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生活污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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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XXX地区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2)《XXX地区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4)《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HJ/574-2010);
(15)《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四、项目建设背景
当前,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持续增加,农村环境形势严峻。
目前,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仍严重不足,我国仍有40%的建制村没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78%的建制村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40%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未得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部分地区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存在安全隐患,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依然突出。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机制尚未建立,各地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主要依靠行政推动,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一些地方的农村环保设施建成后,存在着管理主体不明确、设施运行维护资金不落实、运行管护人员不足、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一些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农村环境整治成效。
并且,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农村环保工作力量非常薄弱,缺乏必要的设备装备和能力,难以保证有效开展工作。
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
必须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影响农村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要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造更多的美丽乡村。
第二章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根据《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XXX省2016-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x环函[2016]70号)要求,通过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饮用水安全保护等容,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影响农民群众健康和农村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保障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同时,《XXX地区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提出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在农村“六化”建设基础上,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积极开展宜居乡村建设,到2017年,全市创建20个“宜居示乡”和200个“宜居示村”,所有建制村均达到“宜居达标村”标准。
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完成国家下达的整治任务。
此外,《XXX地区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提出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继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加快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XXX地区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编制,可以及时掌握各地区生活垃圾、污水、粪污等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
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日常生态监管围,重点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出整改方案,确保农村环境得到有效的综合整治。
XXX地区市共有786个建制村,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经在637个村开展了环境治理。
XXX地区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2018年为起始年,到2020年需完成剩余全部211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完成整治的建制村需在四个方面满足考核指标,即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地区
Xxx
XXX地区
合计
绩效村数
16
2
17
10
15
60
2018年
11
83
26
120
2019年
31
2020年
总计
27
124
41
211
按照国家和地方“水十条”、“土十条”要求,在落实《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XXX省2016-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需根据各区市县乡镇(街道)农村环境摸底调查结果,提出具体的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遵循“一村一案”的工作需求,科学评估各地区环境承载力,研究提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措施,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着力解决农村重点环境问题,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机制,为农村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提供科学的指导和有力的依据,对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章工作容
第一节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一、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截污纳管力度
实行县域生活污水城乡统筹治理,巩固现有成果,稳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覆盖率和农户受益率,实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共建共享。
重点整治区域要“出成效”、“出经验”。
新建农民新村、扶贫搬迁聚居点等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要同步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应接全接。
严禁农家乐、民宿、畜禽散养、小作坊等污水未经预处理、超过处理能力、不符合设计工艺要求的污水排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全面加强农家乐、民宿等污水治理,科学布局,根据当地实际,推进污水分片集中处理。
全面加强农家乐、民宿餐饮含油污水治理力度,全省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餐饮含油污水实现规隔油、达标排放。
需接入当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应经预处理的,符合处理能力和处理工艺设计要求。
二、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水平
实行县域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统一规划、统设、统一管理,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治理,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标准化水平。
各地要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分批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尤其是要重点对早期建设设施实施标改造,进一步改进处理工艺,提升处理能力,确保达标排放。
到2020年,开展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化,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
三、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完善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运维体系。
严把验收关,对通过验收项目及时移交运维,并通过财政补助、社会帮扶、村镇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等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方式,保障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
尽快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条例。
开展治理设施标准化管理,建立运维标准化管理技术规体系。
第二节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一、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
巩固完善农村垃圾“户分、村收、镇中转、县处理”集中处置与“户分、村收、镇(或村)就地处理”分散处置相结合的处理模式,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保证各级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设备、场地的接纳能力。
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合理配置扩大保洁员队伍,落实保洁员工作职责,提高清扫清运次数,做好村道沿线、河沟池塘的卫生保洁、清淤清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基本实现农村卫生保洁的全域化、长效化、一体化。
清理年垃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非正规堆放点集中排查、整治。
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
优先利用城镇处理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自行处置的应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等方式,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以及小型焚烧炉等。
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
