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穴长江公路大桥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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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穴长江公路大桥Word格式.docx

项目主线路段、互通立交匝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路面结构如下:

上面层:

4cmSMA-13(SBS改性沥青)

粘层:

PCR改性乳化沥青结层

中面层:

6cmAC-20C(SBS改性沥青)

下面层:

8cmAC-25C(普通沥青)

下封层:

热融基质沥青碎石单层表处封层

透层:

阳离子乳化沥青(PC-2)

基层:

40cm水泥稳定碎石(4.0Mpa)

底基层:

20cm水泥稳定碎石(3.0Mpa)

总厚度:

78cm

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是湖北省规划的“七纵五横三环”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位于阳新县太子镇樟树湾村西北,顺接在建的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连接线大冶至阳新段,止于蕲春县红旗岗沪渝高速公路附近,与G50沪渝高速公路交叉设置红旗岗枢纽互通。

项目路线全长21.951km,其中长江大桥长3119m,其中跨江主桥主跨1038m双塔单跨钢箱梁悬索桥,两岸接线工程路线长18.832km。

全线设隧道859.61m/2座,互通立交4座,全线设置收费站2处,管理监控分中心1处,下辖桥梁养护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

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新港互通至终点段采用六车道,其他路段采用四车道。

二期路面工程划分为2个合同段,工程量包含主线、互通匝道、服务区匝道等(长江大桥钢桥面段K16+125~K17+400除外),主线总长20.577Km,其中第一合同段:

K0+000~K8+740.5、K17+400~K21+851,主线全长13.192Km,第二合同段:

K8+740.5~K16+125,主线全长7.385Km。

热沥青下封层

20cm水泥稳定碎石(3.0Mpa),匝道20cm级配碎石

路面工程主要工作范围

项目名称

起讫桩号

主线里程(Km)

主要工作内容

湖北武穴长江公路大桥(接线部分)

K140+870~K159+344.304

K161+395.804~K171+863.302

28.941

主线、互通匝道、服务区匝道等路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湖北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接线部分)

K0+000~K8+740.5

K17+400~K21+851

K8+740.5~K16+125

20.577

2.2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范围为湖北武穴长江公路大桥、湖北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项目路面工程(接线部分)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根据相关规程规范,结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现场具体施工条件、技术经验,编制本项目服务方案。

通过相关试验检验、现场反馈、调查研究,提交并改进本项目各阶段成果文件,并依据各阶段成果文件对沥青路面原材料、配合比设计与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科学、合理地指导各施工工序,及时反映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方案,减少施工期留下的质量隐患。

具体采购需求见第五章。

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服务期预计为14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

(2)在200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完成过3项类似沥青混凝土施工技术服务工作;

(3)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不少于10年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在201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担任过3-5项类似沥青混凝土施工技术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其主要人员、信誉要求见附表1。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发布在湖北武穴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网站(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如申请人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比选人将予以配合。

5.2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7日10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将申请文件递交至:

湖北武穴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二楼工程管理部(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海铭星集团院内武穴大桥指挥部);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最高申请限价

本项目比选最高申请限价为50万元,其中武穴长江公路大桥路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最高申请限价为29万元,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路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最高申请限价为21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文件发布在湖北武穴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网站(

8.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海铭星集团院内武穴大桥指挥部

邮编:

435400

联系人:

徐先生、李先生

手机:

136********,18986433878

监督电话:

0713*******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供应商主要现场人员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现场负责人

1

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试验检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专业博士及以上学历,从事沥青路面工程现场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不少于10年。

主要研究人员

2

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试验检测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材料研究工作不少于3年。

供应商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湖北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工程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在“信用中国”网站(

6、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路面工程(接线部分)技术咨询服务供应商须知

1.本次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文字、图纸及电子资料等)均受版权保护。

若未得到授权,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将该版权内容复制、改变、分发、发布,或作其他用途。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如供应商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3.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供应商,应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5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含邮寄)送达采购代理。

