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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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年兰陵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

兰陵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

二〇一七年九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第四章合同

第五章附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年兰陵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人:

兰陵县农业局

地址:

兰陵县会宝路西段号

联系人:

刘主任联系方式:

二、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开阳路号华润凯旋门栋

邮箱:

联系人:

周工

电话:

三、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包有机肥生产设备;包拖拉机、装载机(抓车)、拖斗套;包生物有机肥吨;包生物有机肥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供货期:

天。

、项目编号: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书;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记录;

、包产品须通部级推广鉴定;包产品拖拉机须经部级推广鉴定,装载机(抓车)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包供应商应当具有农业部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包供应商应当具有农业部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招标网()、信用山东()公布为准;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

、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

()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包需提供部级推广鉴定证书,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厂家部级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包产品拖拉机须提供部级推广鉴定证书,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厂家部级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装载机(抓车)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包需提供农业部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包供应商应当具有农业部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人社部门出具单位人员年至今社保缴费明细或缴费凭据。

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年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格预审资料原件有效期内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注明“年兰陵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资格预审书(包)”字样及项目编号(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法人或委托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元/包,售后不退。

七、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每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窗口;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年月日;

地点:

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一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投标保证金:

包万元、包万元、包万元、包万元。

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编号()及项目简称、包号。

开标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款底单到兰陵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开具缴纳收据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分包递交)。

投标保证金须统一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

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

开户行:

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概况

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年兰陵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人

兰陵县农业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公告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明材料。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地点

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一开标室

项目最高限价

包万元,包万元,包万元,包万元。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包万元、包万元、包万元、包万元。

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编号()项目简称及包号。

开标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款底单到兰陵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开具缴纳收据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分包递交)。

投标保证金须统一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

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

开户行:

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电话:

付款方式

、包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货款的,剩余合同货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无质量问题,无息给付;、包在合同中约定。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至少一天,将合同价款的作为履约保证金汇至兰陵县农业局的账户,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胶装成册并在投标书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中标服务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备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一、总则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定义

1)招标人系指兰陵县农业局。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

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山东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6)投标人所投标货物为全新未经过使用的且货物(成套设备)构成部件为全新组成。

.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合格的投标人

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6)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7)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材料将获得被评审的资格。

.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方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5)本须知第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交纳相关费用、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1)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损失须由投标人承担:

a)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b)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c)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d)因中标人主观过错被废除授标;

e)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利益的情形。

f)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g)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基础资料提供

1)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或其他不合理因素,应于收到招标文件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邮箱:

,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疑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第四章合同

第五章附件

2)除本须知第)款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临沂政府采购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变更通知、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收到招标文件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

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疑问。

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通知为准(若在临沂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和内容)。

5)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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