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装修合同范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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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3.1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
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
(2)其他支付方式:
8.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9.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部门份
11.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承包人:
(签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世纪半岛v期苹果谷bb户型2幢1单元2021402号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钢筋混泥土砖墙结构房型为2房2厅1厨1卫建筑总面积为83平方米;
施工的是其中的2房2厅1厨1卫施工面积为69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一)的《房型图》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
地面部分:
地面找平、制作电视柜墙面部分:
刷墙漆、制作电视背景墙、制作餐厅红酒架天棚部分:
周边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部分:
拆掉客厅第一道落地窗在外观阳台上安装铝合金窗户、玻璃
(二)房:
地面找平墙面部分:
刷墙漆、安装墙体储衣柜2组天棚部分:
床头、床位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部分:
(三)厨:
做防水、贴地板砖、制作灶台橱柜、洗拖把池墙面部分:
贴瓷砖天棚部分:
吊顶、安装灯具
(四)卫:
做防水、贴地板砖、蹲坑、洗面台墙面部分:
贴墙砖、淋浴天棚部分:
吊顶、安装灯具、浴霸
(五)其他:
贴地板砖墙面部分:
贴墙砖天棚部分:
制作隔板储物柜其他:
鞋柜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该房屋总工程人工费为14000.00元(大写:
一万肆仟元)此费用已经包括垃圾清运费、设计费、管理费、税金
前款所述的14000.00元(大写:
一万肆仟元)限于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不包括材料费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二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三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十六条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期为天每日施工时间为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十七条乙方指派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九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
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二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五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水费10元/日电费10元/日煤气费0元/日电话费0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二十七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二十八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将依据法律途径处理乙方必须配合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章第十六条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1日向乙方支付100元至500元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章第十六条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100元至500元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两种途径解决:
(一)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工程地址:
3.居室规格:
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⑴室计平方米;
⑵厅计平方米;
⑶厨房计平方米;
⑷卫生间计平方米;
⑸阳台计平方米;
⑹过道计平方米;
⑺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4.工程内容:
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
6.工程开工日期:
7.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3.41%)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
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
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
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
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元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