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贾家沟煤矿钻探队班组建设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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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时间:
入井前一个小时、出井后半小时,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3、参加人:
当班出勤全部工人。
4、会议内容:
传达矿当天工作安全指示、详细安排本班工作、及落实本班的各工种的岗位确认及应知应会,危险员辨识;
总结上一班工作,明确本班安全重点;
并由本人签订安全保证和互保责任状,并且认真学习班前每日一题活动。
5、严格班前、班后岗位确认和排查不放心人员。
6、认真填写班前安全宣传教育记录。
7、严格落实“联带”互保责任状。
8、严格落实规程措施在班前的贯彻。
9、检查落实上岗人员是否违规操作,并时时刻刻牢记作业
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行为,安安全全上班,高高兴兴回家。
10、班前会议安排结束后,由副队长带工人进行安全誓词宣誓,然后副队长在后,班组长在前有序入井。
11、凡不参加班前会议者,按旷工考核。
2、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
1、班组长是工人的直接领导者是生产现场的直接组织者和统一指挥者。
负责组织和领导本班组全体成员遵照三大规程进行生产安全地完成本班组的生产任务并给下一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2、负责人员的分工、清点本班的出勤人员、接受上班的汇报情况、接受本队的生产任务、指定本班作业计划、明确各工种、各地点的负责人,明确任务和要求,交代清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注意的事项,检查工具,材料配件,备用品准备情况。
3、负责现场交接班,按照队会议精神决定,交待清楚任务完成情况,生产准备情况、设备维修、维护、运转情况,工作地点通风瓦斯及安全情况。
4、负责组织各工种,各工序之间紧密配合,抓紧时间作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并及早组织生产严格遵照三大规程组织指挥生产,注意不断地协调各工种之间的关系,根据工作面情况变化及时调整部署,以确保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安全生产。
5、负责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检查各种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发现不安全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或着影响其他工作面的生产的要及时向调度室和队领导汇报,听候指示,险情没排除,不得离开现场。
6、负责搞好本班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
立即组织返工,返工后仍不合格的工程不记工程量外,并负责分析原因追究责任,给以追究处理。
7、负责贯彻执行工具材料管理,管好本班的工具,节约各种材料,尽量回收废旧材料复用降低成本。
8、负责开好班后会议,检查总结本班安全生产工作,主持评工记分,分析事故等,向队部值班室汇报工作。
9、协助队领导做好本班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操作技术以及开展本班业余活动经常展开谈心活动,了解本班工人的家庭情况,组织互助,解决工人的实际困难,搞好团结。
10、以身作则,模范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钻探队:
队长、副队长、班、组、全体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矿上各项管理制度,认真组织落实、自觉遵守。
2、以预防为主、安全为天、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进行安排,工作坚决,服从矿领导的指示精神和任务安排,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队长、副队长必须服从矿长、矿长助理、总工程师、地质副总、通风副总的一切工作安排、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懂就问,防治水和瓦斯预抽的工作安排都需向矿长助理汇报,有直管领导酌情而定,如违者依照矿奖罚制度给予处罚。
1)、矿长助理主管钻探队一切事务。
2)、总工程师主管钻探队一切技术工作。
3)、地质副总分管钻探队防治水工作的一切事务。
4)、通风副总分管钻探队瓦斯抽放孔施工的一切事务。
4、班长、组长、职工、要服从队长的一切指挥,并落实矿上与队上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有违背按照矿上有关规定处罚。
5、全队干部职工,如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分别罚款为100-500元。
造成事故者对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究,轻伤自负,重伤以上按矿上规定垫付,上报矿务会,并对事故人达到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6、全队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造成大小事故的及时向调度室和队长汇报,否则罚款当事人100-200元。
7、全队人员、上班应提前1小时到矿,提前半小时领任务换好衣服,点名迟到者每人次罚款10元。
8、明确任务分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工作地点,按各种分管的项目进行上下班交接班,违者罚款50元,提前升井罚款20元。
9、钻探地点有班长交接,不安全隐患、钻孔深度、钻孔倾角照规程要求执行,探水时对各眼的情况并填好板牌记录表,认真填好数据,如不交接班者对违者罚款50元,发现问题追查责任。
10、钻探时如设备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准等到下班浪费时间,如果发现此情况罚本班带班长100元/次,其他人员50元/次。
11、打钻前必须执行探放水及瓦斯预抽措施、规定,对钻探工作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检查一遍,及排水泵、排水管、排水沟、钻机、篦子、防水闸阀、电器设施(是否漏电、防爆)、通风设施要求,电话、电缆、瓦斯探头悬挂报警仪等设施、设备完整合格后,通知安检员或跟班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机工作。
违者对当班、班长罚款责任人50-100元。
12、在钻探过程中发现有透水征兆、出水、水量加大、瓦斯涌出,立即停钻报告跟班安全员,矿调度室和有关科、队发现水量大有危险时,要保护自己和当班水害受威胁人员撤到安全地方,违者罚款500-1000元。
13、班长、钻工都必须同时执行交接班制度,如不交接分别对当时上下班人员罚款50元,如有丢失或者设施被破坏,不知道、不交接班、接班人不举报有一切责任属本班人员承担,并罚款100-500元。
14、交接班发现设施有一切问题,上一班必须修好,接班时全部检查一次,下班时全部检查一次,必须检查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关闭闸阀,否则巷道冲坏造成工程事故,根据情节追查责任并罚款500-1000元。
15、井下发现睡觉罚款50元。
16、当班领任务,按各工种调度表完成,下班后班长向队长必须汇报,当班任务完成情况,并将交班情况班报表填写记录,违者一次罚班长100元。
17、工具交接,有队长发给班长,哪班丢失工具,按原价两倍罚款。
