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部门安全标准化达标自评估报告填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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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部门安全标准化达标自评估报告填写文档格式.docx

主设备

企业主供电网(500、330、220、110、66千伏等电压等级)在用主设备(主变压器、换流器、断路器、线路、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等)满足运行要求;

输电线路可用系数≥99.5%,变压器可用系数≥99.5%;

对电力设施治安风险进行了评估,落实了安全防范要求。

5.4

电能质量※

电网综合电压合格率≥97%,其中A类电压≥99%;

城市居民电压合格率≥95%,城市居民供电可靠率≥99%;

农村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

限制用户谐波电流有措施。

6

作业安全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作业行为管理、相关方管理规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全部持有效证件上岗。

7

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存在重大隐患或重大隐患按照《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整改。

8

职业健康

应当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

9

应急救援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应急预案基本符合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10

信息报送和事故(事件)调查

处理

未发生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事件)和故意破坏事故(事件)现场的情况。

附件1:

评审明细表

5.1目标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查评情况说明

实得分

5.1.1

目标制定

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实际,依据“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制定规划期内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明确企业安全状况在人员、设备、作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各项指标(如:

不发生负有责任的3人以上重伤或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负有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电力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以及火灾事故和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作业环境有措施,职业安全健康有保障)。

目标应科学、合理,体现分级控制的原则。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以文件形式下达。

①未制定规划期内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未以文件形式下达,未体现分级控制的原则,有上述任一项,不得分。

②指标不明确、内容不完善、不结合实际,有上述任一情况扣,5分;

无具体考核指标,扣3分。

现场查评:

问题:

扣分:

5.1.2

目标的控制与落实

根据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基层管理部门按照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相应的安全指标、实施计划。

企业应按照基层单位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目标自上而下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指标,并实施企业与员工双向承诺。

遵循分级控制的原则,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的控制措施,措施应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①未制定实施计划指标和控制措施,未将目标自上而下逐级分解,有上述任一项,不得分。

②控制措施不明确、不具体,每处扣2分。

5.1.3

目标的监督与考核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

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奖惩。

①未制定考核办法,未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未及时进行评估与考核,有上述任一项,不得分。

②考核办法未涵盖所有部门,缺一个扣1分。

5.2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1

安全生产

委员会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安委会成员参加,总结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①未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未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安委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有上述任一项,不得分。

②未明确委员会职责、未建立工作制度,扣2分;

会议内容不充实、无记录,每次扣1分。

5.2.1.2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建立由各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骨干的全员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明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范围,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

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物资、费用等资源需要。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得分。

②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健全、职责不落实,每项扣1分。

5.2.1.3

监督机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要求,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监督人员。

鼓励实行安全总监制(CSO),并由行政正职主管。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人员与装备应满足监督工作的需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逐步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和职权,健全安全监督人员、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的三级安全监督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它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督促和指导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承担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参与审查有关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

定期召开安全监督会议,部署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此项为必备条件)

①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不得分。

②安全监督体系、网络不健全,扣2分。

③安全监督职责在落实中有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④安全监督人员数量、工作经验及配备相应的设施器材不满足要求,每项(条)扣0.5分。

⑤安全监督人员中无注册安全工程师扣3分。

5.2.1.4.1

安全分析会

企业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

会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综合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

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主持一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委会或项目部)每月、每季、半年都应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工程安全生产状况,消除薄弱环节。

①未按要求召开安全分析会、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主持安全分析会,每次扣1分。

②会议内容不充实,问题不落实,无记录,每次每项扣0.5分。

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委会或项目部)分析会,缺少1次扣0.5分。

5.2.1.4.2

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

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监督网例会,安全网成员参加,传达安全分析会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现状,制定对策。

①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未定期召开安全监督网例会,缺少1次扣1分。

②会议内容不充实,无记录,每次每项扣0.5分。

5.2.1.4.3

安全日活动

企业班组应每周组织安全日活动,学习国家、上级单位、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规定、安全事故通报以及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本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和预防措施。

