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文档格式.docx
《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文档格式.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要求,以及学时记录卡的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课堂教学、模拟驾驶训练和实际操作训练记录学员培训学时等信息所使用的计时终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F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408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的表示法
GB/T12706.1-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部分:
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
GB/T16649.1
GB/T16649.2
GB/T16649.4
GB/T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21437.2道路车辆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第2部分:
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
ISO/IEC14443.1-2008识别卡-非接触式集成电路卡-感应卡-第1部分:
物理特性
JT/T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计时终端timerecordingterminal
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学员培训过程信息、教练员教学信息等的终端设备,按培训类别不同,分为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理论计时终端和模拟计时终端。
3.2
车载计时计程终端timeanddistaneerecordingterminalforvehicle
放置在教学车辆内,与教学车辆进行唯一性绑定,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学员参加驾驶操作培训中的培训阶段、培训时长,车辆运行位置、速度和培训里程,以及学员和教练员的图像等信息的终端设备,按照设备形式不同,分为固定式终端设备、移动式终端设备。
3.3
理论计时终端timerecordingterminalfortheorytraining
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学员参加课堂教学培训中的培训阶段、培训时长,以及教练员教学等信息的终端设备。
3.4
模拟计时终端timerecordingterminalforsimulationtraining
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学员参加模拟驾驶训练中的培训阶段、培训时长,以及教练员教学等信息的终端设备。
3.5
签到时长durationofsigning
一次培训中,从学员签到开始至学员签退为止的时长。
3.6
有效培训时长durationofvalidtraining一次培训中,通过计时终端或平台监测处于合规、有效培训状态的时长。
3.7
学时记录卡timerecordingcard用于识别学员或教练员身份,记录各种培训信息或参数设置信息的智能卡,包括学员培训学时记录卡、教练员教学学时记录卡。
4一般要求
4.1计时终端组成
4.1.1计时终端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a)主机:
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实时时钟、计时、显示器、操作键和数据通信接口等模块。
还应根据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以指纹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具有指纹模块;
2)以学时记录卡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具有学时记录卡读写模块;
3)要求采集图像、视频信息的,应具有摄像模块;
4)车载计时计程终端主机还应包括定位模块,宜具有独立的计程模块。
b)数据分析软件。
4.1.2采用移动式终端设备的车载计时计程终端,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a)与教学车辆进行唯一性关联的车辆电子身份标识和车辆定位装置;
b)教学车辆发动机起动、制动、转向灯、喇叭等开关量和模拟量信息采集装置;
c)符合第5章、第6章要求的移动终端设备及数据分析软件。
4.2外观
4.2.1计时终端各部件外表面应光洁、平整,无凹痕、划伤、裂缝和变形等缺陷。
4.2.2计时终端显示屏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显示应清晰、完整,无缺损现象。
4.2.3计时终端采用铅封装置的,铅封应完好。
4.3铭牌
4.3.1计时终端应有清晰耐久的铭牌标志,铭牌应安装在计时终端主机外表面的醒目位置,铭牌尺寸应与主机结构尺寸相适宜。
4.3.2铭牌上应标出以下内容:
a)制造商名称、商标和产地;
b)终端名称、型号和规格;
c)终端主机可识别的唯一性编号、制造日期;
d)终端执行标准代号。
4.4文字、图形和标志
