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2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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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2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分部工程完工后,必须提前两天通知技术科,由技术科通知监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三、混凝土搅拌站必须严格按照混凝土配合比进行混凝土配制,不得随意改变材料配合比,混凝土要进行强度检验,配合比要通过混凝土强度检验后确定;

如果因施工需要必须改变材料配合比时,应及时向监理汇报,经监理同意并按规定重新做混凝土配比试验后,才能进行配制。

外加剂添加时必须进行定量控制。

使用商品混凝土要有生产厂家、混凝土配合比、产品合格证等证件。

四、施工队必须服从相关专业部门、监理部门的检查、监督与指导,密切配合各部门同心协力搞好工程质量,严格履行招标书及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有关要求,遵守项目部下发的质量管理办法。

五、施工队建立以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管理体制,配备专职质检员,班组配备专〈兼〉职质检员,现场跟班检查。

六、施工队在工程隐蔽前,必须通知技术科、监理对隐蔽工程进行检验确认后,方可施工下道工序。

由于重大片帮冒顶等自然事故发生不可预见的隐蔽工程时,立即通知技术科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

特殊或关键隐蔽工程需要设计单位、公司有关部门参加的,由技术科决定并负责通知。

七、矿方和监理对于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应立即下发“工程质量处理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按照通知限期整改。

如果是隐蔽工程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并经矿方和监理检查合格后可施工下一道工序。

八、施工队必须在提高施工工艺上下功夫,项目部要严格检查制度,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分项、分部工程坚决推倒重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监理负责管理责任,施工单位负直接责任。

十、项目部建立各级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工程质量事故追究制度,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必须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和处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生产部。

十一、施工现场必须悬挂施工牌板。

牌板的内容应包含工程平面图、工程断面图、供电系统图、炮眼布置图、劳动组织及作业循环图表、避灾路线图、工程质量标准和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牌版位置要悬挂在施工作业现场,以指导生产。

具体规定为:

炮掘工作面悬挂在放炮警戒位置,材料应分类码放挂牌管理,牌板材质和格式要统一美观。

巷道掘进管理制度

一、所有巷道开口必须按照施工图——开工报告——编制、审批和贯彻作业规程——开工准备和测量标定——开口等五个步骤进行。

二、技术科负责在巷道开口前给出巷道开口中心位置,巷道中心点不少于3个。

三、炮掘巷道开口5米内,应坚持采用小循环、放小炮的方法掘进,其炮眼深度、装药量和一次起爆炮眼数等爆破参数必须在安全技术措施中具体规定。

四、巷道掘进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作业。

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及时制定补充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五、巷道掘进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

六、石门在揭煤前要制定揭煤前的安全技术措施。

巷道支护管理制度

一、锚杆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杆的孔深和孔径应与锚杆类型、长度、直径相匹配,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金属锚杆的杆体在使用前应平直、除锈和除油。

3、锚杆角度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

4、锚杆孔内的积水和岩粉应清理干净。

5、锚杆尾段的托盘应紧贴岩面或初喷面,未接触部位应背紧。

螺帽宜用力矩扳手拧紧,扭矩不少于设计规定及标准值。

6、锚杆杆体露出岩面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及标准,锚杆(包括顶、帮锚杆)支护距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锚杆支护要进行锚固力测试,测试范围、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对被检查的锚杆要做好施工记录,被检查的锚杆要做好标记。

二、预应力锚索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索孔的孔深、孔径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规定。

2、锚索的张拉力值、外露长度、支护间排距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锚索距工作面的距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3、锚索钢绞线直径、长度,锚固剂型号、数量,托盘的型号以及施工工艺、技术要求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喷射混泥土支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原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强度等级不低于32.5

应采用坚硬干净的中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6。

(2)应采用坚硬的碎石或卵石,粒径不宜大于15mm。

(3)速凝剂或其他外用剂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不得超过水泥量的

3%;

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不应大于5min,终凝时间不应大于10min。

(4)混凝土的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

2、混合料的配合比应准确,水泥和速凝剂称量的允许偏差为

2%,砂和碎石称量的允许值偏差为

3%。

3、干混合料宜随伴随用;

