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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地位群体是强调这样一群人,处在社会结构的某一特定位置上,在这一特定位置上,他们具有“同一性”。

倘若换一种角度,换一种特定的位置,人群又会有不同的组合。

因此,地位群体是比较灵活的、比较宽泛的,不如阶级所指的群体界限那样严格。

所以,住房地位群体是多种地位群体中的一种。

所谓住房地位群体,指因受到他们所占有或居住的住房的影响而处于相似社会位置上的一群人,所谓影响他们的住房因素包括:

住房的所有权、价格、地理位置、级差地租、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特征等多方面的因素。

住房地位只是人们的多种社会地位之一,它只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人们的社会位置,正如具有同样教育地位的人也可能处于不同的收入地位上一样,具有同样住房地位的人也可能在其他方面存在差异。

既然如此,为什么笔者在此特别强调住房地位呢?

因为,住房是人们赖以栖息和生存的最重要“物质实体”,在人们不可或缺的物质实体中,住房往往是体积最大、价值最高、对于人的庇护性最强,以及耐久性强,甚至可能陪伴人的终生。

从消费分层的角度看,虽然衣着、穿着、首饰、用具(大件的包括汽车等)也具有消费地位、社会地位的符号象征意义,但是,如果与住房比较起来,都只能屈居次要位置。

因此,在与人相联系的物质实体方面,住房的社会地位象征意义恐怕是首屈一指的。

其实,住房、住宅显示社会身份、社会地位有久远的历史。

中国自古对于宅第的社会地位象征意义就特别重视。

根据中国皇权社会的礼制,住宅的地位象征规矩十分繁杂,这涉及到:

大门的规格、门前台阶的层级、大门上的门钉、门档的大小和数目、门墩的设计和规格、门前雕刻的图案、影壁的规格与图案、院落的规格、房脊房沿上脊兽的类别和数目等等。

而这些均反映了与房屋相联系的各个阶层的尊卑、贵贱、权势、贫富等。

当然,宅第显示社会地位不仅中国如此,世界各国也均有类似的现象。

2.住房地位体现一种比较稳定的社会关系

人与多种社会要素相联系,但并不是每一种社会要素都可以形成比较稳定的地位标志。

我们就以人们常说的“衣食住行”为例吧。

近年来,穿戴名牌成为一些社会群体、社会阶层追逐的事情,不过这也造成了假名牌的泛滥,仅从穿戴的“假名牌”问题,就可以证明,衣着、穿戴与社会地位的联系不那样稳定。

至于吃,富人也不能对美食专权,即使是价格昂贵的餐馆,中低收入层偶尔去撮上一顿也是有的。

当然,与其他商品比较,小轿车的物质实体意义要更突出一些。

也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在豪华车展上,富商抢购高档轿车的事情。

在这些购买豪华轿车的商人看来,轿车很可以展示其财富地位,价格千万元的轿车确实是一般人买不起的,而且轿车是随着人们出行的,可以随时展示财富地位。

然而,从地位象征的意义看,倘若用豪华轿车与豪华住宅比较,还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住宅或住房占有相对较大的空间、地域,这是任何其他商品所不能比拟的。

空间地域首先与土地价格相联系,由于级差地租而具有了重要的经济涵义。

其次,空间地域与周围的环境相联结,从而产生了或者优势环境资源或劣势环境资源的差距。

所以,住房的空间资源不仅仅指住房所直接占有的这一块空间,而且包括这一空间所联系的诸多“可及资源”。

比如,在北京或上海的CBD占有一栋房子,或在纽约曼哈顿岛的商务区占有面积不很大的一个房间,都可以因此而联姻了社会资源或金融商贸的明显优势,其“可及资源”是十分巨大的。

于是,住房由于空间地域特征而具有阶级阶层身份的意义。

相似阶级身份的人居住在某一个区域,使得住房者有了集群的特征,形成了所谓富人区或穷人区等。

由于富人区或穷人区的出现,更导致居住社区内多方面社会要素差异的形成,比如:

