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国家税务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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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系统办税服务窗口的人员要有80%以上获得“文明服务之星”称号。
——各级国税机关创建学习机关工作取得新的效果。
到2011年底有90%以上的市、县(区)局国税机关建成学习型机关。
——行业形象有新的提升。
社会信誉良好,随机抽样调查社会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已经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的7个县(市、区)局,力争有1-2个单位成功争创“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已获得自治区“巾帼文明岗”称号的办税服务厅力争有1个以上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在地方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力争每次每项评选都能获得荣誉。
——工作生活环境达到新的要求。
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所有管辖单位要有“三小三室”(三小:
小花园、小活动室、小食堂;
三室:
职工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荣誉陈列室),所有的办公庭院要实现“五化”(绿化、美化、生态化、亮化、标准化)。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市局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
叶春生(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江虹(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柱全(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严小刚(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何小春(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业海(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陆家存(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刘武(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中心和县(市、区)国税局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教科,办公室主任由人教科科长莫南机同志兼任,并建立六个工作组。
(一)组织领导组
莫南机(市国税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谭木洪(市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
李波、余芳,各县(市、区)局局长
工作任务:
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负起组织领导作用,负责与上级有关单位的组织协调和联系工作,争取得到帮助和支持;
完善制度,把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确保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有力;
负责对开展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全系统单位之间的协调,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二)组织税收收入组
黄海文、钟广平、龚湘游、宋斌、覃庚明、陈洪,各县(市、区)局局长。
按照区局、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的精神为指导,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税收工作,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
(三)队伍建设管理组
李波(市国税局监察室主任)
余芳(市国税局党办主任)
成员:
各县(市、区)局局长。
要以加强干部队伍的基础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的思想、观念、修养、知识、能力、水平等方面的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国税干部队伍,为全市国税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人才保证。
(四)行政管理组
程燕(市国税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黄海文、余芳,各县(市、区)局局长。
进一步完善办文、办事、办会等各项政务管理制度,确保政务工作有效开展;
加强和规范岗位管理、责任管理、示范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纪律管理,真正实现职责明确、分工合作、齐抓共管,提高管理质量效率;
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狠抓各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保证全系统无重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违纪刑事案件及邪教、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坚持普法宣传,完成普法教育任务;
搞好美化绿化工作,做到内外环境整洁,环保工作达标,无脏乱差现象。
(五)宣传、迎检组
市局办公室、人教科、各县(市、区)局办公室有关人员
撰写各类文件材料、组织筹办相关会议,做好各类待检资料的收集、装订工作;
通过地方广播、电视、报刊和内部网站、行政信息管理系统、板报等,加强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树立推广,营造迎检的宣传氛围;
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督查组
梁锐胜(市国税局办公室督查室主任)
监察室、市局办公室督查室、人教科、党办、服务中心人员、各县(市、区)局纪检组长
负责对市局组织开展的创建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督查,确保每个单位都能与市局党组保持一致;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和我局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文件,掌握创建活动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负责对全系统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写出督查材料,及时把存在的问题反映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督查组成员要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各自的任务;
各县(市、区)国税局要做好对本单位开展创建情况的检查。
四、创建步骤
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总体利用3年时间分4个阶段进行,每年根据总体方案制定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月—5月)
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创建活动的意义、目标、标准和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和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全系统范围内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高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6月—2010年6月)
严格按照国家文明单位考核主要指标,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
在市文明委的指导下,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加强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全面完成争先创优各项任务,全面推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
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小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足之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创建任务的全面完成,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7月-2011年7月)
按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组织人员对全系统各单位创建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摆,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解决。
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的基本经验,加大对创建工作业绩和特色的宣传力度,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迎检阶段(20011年8月-2011年10月下旬)按照自治区文明委的安排,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接受检查验收。
五、具体措施
(一)以硬件建设为基础,优化办税环境,促进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方面要坚持简朴实用、美观大方、温馨和谐的原则,根据实际可能和需要改善办公及配套设施,加强对办公环境的管理,做到整洁、整齐,开展绿化、美化活动,为广大税务人员安心税收事业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另一方面要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为税务人员提供安全实用的文化体育活动场地,搭建更多更好的沟通交流平台,建立更多更好的教育学习阵地,满足税务人员的文化需求,提升文化品位,活跃文化气息,丰富文化生活,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促进文明创建的深入开展和质量、水平的提升。