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
到2020年,各整治村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三、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工作
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继续鼓励各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农户分类收集、定点定时投放、生物发酵堆肥、资源有效利用”为重点的资源化处理试点。
各地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保障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工作的长效开展。
推行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方式,实现就地资源化、源头减量。
探索改进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垃圾资源利用率,进一步规提升分类减量水平。
着重培养村民的垃圾分类习惯。
制定切合当地农民实际的垃圾分类管理规,发挥农村两委、民间环保组织等作用,并将规同步纳入村规民约,用村民的共同约定规村民行为。
探索并推广积分奖励、身份明示、星级评比、红黑榜单等垃圾源头分类模式,把垃圾分类行为从“要我分”引导到“我要分”。
第三节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一、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规化管理水平
将所辖区域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或保护围划定的成果表和图整理成册,应用遥感影像数据的,应在县级遥感影像图上点绘水源地的分布情况,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
地方各级环保、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具备条件的乡(镇)应当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置物理或生物隔离防护设施,对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建立巡查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
二、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由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立足问题导向,充分考虑村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农民实际需求,与城乡规划、新农村建设、下山移民等工作有机结合。
重点解决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加强农村村级供水管理,推广集中专业管理模式。
到2020年,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自来水入户率、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行政村的比例、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等,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饮水安全保障。
到2020年,各整治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
三、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
推进主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一源一策”管理。
按照统一部署,分期分批调查评估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
加强饮用水水源污染整治工作,开展水源规化建设,加强水源周边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综合防治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开展水源地生态修复。
因地制宜地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机制,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中联村供水的经营单位、单村、联户、单户取水的村应安排专人负责水源地管理。
提升水质监测及检测能力,提升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满足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常规水质检测需求。
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监测。
第四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一、严格按照有关指南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整治
各地对照环保部、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要求,对已划定的禁养区及禁养方案加以调整和规,按要求予以公示。
认真落实禁养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关闭和搬迁禁养区的违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禁养区的环境监督执法工作。
各地依据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禁养区以外区域的养殖总量,严格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二、科学选取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模式
实施生态化或工业化治理,各类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及其它养殖户应优先选择以资源化综合利用为主的生态处理,当消纳用地不足等条件限制时再选择工业化达标治理。
农业部门要指导制定规模化养殖场技术规,抓好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综合利用工作。
环保部门要指导通过工业化治理的养殖场技术规和标准,对符合国家减排要求的规模化养殖场按要求核定减排绩效。
在运营期间各部门都要依据职责加强设施维护与运行管理,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率。
到2020年,各整治村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要达到70%以上。
三、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
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的环保督察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的环保、农林、水务、公安等相关责任部门应形成联动,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的日常监督和执法管理。
通过部门联合、条块结合形式,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网格化防控巡查网络,确保监管制度落实到位。
结合各类专项行动,逐步规养殖污染治理行为。
第四章项目目标、预期成果及资金筹措
第一节项目目标
一、项目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乱排乱放、畜禽养殖污染和农村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补齐农村环境治理短板,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优先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统筹考虑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种植业与养殖业等环境保护工作,做好与秸秆综合利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河道整治、村庄绿化等工作的衔接。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村庄布局、人口规模、环境状况、自然条件、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选取治理技术和模式。
坚持把综合利用作为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让农民受益,在受益的同事履行应当履行的环保责任。
创新机制,市场运作。
结合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农村环保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政策措施。
积极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市场主体,探索农村环保设施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机制。
政府主导,依靠群众。
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
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三、实施围
涉及XXX地区市共211个建制村,包括XXX地区区17个、XXX地区区41个、XXX地区124个、XXX地区27个、XXX县2个。
县市区
乡镇(街道)
建制村个数
XXX地区区
十里堡
13
州湾镇
4
西街道
谭街道
3
莲镇
房
皮口
唐房
7
四镇
沙镇
6
磨乡
甲真
复州镇
14
仙湾镇
红河镇
西乡
阎乡
许镇
乡
泡乡
9
祝办
8
老虎镇
岗办
永镇
18
土乡
松镇
徐镇
兰乡
青镇
大镇
1
王镇
吴镇
栗子镇
蓉花镇
岛镇
XXX县
小山乡
四、项目实施期
本项目研究期限为2018年6-9月,实施期为4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容
2018年6月
调研方案制定
2018年6-8月
现场调查,资料汇总整理
2018年9月
《工作方案》编制
第二节预期成果
成果包括:
1.《XXX地区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XXX地区市农村综合整治调研报告》;
第三节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
一、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为29.75万元,全部由XXX地区市财政资金解决。
二、投资使用计划
项目实施期为4个月,全部建设投资在建设期投入使用。
第五章实施管理及招标方案
第一节项目管理模式
该项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由XXX地区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领导、协调,并委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业大学)具体负责编制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技术团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按计划进行现场调查、编制工作方案,XXX地区市环保局进行跟踪评估。
本项工作涉及市环保、市农委、市建委等多个部门,需形成联动协调机制,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第六章投资概算
第一节投资概算依据
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
5、《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x价发[2002]24号)
6、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投资的政策、法规。
7、有关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概算指标、计算方法等的规定、标准。
哈工大环境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