学校、医院、体育设施、服务设施等的档次、消费差异、文化模式与象征的差异等等。

相邻的住房组合在一起,居住者成为邻居,又具有社会互动的意义,可以形成不同的社会互动群体。

所以,居住区也是促成阶级形成的要素之一。

总之,住房使人们进入到一个比较稳定的社会网络,邻居、居住的社区、孩子就近入学的学校、附近的医院、商店、有无娱乐体育休闲设施等,赋予了驻区内居民广泛的社会意义,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生活模式,而这种生活模式又具有社会经济和社会身份地位的符号意义。

3.研究今日中国的住房地位群体,具有重要意义

九十年代后期和新世纪以来,中国城市住房体制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这种变革使得中国城市的住房地位群体凸现出来,住房地位的分化成为社会分层和社会分化的最主要内容之一,因此非常值得研究。

在改革以前的城市公有住房为主体的年代,中国大陆谈不上有什么住房地位群体。

1979年的改革以后,虽然一开始就确立了房改的目标,即改变城市公有住房为主体的现状和建立房地产的市场化机制,但是,直到九十年代中期以前,其进展一直十分缓慢。

九十年代后期的房改政策比较激进,1998年7月以后,国务院文件明令全国城镇停止福利分配住房,并且明确推行将原来属于单位的公房卖给职工的政策,短短的几年之内,城市就从公有住房为主体的社会转变成私有住房为主体的社会。

新世纪以来,房地产的市场化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导致了两种结果,一方面,全国各地出现了疯狂的“圈地运动”、出现了房地产的开发热,另一方面,由于堵死了分房的渠道,再加上开始实行新式的按揭买房的制度,于是,房地产市场逐渐升温,老百姓突然意识到,越晚买房越吃亏,于是,房地产价格急剧上升。

在一些大城市里,一套三居室楼房的价格动辄就在百万元以上,在多数城市里,住房突然成为老百姓的最主要的财产,当然,不同城市、不同区域房屋价格的差异是十分巨大的。

总之,变革的结果是,多数城市居民突然从租住房屋的租户变成了住房的所有者,过去显示家庭经济地位差异的大件耐用消费品也就是彩电、冰箱、摄像机等一些电器,而现在,住房成为经济地位差异首当其冲的指标。

所以,住房地位群体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现象。

应该说,直到九十年代中期以前,绝大多数城市居民的住房地位还是比较相似的。

之所以地位相似,一方面是因为房屋都是公家的,不管是领导还是普通职工都只是承租户。

另一方面,单位建房、单位分房,虽然内部也有差异,但是,单位职工毕竟住在一起,即使照顾某些领导,一般也不敢与普通职工搞得差距太大。

虽然也存在某些特殊的住房,比如,少数高级干部往往居住在一些特殊的大院里,但是,这种现象不具备普遍的意义。

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住房地位群体的产生,是到了九十年代后期,是城市住房体制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化的结果。

本文就是试图对住房地位群体现象作一个探索。

本文的研究方法是通过对于北京市一些社区的调查,分析居住者住房地位的特点。

此次调查发现了六个住房地位有明显差异的群体:

即商品房户、回迁房户,单位房改房户、简易楼住户、廉租房户、传统私房户。

虽然六种群体的内部也有差异,比如,商品房户也分为高档商品房户和低档商品房户,但是,研究的结果还是证明“组间差”明显大于“组内差”的。

当然,本调查是有局限的,本调查是在北京市崇文区的一个街道所辖地区进行的,虽然该地区的社区类型还是比较多的,但是,该地区并不能囊括所有的住房类型,比如,这里并没有超豪华住宅小区、别墅区、外国人居住区以及社会名流或明星区等。

总之,仅凭本调查,还不敢推论全国城市的情况。

二、多元社区与六种住房地位群体

本研究是在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街道进行的,如果与北京市大多数地区比较,该地区还是具有典型意义的。

