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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共体报告 上报县政府 122征求意见发Word文件下载.docx

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不变、公益性质不变、机构编制和人员身份不变、财政供给渠道不变、政府监管权限不变;

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业务、人员、信息资源、绩效考核统一管理;

逐步向行政、薪酬、医保资金分配统一管理过渡;

基层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工作得到加强。

(四)推动医防融合。

发挥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基层医疗机构的联动作用,推动医防融合,切实实现医疗质量有人盯,慢性病防控有人管,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及慢性病管理有人做。

(五)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将医保基金打包由医共体统一调剂使用,结余基金可在医共体内进行再分配,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节约医保资金,实行医疗与医保利益趋同;

在医保支付机制的驱动下,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密切协作,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以实行全面健康管理为中心,以医保基金为杠杆,通过整合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从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从追求收入向控制成本转变、从无序就医向分级诊疗转变、从注重过程向注重结果转变。

建立资源整合、协同发展、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县域医疗卫生管理新机制。

对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等综合支付方式,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的同时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

健全慢性病“防、治、管、教”四位一体的防治模式,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慢性病防控管理能力整体提升,通过基层卫生人员与居民签约服务,逐步培养居民理性就医、逐级转诊的习惯,为提高医保基金的保障效能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对辖区居民全面健康管理,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

力争2020年底县域就诊率达到90%,基层就诊率达到65%,重点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牵头单位和规模较大的基层成员单位达到国家县、镇(社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其他成员单位达到基本标准。

三、组建方式

(一)县域医共体的组建模式

通过双向选择、按照自愿组合的原则,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为牵头单位,分别与镇卫生院(分院)组成3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其中:

县人民医院联合新坝镇中心卫生院、新坝镇中心卫生院红崖子分院、黑泉镇卫生院、宣化镇中心卫生院、巷道镇卫生院成立高台县人民医院县域医疗共同体,并成立高台县人民医院慢性病防治中心;

县中医医院联合南华镇中心卫生院、罗城镇中心卫生院、合黎镇卫生院、骆驼城镇卫生院、巷道镇卫生院正远分院成立高台县中医医院县域医疗共同体,并成立高台县中医医院慢性病防治中心;

县妇幼保健院联合城区卫生服务中心、罗城镇中心卫生院盐池分院成立高台县妇幼保健院县域医疗共同体,并成立高台县城区慢性病防治中心。

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单位性质、人员编制、政府投入、职责任务、优惠政策、原有名称不变,加挂“高台县xx医院(医共体)xx分院”的牌子。

(二)县域医共体的管理模式

在县医管委的领导下,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结对加盟协议书,分别成立县域医共体理事会、监事会,作为县域医共体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

理事会为医共体决策机构,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4名,监事会为医共体监督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由县医管委选聘。

牵头医院院长同时任理事长,履行医共体管理责任。

医共体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分院院长负责制,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县域医共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理事会领导下的分院院长具体负责上下联动、双向转诊,以及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协调工作。

在医共体牵头医院内设综合科、业务科、慢病防治中心和财务审计科等科室,负责医共体日常运行等工作;

医共体设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总会计师负责制。

划归医共体管理的成员单位在医共体统一领导下相对独立运行,自主经营,建立“1+N”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医共体理事会决策、两级医疗机构执行、监事会监督的运行模式。

(三)县域医共体的职责分工

县域医共体理事会:

负责联合县域医共体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构建分工协作机制;

制定县域医共体管理章程、双向转诊实施细则、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意见等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县域医共体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并具体推进落实。

县级牵头医院:

负责组织制定体系内各项工作制度;

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承担对所有下一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结对基层医疗机构有效对接及辖区病人的接、转诊等管理工作;

统筹协调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服务顺畅高效;

有效做好医务人员的上下交流和出诊工作;

承担县域医共体日常工作,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等其他工作,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报送。

镇卫生院(分院):

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伤残康复和慢性病治疗管理等任务;

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

完成县域医共体理事会确定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人员管理使用。

医共体以成员单位法人不变、职能不变、人员隶属关系不变为基础,探索医共体牵头医院选派人员担任成员单位业务负责人的工作机制,建立医共体内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大力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医疗机构在空编范围内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不受10%预留空编要求和自然减员数限制。

