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文件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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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科研管理日益规范,方式和技术手段不断创新。
以质量为导向的科研保障管理制度日益健全完善。
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以及质量与效益进一步提升。
6.教育科研队伍不断壮大,能力不断提升。
基本形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的教育科研队伍。
广大教师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参与的面更加广泛,能力大大增强。
一大批学有专长的中青年教师、硕士、博士在教育科研的实践中脱颖而出。
8.教育科研成果丰富,影响广泛。
产生了一批有影响的研究报告、论文、著作、教材等理论成果和实践应用成果,在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湖南省高等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等活动中获奖。
(二)机遇与挑战
《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明确提出:
各级领导要把教育科学研究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探索教育发展规律,以科学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推动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要加强对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政策与经费支持力度,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的教育科研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教育科研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要采取措施加强各级教育科研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教育科研督导评估制度和教育科研工作表彰奖励制度,等等,都为我省实施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与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相比,与国内先进发达省市教育研究水平相比,我省的教育科学研究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经费投入、人才队伍、成果质量、推广应用等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成果还不多,对教育决策和实践的影响力还不强,教育决策和实践对教育科学的依赖程度还不高。
随着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迫切需要教育科研为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教育作为承载亿万家庭美好期盼的重大民生工程,迫切需要教育科研对群众关心的问题作出切实回应和解答。
建设教育强省,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迫切需要教育科研的超前预测和引领。
教育的国际化,迫切需要教育科研为抢占知识、技术和人才制高点提供支撑,这些为我们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
二、“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所提出的战略目标与任务,突出重点、围绕大局、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努力创新。
着力于基础性、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研究,注重教育科学研究的确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各类学校广大教师服务,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推动教育科学的繁荣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坚持以促进建设湖南教育强省为主要目标,紧密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努力创造一批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并认真加以推广应用。
突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通过搭建科研平台,建立培训机制,努力建设以领军人物、学术带头人、青年优秀人才为主体的教育科研人才体系。
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努力建设涵盖教育科学各个学科、各级各类学校和专门教育科研院所的学科研究基地,形成若干在全国有较大学术影响的优势特色学科、研究领域和方向。
进一步创新教育科学研究管理机制,建立功能多元、服务便捷、开放有序的教育科研平台,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通过五年的努力,在全省形成机构健全、队伍精良、制度完善、成果丰硕、充满活力以及具有湖南特色、湖南气派的现代教育科学研究新格局。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强化教育科研工作服务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局意识。
注重突出与国家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的对接,立足湖南实际,以促进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为出发点,积极引导教育科研紧贴教育宏观决策,紧贴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紧贴学科研究前沿,紧贴热点难点问题,以优秀的研究成果为建设教育强省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贡献。
2.不断创新,推动实践。
要以先进的教育科研理论为先导,不断强化问题意识、创新意识。
在实施教育科学研究的过程中,以现实教育问题的发现、分析和解决为研究的出发点,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增强教育研究的说服力,增强教育科研的实践性和针对性,努力提高教育科研服务教育实践的能力与水平。
3.质量导向,打造精品。
坚持以质量为导向,加强教育科研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努力建设高质量的科研管理与实施体系。
增强精品意识,鼓励创新发展,合理控制课题立项规模,加强过程管理与成果的推广与转化。
4.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统筹行政、科研、教研部门各类学校教育科研资源,加强各类教育、各个学科、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教育科研的统一规划,突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重点领域,兼顾传统学科、交叉学科、薄弱学科,以服务国家、省重大课题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为突破口,重点开展事关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和应用性研究。
5.开阔视野、适度超前。
坚持以国际化的视野关注教育改革发展的前沿,既要着眼当前,着力抓住事关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最紧迫、最现实的问题,同时也要以适度超前的眼光,重点关注国际教育发展的走向与潮流,关注信息化时代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未来方向,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国际比较。
6.激活动力,促进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表彰优秀科研人员、优秀科研成果,不断增强广大教育科研工作者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教育科学研究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需要和职业追求,使教育科学研究转化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
(四)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
1.基础教育:
建立以县为主,县、乡(街道)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农村学前教育发展;
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发展学前教育的形式与途径;
幼儿教师的标准与准入制度等。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机制;
探索县域内办学资源均衡配置;
探索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制度;
保障弱势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缩小校际教育质量差距;
