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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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使用范围
凡****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各级从业人员薪酬标准均依本方案实施。
第二条本制度的特点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本制度强化员工的薪酬与岗位和绩效紧密结合。
第三条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薪酬的作用,对员工为公司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绩效予以合理补偿和激励。
即:
(一)使薪酬与岗位价值紧密结合;
(二)使薪酬与员工业绩紧密结合;
(三)使薪酬与公司发展的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四条原则
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
薪酬以体现工资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为导向。
竞争性原则:
薪酬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
激励性原则:
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活性工资和奖金等激励性工资单元的设计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经济性原则:
薪酬水平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
第五条依据
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是:
贡献、能力和责任,并参考成都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行业平均水平。
第六条薪酬体系
根据公司特点,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三种不同的薪酬体系:
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综合服务部门薪酬体系、业务经营部门的薪酬体系。
第七条发展奖励基金的设立
为保证公司对员工激励的长期性、稳定性,特设立发展奖励基金。
公司根据利润增长幅度,决定当年年终提取奖金的额度,以作为发展奖励基金。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八条公司员工收入总体上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并根据不同岗位作业方式、工作特点、技术含量高低等进行不同的组合。
(一)基本工资,主要反应员工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等因素,是依据员工的能力和素质确定的个性化工资单元。
包括成都市最低基本生活费、学历职称工资、福利性补贴。
(二)岗位津贴,是整个工资体系的基础,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的技能因素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
员工的岗位津贴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
在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价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确定岗位津贴等级的依据,确定各员工的岗位津贴等级。
(三)奖金,是依据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工作成果和业绩确定的工资单元,包括年度奖金、业绩提成奖等形式。
(四)附加工资,附加工资是公司正式员工所能享有的一种福利待遇,包括一般福利、保险、节日补贴、生日等。
第九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基本生活费+学历职称工资+工龄工资+福利性补贴
(一)基本生活费:
参照成都市最低生活费,并随成都市最低生活费的调整而调整,基本生活费为650元。
(二)学历职称工资是根据不同学历和职称的价值进行比较,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而确定。
不同学历和职称员工的具体工资额可通过附表一查出。
附表一:
学历职称工资标准(单位:
元)
高级工程师/同级别
工程师/同级别
助理工程师/同级别
初级/同级别
无职称
硕士及以上
400
350
300
250
200
全日制本科
350
300
250
200
150
全日制专科或自考本科
300
250
200
150
100
自考专科或中专、同等学历及以下
250
200
150
100
50
(三)福利性补贴参照国家规定实行的各种福利和补贴,具体如下:
附表三:
福利性补贴一览表
福利性补贴项
交通补贴
误餐补贴
通讯费
补贴金额(元/月)
100-800
200
100-200
第十条确定岗位津贴的原则
(一)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
(二)以岗位价值为主,技能因素为辅,岗位与技能相结合;
岗位名称
高级管理
中级管理
业务销售
综合财务
岗位津贴
3000-5000元
2000-3500元
1500-3000元
1000-2500元
第十一条奖金
包括年度奖金、业绩提成奖三种形式。
(一)年度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是在公司取得一定的整体经营效益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
(二)业绩提成奖是专门针对业务部门提出的,具体奖励金额与项目收益挂钩。
第十二条附加工资
附加工资=一般福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
(一)一般福利是指公司或部门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发放的过节费、员工生日费和其他事物形式的收入。
(二)医疗保险由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
(三)失业保险由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
(四)养老保险由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考核对于薪酬的影响
考核与薪酬直接相关。
年度考核影响员工的奖金分配和岗位津贴等级的晋级或者降级。
考核结果表现部门的考核系数,相关的考核系数定义如下:
考核结果
优
良
中
基本合格
不合格
考核系数
1.0
0.9
0.8
0.7
0.6
第三章其它奖励
第十六条其它奖励的目的在于对员工的优秀表现予以正强化,以激励员工自觉地关心公司的发展,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十七条创新奖
员工在工作方法、工作思路或开拓业务等方面有较大的突破和创新,对改善工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或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由部门申请报经公司评审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计入考核档案,奖励金额在2000-10000元。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工资标准
试用期员工工资不安以上绩效工资标准发放,自考专科及专科以下学历按照每人1400元/月的标准发放,全日制专科学历及自考本科学历按照每人1600元/月的标准发放,全日制本科学历按照2000元/月标准发放,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按照2500元/月的标准发放。
第二十二条工资计算期间从每月的26日至次月25日止并于当月28日发放工资,工资发放日当天若适逢休息日,则顺延至休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发放。
第二十三条下列规定的扣除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工资所得税;
(二)缺勤扣除额;
(三)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四)其它法令规定的事项。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由行政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5年月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