该街道办事处下辖8个社区居委会,常住居民15557户、41279人。

原有老楼房117栋,平房院子206个,九十年代以后,新建楼房44栋。

8个居委会社区(用英文字母代替)都各具特征,下面试作一简介。

社区A是商品房小区,档次属于比较高档的商品房,建筑时间为2004年,目前商品房价格为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②)左右,采取新型物业管理方式,由围墙形成了封闭的社区空间。

社区B也是商品房社区,档次是中高档,建筑时间分为几期,大约在2003-2006年,也是采取新型物业管理方式。

但是,与社区A不同的是,其内部由商品房住户和回迁户两种住房地位群体构成,最初在规划设计上是同一个小区,后来由于产生一些矛盾,两个住房地位群体就在地理上和享有的社区资源上互相分隔开来,最后,两种不同的楼群已经用围墙隔离开来了,尽管在名义上还是同一个小区、归同一个物业公司管理。

社区C情况要复杂一些,有商品房户、有回迁户、有传统的单位住户区,还有生活水平比较低下的低保人员聚集的平房区。

其中属于商品房的楼房建筑时间也是2004年,目前价格大约1.2万/平方米。

社区D和E的情况相似,住户居住的主要是商品化的单位房屋,过去都是单位的办公楼和宿舍楼,产权单位有30多个,现在宿舍楼绝大部分房屋的产权已经卖给居民家庭了,宿舍楼的档次有很大差异,其中有1999年建成的宿舍楼档次是很高的,目前价格约为1.4万/平方米至1.6万/平方米。

社区F,房屋多种类型,但主要是平房,所以,也还有继续改造的可能。

社区内的楼房价格也在每平方米万元以上,社区人口流动比较频繁,治安问题比较突出。

社区G,由两个高档的商品房小区和一个针对优抚对象的廉租房小区构成。

其中,一个高档商品房是酒店服务式公寓,2005年建成,目前价格大约1.3万/平方米。

另一个是商品房小区,2004年建成,目前价格也是约1.3万/平方米。

社区H,构成也比较复杂,有商品房小区,是不同年代建设的,目前价格一般都是1.1至1.2万/平方米。

该社区内也有部分条件很差的文革时期建的简易楼,本研究2005-2006年进行调查时,该简易楼还没有改造,所以调查到了简易楼住户的信息。

而2008年秋季笔者再次调查时,原来的简易楼已经拆除,新的楼房正在施工中,新的住户也是分为回迁户和商品房户两种,楼房比较密集,属于中低档楼盘。

通过上面的简单介绍就可以看到,这8个居委会社区的房屋构成十分复杂,当然,这作为研究对象很合适,因为在这些社区中,可以发现众多关系复杂、情况各异的住房地位群体。

2005-2008年,笔者曾多次组织清华大学的学生对于该小区进行调研,完成了一些问卷和个案访谈。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是2005年在该地区8个社区完成的居民问卷调查,调查样本的选取是按照住户门牌随机抽样,但是,由于操作是依靠居委会工作人员实施,随机抽样操作得不是很严格。

该问卷调研共完成有效样本981个,调查样本在各个居委会社区的分布为:

居委会社区A:

50个,B:

218个,C:

191个,D:

100个,E:

74个,F:

147个,C:

62个,H:

139个。

对于981个样本的分析发现,住户的住房类型虽然多样和复杂,但是,其中有六种住房类型的住户是最突出的:

第一,购买商品房户(以下简称:

商品房产);

第二,个人已购买单位房产权的住户(以下简称:

已购单位房户);

第三,回迁房户;

第四,廉租房户;

第五,自住私房户;

第六,简易楼住户。

当然,除了六个住房群体以外,也还有其他一些类型的住户。

所有这些住房群体的样本分布参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到,本次在东花市地区所调查的住房类型还是比较多的,除了前述的六个住房群体以外,也还有其他一些住房户。

