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加臭装置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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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090不锈钢小直径无缝钢管
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
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
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237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GB5842液化石油气钢瓶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7782计量泵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14048.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
总则
GB/T25153化工压力容器用磁浮子液位计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CJJ/T148—2010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
HG/T2899聚四氟乙烯材料命名
JB/T8735.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第2部分:
通用橡套软电缆
JB/T9243玻璃管液位计
3 术语和定义
CJJ/T14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阀门组valvesforflowcontrol
控制加臭剂流动方向的阀门组合体。
3.2
自检回流Internalcirculation
加臭装置自循环运转过程。
3.3
单次输出量singleoutput
加臭剂注入设备动作一次输出的加臭剂数量。
3.4
标定器demarcatedevice
对单次输出量进行检测和认定的部件。
3.5
空载试验no-loadtest
加臭装置输出端无压力运转,或设备回流的情况下运转。
3.6
载荷试验loadtest
加臭装置输出端有设计压力的条件下运转。
3.7
呼吸阀breathvalve
避免加臭剂罐内超压或负压的阀门。
3.8
周转式储罐replacementtank
可循环周转使用的加臭剂储罐。
4 型号
JC--/-
产品特征或序号(由生产厂家自行编写)
加臭剂最大输出压力(单位MPa)
加臭剂最大输出量(单位L/h)
加臭剂储存量(单位kg)
注入设备数量(加臭泵或压差阀)
加臭装置代号
1示例:
具有2套加臭剂注入设备、加臭剂储存量200kg、加臭剂最大输出流量1.5L/h、加臭剂最大输出压力4.0MPa的XX型加臭装置表示为:
JC2-200-1.5/4.0-XX。
5 要求
5.1 结构
加臭装置主要组成部分应符合CJJ/T148-2010中2.0.3、4.1.4-2)和4.1.10的规定。
加臭装置的工作环境应符合CJJ/T148-2010中4.1.3的规定。
加臭装置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安装在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零部件必须符合GB50058规定的防爆1区的要求,并符合GB3836.1、GB3836.2的规定。
加臭装置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加臭装置电气线路电缆的连接应固定,电缆应符合JB/T8735.2的规定。
加臭装置必须有显示加臭剂储量的液位计,玻璃管液位计应符合JB/T9243的规定,并加防护装置;
磁浮子液位计应符合GB/T25153的规定。
加臭控制器输出脉冲信号应有指示灯,并应与输出脉冲同步。
加臭控制器应有可开孔上盘安装的固定法兰或卡件,且应牢固可靠。
加臭控制器外表面不应有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和其它损伤。
漆面应平整、光滑、均匀和色调一致,不应有斑点和粘附物。
加臭剂储罐应符合CJJ/T148-2010中4.1.8、4.1.9、4.2.1、4.2.6的规定。
常压使用的加臭剂储罐设计压力不应小于0.1MPa,并应配备呼吸阀。
周转式储罐应符合GB5842的规定,且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6MPa。
加臭剂储罐的外表面应光亮整洁,无明显划痕和碰伤。
加臭剂注入设备使用加臭泵时,应符合CJJ/T148-2010中4.2.3的规定。
阀门组和加臭剂输送管线应符合CJJ/T148-2010中4.2.4的规定。
阀门组应横平竖直,角度误差小于1.5°
,弯管的弯曲半径宜在2D~8D之间。
加臭剂注入喷嘴应符合CJJ/T148-2010中4.1.5、4.2.5和5.2.1的规定。
加臭剂注入喷嘴的汽化管外表面积应满足加臭装置最大输出量时的汽化需求,汽化管不应发生变形。
气体加臭剂上料器应配备压力表、泄压阀(或泄压口)等零件,泄压阀(或泄压口)开启压力不应大于60kPa,连接应使用耐加臭剂腐蚀的软管。
配备电动上料泵时,应配备现场防爆型启停开关,其防爆等级应符合CJJ/T148-2010中4.1.7的规定。
设备柜体的焊缝应平整光滑、焊透,不得有漏焊、咬边、烧损等缺陷。
设备柜体应能有满足工作要求和运输要求的强度。
设备柜门的开启角度应大于90°
开门和关门应有定位。
设备柜内外应能够自然通风透气,通风面积不低于设备柜底面积的4%。
设备柜外壳防护等级为IP43。
设备柜电缆引入装置应符合GB3836.1-2010附录D的规定。
设备柜的接地连接件和接地标志应符合GB3836.1-2010中15.5规定。
吸收器应方便检查和更换吸收物。