一个月工资开前清查1次。
18、发现矿上领的物资被私自拿走,罚款或开除离矿,并且物资使用时不得浪费或任意损坏,违者罚款100-200元。
19、各班必须按标准化施工,高标准严要求,钻场、设备必须清洁整齐,卫生检查不达标者,每次罚当班100-200元。
20、班长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当班问题必须当班解决,如解决不了,必须向值班领导提前汇报,如不汇报罚当班班长100元。
21、为确保安全,熟悉业务,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各工种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或科队,保护好自身安全和本地区人员的撤离工作,如出现问题罚款50-100元,追究责任人责任。
22、钻探队职工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为:
本月工作量、规程措施、技能学习等,如考核不合格者做降级或降工资处罚。
23、钻探队职工请假应严格按照矿上规定的请销假制度办理,休假完必须找队长消假方可记考勤上班。
超过休假时间不能返矿者,必须及时向领导续假。
违者停班检讨并罚款100元/天。
24、钻探队、全队人员要团结一致,努力学习业务,相互监督工作,确保安全,提高生产效率,顺利完成矿上交给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施工前,副队长、班组长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2、当班排查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隐患处理不彻底不得开工。
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要及时汇报队领导。
3、当班处理不完的隐患,副队长、班组长必须在现场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隐患原因、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注意的安全事项。
4、发现隐患,副队长和班组长应积极组织人员,定人定员定措施,由于隐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将追究副队长和班组长的责任。
5、处理隐患时,副队长、班组长必须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督、监护工作隐患处理要彻底,不留后患。
6、隐患排查包括:
设备、顶板、安全措施、运输状况等。
7、隐患排查、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标准。
8、出现较大的隐患,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单位汇报。
5、班组和岗位安全评估制度
安全评估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
为扎实做好安全评估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前提条件
(1)杜绝当班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2)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矿要求标准。
(3)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程度评估办法和奖惩制度。
(4)考核标准:
以《煤矿安全规程》、本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为准。
(5)队每月组织对安全管理进行一次评估检查,检查人员主要由本队管理人员组成。
(6)本队及各班组要高度重视安全程度评估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现场安全评估活动,不断夯实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
(7)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充分保证安全必需的各种投入。
不断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奖惩兑现。
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工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工人安全质量意识和技术技能。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按照事故类别及危害程度,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逐级上报,另外日常发生的一般非伤亡事故也要上报。
发生事故,要按照事故汇报程序逐级向上汇报。
A、重伤和死亡事故必须按要求及时汇报调度室、安全检查科及队长。
B、各类非伤亡事故汇报
1、各小队凡发生影响安全生产2小时以上的非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
2、三级及一下一般非伤亡事故,由调度值班矿长、调度科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排查分析,调度室做好详细记录,并将影响时间、处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3、二级及以上重大非伤亡事故,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汇报当日第一值班矿长、调度科长、安全检查科长、分管矿长及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清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危害情况。
其中二级非伤亡事故由分管矿长主持,调度室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抢险排查,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并在2日内将事故分析追查处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一级非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和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当日值班矿长和相关业务处室参加及矿、科、队领带共同进行抢险排查,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
7、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1、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有效防止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2、当班发生事故后,首先由当班安全员、跟班队长干及班组长查证事故现象、事故性质、事故种类、事故原因、区别属什么样的事故。
3、按照事故的性质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下班后,及时在队组管理机构的组织下,由当班值班员进行事故分析,建立事故分析台账。
5、通过分析,分清责任,做出具体处理意见,通报全队,并制定防范措施。
6、对于事故的分析,要在有效的时间内,认真落实,不拖延或谎报和隐瞒真相,一经查出严加重处,同时制定防范措施。
7、事故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8、安全检查与奖罚制度