比如:

直管公房户,这是指由街道房管所管理的国有房屋的住户,历史上曾经很多,但九十年代房改以后大大减少了。

又如:

单位房户(居住在没出售仍是单位公房的住户),这类住户的住房地位也并不稳定,房屋有可能将来会出售给他们,这样他们就成为个人购买单位房户,也可能离开单位房去买商品房,成为个人购买商品房户。

再如:

租私房户,租住房屋者当然也是不稳定的住房群体。

还有少数自建房,这是不正规的房屋,甚至是违章建筑。

此外,表1中,“其他”类别还有22户,根据问卷记录,这22户的房屋类型很分散,如“住父母房的”、“住亲戚房的”、“借住的”、“临时宿舍”等等。

总之,相比之下,上文所列出的六个住房群体,在所有住房群体中人数和比例都是比较突出的,与其他多种类型的住房户相比较,其住房地位也是比较稳定的,因此也是比较典型的六种住房群体。

三、六种住房地位群体在经济收入、生活水平和教育程度方面的差异

应该承认,与住房相联系的社会地位是比较复杂的,本文通过对于东花市的研究发现,有六种住房地位群体比较突出,那么,实证材料能否支撑笔者关于六种住房地位群体有重大差异的假设呢?

下面,笔者就试图从经济收入、教育程度、住房总面积和人均面积等方面来考察。

表2列出了三个方面的指标:

家庭人均月收入、自我评价的家庭生活水平以及户主的受教育程度,下面我们就分别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考察一下家庭人均月收入。

即商品房户家庭人均月收入(3138元)明显高于其他群体(它们的均值是1052元),所以,商品房产显示了一种相对较强的经济实力或经济地位。

收入排在第二位的是“个人已购买产权的单位房户”。

这个群体的情况要复杂一些。

九十年代后期单位房改以后,大部分职工购买了原来产权属于单位的住房,这部分人的生活水平与单位的经济状况或经济效益有很大联系,他们基本上属于传统职工,仅从这一点看,他们也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即还是能够享受到传统福利的群体。

排在第三位的是回迁房户,家庭人均月收入1086.76元,在六个群体里属于中等收入。

回迁房户是个很特殊的群体,人们一般的印象是这个群体的经济地位不高,但是,这也要看是从哪个地方拆迁,所以,本调查所显示的居于中等的收入地位,还是符合老城区拆迁户特征的。

收入排在后面的群体是:

廉租房户、自住私房户和简易楼住户,三者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分别为:

873.33元、753.91元和849.50元,三个群体的收入比较接近,属于低收入群体。

人们可能会提出疑问,自住私房产的收入为什么如此之低呢?

这里面有两点原因。

第一,北京旧城区的传统房产主,在1956年的房改以后,人数已经很少了,根据当时的政策,大房产主的房子都交公了,只剩下少数面积较小的自住房屋没有交公,所以,剩余的多是面积不大的自有住房,到了九十年代,这些房屋,往往破旧不堪,环境恶劣,居住者多是老年人,收入也不高,一般都是生活比较贫困者。

第二,此次调查的是北京市崇文区,北京老百姓早就有“穷崇文、破宣武”的说法。

所以,此次调查数据反映的是这些地区的传统私房主的情况。

对于六种住房地位群体收入的方差分析(Anova)也证明,区分六种经济地位群体的假设是成立的。

家庭人均月收入的F检验值为44.37,大大高于显著度为0.001条件下的F值(4.10),所以,六种住房地位群体在家庭月收入上的均值差异是成立的。

其次,我们考察一下自我评价的家庭生活水平。

为了与经济收入相比较,本次调查问卷还设计了主观题,即:

“您觉得您家的生活水平与别的北京城市居民相比较,属于那个水平?