对于燃气流量长期处于微小流量(小于设备最大输出量的5%)或长期处于停止状态加臭装置,应在加臭管线上安装防爆型不锈钢电磁阀。
压力表和阀门应符合GB/T1226的规定。
阀门组和加臭剂输送管线的焊接应符合GB50236的规定。
5.2 材料
与液态加臭剂接触的金属部件必须采用Cr、Ni含量不低于06Cr19Ni10的不锈钢材质,不锈钢管应符合GB/T3090的规定,不锈钢板应符合GB/T4237的规定。
不与液态加臭剂接触的金属部件,外表面应做防腐处理,其中碳素钢板的材质应符合GB/T710的规定。
与液态或接近饱和浓度的气态加臭剂接触的非金属密封材料,必须采用符合HG/T2899规定的聚四氟乙烯(PTFEDE241)或其他不受加臭剂腐蚀的材料。
设备柜体应使用不燃材料,宜使用不锈钢或碳素钢且表面应满足下列要求:
a)不锈钢柜表面应光亮整洁,无明显划痕和碰伤;
b)碳素钢柜表面应进行喷塑或涂刷油漆处理,色泽均匀一致,不应有露底、流痕、斑点、脱漆、划伤等缺陷。
电气线路电缆的外防护材料应具有较好的防腐和抗老化性能。
5.3 性能
加臭装置的加臭精度在设备最大输出量的20%~80%(设备的可调范围)之内应符合CJJ/T148-2010中4.1.4-3)的规定。
加臭装置应进行整机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不低于50kPa,保持压力20min无泄漏。
加臭控制器应符合CJJ/T148-2010中4.2.2的规定,并应具有以下功能:
c)加臭剂储罐高低液位、工作状态、系统故障等报警信号输出,且报警信号需手动消除;
d)手动运行模式和自动运行模式,且能够接收燃气流量计提供的数字或模拟信号;
对于恒定燃气流量供气,加臭控制器可仅有手动运行模式;
e)不可逆转的并可追溯可打印的记录装置,记录内容包括该时间段的累计输出量和该累计时间段的起止时间等数据;
f)将运行监控数据向上位机的远程终端(RTU)或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SCADA)进行数据传输,通讯接口应具有通用性和兼容性。
加臭控制器在额定电压220V±
10%或380V±
10%、额定电流0.5A~3A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当发生供电过压、过流、断电、短路故障时,加臭控制器应自动停机保护,并发出报警、保存停机前的运行数据。
加臭装置的电气性能应符合GB/T14048.1的规定,并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加臭装置的电气性能要求
项目
性能要求
内部布线
内部布线应满足下列要求:
——黄绿线只能作为接地线使用;
——不应与尖锐边缘接触;
——使用50N的拉力,不应松动脱落。
电源连接
电源连接应满足下列要求:
——电源线截面积应大于1.5mm2;
——电源线应采用Y型或Z型连接方式;
——带有附加绝缘的电源线应采用橡胶或PVC电缆。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5N拉力拉扯试验,不应松脱和损坏。
螺钉和连接
——不应使用锌或铅等软材料制造的螺钉;
——带电部位的螺钉,应有装置确保不松动。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爬电距离应符合3836.3表1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规定。
接地电阻
应小于0.1Ω。
绝缘电阻
电源线端子与加臭控制器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MΩ。
加臭装置的电气强度应按GB/T1408的规定在常温下电器应能承受1min的额定频率50Hz、1500V或1800V瞬间电压,无击穿和闪络现象。
加臭控制器的自由跌落牢固等级应符合GB/T2423.8的规定。
加臭剂注入设备使用隔膜计量泵时,机械性能应符合GB/T7782的规定。
加臭剂注入设备(加臭泵或其他设备)的运转(或动作)和输出量应受加臭控制器控制,并与加臭控制器保持同步运行。
加臭剂注入设备满负荷运行噪声应低于70db。
加臭剂储罐、阀门组、加臭剂输送管线及加臭剂注入喷嘴必须按各自的设计压力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25倍,且不应小于1.6MPa。
加臭装置应进行稳定性运转试验,连续运转正常、无杂音、无振动、无过热现象。
6 试验方法
6.1 仪器仪表
表2 试验用仪器仪表
测试项目
仪器、仪表名称
规格或范围
精度/最小刻度
温度
环境温度
温度计
-50℃~100℃
0.1℃
湿度
湿度计
0RH-100%RH
1%RH
压力
大气压力
动槽式水银气压计、定槽式水银气压计或盒式气压计
81kPa~107kPa
0.1kPa
加臭剂输出压力
压力表
0~10MPa
0~40MPa
0.5MPa
流量
单次输出量
天平
0~1000g
0.1g
加臭精度
质量流量计或天平
0~500g
0~6kg
0.2g
5g
气密性
0~0.1MPa
100Pa
加臭剂注入设备噪声
声级计
40dB~120dB
1dB
控制参数
加臭控制器输出参数
电脑或其他控制器
——
加臭控制器液位反馈
模拟电流信号发生器
4~20mA
0.01mA
加臭控制器接收流量
流量信号发生器
4~20mA和rs485
±
0.1%
电气安全
防触电保护
绝缘电阻测试仪
接地电阻测试仪
泄漏电流测试仪
耐电压强度
耐压试验仪
内部布线及接线端子
推拉型指针式测力计
0N-100N
0.1N
6.2 材料
不锈钢材料按GB/T3090和GB/T4237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碳素钢材料按GB/T710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聚四氟乙烯材料按HG/T2899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6.3 性能
加臭装置的加臭精度检测应在载荷试验条件下,使用GB253中2号煤油为介质,按表3进行检验。
表3 试验方案
输出频率
每次运行时间
设定输出量B
实际输出量S
输出误差K
K÷
B×
100
加臭精度在±