4.4.1计时终端使用的文字、图形、标志应耐久、醒目、规范。
4.4.2操作说明、铭牌和标志中的文字应使用中文,根据需要也可以同时使用其他文字,但应保证中文文字在其他文字的上面或左面。
4.4.3操作按键应在对应的位置标识出各按键的功能。
5功能要求
5.1通用功能要求
5.1.1开机自检
5.1.1.1计时终端在通电后,应首先进行自检。
5.1.1.2计时终端自检正常后,设备应能提示。
如出现故障,应以信号灯闪烁、显示屏显示或语音播报方式指示故障信息。
5.1.2签到和签退计时终端应能支持以下至少一种对教练员和学员进行身份验证的方式,并实现教练员和学员的签到和签退:
a)指纹识别;
b)学时记录卡或身份证件;
c)二维码识别;
d)声纹识别;
e)人脸识别。
5.1.3培训过程信息采集与存储
5.1.3.1计时终端应能采集和存储教练员编号、学员编号、培训阶段、培训类别、培训项目、签到时间、签退时间、签到时长和有效培训时长等培训过程信息,培训过程信息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中附录A的要求。
5.1.3.2应能通过存储介质或者通过计时平台远程采集计时终端存储的培训过程信息,并支持重复采集。
5.1.3.3计时终端断电时,应自动进入断电保护状态,能存储断电前采集的培训过程信息。
5.1.4数据显示
5.1.4.1计时终端应能实时显示当前时间、教练员姓名、学员姓名、签到时长、有效培训时长等信息,显示文字应使用中文。
5.1.4.2计时终端在识别学员身份、读取学员培训信息后,应能显示学员总有效培训时长和本阶段的有效培训时长。
5.1.5无线数据传输
5.1.5.1计时终端应能通过无线通信网络实时上传学员的签到、签退、培训过程信息和报警等信息,信息内应附有验证数据。
5.1.5.2计时终端应能接受计时平台下发的控制指令和报警等信息,并进行语言播报。
5.1.5.3计时终端无法注册到无线通信网络时,应能保存数据,在注册到无线通信网络时一并传送。
5.1.5.4计时终端应支持数据批量接收与发送功能、断点续传功能。
5.1.5.5计时终端应配置至少一个USB数据通信接口。
5.1.6参数设置
5.1.6.1应能通过存储介质或者通过计时平台远程设置及调整计时终端的驾校编号、计时终端设备编号、SIM卡号、实时时钟、无线通信参数(计时平台的IP和端口号)等信息。
5.1.6.2应能通过存储介质或者通过计时平台对计时终端设置及调整以下违规防范功能参数:
a)学员日累计培训最大时长;
b)培训允许暂停时长;
c)非工作时间;
d)禁训日期。
5.1.7违规培训防范
5.1.7.1出现以下情形时,计时终端应禁止教练员和学员签到:
a)非工作时间内和禁训日期内;
b)非本驾校的教练员;
c)禁训的教练员。
5.1.7.2在培训期间,出现同一培训类别的日培训时长超过学员日累计培训最大时长时,计时终端应能自动签退当前学员。
5.2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特殊功能要求
5.2.1支持的培训模式
5.2.1.1车载计时计程终端应仅能支持在同一时间段内记录一名教练员和一名学员的培训过程信
5.2.1.2车载计时计程终端应仅能支持一名学员在同一时间段内在一辆教学车辆上进行培训的培训过程信息记录。
5.2.2培训过程信息采集与存储
车载计时计程终端除应能采集和存储符合5.1.3.1要求的信息外,还应能采集和存储以下信息:
a)培训车型、培训里程等信息;
b)车辆的行驶速度、车辆定位信息等车辆运行状态信息;
c)采用移动式终端设备的车载计时计程终端,还应同时采集和存储车辆电子身份标识信息,以及车辆发动机起动、转向灯开启、制动使用、喇叭使用等车辆状态信息。
5.2.3图像采集车载计时计程终端应能按照以下要求采集教练员和学员图像信息:
a)教练员、学员签到或签退时,车载计时计程终端应触发摄像头采集图像信息,并上传计时平
台;
b)在培训过程中,按照间隔时间或者计时平台下发的指令,随机采集教练员、学员图像,同时记录和在图像数据内嵌入驾校编号、教练员编号、学员编号、教学车辆号牌、采集时间、经纬度、车辆行驶速度等信息,并上传至计时平台;
c)采集的图像应能清晰可辨。
5.2.4数据显示
5.2.4.1车载计时计程终端除应能按照5.1.4.1的要求显示相关信息外,还应能实时显示培训状态、连线定位状态等信息。
5.2.4.2车载计时计程终端在识别学员身份、读取学员培训信息后,除应能按照5.1.4.2的要求显
示相关信息外,还应能显示学员总培训里程和本阶段的培训里程。
5.2.5参数设置
除满足5.1.5的要求外,还应能通过存储介质或者通过计时平台远程设置及调整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的培训车型、车辆号牌、车辆特征系数、教学大纲等信息。
5.2.6违规培训防范
5.2.6.1出现以下情形时,车载计时计程终端应禁止教练员和学员签到:
a)教练员的准教车型与计时终端所对应车辆的车型不符;
b)学员的申请培训车型与计时终端所对应车辆的车型不符;
c)断开卫星定位天线或计时终端电源;
d)对于采用移动式终端设备的车载计时计程终端,车辆电子身份标识失效或者移动终端设备与车辆电子身份标识之间的距离超过有效工作距离。
5.2.6.2在培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时,不计入有效培训时长:
a)停车时长超过培训允许暂停时长,超出部分时长;
b)随机验证学员身份失败,其验证提示后的时长;
c)车辆超出训练场区域的培训时长;
d)在培训期间,计时终端定位信号无效时长超过预设值,超出部分时长;
e)对于采用移动式终端设备的车载计时计程终端,车辆电子身份标识失效或者移动终端设备与车辆电子身份标识之间的距离超过有效工作距离。
5.2.6.3在培训期间,车辆的运行状态(方向、行驶速度等)变化值低于预设值,且持续时间超过预设值时,车载计时计程终端应能自动签退当前学员。
5.2.7监控和报警
5.2.7.1卫星定位功能应符合JT/T794-2011中5.2的相关要求。
5.2.7.2警示应符合JT/T794-2011中5.9(不含5.9b)中4)、7))的要求,并自动向计时平台报警。
