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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努力增强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科级以上干部350多人聆听了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巡回报告,定期编发《纪检监察通讯》6期,集中宣传政策、报道经验、通报动态,宣传廉政文化。

举办了“颂清风、扬正气、促和谐”反腐倡廉主题演讲比赛,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

县电视台开设《廉政视角》栏目,播出专题新闻稿件36篇,滚动播出廉政公益广告160多次,播放了《永不凋谢的巴山红叶》、《廉政中国》等教育专题片5部。

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曲子镇廉政文化广场、河连湾陕甘宁省政府旧址分别被省、市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三、党内监督工作明显加强。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十项制度”,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拟提拔任用的3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和函询等制度,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人谈话36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5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

对粮食直补、农村合作医疗等12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个别乡镇截留惠农资金的问题进行了及时调查处理。

对乡村公路、水利防汛工程、乡镇计生服务楼建设、老城区改造等25项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了全程监督,涉及金额5420万元,取消无资金来源工程5项。

组织开展政府集中采购50次,完成采购金额3965万元,节约资金600多万元。

共监督12家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在财政专户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0多万元,为100多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3.6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加大。

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加强了与司法、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召开了案件查办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制定了《环县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暂行规定》,实行案件线索信息资源共享。

突出案件查办重点,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共受理群众各类信访举报56件(次),调查核实32件,立案查处11件,结案13件(含2008年未结案2件),处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20人,其中开除党籍8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3人,免予党内处分5人,共收缴违纪资金28.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万元。

五、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

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共免收杂费及学生公用经费2380万元,免收书本费800多万元,补助贫困寄宿制学生110万元,涉及学生95800名;

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共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金额596.81万元,为患者节约资金8.5万元;

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46户(次)、责令限期整改12家,查处非法行医11家,没收医疗器械67件,没收药品23箱;

加大医疗行为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滥用药、滥检查、滥开大处方、乱收费和私自外出会诊等从中捞取好处的行为,促进医疗部门行风的根本好转;

强化对灾后重建和农业项目资金的监管,开通了惠农政策热线电话,共受理各类来电24件,其中咨询答复12件,转办6件,调查处理6件,共接到涉农信访举报15件,调查15件,立案查处4件。

六、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集中开展了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发出《致全县干部职工的一封信》7714份,号召全县党员干部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自觉抵制不良习气。

及时成立了作风建设督查组,深入县、乡各单位及各村组对干部作风进行了摸排检查,共清理出参与赌博、失职渎职、作风简单粗暴以及不坚守岗位、长期不上班的“问题干部”12名,并进行了通报批评。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县委书记、政府县长带头接访、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大接访活动,将60多件重大突出信访问题划分到县级领导,采取固定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方法,逐人落实,逐件解决,对重信重访、久拖不决的案件,组织专案组进行调查核实,使多年积案得到了有效解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切实推动了全县干部作风建设。

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查纠整改各类突出问题385条,使全县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有了明显改进,营造了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

七、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县纪委常委会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分析检查,对征询和梳理出的25个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了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科学发展和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

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了“学理论、提水平、促监督”主题实践活动,建立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题库,组织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测试,提高了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提升了执纪水平。

一年来,县纪委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这些成绩的取得,靠的是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靠的是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靠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监督和大力支持,靠的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我们倍受鼓舞,更要倍加珍惜。

但客观的分析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个别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不规范,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仍呈易发态势;

一些领域反腐倡廉制度不健全,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源头治理措施不力;

一些乡镇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少数基层干部与民争利、优亲厚友、侵占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

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能力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队伍素质亟待提高。

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县纪委常委将认真研究,综合分析,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真诚欢迎各位委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多提批评意见,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帮助和监督。

2010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奠基之年,经济形势复杂,工作任务繁重,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对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市纪委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安排,今年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突出三个重点,落实三项措施,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步伐,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狠抓源头治理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

因此,只有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才有强有力的支撑。

今年,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主线,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完善制度体系。

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形成的制度体系为基础,重点围绕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勤政廉政以及机关管理等内容,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修订完善,抓紧建立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研究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重点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小金库”治理、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制度缺陷,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层面研究完善,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二)要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

许多制度长期得不到落实,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针对性。

各级各部门要从正反两个方面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分析和梳理,适用的要继续坚持,过时的要及时废止,空白的要立即补充,需要细化的要制定实施细则,被实践反复证明了的成功做法要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

要认真研究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制度缺陷,深入分析腐败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索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行为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三)要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

制度如果得不到执行,再多再管用也形同虚设。

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一要靠强有力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明确要求,靠实责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

二要靠积极的宣传引导。

要结合剖析典型案例和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教育,使廉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成为干部群众的监督平台。

三要靠领导的表率作用。

邓小平同志说:

“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又是全党的表率。

”各级领导干部是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推动者和执行者,一定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坚决贯彻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做带头执行制度的表率。

四要靠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对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二、突出三个重点,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定位,去落实,切实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中央、省市扩内需保增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突破口,紧紧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全县政令畅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干部健康成长;

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把服务保障县委工作大局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对重大项目、城乡建设、产业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为各项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保证;

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发表同中央决定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阳奉阴违、各行其是),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二)全力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要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索贿受贿、营私舞弊、干预招投标等违纪违法案件;