5%之间为合格
100%(或80%)
80%(或100%)
30min
S-B=K
取最大值为该套加臭装置的加臭精度
100%(或20%)
20%(或100%)
加臭装置的气密性试验应从上料口接入试验气体,关闭其它出口,保持压力20min无泄漏。
加臭控制器的基本功能按CJJ/T148-2010中4.2.2规定,接入信号发生器进行操作检验。
加臭控制器用110V~500V的调压器分别进行模拟供电过压、过流、断电、短路故障操作检验,加臭控制器应自动停机保护,并发出报警、保存停机前的运行数据。
加臭控制器的电气性能按GB/T14048.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加臭控制器的电气强度按GB/T1408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加臭控制器的自由跌落检验按GB/T2423.8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加臭剂注入设备使用隔膜计量泵的电气性能按GB4208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机械性能按GB/T778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加臭剂注入设备(加臭泵或其他设备)的运转(或动作)和输出量与加臭控制器同步操作检验。
加臭剂注入设备的运行噪声用声级计距离设备1m等高处进行检验。
水压强度试验保压20min,无压降,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g)加臭剂储罐从上料口注入清水,关闭其它出口;
h)阀门组进料口注入清水,关闭其它出口;
i)加臭剂输送管线进料口注入清水,关闭出料口;
j)加臭剂注入喷嘴从进料口注入清水,封堵出口。
稳定性运转试验按表4的规定进行试验:
表4 稳定性运转试验方案
检验项目
运行模式
运转介子
运行时间
空载试验
手动
额定频率100%
最大单次输出量100%
2号GB253煤油
8h
载荷试验
额定频率的10%
最大单次输出量的10%
16h
自动
0~100%循环
24h(每小时循环一次)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每台加臭装置出厂前应进行下列检验:
k)外观检验,本标准第5.1.1、5.1.7、5.1.8、5.1.9、5.1.12、5.1.15、5.1.22条;
l)气密性,本标准第5.3.2条;
m)电气性能,本标准第5.3.4、5.3.5条;
n)运转试验,本标准第5.3.12条;
o)加臭精度,本标准第5.3.1条;
p)标识及警示,本标准第8.1.1、8.1.2、8.1.3条;
q)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第8.2条;
r)包装本标准第8.3条。
7.3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s)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t)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u)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v)产品停产1年后恢复生产时;
w)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x)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项目应为本标准中第5章的全部项目,第8章的8.1、8.2、8.3条。
型式检验的全部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时,判定该型式检验合格。
任何项目不合格时,需改进不合格项目,重新复验,直至所有项目合格,判定该型式检验合格。
8 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识
每台加臭装置应设置固定铭牌,铭牌应标注下列内容:
y)产品名称和型号;
zz)环境温度;
aa)生产日期和出厂编号;
bb)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
cc)产品标准编号。
警示标识
警示标识上标注“燃气设备、盛装加臭剂,请勿擅动”的警示字样。
防爆标识
防爆电气部件标牌上应有“Ex”标识、防爆等级和防爆合格证号。
包装运输标识
包装箱上应标注下列内容:
dd)产品名称和型号;
ee)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
ff)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规定。
8.2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9969.1的规定,并应有如下内容:
gg)主要用途与适用范围;
hh)额定参数;
ii)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
jj)使用条件;
kk)结构尺寸,安装尺寸和系统说明;
ll)安装与调试;
mm)使用与操作;
nn)维修与保养;
oo)故障及排除等注意事项。
8.3 包装
设备用塑料袋封装后用木箱包装。
用海绵类物品设置减震隔离垫。
加臭控制器应有符合GB/T2423.8规定独立的三防外包装,包装物其他性能符合本标准第8条规定。
包装箱内应附有下列资料:
pp)产品合格证;
qq)装箱单;
rr)使用说明书;
ss)成品检验报告。
8.4 运输
在运输时应防止雨、雪淋袭和撞击,装卸时防止跌落碰撞,不应与有腐蚀性物品混装混运。
8.5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应与腐蚀物品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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