(二)以税务文化建设为着力点,打牢思想基础,为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和文化保障。
充分运用税务文化的力量,以正确的价值观念、先进的管理理论、共同的发展愿景凝聚精神力量,培育良好道德风尚,激发税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广大税务人员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税务部门的共同价值取向充分展现,税务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升,进而形成创建活动的巨大内在动力。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思想领先、以人为本的原则,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创建工作中。
结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09至2011年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争做文明、勤政、廉洁的公仆;
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业务部门共同来做、覆盖全体国税干部职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管人管事管思想,形成“大政工”格局。
2.开展“五好班子”建设活动。
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班子团结,作风民主,勤政廉洁,创新意识强,民主作风好,经民主测评,干部职工满意率达到90%以上,每年评选出一批优秀领导班子成员。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一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安排。
二要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监督,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和运用权力,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三要加大治理奢侈浪费行为的力度,倡导勤俭办公,纠正铺张浪费等问题,创建节约型机关。
四要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党风监督,把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同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结合。
五是要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重点,经常开展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开展“廉洁家庭”评选活动等形式,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开展廉政书法、摄影、格言征集评比活动,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廉政文化氛围;
六是通过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巡视检查、目标考核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实现重大涉税案件零发生、涉税投诉事件零发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零发生、责任事故零发生。
4.进一步丰富文体活动。
市局机关坚持做到“日有球打,周有球赛,季有登山,年有汇演”,每年举行1次全系统运动会、1次摄影、书法、演讲和征文比赛。
各县(市、区)国税局每年组织各项文体活动比赛不少于2次,并要在内部网络上开辟学习交流园地,挂放摄影作品和各类文章,积极参加当地政府或社区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5.开展“送温暖”活动。
一是利用春节、清明、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慰问老干部活动,让老干部感受国税大家庭的温暖。
二是深入开展扶贫帮困和扶贫结对子活动,切实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系统营造扶贫济困、关爱人生、互助互爱、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
市局及各县(市、区)局每年要负责3户以上贫困家庭的帮扶工作,每个党支部要与1-2名特困党员结成对子,进行重点帮扶,各单位每年要组织一次无偿献血和救灾捐款活动。
三是把温暖工程贯穿于税收工作中,主动送税收优惠政策上门,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让税收优惠政策惠及于民,促进社会救助体系的形成和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工作。
(三)以开展争先创优“四大工程”活动为契机,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文明新风。
认真开展“每月推出一星、提升岗位技能、打造文明创建品牌、创建学习型机关”的争先创优“四大工程”活动,进一步弘扬广西国税精神,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执行能力、学习能力、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1.每月推出一星。
各县(市、区)局、稽查局,局机关依照机构编制排列次序,每个月依次轮流向市局推荐一星。
所推荐的先进人物可以是征管能手、稽查能手、信息技术能手等各类能手,也可以是各个岗位、各个专业的业务尖子或先进典型。
3年内拟推出36名先进人物。
通过实施“每月推出一星”工程,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激发干部工作热情,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2.提升岗位技能。
主要是通过实施“提升岗位技能”工程,促进国税人员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提高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对干部培训工作进行总体部署,落实培训经费、人员、班次及内容,并将培训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二是以网络学校平台为阵地,在全员中继续深入开展“比业务、比能力、比技能”岗位练兵活动。
各县(市、区)局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学校管理,充分发挥网络学校的作用,通过每天一题、闯关竞赛、网上考试等形式,组织干部进行岗位自学、岗位练兵、在线学习、题库学习、在线作业、在线考试等,提高学习效果。
3年内要实现90%以上人员的素质水平达到多项工作业务,符合多个岗位要求。
三是学用结合,以学促用,以用促学。
结合下户检查,认真开展查帐技能、纳税评估、税源管理方法、财务指标分析、税收预测分析、税款核定、执法规范性等业务的实地练兵活动。
带着问题下去,拿着答案上来,达到学以致用、巩固知识的目的;
鼓励推广业务讲评会,各单位结合岗位实际,定期开展一次业务讲评会,将工作上遇到的问题、心得体会在讲评会上进行讨论,促进工作的提高,每年各单位开展讲评会不少于6次。
四是抓好各类业务培训。
全面完成各年度的培训任务,每年干部培训覆盖面达100%以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8天,3年累计不少于54天;
科级以下干部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3年累计不少于36天;
每次参加各类业务考试的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
五是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
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积极性,鼓励参加“专升本”、硕士生、博士生等高等学历教育,到2011年,全系统大专以上学历人数达到在职干部的96%以上,本科学历人数达到53%以上,研究生学历人数达到4%以上。
同时,积极发动宣传,鼓励干部参加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中高级工程师等资格考试,到2011年,“三师”人才力争达到全系统总人数的2%。
3.打造文明创建品牌。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创新文明创建方式和手段,全面实施“打造文明创建品牌”工程,以提高机关对基层、国税部门对纳税人的文明服务水平,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档次,提高国税部门形象,推进国税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开展品牌创建活动。
各县(市、区)局对已有的创建“品牌”该保持的要保持,但更重要的是开发新的“品牌”项目,充分展示创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要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单位、先进集体、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标兵和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优秀税务工作者等活动,拓展创建领域,每年涌现一批各类先进典型,提升创建的层次、效果和影响力。
要注重引导干部实现工作上的创新,不断深化创新管理和示范点管理,促使工作出特色、出亮点。
市局机关科室每年要有1项以上的创新项目,县(市、区)局每年要有2项以上的创新项目和示范点工作,鼓励全体干部结合岗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市局每年年底对创新项目和示范点工作进行一次评审,对解决好税收管理、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工作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并在全市、全区推广的创新项目,给与表彰奖励,在提拔任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破格使用;
对示范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将其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
二是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市局每两年组织一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以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并适时组织一次评选表彰全市国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活动。
各县(市、区)局要积极参加市局及当地开展的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力争每次每项评选都有单位和个人获得荣誉。
