的场合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
3.4.2按公司有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维护和保管好自己的防护用品;
3.4.3作为员工代表参加防护用品需求评估和讨论。
4工作程序4.1防护用品需要的确定
4.1.1通过各工种作业分析和现场调查列出发生伤害的可能情况,根据需要和物品安全资料初步确定防护用品的需要;
4.1.2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同行业做法;
4.1.3与员工代表、现场管理人员讨论后报生产经理批准。
HY/AQ1026A2011年07月01日2/3
4.2防护用品的选购
4.2.1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是合格的正宗产品;
4.2.2防护用品能满足防护伤害的要求;
4.2.3防护用品应安全、有效、经济,方便使用,不阻碍工作。
4.2.4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4.2.5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4.2.5.1严禁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4.2.5.2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4.3防护用品的管理
4.3.1确定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各岗位和工种防护用品配备品种、数量和更换周期;
4.3.2按程序要求采购、验收防护用品;
4.3.3防
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均要有记录并归档;
4.3.4定期分析防护用品的使用状况,不断改进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
4.4员工的参与和培训
4.4.1在确定防护用品时邀请员工代表参加,增强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的意愿,减少被迫的感觉;
4.4.2鼓励员工对防护用品提合理化建议,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达到安全、有效、经济的目的;
4.4.3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各岗位相应防护用品穿戴要求和正确使用的培训,变更防护用品后应及时提供相应的培训。
4.5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和更换
4.5.1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4.5.2使用部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4.5.3安全带要防止潮湿霉烂强度下降,经常要进行强度试验。
4.5.4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4.5.5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其有效期,超过其有效期的应作更换、报废处理,由使用单位的主管负责集中收集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集中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后由使用部门更换新的劳动防护用品
5相关表单
太仓华一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标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表劳动防护用品台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劳动防护器具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HY/AQ1026-01HY/AQ1026-02HY/AQ1026-03HY/AQ1026-04
HY/AQ1026A2011年07月01日3/3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编制
审核
批准
第五篇: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产品,确保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安全性、可靠性。
合理发放和使用员工防护用品,有利于员工的安全生产及健康。
建立统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台帐,并严格执行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1.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防护。
2.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标准规定发放的。
3.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按使用标准合理使用,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发挥作用。
4.为更好的开展劳动防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5.培训人员、代培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按实际需要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