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向谁递交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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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__作出的(xx)青民四终字第XXX号民事__。
2、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依法支持申请人不予支付被申请人借款本金296000元及利息2040元(已计算至xx年10月8日,此后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的请求。
3、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再审事实与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__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第四项: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第五项: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__调查收集,__未调查收集的;
特申请再审。
具体事实与理由:
申请事由一:
符合《中华人民__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
二审法院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保证合同已过保证期,再审申请人不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一、根据借款人与被申请人的借款合同约定,申请人的保证期间自xx年4月16日起至xx年10月15日止,在保证期间内被申请人没有向申请人主张权利,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被申请人在二审中提交的xx年10月9日向青岛市城阳区__提起民事起诉书,立案受理通知书及(xx)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三份证据,用于证明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主张了权利。
从立案时间来看,被申请人于xx年10月9日提起诉讼,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该起诉在未向申请人送达时,被申请人以起诉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申请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城阳__依据《中华人民_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最高__关于适用《中华人民__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__》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以被申请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于xx年10月15日作出(xx)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诉请。
首先,被申请人诉讼请求不明确,那么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主张的是何种权利?
又如何认定其向申请人主张了权利?
其次,被申请人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并未向申请人(即保证人)送达,告知申请人履行保证责任,申请人对此也毫不知情。
反而是被申请人在可以联系到申请人、也确知申请人地址的情况下,既不向申请人主张权利也不向申请人送达诉讼文书,督促申请人履行保证责任,被申请人的行为极其不符合借贷关系中日常行为习惯的。
退一步讲,即便被申请人已联系不到申请人或者,其还可以通过法院的邮寄、留置甚至公告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履行保证责任,而不是在保证期间届满之际申请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再次,二审法院依据(xx)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认定被申请人在保证期间内向申请人主张了权利是错误的,对申请人而言是极不公正的。
其实,从保证期间的立法精神来看,《担保法》设立保证期间制度,其制度价值在于:
“通过立法来平衡保证人与债权人间的利益。
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关系为单务无偿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对保证人拥有保证债权,而保证人除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外无利可图。
对此,如果债权人在权利行使上没有任何限制,保证人在保证债务承担上得不到任何保护,则保证人在保证关系中将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故立法必须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设立相应的救济手段,公平估量保证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对双方的利益作出合理的平衡,保证人在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而一旦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可籍此卸载其肩负的保证责任。
”《担保法》对保证期间作出的规定其目的就在于督促债权人积极主张债权。
作为贷款人的被申请人对自己的债权承担积极的主张义务,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债权人未及时向债务人、保证人主张权利,在两次的法庭审理中,被申请人均未能提交证据予以证明。
被申请人于xx年10月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日期距离申请人的保证期间届满仅有6日!
即便该案法院受理后,被申请人完全可以通过自行联系申请人主张权利实现债权,而却舍近求远,在起诉后不仅没有向申请人送达,而且又自行以诉讼请求不具体为由申
请法院裁驳,被申请人不可能不知道其行为的法律后果。
被申请人的行为大有为防止保证期间过期而利用法律漏洞规避风险、恶意诉讼的嫌疑。
第二、被申请人在二审中提交的xx年10月9日向青岛市城阳区__提起民事起诉书,立案受理通知书及(xx)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是否能够证明被申请人已向申请人主张了权利尚且不论,单从其形成时间、证明事项等方面来看也不符合二审“新证据”的要求。
根据《最高__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
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__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之规定,新证据应当仅限于该两种情形。
因此对被申请人在二审中提交的民事起诉书,立案受理通知书及(xx)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三份证据,不能认定为“新证据”,二审法院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
1.根据山东省高级__《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试行)第十二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和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举证不能或者举证不充分应当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当事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的证据都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交。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二审中的新证据是指在一审诉讼中,当事人不能持有和无法取得的证据。
从证据取得时间来推算,被申请人自xx年10月9日至xx年10月15日陆续取得了该三份证据,该证据也是本案保证期间是否已过,保证人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证据,为何却在xx年7月19日的庭审质证过程中不予提供?
又为何在继续的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甚至庭审结束后都丝毫没有提及此事?
即便不能认定为被申请人故意不予提供影响案件的重要证据,其在主观上也存在重大过失。
因此,从证据的形成时间上,该组证据不能认定为“新证据”。
2.被申请人在庭审中一再强调,其对外出借资金系有权经营,并安排专人不定期催收款项。
实际上,被申请人也长期经营民间借贷业务,并以此盈利赚取借贷利息,对于借款人、保证人与贷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相当明确清楚。
在这种集团专业经营的模式下,被申请人不可能不知道xx年10月9日青岛市城阳区__立案受理通知书及(xx)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是本案能否认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证据,为何明明掌握证据的情况下在一审中却不予提供?
