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试行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手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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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第708号令)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7号令)
6.《工程质量安全手册》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3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工作职责
2.1建设单位职责
2.1.1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负责成立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以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组成的施工现场安全双重预防管控小组,按阶段定期组织召开会议。
2.1.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双重预防管控工作进行全面协调管理,督促建设项目其他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双重预防管控责任。
2.1.3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关资料(含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并向施工单位一次性、足额支付安全施工措施费。
2.2勘察单位职责
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并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2.3设计单位职责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2.4施工单位职责
2.4.1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建设项目安全双重预防管控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建立健全企业、项目安全双重预防管控的保证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
2.4.2在建设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安全双重预防管控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2.4.3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落实审批通过的安全双重预防管控方案,并做好检查记录。
有专业分包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应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双重预防管控工作。
2.5监理单位职责
2.5.1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安全双重预防管控方案,负有监督、督促施工单位有效落实的职责。
2.5.2在监理规划中编制安全双重预防管控工作的计划,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关监理实施细则,并贯彻实施。
2.5.3现场监理机构负责监督和配合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和处置工作。
2.5.4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安全双重预防管控方案实施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
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安全风险识别评价
3.1建立现场风险清单
3.1.1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区域、阶段以及《施工现场风险分级分色与防范措施对照表》(详见附件1)逐条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形成工程《施工现场风险分级分色与防范措施清单》(详见附件2)。
3.1.2工程特有的分部分项工程(部位),可以按照LEC评价法(详见附件1.1)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补充纳入《施工现场风险分级分色与防范措施清单》中。
3.2现场风险分级判定
3.2.1在使用《施工现场危险源分级与防范措施对照表》进行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识别评价时,不得降低《施工现场危险源分级与防范措施对照表》中已判定的风险级别。
3.2.2根据安全风险危险程度,风险等级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一、二、三、四级四个风险级别,分别对应为“红、橙、黄、蓝”四级(红色最高)。
3.2.2.1一级风险(重大风险):
指作业过程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可能引发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3.2.2.2二级风险(较大风险):
指作业过程存在较高安全风险,可能引发重伤及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
3.2.2.3三级风险(一般风险):
指作业过程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可能引发轻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3.2.2.4四级风险(低风险):
指作业过程存在较低安全风险,可能引发轻伤及以下事件的施工作业。
4风险分级管控
4.1建立现场分级管控体系
在安全双重预防管控小组领导下,各责任主体要按照本项目风险状况和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各自建立分级管控责任体系,明确各责任主体风险管理层级人员名单。
4.2推进现场安全风险自控
4.2.1各参与单位要根据具体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风险分级分色与防范措施清单》督促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有针对性、能具体落实的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逐一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和自控措施(详见表4.2)。
4.2.2施工单位在专项方案施工前,必须进行交底,确保施工人员全面了解、掌握风险。
各方要高度关注风险点、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表4.2各责任主体风险管控层级
主体单位
责任人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红
橙
黄
蓝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或驻工地代表
施工单位
企业(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班组长
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班组长
监理单位
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总监、专监、监理员
总监、专监、监理员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
勘察单位
注:
施工、监理单位标黑人员为该级别风险主要责任人
4.2.3按表要求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编制落实具体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
4.2.3预先成立工程建设风险事故抢险专业队伍,做好人员及物资的储备,并进行应急抢险演练,频次为每年不少于一次。
4.3实施现场风险公告警示
4.3.1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中根据风险源所处位置进行分色标识。
4.3.2在各工区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风险分级分色管控公示牌》(详见附件3)。
4.3.3现场情况、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等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对《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风险分级分色管控公示牌》的内容及时更新。
4.4开展安全风险教育培训
4.4.1由建设单位督促其他各方责任主体建立落实风险管理培训制度。
4.4.2各参建单位负责组织企业内部科室及相关人员安全风险培训,使其了解、掌握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定级、管控等工作。
4.4.3采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风险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4.5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实施
4.5.1一级风险(重大风险)的管控由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安全双重预防管控方案,并实行挂牌督办,施工项目部按照方案的要求实施管控。