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3天前,对需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

各次补遗书按时序编号,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都有约束力。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3天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采购人主动提出的或者是答复供应商的澄清要求,采购人可能会以补遗书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

补遗书将以邮寄方式发给所有报名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将补遗书附于响应文件其他材料处,表示已经收到补遗书。

5.本项目的采购限价为:

伍拾万元人民币(¥

500000.00元),其中湖北武穴长江公路大桥限价为贰拾玖万元人民币(¥

290000),湖北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限价为贰拾壹万元人民币(¥

21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发布的采购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供应商应按报价表的要求填报唯一的价格,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7.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

办公及生活设施费、试验研究费、资料搜集费、交通费、通讯费、人员服务费、现场施工技术指导费、成果编制费、安全措施费、税费等。

本项目为总价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8.供应商派驻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及自备设备等财产的有关保险由供应商自行办理,保险费由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支付。

由于供应商未按本款规定投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索赔,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9.响应文件封面上应写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包装在内包封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包封中。

内外包封套上要加盖密封章或贴密封条。

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签收。

外层信封书写要求:

采购人邮编:

地址:

名称:

项目名称:

湖北武穴长江公路大桥、湖北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路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响应文件

在XXXX年X月XX日XX时XX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内层信封书写要求:

供应商邮编:

湖北武穴长江公路大桥、湖北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路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

采购人地址及名称:

(寄)

10.响应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应编制目录和连续页码。

11.响应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

12.采购人将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依照“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对符合第9条要求的响应文件开标。

开标时,供应商应派人准时出席,在开标时检查响应文件,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13.开标以后,不论供应商中选与否,投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对其负有保密责任。

14.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15.采购人将确定评审小组推荐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中选人。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选或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次确定排名第二、三的成交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人同时保留向上述放弃中选的供应商追偿损失的权利。

16.中选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8天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三章评审办法

路面工程(接线部分)技术咨询服务采购比选评审办法

第一条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在符合以上第一章、第二章相关要求的前题下,由最低报价依次向最高报价排序,取前三名,分别作为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报价人对两个项目分别报价,评审以两个项目的报价合计价格确定。

评审工作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的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第二条评审工作遵循的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第三条本项目的评审工作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定,推荐3名中选候选人(如不足3人,取相应数量),向比选人提交评审报告。

第四条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推荐中选候选人;

第五条资格审查

评审委员会首先对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

(1)申请人的资质和业绩满足相应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2)申请人的主要人员满足相应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3)申请人的诉讼和履约要求满足相应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申请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重大偏差,其申请将被否决。

第六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申请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申请文件按照比选文件“第四章申请文件格式”中的格式要求加盖申请人公章并签署姓名;

(3)申请人必须以独家形式进行申请;

(4)按照要求填报了申请报价,且申请报价未超出最高申请限价;

(5)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证件和资料均真实有效;

(6)除按比选文件规定更改和撤回申请文件之外,申请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不同的申请文件;

(7)申请文件未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申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申请文件通过详细评审的主要条件是:

(1)未提出与比选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如:

重新划分风险,增加业主责任范围,减少申请人义务,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或对合同条款有重大保留等;

(2)未对本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范围、试验检测标准或实施等方面提出重大改变;

试验检测工作时间安排与比选文件相比没有实质性偏离;

(3)项目组织机构设置,能满足各阶段检测工作的需要;

(4)试验检测方案设计,试验检测内容,计划安排符合要求;

(5)检测数据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工作和管理制度具针对性;

(6)服务承诺合理、具体可行。

申请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其申请将被否决,详细评审不予通过。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中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

申请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申请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原申请价和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审中对发现的算术性差错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

评审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第十条比选申请期间,比选人有权对申请人的人员、业绩、信誉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若比选人在评审过程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其申请文件将被作否决申请处理。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根据所有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两个项目的申请报价之和,由低至高排序,推荐前3名(若不足3名,只推荐相应数量,并说明推荐原因)为中选候选人。