”设计的选项是:

上等、中等偏上、中等、中等偏下、下等。

回答的结果,从高到低排列的顺序,与上面的经济收入是相似的,依次为:

商品房户(3.0)、个人已购单位房户(2.6)、回迁房户(2.1)、廉租房户(2.0)、自住私房户(1.8)和简易楼住户(1.7)。

所以,这六个群体的经济位置,客观的经济收入与主观的自我评价是非常接近的。

对于六种住房地位群体自我评价的家庭生活水平进行方差分析(Anova),结果显示自我评价的家庭生活水平F检验值为51.112,Sig.为0.000,有明确显著度,所以,六种住房地位群体自我评价的家庭生活水平是有明显差异的。

最后,我们考察一下平均受教育程度。

问卷设计的是五个层次:

1.小学及以下,2.初中,3.高中/中专,4.大专体科,5.研究生及以上,即从教育指数的结果上观察,六个住房群体的受教育指数的位次与收入的位次相似,商品房户最高为3.63,单位房户次之为3.10,而回迁房户、廉租房户、自住私房户、简易楼住户,相互之间也有差异,但是均低于3.0,分别为2.86、2.41、2.76、2.50。

对于这六个群体受教育指数的方差分析的F检验值为22.44,sig.为0.000,所以,在受教育程度上的六个地位群体的区分也是成立的。

四、六种住房地位群体居住条件的差异

本文使用的概念是“住房地位群体”,顾名思义,首先突出的含义就是在住房上有明显的地位差异,而本文这一部分就是专门分析住房方面的差异。

本次调查的结果证明,六种住房地位群体的居住条件也有明显差异。

从调查的数据看,显示的仅仅是住房面积的差异,但是,在数据的背后隐含的是一种住房模式的差异(见表3)。

我们先看商品房户,其住房户均建筑面积116.84平方米,户均使用面积93.67平方米。

户均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房,在北京是随着房地产市场化的步伐而发展起来的。

这种面积比较大的住房的出现是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的结果。

笔者以为这不仅仅是面积的扩大,而且显示了一种新式的住房模式和格局。

其突出的特点有两点,一是有比较大的“厅”,二是不止一个卫生间。

“厅”是用来作为家庭成员共同活动、或招待客人的场所。

这种住房的格局俗称“两室一厅”、“两室两厅”或“三室两厅”。

这种房屋在市场化以前是没有的,因为,那时候,住房紧张,如果用专门的房屋招待客人,是很奢侈的。

所以,厅的出现是住房宽裕的结果。

一个餐厅、一个客厅,实际上,在家庭生活中使用率是最高的,即一日三餐;

一家人一起看电视等,此外,大面积商品房的房屋格局也还有其他一些厅,比如“门厅”或称“悬观”。

所以,1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不仅仅是面积的扩大,更主要的是显示了房屋功能的分化。

当然更豪华的还有复式房屋,即两层楼房,楼下是客厅餐厅等,楼上是居住的房屋。

至于不止一个卫生间的格局,体现的也是更注重个人隐私或私密的原则。

所以,购买商品房,显示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出现。

从商品房的发展看,也有面积越来越扩大的趋势。

在这种形势下,“国八条”“国六条”出台,中央试图控制商品房面积越来越大的趋势,提出,新建商品房,70%以上,一套房屋的面积不得高于90平方米。

第二种“个人购单位房户”,户均建筑面积91.06平方米,户均使用面积69.98平方米。

从表明上看,似乎仅仅是房屋的面积略小于商品房户,建筑面积比商品房户少大约25平方米,使用面积少了约24平方米,然而,这里面实际上有着房屋格局,甚至生活方式的不同。

大部分单位房是传统格局。

厅很小或没有,房屋设置主要是用来睡觉的,传统的所谓一居室、两居室和三居室,都是这样的格局。

由于厅很小,接待客人或者共同活动就只能够在卧室内了,所以,往往是在放着床的房间里接待客人,或卧室同时也是一家人活动的地方。

此类住房的社会效果是,很难有个人私密空间。

当然,90年代中期以后,一些新建的单位房屋,也开始设计新式格局的住房,一般是厅比较大甚至有两厅等,所以,从总的平均值上看,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能够分别达到91.06和69.9平方米,是由于加上了这种新式的单位住房的结果,当然,到2000年,全国福利分房就停止了,所以,大部分单位房屋还是属于传统型的格局。

