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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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财政局、崇阳县水利局
编制日期: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2010年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区位于崇阳县天城镇、石城镇、青山镇的谢家坳、乌龟石、荻洲、华陂、吴城、铺前、塘口、洪桥、雷骆、东山、城万、太平等12个村,主要从事种植业,作物有水稻、油菜等,为崇阳县的粮食主产区。
项目实施以前,该三个乡镇已成立了农民用水者协会,项目完工后,协会规范了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用水、管水措施,促进水费征收制度改革,实现项目良性运行,为其它灌区管理起示范作用。
崇阳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2010年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施方案工程量表,本工程建设内容为:
崇阳县天城镇、石城镇、青山镇田间渠系工程。
项目区面积为2.1万亩,计划对项目区内现有66条灌溉土渠进行衬砌,总长75.42公里,改造及新建23座灌溉泵站,装机23台,整治水塘33座,新建及衬砌渠道15.61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工程36处(节制闸24处,涵管12处),新建、疏挖、硬化田间灌溉渠道75.42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工程334处(其中节制闸214处,管涵120处),排水沟清淤58.1km,新建量水设施10处,新建人行桥32处。
投资概算为2004.8万元。
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支持800万元,省财政支持500万元,地方财政支持300万元,农民投工投劳折资为404.8万元。
项目建成后,渠系水利用系数由原有的0.5提高到0.62,年新增节水能力达到320.660万立方米,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2.2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6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涝面积0.86万亩,计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76.5万公斤,新增经济作物产值165万元。
受益人口3.41万人。
通过对沟渠体系的改造,项目区的防洪排涝能力与抗旱能力得到了实质性增强,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威胁将逐渐减弱,利于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灌区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增强了农产品的竞争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地方财力增加,为当地农民做出了贡献。
该项目的项目法人为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项目法人对该项目建设管理负全责。
质量监督机构为崇阳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具本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等方面工作。
崇阳县财政局将按财政部门、水利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对该专项资金进行管理。
二、投资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
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申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第二批重点县的紧急通知》(鄂财农发[2010]80号)文件下达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限额1300万元,其中央资金800万元,省级资金500万元。
截止2010年5月18日,实际到位资金16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0万元,省配套500万元,市(县)配套300万元。
三、概(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004.8万元。
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支持800万元,省财政支持500万元,地方财政支持300万元,农民投工投劳折资为404.8万(农民投工投劳未在专财反映)。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①整治水塘33座,水塘容积0.4-2.3万m3;
②改造及新建24座灌溉泵站,装机24台。
③新建及衬砌渠道15.61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工程36处(节制闸24处,涵管12处),其中新建渠道3.93km,衬砌渠道11.68km,。
④新建、疏挖、硬化田间灌溉渠道75.42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工程334处(其中节制闸214处,管涵120处)。
⑤排水沟清淤58.1km。
⑥新建量水设施10处。
⑦新建人行桥32处。
建设工期151天。
该项工程项目法人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工程项目部严格按照《2010年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同时积极引导农民自愿意投工投劳,确保了工程按质量按时完成。
工程总投资1600000.00元,其中中央投资完成8000,000.00元,占计划的100%,省投资5000000.00元,占计划的100%,县投资3000000.00元,占计划的100%(农民投工投劳未在专财反映)。
四、招(投)标情况
委托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为崇阳县重点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招标代理,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咸宁水利网》和《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了《崇阳县2010年重点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0年11月15日9:
00时,在咸宁市综合交易招投标中心公开开标,整个开标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体系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依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分别为公安县兴安市政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洈水水利水电建设公司、荆州市长湖水利有限责任公司、大治市兴禹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枢纽工程局等六家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单位。
五、合同履行情况
