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辅助借款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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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辅助借款人
购房合同辅助借款人
篇一:
购房补贴借款合同
购房补贴借款合同购房补贴借款合同贷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_________住房困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规定,为解决中青年科技骨干的住房问题、稳定科技人才队伍、实现知识购房补贴借款合同购房补贴借款合同贷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_________住房困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规定,为解决中青年科技骨干的住房问题、稳定科技人才队伍、实现知识创新工程的目标,甲方对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科技骨干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在乙方为甲方工作未满十年的条件下,本补贴款暂以借款形式发放,鉴于此,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人的资格条件借款人应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现在岗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包括所属(控股)公司人员。
其资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门和所任教处共同确认。
第二条借款人的购房补贴标准根据《方案》的规定,借款人的购房补贴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全额/差额补贴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元整第三条借款的用途本借款是为解决住房困难的一次性达标补贴款,需专款专用,乙方只能用于购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现金兑付。
第四条借款的程序乙方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填写购房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和甲方人事处认定资格后,与甲方签定本借款合同,凭上述材料到甲方财务处领取购房补贴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给付。
第五条借款人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借款人购买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证为甲方工作满十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处置。
第六条乙方工作年限的具体计算方法乙方为甲方工作十年即取得本购房补贴借款的所有权。
本十年工作年限,以创新后实际工作年限为准,创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员,三年工龄折抵创新后一年工龄(具体计算方法见《方案》)。
第七条经计算,乙方尚须还款_________元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条乙方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的处理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实际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十年,则不能全额取得购房补贴,调离时需按不足年限的比例退款。
第九条担保乙方持因私护照出境而暂时离开甲方的工作岗位,如果乙方对甲方的十年服务期未满,则乙方在办理出国手续之前,需向甲方提供担保人,作为归还甲方借款的担保。
如果乙方不能继续履行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又不归还借款,由担保人负责归还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相应比例退款。
担保人应限定为甲方的正式员工,由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第十条乙方因各种原因调离甲方,不及时偿还甲方借款余额,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并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利息的计算标准按借款余额与借款年限来计算(利息按国家规定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购房补贴借款合同购房补贴借款合同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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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购房补贴借款合同范本范本
正文:
购房补贴借款合同
购房补贴借款合同
贷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住房困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规定,为解决中青年科技骨干的住房问题、稳定科技人才队伍、实现知识创新工程的目标,甲方对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科技骨干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在乙方为甲方工作未满十年的条件下,本补贴款暂以借款形式发放,鉴于此,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人的资格条件
借款人应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现在岗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包括所属(控股)公司人员。
其资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门和所任教处共同确认。
第二条借款人的购房补贴标准
根据《方案》的规定,借款人的购房补贴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全额/差额补贴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的用途
本借款是为解决住房困难的一次性达标补贴款,需专款专用,乙方只能用于购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现金兑付。
第四条借款的程序
乙方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填写购房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和甲方人事处认定资格后,与甲方签定本借款合同,凭上述材料到甲方财务处领取购房补贴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给付。
第五条借款人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
借款人购买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证为甲方工作满十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处置。
第六条乙方工作年限的具体计算方法
乙方为甲方工作十年即取得本购房补贴借款的所有权。
本十年工作年限,以创新后实际工作年限为准,创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员,三年工龄折抵创新后一年工龄(具体计算方法见《方案》)。
第七条经计算,乙方尚须还款_________元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条乙方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的处理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实际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十年,则不能全额取得购房补贴,调离时需按不足年限的比例退款。
第九条担保
乙方持因私护照出境而暂时离开甲方的工作岗位,如果乙方对甲方的十年服务期未满,则乙方在办理出国手续之前,需向甲方提供担保人,作为归还甲方借款的担保。
如果乙方不能继续履行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又不归还借款,由担保人负责归还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相应比例退款。
担保人应限定为甲方的正式员工,由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第十条乙方因各种原因调离甲方,不及时偿还甲方借款余额,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并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利息的计算标准按借款余额与借款年限来计算(利息按国家规定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购房补贴借款合同