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
流动人口子女社会融合教育;
学习困难学生教育援助机制等。
推进高中课程改革;
高中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普通高中发展性评价机制;
普通高中选修课多样化;
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模式多元化;
高效课堂和有效教学模式;
研究性学习指导;
学生学习共同体建设;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实效性等。
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残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特殊教育学校专业化;
残疾学生早期融合教育;
三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等。
2.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质量与创新;
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及团队、基础课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研究生培养创新等基础性建设;
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机制;
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高校人才培养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科研创新体系;
学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
普通高校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
实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
创新高校青年教师培养机制研究;
高等教育质量分类标准;
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
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培养;
高等学校分类管理与特色发展;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标准等。
3.职业技术教育:
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
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建设;
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推进校企合作的政策保障制度,职业院校特色办学与提升内涵发展能力水平;
服务“四化两型”建设的湖南职业教育;
对接湖南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
工学结合有效模式及政策制度研究;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职业教育学生核心能力培养;
职业教育学习顺序的改革;
职业技能比赛;
职业教育实训教学;
能力导向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职前职后并举、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开放式职业教育办学;
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
职业教育教学方式改革与弹性学习制度建设;
中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
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职业教育综合评价体系构建等。
4.教育基本理论和教育史: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的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
现代大学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科学发展观视野下教育的地位、功能、作用和本质;
建设教育强省战略下湖南教育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及所面临的问题;
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湖湘文化与当代教育思潮和教育流派;
现代学校教育制度;
社会主义教育核心价值;
人才健康成长规律;
学生身心发展关键期;
民国时期教育;
湖南地方教育史;
影响湖南教育重大历史事件等。
5.教育发展战略:
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
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
统筹城乡学校布局规划、资源均衡配置研究;
教育应对国际化、区域化发展战略;
提高长株潭高校群在全国竞争优势;
适应“四化两型”建设的湖南教育改革与发展;
地方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转变及绩效评价;
区域教育发展水平;
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与教育发展方式转变;
地方教育和学校发展规划;
学校发展水平等。
6.教育经济与管理:
湖南各类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与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地方政府教育预算管理;
公共教育财政适应国家财政体制改革;
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性教育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
地方政府教育财政支出影响因素;
地方政府教育财政投入监督机制;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效益与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转移支付有效性;
多级教育财政投入机制;
学前教育成本等;
办学体制改革;
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完善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自我发展机制;
公办学校扶持薄弱学校共同发展有效途径的模式;
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民办学校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
校长领导力建设;
校长队伍专业化;
学校建设标准;
校长办学理念与校园文化建设;
教育督导评估问责制度;
班级管理、学生管理、学校管理创新等。
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研究探索建立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建立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考试招生机制;
深化考试内容改革,突出能力素质考查;
完善中小学入学和考试制度等。
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农村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
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养考核制度;
建立培育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教师专业成长与教师教育、培养培训课程创新等。
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指导并重的现代教育督导制度创新;
政府教育工作绩效督导考核与评价;
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
督学资格认证制度;
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
国外教育督导标准、技术与质量监测比较等。
7.德育:
品格与公民教育模式;
青少年文明素养与行为;
传统文化、多民族文化与德育;
本土文化传承与学校德育;
网络环境下青少年生活习惯与方式的改变对思想道德建设的影响;
对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育人功能;
学生社会责任感养成;
学生诚信教育、关心他人和团结合作教育;
学生文明礼仪健康生活教育;
校园网络语言和流行语教育价值;
学校劳动技术教育;
学生社团组织建设;
学生自主能力培养;
学生互助合作能力培养;
学生环保和低碳生活教育;
青少年犯罪预控;
教师专业伦理;
教书育人楷模;
大众传媒对学生思想道德影响等。
8.教育心理: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现状与问题;
学生心理素质模型;
学生积极心理品质;
学生应激和抗挫折心理训练;
学生认知诊断技术;
学生焦虑、厌学的心理疏导;
学生压力缓解;
学生心理发育特征;
学生领导能力培养;
具身认知的心理机制及其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
学生性别角色社会化教育;
教学改革的心理学;
教师的职业心理品质、职业倦怠等。
9.体育卫生美育:
学校体育文化建设;
学校体育文化人;
体育服务社会与产学研结合;
学生体育运动标准;
阳光体育活动的实施效果;
中小学阳光体育模式创新;
学校健康体育实施模式;
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控体系;
学校卫生教育标准;
学校营养配餐;