5.2.7.3出现5.1.6和5.2.6的违规情形时,车载计时计程终端应进行语音播报,对不计入有效培训时长的情形,还应向计时平台报警。
5.3模拟计时终端特殊功能要求
5.3.1培训过程信息采集与存储
互动型和动感型模拟器计时终端除应能采集和存储符合5.1.2.1要求的信息外,宜能采集以下
培训过程信息:
a)培训车型、培训里程;
b)车辆行驶速度、最高车速。
5.3.2图像信息采集
在培训过程中,模拟计时终端宜能按照以下要求采集学员图像信息:
a)按照间隔时间或者计时平台下发的指令,随机采集学员图像,同时记录和在图像数据内嵌入驾校编号、教练员编号、学员编号、驾驶模拟器编号、采集时间等信息,并上传计时平台平
b)采集的图像应能清晰可辨。
5.3.3参数设置
针对互动型和动感型模拟器计时终端,除满足5.1.5的要求外,宜能通过存储介质或者通过计时平台远程设置及调整计时终端的模拟器编号、教学大纲等信息。
6性能要求
6.1通用性能要求
6.1.1工作环境
计时终端的工作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
a)工作温度至少为-20C〜70C;
b)工作湿度至少为0%RI■〜90%RH
6.1.2功能模块
6.1.2.1计时终端的数据存储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a)存储器应采用非易失性存储芯片;
b)存储容量不小于512K,可存储的培训记录不低于2000条,可扩充;
c)擦写次数不小于10万次。
6.1.2.2计时终端的无线数据传输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能至少支持基于通用GSMCDMATD-SCDMAWCDMACDMA200、FDD-LTETDD-LTE等多种无线通信网络传输机制下的通信模式之一;
b)传输协议符合《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中附录A的要求;
c)无线数据传输上传频率:
至少每30s上传1次。
6.1.2.3计时终端的计时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
a)计时存储和显示单位为min;
b)计时每小时误差小于±
1min;
c)累计计时范围不低于1000h。
6.1.2.4计时终端的实时时钟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
a)符合GB/T7408的要求;
b)断电后时钟工作时间应不小于1年;
c)应能提供GMT+时间,时钟制式应为24h。
6.1.2.5计时终端的显示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
a)显示模块分辨率不低于128X64像素,在使用中不依靠环境光源也能正确读数;
b)车速显示范围不低于0km/h〜220km/h;
c)车速显示分辨率不低于0.1km/h;
d)计程显示精确到km。
6.1.2.6计时终端具有学时记录卡读写模块的,读写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支持读写以下类型的接触式或非接触式卡:
1)接触式卡的卡座触点位置和尺寸应符合GB/T16649.1、GB/T16649.2的要求,有必要的紧固装置;
2)非接触式的接口应符合ISO/IEC14443.1-2008;
b)卡座插拔次数不小于10万次。
6.1.2.7计时终端具有指纹模块的,指纹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
a)指纹图像采样时间应小于1s;
b)指纹图像分辨率应不小于500DPI;
c)可存储指纹模板数量不小于512枚;
d)应支持1:
N指纹匹配比对方式,N小于100枚,匹配时间应小于1s;
e)错误接受率应小于0.01%;
f)错误拒绝率应小于1%。
6.1.2.8计时终端具有摄像模块的,摄像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
a)波特率为2400bps〜115200bps,可调;
b)输出方式包括RS232RS485TTL和SPI,可选;
c)至少支持以JPE酩式存储图像;
d)至少支持320X240、640X480分辨率的不同规格图像;
e)至少支持以cif格式存储视频。
6.1.3数据安全性
计时终端的数据安全性应满足以下要求:
a)计时终端主机上或其它适当的地方采取铅封等防止数据储存器等重要器件被更换的可靠安全措施;
采用移动式终端设备的,车辆电子身份标识和车辆定位装置采取可靠的防拆安全措施;
b)计时终端主机内签到时长、有效培训时长、里程等培训过程原始数据不能通过外部设备或数据分析软件进行任何改写或删除操作;
c)系统参数信息一般情况下只能读,不能更改或删除;
d)在设备初始化调试、校准、维修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需对系统参数进行设置操作时,需经操作授权。
6.1.4电源
6.1.4.1计时终端所有导线均应有绝缘保护。
6.1.4.2计时终端使用插接器时,插头两端应有防插错设置。
在插接完毕后,插头和插座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应有松动、接触不良现象。
6.1.4.3计时终端使用熔断器时,应在熔断器座上或熔断体的就近处清晰标出熔断器的额定值。
6.1.5气候环境适应性
计时终端在承受各项气候环境试验后,应满足以下要求:
a)无任何电气故障,机壳、插接器等不应有严重变形;
b)数据记录功能、显示功能等应正常;
c)试验前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或改变。
6.1.6机械环境适应性
计时终端在承受振动、冲击各项机械环境试验后,应满足以下要求:
a)无永久性结构变形,无零部件损坏;