购房补贴借款合同
篇三:
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审核要点
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
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审核要点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共有人)的身份证件须真实且在有效期限内。
(二)借款人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须与《个人房地产贷款申请表》、《商品房买卖合同》、《征信授权书》、《面谈笔录》、本人《收入证明书》、《同意抵押承诺书》等资料上的姓名和号码核对一致。
(三)借款人配偶或共有人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须与《个人房地产贷款申请表》、《征信授权书》、本人《收入证明书》、《同意抵押承诺书》等资料上的姓名和号码核对一致。
(四)提供《公证委托书》的,应注意审核: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件须真实且在有效期限内,且《公证委托书》上记载的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名称和号码须与其身份证件核对一致。
2.受托人的代理行为是否在《公证委托书》委托事项的范围内,是否存在超授权的代理事项,是否在有效期限内行使代理行为。
3.《公证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和相关代理行为实施时间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合理性。
二、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一)对于未婚人士,除须按规定提供书面未婚声明之外,还应提供户口簿(卡)原件及复印件,且户口簿(卡)上婚姻状况应为“未婚”或未记载婚姻状况。
(二)对于已婚人士,按规定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卡)之一。
仅提供户口簿(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为同一户口簿(卡)且婚姻状况应为已婚。
(三)对于离异或丧偶人士,按规定提供离婚证书/离婚判决书/配偶死亡证明/户口簿(卡)之一。
为明确当前婚姻状况,建议要求提供书面未再婚声明。
(四)提供离婚判决书的,如涉及房产等财产分割事项的,应注意审核是否属于借款人提供的房产等证明其还款能力的辅助资产,如是须进一步调查确认该资产的产权及价值。
(五)借款人提供的户口簿(卡)显示的婚姻状况与未婚声明、借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我行调查获取的情况不相符的,应进一步深入调查其原因,并在调查审查报告中予以说明。
三、购房首付款证明
(一)调查人员须核实借款人首付款支付的真实性和充足性,并在调查报告中予以说明。
(二)一般情况下,定金发票(或收据)的出票日期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之前,首付款发票(或收据)的出票日期不应早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
如有异常情况的,应进一步深入调查其原因,并在调查审查报告中予以说明。
(三)定金或首付款发票(或收据)上记载的购房人和房产须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记载的借款人和所购房产核对一致。
四、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一)借款人为工薪人士的:
1.对于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书,调查人员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借款人年龄、职业、职务等基本情况,判断收入证明书所
列收入是否合理,同时还可通过拔打收入证明上的单位人事部门电话进行查询核对。
2.对收入证明书所列收入远高于正常水平导致收入真实性难以判断的,应要求借款人按规定提供其他基本收入证明进行佐证,其他基本收入证明中的任何一项明显低于收入证明书所列收入的,应从低认定借款人收入。
3.借款人未能按规定提供其他基本收入证明的,应要求提供还款能力辅助证明,且(流动资产+房产价值)≥贷款本金。
(二)
1.基本收入证明可以是以下之一:
(1)借款人近一年之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调查人员应根据纳税比例推算借款人月均收入。
(2)投资经营收入证明。
提供近一年之内经工商登记的借款人持有的企业股权证明、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证明,以及近两年之内股东分红的证明。
调查人员应根据股东分红稳定性及可预期性进行适当折价后,除以分红间隔月数换算为月收入。
2.个私业主提供投资经营收入证明的,调查人员应结合当地经
济发展、借款人从事职业等基本情况,判断收入证明所列收入是否合理。
对所列收入远高于正常水平导致收入真实性难以判断的,应要求提供还款能力辅助证明,且(流动资产+房产价值)≥贷款本金。
(三)对借款人提供的还款能力辅助证明,应注意审核资产的权属是否清晰,是否有共有人,是否已设为抵(质)押物,是否已解押,根据资产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位臵等合理评估其价值,调查人员应判断该资产是否足以证明其还款能力,并在调查报告中予以明确说明。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
调查核实借款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真实性。
(二)一般情况下,单一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有合同编号且具有唯一性。
篇四:
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编号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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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20XX年版)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特别提示:
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
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贷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B、个人购置商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其他:
第二条贷款用途与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购买/自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车位。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家庭第套住房(相关认定标准按照监管规定处理)。
本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关担保条款。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其他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
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在贷款期限内采用固定利率的,各方须另行签订《固定利率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未涉及条款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本合同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本合同签订时确定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贷款基准利率下浮一定比例执行的,贷款人有权每年重新评估给予借款人的利率优惠,根据国家政策、借款人资信状况及借款担保变化等情况,自行决定全部或部分取消给予借款人的利率优惠,并及时通知借款人。
第五条放款
贷款发放或继续发放的前提条件是以下第项:
A、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
妥预售登记备案或预告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或借款人已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方式)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B、已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贷款保障措施生效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C、其他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贷款人的相关管理规定,贷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