而是在一审败诉后才想起以此来主张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对此,被申请人在二审中并未予以说明。
也足以证明被申请人是对自我权利的放弃,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对于庭审前出现的证据,当事人又亲自掌握证据且明知证据的重要性,却故意不予提供,被申请人已对证据的权利内容进行了放弃,该证据自然不能在二审中作为“新证据”予以使用。
因此,不论被申请人是故意还是重大过失,其举证不能的的不利后果应当由被申请人自己承担,而不应由申请人来承担。
该证据不属于二审中的“新证据”,二审法院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恳请贵院依法撤销二审判决。
申请事由二:
符合《中华人民__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四项,具体理由如下:
对被申请人在二审中提交的xx年10月9日青岛市城阳区__立案受理通知书、民事起诉书及(xx)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三份证据,申请人认为该三份证据不属于新证据,不予质证。
而二审法院却在对本案有重大影响的三份证据未予质证的情况下,就予以采纳,是不合法的。
申请事由三:
符合《中华人民__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五项,具体理由如下:
为查清本案的事实和案件的顺利审结,申请人XX于xx年12月13日向青岛市中级__提交调卷申请书,请求依法调取城阳区__(xx)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该案卷所涉及的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主张被申请人与黄XX之间借款合同的保证人XX等承担保证责任,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申请人XX对此毫不知情,并且该案起诉书在未向申请人送达之时被申请人已申请裁驳,此后被申请人也未向申请人主张权利,申请人认为保证期间已过,不应再承担保证责任。
该案卷与本案有直接的关联,而申请人不能自行调取,因此申请法院予以调阅。
二审法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未予调查,就自行判决,没有充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综上,二审法院判决申请人承担还款责任是严重显失公正的,申请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保证人,本着利于借贷双方顺利合作的意愿,提供担保,贷款人应该在债权到期后积极主张债权,而不是通过恶意诉讼加重保证人的责任,因此,再审申请人不应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再审,维护法律公正,纠正错误,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山东省高级__
申请人:
xx年12月20日
再审申请书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春风一度,男,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兰风花雪月,男,
申请再审的事由:
申请再审人不服北京市中级__xx年12月21日作出的(xx)南民终字第563号民事__,根据《中华人民_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第一款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以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应当再审”的事由,提出如下再审申请:
1、请求撤销平原市中级人民南民终字第563号民事__;
2、改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再审人欠款25555元;
3、一、二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再审的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xx)北__4466号__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申请再审人,在xx年至xx年期间,根据被申请人的要求,为被申请人承包施工的洪广镇政府办公楼工地、西夏区、光华活性炭厂等工地提供砖、石料,并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雇人对上述施工的地面进行平地、垫土方等劳务工作。
xx年9月18日,被申请人对申请再审人提供的上述货物,劳务工作进行了结算,根据申请再审人实际提供的货物清单、支出的劳务工作量进行结算,得出结论:
申请再审人为被申请人提供货物、支出劳务工资合计为25555元。
结算后被申请人出具结算单一张,确认申请再审人为其提供货物、支出劳务工资,共计154322元。
因被申请人未支付上述款项,申请再审人为此起诉至海__法院(以下简称平原区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xx)北__3513号民事__,判决被申请人应付申请再审人欠款为136624.5元。
被申请人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北京市中级__(以下简称平原中院)。
平原中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作出了(xx)南民终字第2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发回
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平原区__另行组成合议庭于xx年3月11日再次开庭审理时,被申请人并未出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xx)北__4466号__。
但该__中法院审理查明的内容,引用的是(xx)北__3513号民事__中审理查明的内容,作出的上述判决也是依据该内容作出的。
申请再审人认为,平原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该案,依法向被申请人通知了开庭审理的时间,被申请人故意缺席不出庭参加诉讼,其行为是恶意的。
而平原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该案,在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下,法院无法对认定本案事实的主要证据进行质证,但却引用了未生效且又发回重申的__中的内容作出了(xx)北__4466号民事__是错误的,是违反法定程序的。
面对上述错误判决,申请再审人上诉至平原中院,而平原中院也未查明案件事实,在该错误判决的基础上又作出的(xx)南民终字第563号民事__,维持了平原区法院(xx)北__4466号民事判决。
申请再审人认为,二审法院作出的维持(xx)南民终字第563号民事判决是非常荒唐的。
本案是因被申请人的上诉程序而被二审法院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而发回重审的。
平原区法院的(xx)北__3513号民事__是未生效的判决,重审后该__的内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二审法院是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而发回重审的。
