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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

3、意识的起源和本质

(1)意识的起源:

意识是物质长期发展的产物

a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三个环节:

无机物的反映特性——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

——动物的感觉和心理

——人的意识

b意识是社会劳动的产物

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劳动——解放了人的双手

人脑的发育

语言

实践活动

 

(2)意识的本质:

意识是人脑对物质世界的反映

a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

人脑通过内在的生理机制进行意识活动

b意识是物质的反映

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

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

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1、世界统一于物质

(1)在世界统一性问题上的几种观点

一元论:

唯物主义一元论

唯心主义一元论

二元论

(2)辩证唯物主义关于世界统一性问题的观点

世界有统一性

世界统一的基础是物质

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

2、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1)运动的含义:

运动是标志宇宙间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和过程的哲学范畴。

(2)运动和物质的关系:

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没有不运动的物质。

运动是物质的运动,没有不是物质的运动:

物质是运动的主体和担当者

割裂物质和运动的关系会导致:

唯心主义、形而上学

(3)运动和静止的关系

①静止的含义及其表现:

含义:

标志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处于暂时平衡和静止状态的哲学范畴。

表现:

第一,是指机械运动中特定事物之间没有发生位置移动。

第二,是指事物处在量变状态,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

②运动和静止的关系

a运动是永恒的和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

静止是暂时的和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

b运动和静止相互包含,相互渗透。

“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c割裂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将导致形而上学不变论和相对主义诡辩论。

③把握相对静止的意义:

第一,只有认识了事物的相对静止,才能认识事物的绝对运动;

第二,只有认识了事物的相对静止,才能理解物质的多样性;

第三,只有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才能认识和利用不同事物。

3.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

(1)时间空间的含义

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和顺序性。

其特点是具有一维性或不可逆性。

空间就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广延性或伸张性,是指物体的位置、规模和体积。

其特点是三维性。

(2)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的关系:

时间和空间与物质运动是不可分离的。

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物质运动离不开时间和空间,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是无法存在的;

另一方面,时间和空间离不开物质运动,离开物质运动的时间和空间是不存在的。

(3)时间与空间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绝对性:

时空的客观实在性不变。

相对性:

时空的具体特性的可变性

(4)时空是无限性和有限性的统一

1)有限性:

任何一个具体的物质运动的时空是有限的。

2)无限性:

时间无始无终,空间无边无际。

无限包含有限

有限包含无限

4.社会的物质性及其表现

社会物质性的表现:

第一,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

第二,人类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

第三,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5、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的意义:

一切从实际出发

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一)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

1.实践的含义和基本形式

实践是人类有目的地探索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动的物质性活动。

实践的三种基本形式:

物质生产劳动实践

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

科学实验。

2.实践的基本特征。

第一,客观物质性。

第二,主观能动性。

第三,社会历史性。

(二)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

社会生活的实践性表现:

第一,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

第二,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总之,全部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构成社会的人是出事实践活动的人,推动社会运动的力量是人的实践活动。

第二节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范畴

世界发展的状态问题上的几种观点:

辩证法:

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

形而上学:

否认联系的孤立的观点否认发展的静止的观点

相对主义:

夸大联系夸大运动

一、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一)事物的普遍联系

1、联系的含义: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2、联系的特点:

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普遍性;

多样性。

3、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整体的观点:

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全面的观点:

看到与事物联系的各个方面。

条件的观点:

“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

(二)事物的永恒发展

1.发展的实质

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生事物是指符合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2.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第一,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适应变化了环境和条件。

第二,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具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比旧事物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

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新生事物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量变质变规律: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这是因为:

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发展的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一)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1、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及其辩证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1)矛盾的同一性:

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2)矛盾的斗争性:

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斗争有两种基本形式:

对抗性矛盾、非对抗性矛盾。

(3)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

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1)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第二,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得到各自的发展;

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性和发展的趋势。

(2)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推动事物的量变。

第二,矛盾双方的斗争推动事物的质变。

(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共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两种表述: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4)正确理解与处理矛盾与和谐的关系。

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统一。

和谐是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的含义: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具体表述为:

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事事有矛盾;

其二,存在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每一方面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一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二是指同一事物的矛盾在发展的不同过程、不同阶段上各有不同的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不同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

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非主要方面

做到两点论、重点论的统一

反对一点论、均衡论(教材第49页)

(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是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矛盾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特殊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体,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二)量变质变规律

1、质、量、度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

掌握适度原则。

2、量变、质变的相互关系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是渐变。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又称为突变、飞跃

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相互依存: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第二,相互渗透。

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阶段性、局部性);

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第三,相互转化

反对两种错误观点

否认质变的重要性:

庸俗进化论、改良主义

否认量变的重要性:

激变论、冒险主义

远大理想和脚踏实地的努力结合起来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1、辩证否定

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

否定因素是促使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

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第三,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

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

对待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反对肯定一切、否定一切。

2、否定之否定

(1)事物发展的否定之否定过程

两次否定,三个阶段:

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反对两种错误观点:

循环论和直线论

(2)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

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和迂回的。

正确认识和处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

毛泽东: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简要解释)

(一)原因和结果

1.定义:

原因和结果的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联系。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原因在先,结果在后,这是因果联系的一个显著特点。

2.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

其次,原因和结果又是统一的。

表现在:

第一,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

第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第三,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