借款人对其提供的收款账户的性质与真实性负责。
借款人要求贷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的,应向贷款人提出提款申请,并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贷款人同意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借款人承诺本合同项下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如违反上述承诺,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发放贷款,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A、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B、将贷款分次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每次放款的具体条件以贷款人与借款人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贷款从贷款人账户划出即视为贷款人的贷款义务履行完毕,划出日即为实际放款日,贷款人放款时,因贷款资金跨行或异地划付产生的费
篇五:
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可变更
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可变更
为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防范和化解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中国工商银行今天对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变更的有关事项做出新规定。
工商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今后将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银行的有关规定在贷款期内对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和抵押物等进行变更和调整。
这是工商银行对已在工行有住房贷款的客户推出的又一项新的服务举措。
根据这个办法,借款人可在银行同意下,延长贷款期限,减少每月还款额,从而增加还款能力;通过调整还款方式,合理调整还款计划;通过变更抵押物,可以实现已购房屋的更换。
据介绍,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的变更是建立在原合同当事人平等协商的基础之上的,原合同未作变更的部分在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仍然有效。
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的变更包括贷款期限变更、还款方式变更和抵押物变更等不同情况。
其中贷款期限变更是指借贷双方和原合同其他当事人同意延长原合同约定贷款期限的行为;还款方式变更是指贷款期限内由于收入水平变化或其他重大变故导致借款人还贷能力变化,借贷双方和原合同的其他当事人同意改变原合同约定还款方式的行为;抵押物变更则是指因借款人调换房屋、房屋价值贬损等原因,借贷双方和原合同的其他当事人同意更换或增加抵押物的行为。
借款人可以同时申请以上一种或多种合同要素的变更。
此外,根据工商银行此次发布的规定,贷款期限缩短仍按现行提前还款方式处理。
据了解,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变更时必须征得合同其他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且原合同保证人和抵押人对合同变更后的贷款同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或由新设定的保证人和抵押人对合同变更后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
同时,借款人必须还清已到期尚未归还的本金、利息和罚息。
此外,办理合同变更涉及的公证、律师、抵押登记(备案)、保险等费用将由借款人承担。
湖南律师南京律师XX/hunanXX/nanjing
篇六:
《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20XX年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汕头市裕通房地产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
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贷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A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B、个人购置商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其他:
第二条贷款用途与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购买/自建坐落于东侧大南地段裕通花园西区第1幢16层01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及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的车位。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家庭第套住房(相关认定标准按照监管规定处理)。
本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关担保条款。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其他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
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
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贷款发放后于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在贷款期限内采用固定利率的,各方须另行签订固定利率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未涉及条款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本合同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第五条放款
贷款发放或继续发放的前提条件是以下第:
A、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预售登记备案或预告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或借款人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方式)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B、已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贷款保障措施生效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C、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贷款人的相关管理规定,贷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
借款人对其提供的收款账户的性质与真实性负责。
借款人要求贷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的,应向贷款人提出提款申请,并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贷款人同意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借款人承诺本合同项下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劵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如违反上述承诺,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发放贷款,贷款利息自实际放
款日起计算:
A、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账户:
户名:
汕头市裕通房地产有限公司
账号:
20XX02701920XX89358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
B、将贷款分次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每次放款的具体条件以贷款人与借款人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贷款从贷款人账户划出即视为贷款人的贷款义务履行完毕,划出日即为实际放款日,因贷款资金划付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除贷款人的过错外,错划、无法划入指定账户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不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