企业和部门领导、管理人员每月应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日活动,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要做好安全日活动的检查。

①班组未召开安全日活动,企业和部门领导、管理人员未参加活动,每次扣1分。

②活动内容不充实,无记录,每项扣0.5分。

企业安全监督人员对安全日活动未检查或检查无评价,每项扣0.5分。

5.2.1.4.4

班前、

班后会

企业班组建立“一班三检”制度。

每日工作前召开班(组)前会,班(组)前会要结合当天工作任务、设备及系统运行方式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

班(组)中开展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当天工作结束后召开班(组)后会,及时总结当班(组)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

未建立“一班三检”制度,扣0.5分;

未落实“一班三检”制度,每次扣1分;

未组织班(组)前、班(组)后会,不得分。

②会议内容不充实,无记录,每项扣2分。

5.2.1.4.5

安全检查

企业应结合季节性特点和事故规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对查出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安全检查后进行总结,对整改计划实施情况要进行考核。

未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无提纲或“安全检查表”,不得分。

②整改计划不落实,未按期完成整改计划,整改效果无评估、无总结、无考核,每项扣1分。

5.2.1.4.6

安全评价

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评价(如输电网评价、城市电网评价、专业评价等)或风险评估。

企业应认真做好评价(评估)、分析、整改工作,以3~5年为周期,实现安全评价(评估)闭环动态管理。

①未按周期开展安全评价,实施过程中存在重大疏漏,问题整改计划没有做到闭环管理,有上述任一项,不得分。

②分析、评估、整改工作中存在缺失,每项扣0.2分。

5.2.1.4.7

安全简报

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编写安全简报、通报、快报,综合安全情况,吸取事故教训。

安全简报至少每月一期。

①未建立简报制度,不得分。

②少一期扣0.4分。

5.2.1.4.8

安全生产月及其他

安全生产月以及上级部署的其他安全活动,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总结、有考核。

①无组织、方案、总结、考核,不得分。

②不完全符合要求,扣0.8分。

5.2.2.1

第一责任人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主要职责,不得分;

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每项扣2分。

责任制内容不符合规定,覆盖不够全面,扣1分。

5.2.2.2

其他副职的职责

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安全总监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其他副职在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负相应的安全责任。

职责不健全的,发现一处扣0.4分。

发现有履行职责不到位现象,不得分。

5.2.2.3

全员安全责任制度

制定符合企业机构设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制内容中应包括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定期参与重大操作和施工现场作业监督检查。

安全责任制度应随机构、岗位变更及时修订。

①安全责任制度不完善或与现行机构、人员不对应,不得分。

②各单位、部门和人员责任制中未明确具体责任,每处扣1分。

5.2.2.4

各部门、单位安全职责

企业应明确所属(管)各部门、单位安全职责,自上而下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做好各部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①责任制未包含所有部门、单位安全职责,不得分。

②发现有未签订安全责任书的部门或单位,不得分;

安全责任书内容不完善,每份扣0.5分。

5.2.2.5

市供电企业与直管、代管区(县)供电企业的安全职责

直管、代管区(县)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直管的可以直接下派安全总监(对于受委托代维、代管的电力设备、设施按照协议履行相关安全职责)。

①未签订责任书,不得分。

②未明确安全责任的,扣1分。

5.2.2.6

电网与并网发电厂

电网企业与并网电厂应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并网调度协议应使用范本格式,并明确电网企业对发电企业以保证电网稳定、电能质量为目的的内容。

①未签订并网调度协议,不得分。

②并网调度协议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未及时修订,扣1分。

5.2.2.7

安全责任制度考核与追究

各级、各类岗位人员都要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

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分级考核、奖励和追究制度,定期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①未制定制度,不得分。

②未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考核,不得分;

考核执行不到位,扣2分。

5.2.2.8

工会监督

企业工会依法对本企业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未对本企业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不得分。

5.3安全生产投入

5.3.1

费用管理

制定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保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费用提取并专项用于安全生产,运行维护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符合规定。

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未制定管理制度,不得分;

建设项目安全费用提取不符合相关规定,扣2分;