安全检查包括旬检、月度检查,矿、科室人员入井检查,井下现场必须保证动态达标。
1、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2、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
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班组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9、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1、方式及内容
(1)周一安全例会①由队长组织并做好记录②会议时间上午9:
00----11:
00下午14:
00----16:
00③内容,分析总结本队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剖析典型事例,通报本队一周生产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今后安全生产重点。
(2)周三学习会①由副队长组织并记录,技术员主讲。
②会议时间上午10:
00----12:
00下午4:
00----6:
00③内容:
学习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管理知识。
(3)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学习,组织全员学习作业规程,并进行全员考试,为考试或不及格者,不能上岗,安全措施由技术员负责在三个班前会重点贯彻。
(4)特殊岗位强化培训钻工、安装工、钻机司机上岗前必须强化培训,由技术员编写学习内容,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然后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使用半月由班组长考察,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5)新调入工人的培训学习,新调入本队的工人,必须培训一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有关规定
(1)参加开会或学习的人员,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2)学习笔记本由队内配备,工人认真做好记录。
(3)按时参加考试,凡不考试或不及格的工人一次罚款50元,补考不及格的直接下岗。
10、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
为了解决本单位新工人存在文化水平低、业务素质差等问题,通过加强工人的学习培训使绝大部分工人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应知应会知识管理要求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而达到激励励学习、提高素质、规范操作、规范管理的目的。
1、工人学习培训制度:
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
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必知必会业务知识、“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有关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等。
2、有关要求:
①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人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考核办法一定要凸现经济激励政策。
②必须制定技术培训计划,计划中必须明确,培训内容、授课人和培训时间。
③所有参加授课的人员都必须有备课本,每一堂课都必须有教案。
3、学习培训的方式、方法
①业余自学,通过适当的考核方式和激励政策,切实激发工人学习业务知识的内在动力,引导、鼓励工人自觉学习所从事工种的业务知识。
②互帮、互学、互考,要求各队组以不同岗位为小组。
各小组的所有工人轮流出题、每天一题,互学、互考、互评(出题人给答题人评卷)。
④业余集中培训,每月星期三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活动。
⑤岗位技术练兵,根据每年的比武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前制定出年度岗位技术练兵比武方案和安排,要求覆盖所有工种,要求全员参加。
⑥工人必须认真学习本岗位“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被抽查到不能熟练背诵口诀的工人,按一般“三违”人员处理。
11、交接班制度
1、钻探队各工种岗位人员及管理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制度。
2、各工种到达工作岗位,采取工种对工种,岗位对岗位现场交接班,做好记录,并向队长汇报现场情况。
3、跟班队长、班组长交接班时,应交代当班生产设备运转、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情况以及下一个班应注意事项。
4、各工种应按岗位口对口交待本工种设备运转情况及下班注意的问题出现的问题当班必须处理好方可离开岗位。
5、交班人未经接班人和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时,下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上班一班交班人负责。
6、当接班人无特殊情况未到岗接班时,交班人可以通过班、
组长,跟班副队长同意升井。
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各工种具体交接班内容按各工种交接记录执行。
12、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1、井下作业工人着装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戴安全帽、胶鞋、手套、持证上岗,有一项不按规定做,罚款50元。
2、各岗位运行人员要具有高度责任心,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到位,令行禁止,形成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视情节予以50-100元罚款。
3、各岗位要认真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掌握设备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提前进入现场,了解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杜绝疲劳上岗、酒后上岗,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5、交接班及其他记录采,要求记录整洁、清楚、详细、完整,不得任意涂改。
6、井下工程质量按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
质量不达标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处罚,并要求从新施工。
7、认真执行生产设备清洗制度,保持生产设备的清洁,不按要求执行视情况予以50-100元罚款。
8、钻机上的电缆、油管应布置整齐,不能泡在水中。
9、井下各点要保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损坏的东西及时更换,违反规定视情节予以50-100元处罚。