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单位有空编情况下可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后办理入编手续。

单位满编情况下需引进个别急需紧缺人才,可经县委编办统筹调剂后,先调入并办理入编手续,待腾出空编后再收回调剂编制。

优先保障基层用人需求,适当提高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来源的从业人员,应根据安置政策优先配置医共体,探索实施乡村医生“县招、镇聘、村用”制度。

(二)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

按照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双向转诊、连续服务的原则,县域医共体内医院实行分级诊疗管理,制定基层病人向县级医院转诊和县级医院病人向基层转诊工作程序。

辖区内参保居民首诊应在基层医疗机构,一般常见病(属镇卫生院诊疗的病种)留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轻度疑难复杂或急性期的常见病,由县级医院派专家现场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就地治疗;

在县级医院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医院原经治医生跟踪病人至基层医疗机构,指导后续治疗。

受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条件限制难以诊治的(属县级医疗机构诊疗的病种)应转往县级医院诊治,县域医共体内县级医院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可由县级医院出具转诊单向市外医保签约医院转诊或邀请市外签约医院专家到县级医院现场指导、就地诊疗。

牵头县级医院要选择8-10家市外的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与之谈判签订协议,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转出病人相对集中送往合作医院,按照本地医保政策补偿方案与之定期结算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并对市外医保签约医院进行定期评估。

必要时另选合作医院。

(三)建立完善慢性病医防融合新模式。

医共体牵头单位组建慢性病管理中心,横向整合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资源,由牵头医院专科医生、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生和基层全科医生共同管理慢病,“三医联管”,建立医防融合的服务模式。

慢病管理中心主要开展健康教育、妇幼保健、流行病学调查、慢病筛查、社区诊断、健康管理、干预治疗(急救)、康复服务。

依托信息系统在医共体内建立慢性病管理分工合作工作平台,贯通三级预防。

基层成员单位(包括村卫生室)负责做实慢病科普宣讲、健康养成推广、常住人群体检、高危人群筛查等早期预防工作,提升早期干预能力,并靠实定期回访、用药管理、病情监测、并发症预防等关键环节职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医共体统一部署下,与医共体牵头医院共同组建专家团队,协同对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绩效评价。

充分利用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慢性病管理的质量控制,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及时上转疗效不佳、病情反复的患者;

牵头医院优先接收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慢性病患者并给予规范有效医疗救治,同时负责做好长期处方管理、重症急救转诊等工作。

医共体要在进一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辖区慢性病防控任务进行量化分解,靠实区域“网格化”管理,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年度任务、阶段任务、时限要求、质量要求以及具体职责分工和任务分工,并将慢性病管控评价结果作为医共体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探索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打包制度,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效率。

(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医共体要对照国家关于县、镇(社区)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的推荐标准和基本标准,从科室设置、诊疗病种、开展手术、技术服务等方面对所有成员单位服务能力进行评估,明确短板弱项清单,建立能力帮带台账,抓好能力提升工作。

在保障全县人民基本医疗的基础上,县人民医院重点发展普外、肿瘤、重症、急救、康复等科室,组建重症、肿瘤、儿科(重症)、传染病等治疗中心;

县中医医院重点加强卒中、心血管、中医、骨科、康复、老年病等科室建设,组建胸痛、卒中、中医、康复等治疗中心;

县妇幼保健院重点加强妇产科、儿科建设,组建妇幼健康保健管理中心。

强化镇卫生院全科、儿科、康复和中医药等服务,鼓励提供住院服务和适宜手术,推动镇卫生院达到二级以上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根据功能定位及各成员单位的业务特点,探索实行县级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选择部分科室形成一对一对口关系,开展合作专科或联合病房,实行收入分成。

鼓励县级医院专家及团队领办基层医疗机构或具体科室,建立增量收益各方合理分配机制。

建立牵头医院下乡支医帮扶制度,定期安排骨干医生到基层成员单位进行坐诊、技术指导或者兼任学科带头人,针对基层医疗机构收治能力短板进行帮扶,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医护人员。