未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分;

运行维护安全生产费用无预算计划,扣2分;

无台帐或未定期检查,扣1分。

5.3.2

反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

措施费用

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法规、行业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预防职业病、安全评价结果等方面编制。

项目安全施工措施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编制。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程、上级反事故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和隐患、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造及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

反措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①未制定两措费用计划,不得分。

②年度费用计划未完成,且无计划调整手续,扣0.6分。

③未定期检查费用实施情况,扣0.4分。

5.3.3

其它安全

费用

其它安全生产费用主要有以下方面: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

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费用,“科技兴安”;

特定预防事故采取的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应急预案评审、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

安全检测、安全评价、风险评估费用;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整改前监控费用;

电力设施保护以及安全保卫费用;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费用;

安全文化建设与维护;

员工工伤保险与赔付等。

企业未根据实际制定相关费用计划,费用计划未纳入财务年度预算,不得分。

5.3.4

实施后的

评估

费用计划制定后安排实施应做到项目、责任人、完成时间、资金、措施五落实;

定期检查评估费用计划完成、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调整;

计划项目完成后应组织安全技术人员进行效果评估,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应制定措施,予以改进。

①费用不足或未对执行情况进行效果评估、考核,不得分。

②未达到预期效果,评估中未制定整改措施的,每项扣0.5分。

5.4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5.4.1.1

法规识别及获取

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规章。

建立企业法规库、网站或索引目录、网站,定期公布法律法规目录清单,便于随时查询、学习、索取。

识别并获取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此项为必备条件)

①未明确主管部门或没有建立制度、法规库或索引目录,不得分。

②未及时识别和获取,扣3分;

获取渠道或方式不明,扣1分。

③未形成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未定期更新,每项扣2分。

5.4.1.2

法规跟踪

企业职能部门和工区(车间)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和工区(车间)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①企业职能部门和工区(车间)未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每个扣3分。

②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只有名称或台帐,每个扣2分;

发现有失效的法规、标准规范,每个扣1分;

未上报,每个扣1分。

5.4.1.3

法规传达

企业应将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或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未能将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或传达给从业人员,每人次扣1分。

5.4.1.4

法规贯彻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企业规章制度未及时考虑相关安全生产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体要求,每处扣2分。

5.4.2

企业管理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各项管理制度(应体现但不仅限于附录A内容),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此项为必备条件)

①规章制度每缺一项,扣5分;

内容有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每项扣2分。

②未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一人次不符合扣1分。

5.4.3

标准规范

规程配置

企业应配备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标准、规范。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和配置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设备试验、事故(事件)调查规程、系统图册、相关设备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程。

企业应将有关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

20

①配备的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标准、规范缺项,每项扣1分。

②未编制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设备试验规程、系统图册、相关设备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每项扣2分;

操作规程(指导书、程序、手册)无针对性或未全面考虑岗位危险因素控制需要,每项扣1分。

③未将有效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发现一人次扣1分。

5.4.4

每年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对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并形成记录;

每年发布“可以继续执行”的有效规程制度文件,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及现场操作规程清单。

①一年内未进行检查、评估,不得分。

②“合规性评价”内容不充分,每项扣1分;

无记录,扣5分。

③“合规性评价”后一年内未及时完善,未按期发布,扣2分。

5.4.5

修订

根据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结合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问题、生产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等,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每3~5年对有关制度、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修订、审查应履行审批手续。

①未按期全面修订、发布,扣2分。

②未履行审批手续,每项扣2分。

③修订后未及时发布,每项扣1分。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含影像、录音、电子光盘等),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安全记录至少包括:

班长日志(班组工作记录)、巡检记录、检修记录、安全事件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通报、安全日活动、安全会议记录、纪要、安全检查记录等。

①未按要求建立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分。

②安全记录档案内容缺项的,每项扣3分。

③文件档案未有效管理,不能对工作活动过程追溯的,每项扣2分。

5.5宣传教育培训

5.5.1.1

主管部门

企业应确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12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此项为必备条件)

①企业未明确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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