三是组织先进典型事迹报告活动。
市局每两年组织一次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会可视情况举办专场报告会、多场报告会和巡回报告会,报告会形式既可用传统的报告会方式,也可用传统与现代先进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同时还要利用当地媒体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扩大社会影响。
4.创建学习型机关。
实施“创建学习型机关”工程,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促进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各类文化知识,激发学习个体及团体的潜能,养成自主学习、自主思考、自主探索的新风气,提升干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
一是落实各项学习制度。
引导机关干部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团队学习”的理念,养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良好习惯。
拓宽学习领域,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日制度和机关每周学习日制度,按计划组织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
落实“知识讲座”制度,每季度组织业务知识或前沿知识讲座1至2次,让国税干部及时了解掌握最新信息和前沿知识;
落实学习交流制度,开设心得体会交流专栏、举办学习交流会等活动,促进干部之间的自主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二是开展“书香伴我行”活动。
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每个月精读1—2本好书并写出读书心得,畅谈读书体会、收获、感触。
对优秀的文章,市局在行政信息网“学习园地”进行刊载。
三是开展有奖征文活动。
结合税收总体工作部署,每年开展1—2次征文活动,凝聚、发挥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群策群力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梧州国税事业科学发展。
(四)以“四个结合”为抓手,丰富创建内容,增强创建活动实效。
1.把创建活动与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
各级班子成员及机关部门要继续实行定点联系挂钩制度,多安排时间下基层调研和指导工作,保持经常工作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水平提升在一线。
要以征纳互信为基础,搭建税企交流平台,推出“税企互动学习”、“税企面对面”等服务纳税人项目,提高办税服务质量。
要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和“五个不让”,并继续开展“换位思考”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
2.把创建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
要以“服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国税”为主题,以“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转变机关作风,优化纳税服务,推动科学发展”为实践载体,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梧州经济社会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
要在不断巩固既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找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加以克服和改进,不断提高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整体工作全面推进。
3.把创建活动与扎实开展“项目攻坚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结合起来。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每年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五条以上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市局、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股级中层干部,要按照管理权限和区域划分,每人每年帮扶1户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和一个以上重点项目,明确重点帮扶内容及责任,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或重点项目开工现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掌握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涉及其他部门的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帮扶企业发展。
市局把服务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每月对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科股级中层干部服务企业(项目)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服务工作效果。
4.把创建活动与深入开展“党组织服务年”活动结合起来。
以“五进”、“五帮”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势宣讲、政策咨询、就业培训、企业解困、项目推进、金融扶持、帮困救助、助农增收、法律维权、心理咨询等一系列服务活动,努力实现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目标;
围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困难群众,各级党组织要从税收行业特点出发,以完善“三项制度”为重点,切实落实好“两个减负”要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全面实行多元化电子纳税申报,推进建立“网上电子税收超市”,完善各级国税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办税,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探索建立纳税人俱乐部,为纳税人提供学习和横向交流沟通的平台,最大限度加快涉税事项审批进度,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涉税事项办理时间至少比法定办结时间缩短60%以上,使纳税人成本降低,让社会满意,提升国税部门形象。
(五)以提高税收工作水平为落脚点,提升工作质量,促进整体工作的推进。
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好国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创建活动促进国税工作的全面发展,以工作实绩衡量创建活动的成果。
一是抓好收入预测分析,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大力清理欠税,强化税务稽查,实现每年税收收入的增长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是大力推行电脑定税、“效能征管”、“阳光征管”,抓好“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纳税评估、行业管理、征管数据应用,确保税收征管质量指标达到和保持全区国税系统前3名以上的水平;
三是抓好依法治税,确保税收法治环境实现新的改善;
四是抓好科技兴税,确保信息化建设跃上新的台阶;
五是抓好行政管理,确保机关内部管理取得新的实效;
六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坚持“争先创优、激励为主、科学评价”的原则和“加分为主、扣分为辅”的计分方法,开发应用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全面科学地对各单位年度各项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
在全区国税系统综合考核中,得分要排名前3名。
七是加强税收宣传调研,确保服务大局工作取得新的成果。
八是抓好队伍建设,确保干部履职能力实现新的提升;
九是抓好惩治预防,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十是抓好和谐文化建设,确保和谐国税构建取得新的进步。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思考创建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以人为本出思路、因地制宜出对策,动员和组织广大税务人员积极投身创建活动的实践中。
要遵循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重大问题及理论体系的研究,始终把握正确方向。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级要坚决克服自满情绪和松口气的现象。
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开展巩固和扩大文明创建成果活动的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到位,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
创建工作需要改善各种软硬设施,各级要舍得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以足够的支持,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营造氛围,全员参与。
推进创建活动,需要全系统的共同努力。
要把领导者的主导作用与税务人员的主体作用紧密结合,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在统一领导下,有步骤地发动税务干部广泛参与,从税务基层抓起,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全员共建,充分调动税务人员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意培养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类人才,发挥人才潜能,激发团队精神,形成浓郁的创建氛围。
要充分发挥党委、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构建创建活动多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