b)无电气故障,紧固部件无松脱现象,插头、通信接口等接插件无脱落或接触不良现象;
c)记录功能、显示功能等功能应正常;
d)试验前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6.1.7静电放电抗扰度
计时终端的静电放电抗扰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a)试验中及试验后设备不应出现电气故障,数据记录功能应正常,贮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发生变化;
b)在试验中允许显示器出现功能异常现象,但在试验结束后功能应恢复正常。
6.2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特殊要求
6.2.1功能模块技术指标
6.2.1.1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的计程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
a)计程存储单位为km;
b)车辆特征系数范围应为1脉冲/km〜60000脉冲/km,最小间隔为1个脉冲;
c)计程误差每5km允许误差为土0.1km;
d)行驶里程的测量范围为0km〜999999.9km。
6.2.1.2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的卫星定位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
a)定位精度小于10m(98%);
b)第一次开机冷启动不大于48s(平均);
c)热启动不大于8s(平均);
d)天线-26dB、电缆长度3m〜5m。
6.2.1.3
6.1.2.5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6.1.2.8的要求外,还满足以下要求:
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的显示模块除应满足
a)车速显示范围不低于0km/h〜220km/h;
b)车速显示分辨率应优于1km/h。
6.2.1.4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的摄像模块除应满足
a)至少支持两路摄像头;
b)固定式车载计时终端使用的摄像头应支持红外补光。
6.2.1.5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的数据存储器除满足6.1.2.1的要求外,可存储的定位信息还应不低于10000条。
6.2.2电气性能
6.2.2.1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的主电源应为车辆电源,终端内应具有备用可充电电池,当终端失去主电源后,备用电池工作时间不少于10min。
6.2.2.2车载计时计程终端进行电源电压适应性试验、耐电源极性反接试验、耐电源过电压性试验试验后,数据采集与存储、显示、数据通信等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6.2.2.3当终端断电,应自动进入保护状态,断电前存储的信息能至少保持15日。
6.2.2.4车载计时计程终端应具有以下的低压保护性能:
a)在车辆蓄电池电压低于门限值时,车载计时计程终端应停止从汽车蓄电池取电;
b)当汽车蓄电池电压恢复超过低压门限值上限时,车载计时计程终端应从备用电池切换回汽车
蓄电池供电,恢复从汽车蓄电池取电;
c)
低压门限值要求如下:
1
)12V蓄电池,8.5V
±
0.5V;
2
)24V蓄电池,17.0V
1.0V;
3
)36V蓄电池,26.0V
1.0V。
6.2.2.5
车载计时计程终端处于休眠状态时,应符合
JT/T794-2011中5.8的要求。
6.2.3抗汽车电点火干扰
车载计时计程终端在进行汽车点火干扰试验时,不应出现异常现象,数据记录、显示和通信等各项功能应正常。
6.2.4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计时终端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a)试验中及试验后设备不应出现电气故障,数据记录功能应正常,贮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发生变化;
b)在试验中允许显示器出现功能异常现象,但在试验结束后功能应恢复正常。
7试验方法
7.1试验条件
如未标明特殊要求,所有试验均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环境温度:
15C〜28C;
b)环境相对湿度:
45%〜75%
c)供电电源为标称电源电压。
7.2一般性检查
7.2.1组成检查目视检查计时终端的结构组成,应满足4.1的要求。
7.2.2外观检查
在环境照度300lx以上、目距300mm〜500mm情况下,目视检查计时终端的外观及结构,应满足4.2的要求。
7.2.3文字、图形、标志和铭牌检查
7.2.3.1目视检查计时终端的铭牌及其文字、图形和标志,应满足4.3、4.4的要求。
723.2用蘸有汽油(90号以上)的干净棉布连续擦拭其文字、图形、标志符号15s,试验后目视
检查,应满足4.3、4.4的要求。
7.3功能检查与测试
7.3.1通用功能检查与测试
7.3.1.1开机自检功能检查。
接通计时终端电源,目视检查计时终端自检方式及自检过程,检查结果应满足5.1.1的要求。
7.3.1.2签到和签退功能测试。
按照计时终端支持的身份验证方式,相应地使用模拟学员指纹、模拟学员学时记录卡或者学员移动终端设备,测试计时终端的签到、签退、身份验证功能,应满足5.1.2的要求。
7.3.1.3信息采集与存储功能测试。
按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