3.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

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决定论。

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性(必然性)的哲学是唯心主义非决定论。

与唯物主义决定论对立的还有神学目的论,它虽然承认因果联系,却把万事万物的原因归之于神的目的。

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和神学目的论都是错误的。

4.因果联系的表现形式是复杂多样的:

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

一果多因,同果异因;

多因多果,复合因果等情况。

5.掌握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其次,正确把握因果联系,才能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更好指导今后的行动。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

1.定义: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两种不同的趋势。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不可避免的趋势。

必然性与本质和规律是同等程度的概念。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

2.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

其次,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必然性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由此为自己开辟道路,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

第二,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其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性,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辩证的统一,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和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

机械决定论把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看成必然的,否认偶然性的存在。

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则把一切现象看成是纯粹偶然的,否认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

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

3.意义:

掌握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必须努力发现必然性,按必然规律办事。

其次,我们应当抓住偶然性提供的机遇,揭示偶然现象背后的必然性。

(三)可能性和现实性

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时,要经历由可能到现实的转化过程。

现实性是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把握可能性这个范畴,要注意区分以下几种复杂情况。

第一,要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

切忌去干那些不可能的、劳而无功的事情。

第二,要区分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

现实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有充分的根据和必要条件,因而在现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

抽象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尚未展开,必要条件尚不具备,因而在目前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第三,要区分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第四,区分可能性的大小。

或然率(或叫“概率”)是对可能性大小的一种科学说明和测定。

2.可能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

其次,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

一方面,二者紧密相联、不可分割。

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掌握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

其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坏处着想,向好处努力。

(四)内容和形式

任何现实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

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即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特性、成分、运动的过程、发展的趋势等等的总和。

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2.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首先,内容与形式是对立的统一。

内容和形式是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对立的。

同时,内容与形式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另外,内容和形式的区别和对立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内容和形式可以相互转化。

其次,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作用的。

第一,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

第二,形式对内容又有巨大的反作用。

第三,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构成两者的矛盾运动。

形式和内容之间的矛盾运动,就是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的不断发展过程。

在内容与形式的相互作用和矛盾运动中,二者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

首先,内容决定形式是归根到底意义上的决定,而不是僵死的决定。

在一定条件下,同一内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同一形式也可以表现不同的内容。

其次,在一定条件下,新内容可以用旧形式,旧内容也可以以新形式的面貌出现。

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全面认识事物的内容和形式。

3.掌握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要首先重视内容,反对忽视内容的形式主义;

但也不能忽视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反对抹煞形式作用的形式虚无主义。

(五)本质和现象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以及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

本质和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范畴,但比较起来,本质的含义要更宽泛一些,它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

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

根据表现本质的方式不同,可以把现象分为真象和假象。

真象是指那些从正面直接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指那些以否定方式或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

假象同真象一样,是客观存在的,是由各种客观的实际条件造成的。

因而不能把它同主观上的错觉混为一谈。

2.本质和现象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本质和现象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

其次,本质和现象又是统一的。

3.掌握本质与现象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质和现象的对立,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

本质和现象的统一,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现象作为入门的向导,透过现象,去认识事物的本质。

四、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简要解释)

(一)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辩证关系。

二者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则是不同的。

(二)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世界观与方法论是统一的。

由于世界观本来就是普遍理想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因此马克思主义唯物地解决世界本原的问题时,已经内在地包含了辩证法。

同样,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规律时,也内在地包含了唯物主义。

所以,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规律和范畴都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同与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一致的,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运用于思维个工作中就转化为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

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

矛盾分析法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内容。

如“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

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等。

(三)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归纳与演绎是人类思维从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最常见的推理方式。

归纳就是从个别事实概括出一般性结论,演绎是从一般性原则推导出个别结论的推理形式。

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补充。

分析与综合是更为深刻的思维方法。

分析就是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分解成各个部分、方面、要素,以使分别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

综合是在整体分解成各个因素的基础上,再组合为一个整体的思维活动。

但这是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方面按其内在联系有机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分析与综合是辩证统一的。

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

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

这一思维方法是通过从具体的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达到了对事物真理性的认识。

在认识过程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具体,一种是感性的具体,一种是思维的具体。

感性的具体是认识事物的起点,通过分析把事物的整体分解成各个方面,再通过抽象,分别认识事物各个方面的本质特征,这就是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

在这基础上运用综合的方法,把对事物各个本质的认识联系起来,形成统一的事物整体的认识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中再现出来,这就是从上升到具体的方法。

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

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同时就是以逻辑的必然性再现对象历史发展的过程,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内在要求。

辩证思维中的历史范畴,一是指扩大实在自身的历史,二是指反映客观实在的认识的历史。

逻辑的东西是和历史的东西是辩证统一的。

辩证法认为,逻辑与历史是一致,逻辑进程爷爷历史的进程具有内在统一性。

另一方面,逻辑和历史又包含着差异逻辑的东西是修正过的历史的东西。

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

一方面,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方法论前提。

另一方面,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又丰富了辩证思维方法。

第三节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

一、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

(一)规律及其客观性

规律就是事物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第一,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

第二,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

规律所揭示的是事物必定如此、确定不移、不可改变的趋势。

第三,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

第四,规律是客观的。

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它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

唯心主义否认规律的客观性。

人们在实践中可以发现、认识和利用规律,但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

(二)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联系与区别

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和稳定的联系。

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和现象间的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和稳定的联系。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二者之间的联系表现在: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

二者的区别:

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社会规律则是通过有意识、有目的的人的活动实现的;

自然规律可以完全相同的形式反复出现,而社会规律则是历史的,在不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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