2010年12月通过委托、邀请、公开招标等方式,我们分别确定了设计单位(咸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监理单位(宜昌三大建设监理工程公司)、施工单位(公安县兴安市政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洈水水利水电建设公司、荆州市长湖水利有限责任公司、大治市兴禹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枢纽工程局),并分别与之用标准示范合同文本签订了2010年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合同签订后,各方均严格依照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完成了监理任务,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建设任务,工程质量满足合同和规范要求。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2009年12月5日,实际开工日期:
2009年12月8日;
合同竣工日期:
2010年5月16日,实际竣工日期:
2010年5月19日。
六、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湖北省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10]126号文下达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工程项目中央补助资金800万元,以鄂财农发[2010]127号文下达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工程项目省级补助专项资金500万元,崇阳县财政局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拨付县级配套资金300万元。
项目资金使用上,在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设立专户专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该专项资金直接支付项目的施工单位。
县财政局农财股多次派人到施工现场监督指导,参与工程验收。
七、建后运行长效机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总结多年来水利工程建设后管理基础上,积极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成立了崇阳县天城镇、石城镇、青山镇三个农民用水者协会,明确协会为管理主体,工程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由协会全权负责。
推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其收费标准和服务行为。
改变水利工程重建轻管和建后管护经费投入难的现象。
加大改革力度,明晰产权,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各方投资建设和管理好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积极性,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八、效益分析情况
通过实施项目建设,大力推广水利节水技术和措施,节约用水,减少水费支出,改善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和水价机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使农民得到实惠,为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经测算,人均增收150元。
1、经济效益
项目改造工程完成后,增加有效灌溉面积2.01万亩,新增蓄引提水能力438万立方米,新增节水能力320.66万立方米,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76.5万公斤。
2、社会效益
通过对沟渠体系的改造和扩建,项目区内的防洪排涝能力与抗旱能力将得到实质性增强,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威胁逐渐减弱,保障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项目的实施人仅有巨大的经济效益,还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通过渠道系配套建设,灌区内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增强了农产品的竞争能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地方财力增加,巩固完善了农村承包经营机制,为当地农民作出了贡献。
对引水渠道进行贯通、衬砌,极大地降低水量损失,极大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满足灌区人民群从生产生活的需要。
修建本工程是灌区人民盼望已久的一件大好事,促进了当地农业全面发展以及改善环境,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社会效果十分显著。
项目的实施充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项目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深切关怀,对于项目区农民增产增收,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对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3、环境效益
由于渠系采取砼三面光方式建设,减少了糙率,硬化了渠道、减少了渗水和水土流失,破旧渠系及老损建筑物得到整治、渠岸得到了绿化,美化了环境,同时,渗水量的减少,使低洼渍害区地下水位下降,有利于减轻对农作的侵害影响,并有利于改善浸害区地下资源,有效减轻宽洪涝、干旱、滑坡、风灾等自然灾害,保护当地农田、交通、工矿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
九、存在的问题
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的建设,是为农村、农民办了一件实事好事,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非常拥护与支持。
由于经过几十年的运行,由于缺乏管理和维修资金,不少渠道杂草丛生,塌方淤泥,人为的缺口随处可见,农民各人顾各人,谁也不愿出头组织维修,水渠的灌溉效能逐年衰减。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大多年久失修,形成了急需改造的工程项目偏多,但农村集体经济落后,农民经济条件差,再加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在家劳动力逐年减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还有困难,因此整体投入不足。
十、建议
1、“小农水”管理体制的改造势在必行。
“小农水”改革的目标和原则十分明确:
以明晰工程所有权为核心,建立用水户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农村用水合作组织;
以建设良性运行机制为重点、采用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为依据,在充分考虑供水成本和用户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非自用工程供水价格。
在这一精神指导下,积极控索“小农水”的改革,采取政府推动、政策拉动、利益驱动、典型带动的方式,逐步在全市农村铺开。
尽管这项改革刚刚开始,其燎原之势已见端倪,“小农水”改革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2、加大中央与省级财政补贴的比例与额度,减少难度大难到位的地方配套资金,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步伐。
3、鉴于我县地处山区丘陵地带,由于省要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要集中连片,历的来小农水项目上、土地平整项目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大多数都投于在交通方便、集中连片的粮食主产区,而我县超万亩的大面积平畈较少,多为千亩以上万亩以下的畈田,较为偏远的乡镇由于农田地处丘陵冲垄,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几乎是被遗忘的角落。
因此建议在今后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以集中连片与分散相结合方式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