十三、安全举报制度1、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煤矿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时,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结合实际,制定煤矿安全举报制度。
存在以下问题时,工人有权向上级管理部门举报: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瓦斯超限作业的。
未建立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2)超层越界开采的。
(3)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4)使用明令禁止或者使用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5)无《规程》《措施》擅自开工作业的。
(6)作业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还强制工人作业的。
(7)干部违章指挥的。
(8)隐瞒事故的。
(9)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和统计的;
(10)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
而违章生产的;
(11)员工有“三违”行为的;
(12)由于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
(13)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
特种作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而上岗作业的;
(14)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
(15)其它需要举报的内容。
2、受理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对举报内容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1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3、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因为工人行使检举权而对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存在打击报复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
举报受理部门及举报电话
贾家沟煤矿安全中心举报电话:
大土河煤业投资管理公司举报电话:
离石区安全监察局举报电话:
14、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通过工人大会、工人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对不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2、安全生产监督权
工人有权对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安全生产知情权
工人有权了解企业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
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
有权要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业地点安全情况;
进入工作面前,有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工人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7、抵制违章指挥权
干部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执行;
违章操作,工人有权制止;
跟班干部擅离工作岗位,工人有权向有关方面报告。
8、紧急避险权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9、反映举报权
工人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有权反映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10、投诉上告权
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人有权向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
工人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
工人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
十五、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队防治水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防治水管理责任,加大防治水工作的考核力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考核制度即安全奖罚制度。
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安全奖罚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
安全奖罚的对象为本队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
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
二、工作目标
1、在考核期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责任事故(如影响一个采区以上的透水事故、重大井巷工程事故及透巷伤亡事故等)。
2、达标验收目标:
迎接各级煤炭局达标检查,确保至年底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标准,实现年度达标。
三、主要考核内容:
1、队内防排水设施(包括:
水泵、排水管路等)现场管理;
2、钻探队的钻探设备(钻机、钻杆等)的现场管理;
3、钻探队“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牌版记录及台账管理。
4、钻机钻具维修、保养及管理;
四、奖罚办法:
1、工人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给予奖励。
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工人给予奖励。
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给予奖励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当事人处罚。
1)、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放水孔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措施施工的,罚款100元。
2)、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罚款100元。
3)、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措施,相关负责人罚款100元。
4)、探放水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5)、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