不惨加速凝剂的混合料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惨加速凝剂的混合料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

4、混合料的运输、存放过程中,应防止雨林、滴水及石块等杂物混入,装入喷浆机前应过滤。

5、作业区应有良好的通风和足够的光照亮度。

6、喷射前应清除墙角的岩渣,并应清除浮石;

应冲洗受喷岩面;

遇水易潮解,泥化的岩层,应用压风吹扫岩面。

7、喷射前应设置控制喷厚的标志。

8、分层喷射后,后一层喷射前在前一层混泥土终凝后进行,当间隔时间超过2h时,应先用压风、水吹洗润湿喷层表面。

9、喷射混泥土的回弹率,边墙不大于15%,拱部不应大于25%

10、喷射的混泥土应在终凝2h后再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喷水的次数应保持混凝土处于潮湿状态。

11、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使用前应清除污锈。

(2)钢筋网不得外露,保护层的厚度不宜小于20mm。

(3)钢筋网应与锚杆或其他锚固装备联接牢固。

(4)钢筋网间的搭接长度、联网间距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5)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的钢筋网应在第一层的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

12、钢支架喷射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先喷射钢支架与岩面之间的混凝土,后喷射钢支架之间的混凝土。

(2)刚性支架应喷射混凝土覆盖,可缩性钢支架应待受压变形稳定后喷射混凝土覆盖。

四、支架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架应按中线和腰线架设,支架的规格符合设计规定。

(2)支架立柱埋入底板的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应落在实地上。

(3)支架的顶部与两帮应与岩面背紧。

(4)金属支架之间应架设拉杆,倾斜巷道支架之间应设置拉杆或撑杆,拉杆、撑杆设置的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5)支架与岩面之间不得使用可然的材料作填充物。

(6)可缩性支架节点连接的螺栓,应用力矩扳手按规定的力矩拧紧,各节点拧紧螺栓的力矩应基本相等。

五、浇筑混凝土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模板应安设准确、牢固,版面应平整。

2、碹胎采用槽钢制作。

3、碹胎的架设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碹胎架设应与巷道轴线垂直。

(2)碹胎两侧的拱基应在同一水平上。

(3)碹胎的架设应牢固,碹胎的下弦不得做工作台用。

(4)碹胎之间应设置拉杆。

(5)碹胎的间距宜为1.0m~1.5m;

碹胎和拱板的强度应满足承受荷载要求。

(6)碹胎、碹板重复使用时,应整修和清理。

(7)在倾斜巷道中架设碹胎,应有适当的迎山角。

(8)碹胎架设的其它技术要求要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4、拱顶部分的填充,应在混凝土初凝后进行。

5、拱胎的拆模时间不宜超过5d。

6、每天配料前应对配料的计量器具标定一次,并应对计量器具进行零点校核。

7、经水洗和雨后的骨料,应测定骨料的含水率,并应依据测定结果及时调整配合比。

8、在混凝土搅拌点,每班应做三次混凝土坍落度试验,并应作为调整水灰比的依据。

9、砌体与岩帮之间的空间应充填严实,拱部砌体与岩顶之间的空间高度在不超过0.5m时,可采用矸石填充;

拱部砌体与岩顶之间的空间高度等于或小于2.0m时,应砌0.5m厚的缓冲层;

拱部砌体与岩顶之间的空间高度大于2.0m,应砌0.8m的缓冲层;

其余空间部分可采用矸石或袋装炉渣充填,也可采用木垛接顶;

缓冲层可采用砂浆片石、砂浆矸石或毛石混凝土等砌注。

10、泵送混凝土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专门设计适合泵送工艺的混凝土配合比。

2)泵送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少以280kg/m3。

3)石子的粒径不宜大于40mm。

4)坍落度不应小于100mm。

5)水灰比宜为0.4~0.6。

6)砂率宜为38%~45%。

11、立井混凝土浇筑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整体滑动钢模板高度宜为2~5米。

2)滑模悬吊点不少于3个。

3)使用溜灰官输送混凝土石子直径不得大于40mm,混凝土塌落度不得小于150mm。

4)溜灰管内径不宜小于150mm。

5)溜灰管的其它操作规定及井筒混凝土浇注要求要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五、有底鼓巷道,应采用砌筑底拱、底部打锚杆、喷射混凝土或设置底梁等措施,应符合以下规定:

1、边墙应坐落在底拱或底梁上。

2、砌筑底拱或锚喷前,应将浮矸清理掉,并应直到实底,坑内的积水应排除干净。

3底鼓的地段宜先施工底拱,当施工条件不允许时,可先砌墙及拱。

砌墙时,应在墙基部预留不小于100mm的到台阶和接茬钢筋。

工程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如钢筋、水泥等材料,明确规定生产厂家范围,水泥必须使用大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二、施工队必须加强施工工程材料管理,严把工程材料质量关。

项目部设专职材料管理员,负责对每一批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检查,凡进场材料如砂、石、水泥、外加剂、钢材等主要工程材料,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一)各类材料须有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和质检报告

(二)锈蚀严重的钢材和出厂三个月以上或受潮的水泥严禁使用。

(三)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材料不得使用。

三、各类主要工程材料质量检查次数规定如下:

(一)水泥: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小于1次;

(二)钢筋:

同一截面尺寸,同一炉罐号的钢筋,重量不超过6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1次。

(三)砂、石每400m3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1次。

(四)使用不同生产厂家、产地、尺寸、等级、品种或批号的工程材料必须另作1组抽样检查。

四、施工队必须加强混凝土,砂将配合比的控制,要求搅拌站配有简易混凝土、砂浆检测站,随时根据材质提出合理级配和配合比,并根据以下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到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混凝土试块试验。

(一)每浇注20m~30m或20m以下的独立工程混凝土试件的数量不少于1组。

(二)巷道每浇注30m~50m或30m以下的独立工程混凝土试件的数量不少于1组。

(三)硐室每浇注1000m3以上不少于5组,每浇注500m3~1000m3以上不少于3组,每浇注500m3以下不少于2组.

(四)设备基础、地坪、道床、水沟、沟槽、台阶每浇注100m3或100m3以下独立工程不少于1组。

(五)混凝土试件每组3块。

(六)混凝土所用的骨料、水泥品种、配合比及工艺变化时,应另行取样。

(七)混凝土试件的制作按标准规定执行。

五、施工中采用的新材料或新产品,都必须通过技术鉴定,并制订出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后才允许在工程上使用。

六、各类工程材料、混凝土仪表的质量检测工作由施工单位按规定执行。

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监理报送工程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各类检验记录和构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七、施工单位在材料取样和送检时,监理必须到位,并在检验报告示上签字。

未经监理签字的检验报告无效。

八、混凝土试块必须在施工现场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必须和施工现环境近似。

九、施工单位必须设有材料场,各种材料分类存放,并符合以规定。

(一)砂石料场必须平整,并按照要求用不少于30mm厚的砂石混合料垫层进行碾压或用水泥硬化处理,防止泥土和杂物混入。

(二)水泥存放必须有隔潮、防潮措施。

(三)钢筋和水泥均不得露天存放。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队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做到专业场所无淤泥积水,管线悬挂整齐,各种材料、设备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挂牌管理,易燃易爆物品隔离存放,且有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二、施工现场施工牌板应规范整齐、内容齐全、吊挂位置合理。

三、施工场所要有杂物存放箱,对杂物要进行集中管理。

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设专职资料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发放和存档本部门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二、健全原始记录制度、质量考核制度,并建立单位工程档案,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必须有原材料、机具设备的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三、各种施工原始记录的内容必须能全面反映工程的各项技术要求,表格设计规范符合标准。

填写人应在施工现场认真准确的填写各项内容,并要求质量检查员当场签字。

四、施工过程中所记录的各种原始资料、计算资料由施工单位自行保管,各类质量保证资料由监理收集保存,竣工验收时全由监理分类整理审查,合格后交矿资料室。

监理每月对各施工单位各种原始、资料和试验资料作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错填、漏填、作假或填写不合格现象应责令各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五、施工过程中,矿方所进行的日常检查、抽查、阶段验收的原始资料,由技术科负责保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时全部移交公司资料室,公司生产部组织的月度工程验收、抽查等原始资料由技术科负责保管。