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调查;
学生健康行为养成教育;
学生近视预防和矫正研究;
学生逃生避难教育研究等;
中小学美术教育课程;
中小学音乐教育课程;
艺术特色学校;
学校艺术教学质量标准;
学生规范书写能力培养;
大学生审美情趣与人文素养培养;
学生特殊才艺能力培养;
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教育;
高等“音乐学”、“美术学”教育改革;
大学生艺术展演内容、形式与评价研究;
农村中小学、民族地区学校艺术教育等。
10.教育信息技术:
推进教育信息化;
建立湖南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教育信息化资源库,大力推进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加强学生信息技术教育,提高学生运用掌握信息技术的能力与水平;
信息技术普及教育,提高全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教育信息化标准制定;
信息化条件下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创新;
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
电子教科书与电子书包;
师生教育信息技术能力;
数字化资源共享及其权益保护机制;
学生数字化学习;
教学设计自动化;
网络新技术对教学方式的影响;
网络交互教学成效;
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促进机制和支持体系等。
11.继续教育与终身教育:
建立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终身教育教学网络平台、管理平台构建;
不同类型在职人员继续教育质量标准体系;
继续教育发展模式;
教师、校长、教育行政领导培训模式创新;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长效机制构建;
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
继续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制度;
社区教育数字化;
社区教育组织形式与管理创新;
学校、家庭、社区教育良性互动合作机制;
家庭教育示范区示范标准;
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基地建设;
终身学习体制机制创新;
不同行业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和激励机制;
行业企业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和激励机制;
学习型组织的发展机制和评估指标;
学习型社区运行机制和评估指标等。
12.民族教育:
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调查;
民族双语教学规律;
提高民族地区学校实验教学、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等课程装备水平;
民族地区学校教学质量;
少数民族地区乡土教材开发;
民族教育特色;
民族学校建设标准;
民族地区教育模式创新;
民族地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途径;
高校民族预科教育等。
13.比较教育:
国际教育组织;
国际教育交流与留学教育;
发达及发展中国家教育政策;
世界一流大学的管理制度、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模式;
全球化背景下的教育治理;
国际组织在世界教育发展中的作用;
国际教育组织教育政策;
欧盟教育标准框架;
发展中国家教育现状及政策;
国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
国外教育捐赠制度;
海外留学预警机制;
海外留学教育政策;
国际教育援助策略;
国外移民教育政策;
国外教育机构对华招生状况;
国际教育竞争力比较;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国际比较;
不同类型学校教师能力标准的国际比较等。
14.国防军事教育:
高校军事课师资队伍建设;
国防生培养机制创新;
军校学员全面发展目标及非均衡培养体系;
高校军事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
在各级各类学校普及国防军事知识;
增强学生国防意识;
军事教育与国民教育有机结合的策略;
军事课教学中技能训练内容、训练管理与训练安全;
普通高校军事理论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
普通高中军事训练与普通高校国防军事教育有效对接;
普通高中与普通高校军事教学工作评价等。
三、“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切实担负起对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领导责任,把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教育事业发展时,同步规划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
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级教育科学规划工作机构,各市州要参照省里的组织架构形式,成立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其办公室设在同级教育科学研究院(所)。
各高校要把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切实加以重视,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引导支持鼓励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努力在全省形成统筹规划、上下联动、充满活力、整体推进的工作新格局。
2.优化工作环境。
要切实落实教育科学研究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的基础性、引领性和保障性地位。
各地要按照《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大对教育科研工作政策和经费的支持力度,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的教育科研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教育科研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要建立教育科研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二五”期间将组织开展湖南省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
要加大对教育科研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教育科研、关注教育科研动态,尊重教育科研工作者的良好氛围。
3.增加经费投入。
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科研经费机制,努力形成以财政为主渠道,社会和学校共同负担,稳定增长的教育科研经费投入机制。
加强对教育科研经费投入效益的跟踪,加强监管,努力使有限的投入产生较大的效益。
4.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和完善课题网上申报评审制度,网上递交中期评估报告制度,成果鉴定与直接验收相结合的结题制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制度,科研成果信息发布推广制度、课题优秀成果后期资助制度、学科研究基地建设制度、教育科研培训制度,以制度创新带动科研管理与研究创新。
5.创新管理机制。
按照统筹规划、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探索建立和完善适合普通高校、中小学和专门科研机构不同特点与要求的科研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管理质量与效益。
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规范创新过程管理,简化管理程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要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工作的评估督促作用,加强对各地各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考核与评估。
6.注重学术规范。
加强教育科研制度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引导教育科研工作者规范学术行为,净化科研氛围,努力克服浮躁,消除学术不端,积极倡导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努力建设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教育科研文化。
7.促进成果推广。
教育科研的目的全在于应用。
要继续建立和完善成果推广转化机制,不断探索和创新成果推广形式,提高转化应用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要特别注重科学总结并积极推广跟教育改革与发展直接相关的教育科研成果,在各个学科研究中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推出一批有较高品位和质量、有较大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为宏观决策服务、为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服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