当报价一致时,以递交申请文件顺序先者优先。

第十二条如果所有申请文件均未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评审委员会可建议比选人重新比选。

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向比选人提出书面评审意见,编制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要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一)比选过程(包括开标记录);

(二)评审结果;

(三)评审附表及有关记录。

第十四条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评审委员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可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又未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十五条如果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比选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召集原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A.合同条款

(两个项目分别签订)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1项目:

(项目名称)路面工程(接线部分)技术咨询服务。

1.2业主:

湖北武穴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1.3受托人:

是指其响应文件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项目的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业主同意)。

若受托人有分包单位,则广义上的受托人也包括受托人分包单位。

1.4项目负责人:

是指由受托人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并书面委任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管理者。

1.5项目合同:

是指项目合同协议书、中选通知书、报价函、合同条款、技术要求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1.6成果报告:

是指受托人按本合同的规定,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而完成的方案、设计、图纸、成果主报告、分报告等,包括成果中间结果报告、成果最终报告。

1.7日:

指日历日。

第二条业主的责任与义务

2.1业主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服务周期,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2.2业主应向受托人提供开展服务工作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2.3业主应负责必要的协调工作。

2.4业主应组织受托人对监理人、施工方就本项目中各项工作方案进行交底,使受托人对本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意见、技术建议能落实到施工中。

第三条受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3.1受托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业主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提供成果报告并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加强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负责。

3.2受托人提供的成果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并根据湖北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的具体情况开展服务工作。

3.3受托人的成果报告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成果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合同的要求;

(2)成果报告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技术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3)成果报告的深度应满足业主的相关要求;

(4)成果报告必须针对项目实施提出措施、对策,并行之有效;

3.4受托人的成果报告必须通过业主组织的监理人或相关专家的审查。

凡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受托人应认真研究,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并贯彻落实。

业主组织的审查结论并不免除受托人的责任。

3.5受托人应安排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服务过程中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如果受托人人员渎职或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受托人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

若受托人的服务质量没有达到受托人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业主有权要求增加人员、设备等投入,受托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3.6受托人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受托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3.7若受托人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受托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3.8项目审计、稽查等的配合

(1)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和稽查,受托人应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对审计和稽查的有关意见受托人应无条件地及时整改,受托人未作及时整改的,业主有权直接处理,由此导致的费用由受托人负责。

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审计部门要求受托人提交进一步的补充证明资料或对受托人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时,受托人应及时提交并予以配合,并对提交资料和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受托人还应严格遵照审计部门关于提交和安排审计资料分类、时间、时限和程序等的要求。

(2)受托人有义务配合业主做好相应资料的编制工作,建立相应的支付和变更台账,业主、受托人、监理人三方各自的台账应相应保持一致并保持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决算完成。

第四条违约与赔偿

4.1业主的违约

(1)由于业主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服务工作的返工或重复,业主应按受托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业主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短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受托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2受托人的违约

(1)如果受托人将服务工作转包或者未经业主同意而对其进行分包,业主将按合同价的10%扣除受托人的违约金。

(2)受托人未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或规范进行技术咨询服务,或未根据业主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如发生上述任一行为,业主将按合同价的5%扣除受托人的违约金。

(3)如果受托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报告(业主同意延长期限的情况除外),则每延期10天(不足10天按10天计),业主将按合同价的1%扣除受托人的违约金。

(4)因技术咨询服务意见或技术建议错误而造成质量事故,受托人应支付业主合同价10%~50%的违约金。

(5)若受托人的服务质量没有达到受托人提交的成果报告(实施方案)或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标准,业主除有权要求增加人员、设备等投入外,还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用,并可同时按合同价的5%~10%扣除受托人的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5.1合同的生效

合同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受托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5.2延误

由于业主或不可预见的自然或社会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

(1)受托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通知业主,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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