落实对口帮扶制度,县级牵头医院所有拟晋升职称人员须派驻到基层成员单位开展帮扶工作,拟晋升中级职称人员连续派驻时间不少于1年,拟晋升高级职称人员连续派驻时间不少于6个月,未达到帮扶要求的不得晋升中高级职称。

建立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上级或牵头医院进修和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对基层医务人员安排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水平。

(五)加强医疗资源合理调配。

加快制定实施县域内统一的管理和质控标准,合理调配辅助科室医疗资源,实现县域内检查检验资源共享、结果互通互认。

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改革思路和步骤,继续推进“两票制”,在省、市集中采购目录下,探索实行以医共体为单位的药品耗材统一集中竞价谈判、统一带量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监管机制,进一步挤压药品价格水份,按实际采购价销售,最大幅度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

(六)提升卫生信息化水平。

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系统等服务为基础,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区域医疗共享信息平台,真正实现区域内医疗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技术共享。

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开展远程专家门诊、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等远程医疗服务,提供分时段预约、在线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推送等服务。

全面应用电子健康卡,实现一卡(码)就诊。

(七)改革人事薪酬分配制度。

建立完善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医共体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推行三级绩效考核,即医管委对医共体及主要负责人进行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考核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医共体对所属成员单位进行考核、成员单位进行内部考核。

医共体内部实施全成本核算和精细化管理,制订科学的内部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

实行全员岗位目标绩效薪酬,岗位目标绩效薪酬由岗位目标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岗位目标绩效工资构成,按月发放岗位目标基本工资,将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岗位目标绩效工资管理。

医共体内部要针对医疗卫生行业高技术、高风险等特点,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自行制定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在核定的岗位目标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进行绩效工资内部分配。

医务人员岗位目标薪酬与绩效考核和岗位工作量挂钩,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风险度高和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保障医生绩效工资水平明显高于本单位人均水平,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充分考虑医务人员职业特点,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用于医务人员延时加班、值班、夜班和上门服务等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劳动(未能安排调休)的报酬。

(八)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医共体全面推行总额预算下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实行“总额包干、合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的医保基金管理方式,医保总额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由医保机构与医共体谈判核定。

医保部门与牵头医院签订结算协议,按月拨付,并由牵头医院统筹管理。

包干资金用于医共体辖区居民当年住院和门诊慢病报销(含辖区内患者转外和异地就医费用),结余资金由医共体成员单位合理分配。

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县、镇两级医院按各自职能分别承担不同病种的诊疗,按照“总额包干+适度奖惩”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差别化支付方式,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努力降低转外率,有效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九)落实财政投入经费。

坚持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政府投入,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投入结构按照公立医院发展需求逐步优化。

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性质、功能定位、财政补偿政策、政府投入方式不变,卫生院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待遇,财政补助资金不纳入县域医共体收入分配方案。

医疗收入和医保结余资金在县域医共体内部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卫生健康局、医保局、财政局批准后实施,并报县医管委备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实行“统一领导、独立核算、集中管理”模式,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统一集中管理。

医共体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发展购买的设备,资产权为“谁出资、谁拥有”。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10月-2019年11月)。

制定高台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及慢性病医防融合新模式试点县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启动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县域医共体建设和慢性病医防融合新模式试点县工作。

(二)推进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6月)。

完成各医共体签约和挂牌等组建工作,各医共体制定各自工作细则和实施办法,合理建立合作项目,规范操作,投入运行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完善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对县域医共体运行情况和运行成效进行总结、考核、评估,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接受省市的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医管委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医共体建设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医改重要内容和推动基本医疗有保障的重要抓手,在县医管委领导下,加强综合协调,强化部门协作,完善配套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二)完善政策保障。

县医管委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深入研究,明确责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切实解决医共体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共同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各部门要通力协作,认真落实县域医共体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共体的组织实施和分工协作;

县人社局负责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县医保局负责推进医保基金支付、监管等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

医共体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开展县域医共体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县域医共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同时,要大力发掘培育典型,推广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医共体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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