第三种,回迁房户,户均建筑面积73.64平方米,户均使用面积55.07平方米。

此次所调查的回迁房户,在小区的分布上,其实,往往与商品房是同一个小区,只不过由于回迁户的经济能力远远比不了商品房户,所以,为他们设计了一些小户型房屋,这种小户型住房不仅无法实现较大的商品房的那种新的生活方式,有些甚至是临时拼凑,设计很不合理,存在着很多造成生活不便的问题。

本次所调查的同一个“居委会社区B”里面,就存在着商品房与回迁房两种住户,如果仅从房屋的外观上看,商品房与回迁房似乎是一样的,但是,如果进到房间里面去看,就会发现,商品房户与回迁房户的巨大区别。

调研中,回迁房产反映有所谓“黑八户”的问题,即由于本来是按照商品房设计的较大的格局,但回迁户买不起大房屋,只好临时改造成小面积格局,于是,回迁户楼的每一个楼层就有八户被改造成了像通道一样的房屋格局,一进门就黑乎乎的,整个房屋格局就像一条黑暗的小胡同。

所以,这里回迁房的户均使用面积只有55.07平方米,所以不同的住房格局、不同的房屋价值、带来了不同的生活方式。

第四种,廉租房户。

本次调查的廉租房是北京市政府于2002-2003年拨专款建造的,总面积3万平方米的高层楼房,共四百多套,这是北京市当时唯一的大面积廉租房小区。

本次调研得到的数据是户均建筑面积、户均使用面积和人均使用面积分别为:

60.29、42.82和12.06平方米。

当然,与上面两种房屋比,面积小了很多,但这正是受政府补贴的福利型房屋的特点。

至于什么人才能申请到这种房屋,下文有进一步说明。

第五种,自住私房户,户均建筑面积29.56平方米,户均使用面积22.52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只有8.75平方米。

应该说,这是比较典型的北京老城区平房户的居住状况,笔者曾经长期在北京老城区调查,多数的老平房都是居住面积窄小。

传统平房的所谓“间”是按照屋顶的大梁来算的,因此,平房的所谓几间房往往是联通在一起,譬如所谓“平房三间”往往也就是联通一起的一间大房,而无论是吃饭、来客人、摆床睡觉,其实都在一起。

而且,平房的取暖、厕所等条件都很差,有些冬天还要烧蜂窝煤炉子,甚至连做饭也常常在这间房子里。

1976年唐山地震后,北京居民开始在乎房院里搭建地震棚,后来就流行起自己搭建一些房屋了,结果原来宽敞的院落现在都被私搭乱建的房子占去,院子里剩下的只有窄小的通道,居住条件变得很差甚至有潜在危险。

这种老房子也常常是破旧不堪,再加上存在基础设施陈旧、上下水道往往年久失修、电路老化、没有集中的取暖设施等问题,很多房主也认为,说不定哪天就会遇到城市拆迁改造,因此没有维修的动力。

这类居住面积很小的自住私房产,即使遇到城市拆所给的补偿也很少,就更难以购买新式的楼房了,所以,这类房屋在城市改造中最容易引起各种矛盾。

第六种,简易楼住户的情况就更差了。

此次调查数据显示,简易楼户均建筑面积、户均使用面积和人均使用面积分别只有:

11.54、9.47和4.38平方米。

简易楼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当时提倡艰苦朴素,结果造的房子简单到了辅助设施几乎一无所有的地步:

没有取暖设施、没有单独的洗澡间和厕所、没有阳台,当然更没有煤气管道等。

目前,这些房屋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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