六、单位工程竣工资料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公司制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七、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一式三份,由技术科、监理、施工队存档。

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分部工程月度验收由项目部技术科组织,公司有关处室配合,建设单位、监理部门参加,分部工程月度验收的时间为每月25日。

二、安监部在质量评定前将施工队本月的质量奖罚情况进行汇总,做为月度结算的依据。

月度验收存在问题,由安检部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出据质量处罚单,限期整改完毕,由安检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月度结算。

三、技术科配合监理单位根据各类工程分项工程质量检验选点的具体规定,设测点检查各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经检查人和监理签字后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作为分部工程月度验收时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

四、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队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部技术科、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初步验收,提出初步竣工验收报告。

五、技术科、安检科、监理在对单位工程初验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对竣工资料审查符合要求后,技术科负责通知公司生产部、预算控制部、安检部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并通知施工单位参与验收。

竣工验收申请应提前七日递交。

六、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整改结果由安检处验收确认报技术科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七、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分部工程月度验收的人员,应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等级评定。

必须严格按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顺序和项目内容分级进行检查验收和等级评定,填写验收表格并存档。

奖惩制度

一、进行工程质量日常检查时,对所检查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不合格,每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2000元,并责令施工队立即返工,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工程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必须按照规定履行检查职责,若有擅离职守、脱岗离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三、项目部对施工队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质量检查,如果发现所施工工程有使用不合格材料现象,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返工,不合格材料必须立即清理出施工场地,并按照材料在工程中的关键程度对施工队进行5000~10000元罚款,如果不合格材料未及时清理出施工场地,按照材料价值的2~3倍增加罚款数额并强制进行清除。

四、施工材料必须按规定设置材料场,且分类挂牌存放,不准有混放现象,否则罚施工队200~500元。

五、施工队不得随意使用非指定厂家范围生产的材料,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使用非指定厂家范围生产的材料,按照使用不合格材料处理。

六、施工队未按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考核制度,各种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有错填、漏填、作假或填写不合格现象,各种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有作假现象,要求施工队立即整改并对施工队处以2000元罚款。

七、施工队未按规定进行混凝土试块试验或材质强度等试验,每少做一组次罚款1000元;

所出据的产品合格证、材料质检证明等如果有弄虚作假行为(无论是供货方责任或施工单位责任),一旦查实,罚款10000元。

八、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混凝土配合比进行混凝土配制,随意改变材料配合比,外加剂添加时未进行定量控制,或有偷工减料现象,要求施工队立即整改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

九、在日常的抽查中,分项工程中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有一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对施工队处罚如下:

1)巷道(硐室)净宽、净高不符合标准要求,罚200元/处。

2)锚杆(索)要严格按照措施要求的材料、规格、角度、间排距、外露长度、扭矩等进行施工;

锚杆抗拔力、锚索预紧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锚杆不合格罚100元/根,锚索不合格罚施工单位500元/根,并补打锚杆(索)。

3)锚杆(索)支护必须及时,顶部锚杆(索)、帮部锚杆距迎头不超过规程及措施规定。

否则,罚1000元/次。

4)严格按设计断面形状施工,超、欠挖现象严重,偏差尺寸超过标准规定,罚100元/处。

5)钢筋网必须选用设计要求规格,网格必须焊接牢固,钢(铁)丝网必须压接牢固,并在使用前清除锈污,施工时搭接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否则,罚100元/处。

6)喷射混凝土时,钢筋网保护层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否则罚100元/处。

7)锚网喷支护,喷层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且平整度不大于50mm,否则,罚100元/处。

十、施工中出现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损失10000元以下)对有关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损失10000元以上)对有关施工单位罚款10000元以上或解除承包合同。

十一、违反本《制度》有关文明生产条款之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施工队200~1000元。

十二、施工队不通知项目监理和项目部进行隐蔽工程质量检查,私自进行工程隐蔽的,罚施工单位10000元,并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决定是否返工处理。

十三、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分部工程月度验收的人员,不严格按工程质量标准和竣工标准进行验收,如果该工程在以后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按存档的验收单据追究其验收责任。

十四、各项罚款通知单由相关领导签字后,在当月工程结算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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