重新审理,意味着要对重新审理案件的所有事实、证据进行重新审理、查明、核实。
要对重审案件的所有证据在法庭上经过当事人质证,认证程序重新加以确认,而不能直接采用原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而平原区法院在重新审理该案时,却在被申请人未出庭参加诉讼、认定案件的主要证据未经过法庭质证程序情况下,直接采纳(xx)北__3513号民事__查明的内容作出的判决,是违反法定程序的。
而二审法院面对这个荒唐的判决视而不见,居然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这岂不是与平原中院(xx)南民终字第281号民事裁定书“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而发回重审的裁定相互矛盾吗。
退一步讲,如果法院认为可以直接采纳原审判决内容的话,也应当采纳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关于被申请人承认欠款的录音光盘的内容,因为该录音中的内容被申请
人是没有异议的,该证据是具备证据的真实性、关链性、合法性的。
既然一、二审法院采纳原审中被申请人的质证意见,那么也应该采纳该录音证据,这样才能体现公正。
但一、二审法院未采纳该关键证据,从而导致本案被申请人欠款的事实真相无法查清,并且该录音证据在一、二审重新审理中也未进行质证。
原审法院事实上剥夺了申请再审人的诉讼权利。
故申请再审人请求上级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依法纠正,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
二、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作出的判决是错误的
原判决对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实物出库凭证》、《送料单》、《收条》的单据金额23298元进行确认,但对申请再审人主张的其余欠款不支持的判决理由缺乏证据证明。
因一、二审法院不支持申请再审人的诉讼请求是在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下做出的,法院未查明本案的事实情况,且判决内容引用的是未生效的原审判决内容,该案审理程序违法,做出的判决错误。
理由如下:
1、为证明申请再审人为被申请人承包的工地送料、购买建材、提供劳务的事实,申请再审人向法院提交了由被申请人工地人员,以及应被申请人要求供料的人员的书面证据:
《实物出库凭证》8张、《送料单》3张、《收条》1张、空心砖款收条1张、砖款收条1张、空心砖发砖发票6张、水泥款收条1张、垫土方证明1份、被申请人签字《领(收)料单》4张、欠条1张、由被申请人收料员张建军出具的收取沙石、混合料、片石、土方等收据261张、录音光盘1份、结算单1份。
以上单据、录音、结算单符合证据三性,相互之间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同时有被申请人陈述在案的记录为凭,充分的证明了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再审人清偿欠款。
2、在一、二审法院审理当中,被申请人均未出庭参加诉讼,也未向法庭提交任何书面证据来否认申请再审人的主张,但原审法院代替被申请人否认相应证据,例如:
一审判决第4页第16行出现“因结算单系复印件,且结算单相关票据中没有被告的签名,而被告也不认可,故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本院不予以支持。
被告在本案重审时未进行答辩,也未到庭应诉,视为对其诉讼权利的放弃”,既然认定是被申请人放弃了权利,就不能相互矛盾的认定被申请人的质证意见。
原审
法院在此基础上作出的判决明显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申请再审人认为,既然是重审案件,就应当全面审查本案的基本事实,对本案的证据重新进行质证、认证,客观、公正的查明本案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再审人特向贵院提请再审,请求依法查明事实,撤销(xx)南民终字第563号民事__,改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再审人欠款25555元。
北京高级__
xx年4月20日申请再审人:
?
姓名**、性
别*、出生年月日,汉族,职业,住址(省市县路),__,邮寄地址。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
址,__。
法定代表人:
***,经理。
原审被告:
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不服**中
级__于*年*月*日作出的(**)**终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申请再审人现依据《中华人民_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山东省高级__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
1、请求撤销**中级__(**)**终字第**号民事
判决第*项;
2、……
3、……
二、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_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第一款第*项(具体法律条文内容);
第二款:
(具体法律条文内容)……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事由一:
符合《中华人民_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具体理由如下:
……
2、申请事由二:
综上所述……
(亲笔签字并加盖手
印)
(企业公司等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
民事再审申请书共提交6份(如被申请人或原审其他诉讼人增加一名则多增加一份申请书)
除再审申请书外,再审申请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__明复印件;
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明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__明;
律师代理的,应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并加盖律所印章、律师事务所函。
(2)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判决文书原件,及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一份;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一份。
8、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并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三份,同时提交U盘,内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再审申请书、一二审__、裁定书,必须采用文字录入方式、可自由)。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