管控应包含以下措施:
1.工程开工前在现场醒目位置按《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风险分级分色管控公示牌》进行公示。
2.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论证和实施。
3.专项方案实施前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4.专项方案实施时,企业应根据管控计划派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进行检查督导。
5.编制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开展实战演练。
6.监理应及时了解施工项目部每日工作内容,对隐蔽施工、重要工序和危险作业等施工过程应实施旁站监督,未经三方验收通过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对任何违反安全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施工行为,监理应立即制止。
7.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他管控措施。
4.5.2二级风险(较大风险)管控由施工项目部制定安全双重预防管控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单位组织监督指导。
1.工程开工前在现场醒目位置按照《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风险分级分色管控公示牌》进行公示。
4.专项方案实施时,公司应根据管控计划派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进行检查督导。
8.恶劣气候或特殊条件下,对风险等级低于二级的,应将风险等级按照二级及以上风险进行控制,极端情况下,应停止施工。
4.5.3三级风险(一般风险)管控由施工班组负责组织实施,施工项目部负责监督指导。
1.项目部应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交底书应包含一般风险管控措施。
2.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作业时专职安全员应进行巡查。
4.5.4四级风险(低风险)管控由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实施,施工作业班组长负责监督指导。
管控措施应包含:
1.项目部应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交底书应包含低风险管控措施。
3.作业时班组长应进行检查指导。
5隐患排查治理
5.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5.1.1建设单位要结合建设工程特点组织其他各方责任主体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排查隐患。
5.1.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各层级责任。
各项目应根据经审批的施工现场安全双重预防管控方案,责任到人,并留有书面辨识、排查、整改记录。
5.1.3施工单位按表4.2层级编制本工程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风险源进行重点排查,并按层级落实相应整改措施。
5.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教育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掌握隐患排查、处置、整改流程。
5.3分级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3.1一级风险(重大风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对照《施工现场风险分级分色与防范措施清单》,对涉及一级风险源工程节点进行持续排查。
2.发现一级风险源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层层上报至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如存在严重隐患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采取停工或局部停工措施,必要时上报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及项目部负责一级风险源隐患整改治理工作,明确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应经施工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必要时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4.一级风险源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实施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部门及项目负责人须对整改过程进行现场指导,监理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应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5.隐患整改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项目部、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5.3.2二级风险(较大风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对照《施工现场风险分级分色与防范措施清单》,对涉及二级风险源工程节点进行持续排查。
2.发现二级风险源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上报至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如存在严重隐患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采取停工或局部停工措施,必要时上报建设单位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二级风险源隐患整改治理工作,明确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
4.二级风险源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实施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进行,项目负责人须对整改过程进行现场指导,监理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应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5.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项目部、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5.3.3三级风险(一般风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对照《施工现场风险分级分色与防范措施清单》,对涉及三级风险源工程节点在日常检查巡查中进行排查。
2.发现三级风险源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上报至项目部和监理单位。
3.项目部负责三级风险源隐患整改治理工作,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
4.三级风险源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实施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进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对整改过程进行现场指导。
5.隐患整改完成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5.3.4四级风险(低风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对照《施工现场风险分级分色与防范措施清单》,对涉及四级风险源工程节点在日常检查巡查中进行排查。
2.发现四级风险源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上报至项目部和监理单位。
3.项目部或施工班组负责四级风险源隐患整改治理工作,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
4.四级风险源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实施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进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整改过程进行现场指导。
5.隐患整改完成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班组长进行检查。
5.4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信息平台,将排查记录、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使用、专家论证等资料以及相关影像资料留档备查。
6附则
6.1双重预防机制手册是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制定,用于规范企业及项目安全行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遵照执行。
6.2除执行本手册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还应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
6.3本手册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