严肃查办挤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和贪污浪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案件;

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严肃查办为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严肃查办诬陷诬告、无中生有、干扰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

严肃查办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消极腐化的典型案件。

要进一步形成办案工作合力。

继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公、检、法机关和审计部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增强执纪办案的整体合力。

要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做到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办一件,成一件,社会公认一件,避免发生不良效应和负面影响,通过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果,取得广大群众的信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

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要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目前我县正在进行全面排查,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运作程序,加强监管,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

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规范设计变更,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防止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继续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的治理力度,规范机关财务管理。

切实解决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围绕落实中央〔2010〕1号文件精神和省、市的《实施意见》,会同财政、审计、农业、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家电下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退耕还林资金发放、新农村建设等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改革和完善惠农资金“一册明、一折统”支付方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这方面,乡镇党委、纪委要大力支持村纪检小组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完善村级纪律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加强对农业补贴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优亲厚友、截留挪用和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农民交费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减少涉农信访,有效维护农村稳定。

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以乡、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进一步抓好农村政策法规、党纪条规教育,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教育成果。

要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围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等案件,严肃查处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行政效能建设,不断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逐步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为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三)认真贯彻《廉政准则》,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内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法规。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和长期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抓紧抓好。

抓好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载体,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以“六要六不”(要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要令行禁止、不阳奉阴违,要严于律己、不违法乱纪,要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枉法,要务实为民、不平庸懒惰)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奢靡之风;

坚决反对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之风;

坚决制止好大喜功、脱离实际,搞劳民伤财、沽名钓誉的虚假之风。

对因弄虚作假、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廉政教育,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

要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要突出警示教育。

纪检部门要广集案源,拓宽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说纪教育活动。

通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请进来现场教育,带出去现身说法等形式,对近几年发生的县内外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要注重廉政文化建设。

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要充分挖掘我县民俗文化中的廉政成分,挖掘红色文化中的廉政精髓,挖掘环县精神中的廉政内涵,利用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和机关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全县开展廉政文化示范单位、示范点创建活动。

三要创新教育形式。

 

定期编发《环县纪检监察通讯》,积极宣传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及时反映我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最新动态,丰富内容,创新载体,编印《廉政文化宣传手册》,积极进行廉政文化宣传,打造廉政文化特色品牌;

在县电视台、《环江之声》报开设“一把手廉政访谈”栏目,由县、乡各单位一把手围绕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发表意见建议,介绍经验做法,撰写调研文章,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通过经常性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加强监督制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8个禁止”、“52个不准”,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或利用他人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以及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问责制度。

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行和深化政务、财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单位办事公开。

三、落实三项措施,全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主体的政治责任,下实手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落实,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方向上正确把握、工作上及时指导。

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加大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政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管理,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各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要主动沟通上下,积极协调左右,合理调配和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整体合力,依靠各方面的力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要全面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能力。

县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这充分表明了县委、县政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对我们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来讲,既是机遇更是挑战,既是动力更是压力和责任,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执纪能力和水平。

一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要高度重视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重视纪检干部培养、推荐、选拔、任用,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

二要抓好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实行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其关键环节是将县直纪检监察机构由双重领导改为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主要目的是强化对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有效监督,基本要求是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成效。

过去发生在我县个别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虽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部门纪检组织监督不力。

实行统一管理,就是要更进一步明确部门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体,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重要工作置于监督之下;

就是要使部门纪检干部从纷繁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时间、有精力研究和处理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派驻(出)机构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会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要注意从监督的角度,参加会议、发表意见、开展工作,把实施监督贯穿于部门和单位决策运行的全过程。

三要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

按照市纪委要求,今年要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中深入开展以“勤廉执纪、勤俭办事,提升工作效率、提升机关形象”为主题的“两勤两提升”教育活动。

每个纪检监察干部要争做“三个方面的典范”,即做学习的典范,懂业务、会办案、能执纪;

做勤奋工作的典范,爱岗、敬业、奉献;

做健康向上的典范,励志、廉洁、文明;

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学技能,会办案、会电脑、会写文章、会讲普通话;

带头勤俭办事,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不铺张、不浪费;

带头廉洁奉公,不以案谋私、不以情代纪、不徇私枉法;

带头维护团结,互敬、互让、互帮、互学。

坚持做到“四个一”,即每天至少学习一小时,每周撰写一篇信息,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季度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要把学习型机关建设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作风评议制度、内部问责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干部考核评价等制度,解决机关学习风气不浓、服务质量不高、创新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办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采取邀请专家授课、业务轮训、专题培训等方式,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素质有大的转变,理论素质有大的提升,业务素质有大的进步。

四要着力加强执纪能力建设。

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进农户、问生计,查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进社区、问民意,查政府实事办理情况;

进机关、问绩效,查干部作风转变情况”的“三进三问三查”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为民谋利的能力、超前谋划工作的能力、统筹兼顾的能力,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创业绩,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立新功,在保护干部健康成长中有作为,在维护群众利益中长才干,把执纪新理念转化为执纪新能力。

同志们,党风正则民风淳,干部廉则民心顺,腐败除则社会稳。

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倍加珍惜全县经济社会提速发展的大好局面,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位有为,进位争先,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环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谐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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