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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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按遵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遵义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招标、资质初审、合同签订、工程款结算、安全奖惩资金管理等。
瓦厂坪矿主要负责督促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前相关入场手续的完善及施工过程中安全环保、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第七条瓦厂坪矿HSE部
(一)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协同遵义公司HSE部拟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二)对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入矿前的矿级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对承包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三)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
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审批;
(四)对外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五)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第八条瓦厂坪矿工程与技术部
负责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第九条机电与装备部
负责外包工程机械设备、工器具入场前的合规审验,负责对外包单位施工过程中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及用电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条综合部
负责协调外包单位与当地政府、村民关系,对外包单位地面消防、治安、食品安全及群体性事件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外包单位
外包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所有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负责,外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瓦厂坪矿及其上级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机制。
第四章管理程序及要求
第十二条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一)瓦厂坪矿在外包单位入场前对所有外包单位再次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确认。
任何单位未经瓦厂坪矿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开工作业,矿山各部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业。
(二)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2.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
3.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4.安全管理网络机构、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
5.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6.员工安全教育记录;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8.过去三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记录;
9.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10.工程施工计划/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11.外包单位全体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2.外包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员的清单及相应材料(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13.特殊工种或井下作业人员入职体检报告(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二)评审程序
1.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部门对中标外包单位进行施工资质审查。
2.瓦厂坪矿HSE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外包单位必须向HSE部提供上述资质材料,填写《外包单位资质审查表》,报矿山有关部门审批。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包单位不能获得安全资质确认,不得进入本矿山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
a.不能提供“第十二条
(二)款”所述安全资质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或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的;
b.在一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的(国家电投规章〔2016〕3号第九十八条规定)。
c.外包单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十三条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要求
(一)瓦厂坪矿HSE部协助遵义公司在外包单位合同签定前对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才能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
(二)在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由遵义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与外包单位签订。
(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协议书》必须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入集团公司四个“1”罚则及黑名单制度有关规定,内容、格式应符合有关规范。
第十四条承包单位在登记注册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施工作业的,应当向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外包工程概况和本单位资质等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
(一)承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瓦厂坪矿HSE部组织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矿级安全教育培训。
(二)承包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做好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全体从业人员再教育培训。
(三)结合瓦厂坪矿安全培训计划,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同时应自觉接受矿山的安全教育。
第十六条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
(一)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手续,填写《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工。
(二)外包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写安全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根据矿山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领导审批,审批后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贯并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安全目标、组织管理措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保护措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二)工作票的办理
1.外包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作业时,要按照矿山有关规定办理高危作业安全审批手续。
2.对设备(系统)检维修、停送电、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及其他需要办理作业票的,必须按照矿山有关许可作业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作业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1.外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
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所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的现场管理,经常到现场进行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及现场安全状况,对现场施工作业监督管理负责。
3.瓦厂坪矿HSE部定期对外包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重点监督和检查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违章违规行为。
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作为对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
4.对于外包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瓦厂坪矿HSE部有权根据本矿山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四)设备启动、调试的安全管理
1.设备设施的调试、运转及使用管理,必须符合瓦厂坪矿有关规定。
2.主体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必须有施工、调试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3.施工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熟悉管辖范围的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内容。
(六)外包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外包单位入场前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及合同要求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策划,经审批后认真落实。
2.设备设施、材料摆放整齐有序,挂牌管理,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生产人员的操作、巡检。
3.废旧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各承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必须符合瓦厂坪矿有关要求及规范,认真落实合同要求。
4.安全生产费用应足额提取,专款专用,符合有关规定。
5.施工作业现场安全设施、防护必须健全完善,消防设施齐全。
(七)工程验收
工程进度验收、进度款审批须经过瓦厂坪矿HSE部审核,瓦厂坪矿HSE部对安全生产费用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验收,不符合本质安全要求的不得验收通过。
第十七条应急管理
(一)外包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统一组织编制外包工程应急预案。
总承包单位和分项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分别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外包工程实行分项承包的,分项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以及施工现场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环节,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合瓦厂坪矿定期进行演练。
(二)外包工程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承包单位及项目部负责人报告,承包单位应根据矿山相关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制度规定及时报瓦厂坪矿,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五章奖惩规定
第十八条外包单位违反本制度或矿山其他管理制度的,根据瓦厂坪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发生违章的,根据集团公司“四个1”罚则进行考核,有关规定未明确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酌情考核。
第十九条瓦厂坪矿HSE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外包单位安全进行评价,对安全管理较好的单位按照遵义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奖励方案经矿领导审核后报遵义公司,由遵义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涉及或与上级单位有关规定不符的,遵照其他制度或上级单位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瓦厂坪矿HSE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附件
《外包单位资质审查表》
《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表》
外包单位资质审查表
外包单位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
□有效□过期□无编号:
法人资质
姓名:
联系电话:
上级主管单位
□有□挂靠□无单位名称:
施工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项目简述
施工安全计划或方案编制情况
是否已编制:
□是□否
是否已提交审核:
□是□否
审核是否已通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工程施工所涉猎的特种作业包含:
现有特种作业人员:
现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全部有效□部分有效□无
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负责人姓名
是否持证:
□是□否;
联系电话:
外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瓦厂坪矿HSE部意见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HSE部分管领导意见
矿山领导意见
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单
项目名称
外包施工单位名称
开工项目
工程合同编号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施工准备情况
材料:
机械设备:
人员:
管理人员情况
现场负责人:
技术员:
安全员:
其他人员:
是否已编制施工方案
是否已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施工单位
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矿山主管领导意见
注:
1.本表一式4份,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瓦厂坪矿HSE部、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各一份;
2.本表必须附《外包单位资质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