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ZB1003万邦集团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RZB1003万邦集团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RZB1003万邦集团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各单位人事行政内勤人员负责所在单位人员考勤休假管理,具体负责考勤休假制度的落实。
(三)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对全集团范围考勤休假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相关违纪行为予以处理。
(四)集团督察室及相关领导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员工出勤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并对相关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工作时间
(一)根据公司经营实际,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原则上每周调休1天,每月调休天数以当月周日天数为准。
(特殊岗位按具体规定执行)
考虑到外派人员及外地员工工作实际,可根据个人情况集中调休,具体详见《万邦国际集团集中调休管理办法》。
(二)集团各部门具体工作时间详见附件《万邦国际集团各部门/班次工作时间一览表》。
(三)为确保考勤一致性,各单位应按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发布的工作时间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需执行不同工作时间的,可提报工作时间调整说明,经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报董事长或董事长办公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实施。
(四)各单位考勤员要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次月2日前将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的《考勤表》、《未打卡说明》等考勤材料递交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未按时提交的,所在单位当月工资延迟发放。
第五条打卡规定
(一)打卡人员范围:
考勤打卡是公司员工出勤的有效证明,除集团副总级、各分子公司总经理级、各业态主管副总级及以上人员和经董事长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外,全集团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考勤打卡。
(二)打卡次数:
1.集团各职能部门行政人员及各业态行政班人员,要求每天打卡三次,早中晚各一次。
2.各业态招商部、发展部人员因拜访客户有外出需要,要求每天打卡两次,上下班各一次。
3.市场管理部、车辆收费处、监控指挥中心、冷库部等倒班人员,因工作连续性,要求每天打卡两次,上下班各一次。
4.外派人员、工作地点不固定或暂不适合考勤机打卡人员,可使用钉钉签到打卡,要求每天在上班地点打卡三次,早中晚各一次。
(三)打卡的形式:
原则上以考勤机打卡为主,钉钉签到打卡与纸质考勤为辅。
(四)需要打卡人员必须在规定打卡时间内打卡,因工作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打卡人员,必须在返回公司3日内填写《未打卡说明》,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报所在单位考勤员处汇总,逾期未提报或审批不完整的视为缺勤。
第六条考勤违纪(迟到/早退/漏打卡)
(一)打卡晚于规定上班时间记为迟到,打卡早于规定下班时间记为早退,实际出勤但未打卡记为漏打卡。
员工迟到、早退、漏打卡统称考勤违纪。
(二)迟到、早退及漏打卡将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10分钟(含)以内的,罚款10元/次;
2.迟到/早退30分钟(含)以内的,罚款30元/次;
3.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缺勤半天处理;
4.漏打卡需填写《未打卡说明》,非因工作原因的漏打卡,每次罚款30元;
漏打卡且未填写《未打卡说明》的,每次按缺勤半天处理;
5.当月迟到、早退及未填写《未打卡说明》的漏打卡等考勤违纪累计5次以上者,除按以上标准处罚外,另一次性罚款200元。
第七条旷工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1.未办理请假、调休手续或未经上级批准而擅自离岗的;
2.超出请假时间未到岗且未办理续假手续的;
3.请假原因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其他视同旷工的行为。
(二)旷工按相应工时工资的2倍处罚,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度累计旷工5天,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如在旷工期间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加班
(一)公司提倡员工劳逸结合,不鼓励加班。
(二)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报董事长或董事长办公委员会批准后,视为有效加班。
(三)员工加班公司将优先安排补休,确因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
(四)未经提前审批备案的加班,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予发放加班费。
(五)因工作调配或人员调换等原因临时调班的,不计算加班。
(六)因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公司副经理及以上中高层人员,不计算加班。
(七)助理、司机、工程等相关岗位,因岗位特殊性,不计算加班。
第九条违纪处理
(一)公司严禁代打卡,发现有代他人打卡或找他人代打卡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处以每人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降职、降薪或辞退处理。
(二)打卡后脱岗外出处理私事者,一经发现处以责任人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降职、降薪或辞退处理。
(三)考勤严禁弄虚作假,发现考勤有故意隐瞒、弄虚作假情况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所在单位负责人及考勤员处以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降职、降薪或辞退处理。
(四)旷工与脱岗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公司无关,全部后果由个人承担。
第三章请休假管理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
原则上按国家法定放假调休规定执行,具体放假调休时间以公司下发通知为准,各单位可根据运营实际灵活排班调休。
第十一条事假
(一)员工因个人事务不能正常出勤的可申请事假,所在单位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事假。
(二)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0.5天,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每次事假不得超过5天。
(三)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可按以下标准执行:
工龄3年以下,事假最长1个月;
工龄3-8年,事假最长45天;
工龄8年及以上,事假最长2个月;
超出规定请假时间的可先办理离职手续,再次入职时按《万邦国际集团重新入职管理办法》办理。
(四)试用期员工请事假的,转正时间将根据请假时间予以顺延,试用期员工请事假连续超过3天或累计超过5天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终止录用。
(五)事假将扣除日平均工资。
事假扣款=月工资标准/当月应出勤天数*事假天数。
事假超过1个月,事假期间社保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病假
(一)公司正式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时,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相关病例,可以申请病假。
(二)病假最小计算单位为0.5天,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病假不得超过7天。
工龄3年以下,病假最长1个月;
工龄3-8年,病假最长2个月;
工龄8年及以上,病假最长3个月;
(四)病假工资按标准工资的60%发放,最长可享受7天,超出7天的部分按事假计算。
病假期间社保个人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从工资预扣或由本人预交。
第十三条婚假
(一)在公司期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正式员工可享受7天婚假;
入职满3年的员工可享受15天婚假。
(二)员工休婚假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报董事长或董事长办公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婚假原则上须一次性连续使用,假期内遇到公休或其它节假日的不再另行调休。
(四)婚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第十四条产假/陪产假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司女员工,入职满1年可享受产假9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公司正式女员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15天;
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三)公司女员工在子女周岁前,由本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批准,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后,可享受每天1小时哺乳假,非母乳喂养者不享受。
(四)公司正式男员工可享受陪产假7天,陪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五)员工休产假/陪产假需提供准生证原件与复印件,由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报董事长或董事长办公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休假。
(六)女员工怀孕期间,经医生诊断需要休假保胎者,在提供相关诊断证明后可按病假规定处理。
(七)缴纳社保员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津贴承担。
第十五条丧假
(一)公司正式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申请丧假5天。
(二)公司正式员工非直系亲属(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时,可申请丧假3天。
(三)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第十六条年休假
公司实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的正式员工均可享受每年一次的带薪年休假:
(一)工龄满1年、未满3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3天年休假;
工龄满3年、未满8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5天年休假;
工龄满8年的,可享受7天年休假。
(二)结合公司淡旺季运营实际,年休假调休时间为每年5-9月份,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员工错峰休息。
(三)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截止至当年9月30日前未调休完毕的员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调休。
(四)具体详见《万邦国际集团年休假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工伤假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负伤,应在第一时间告知所在单位社保负责人,社保负责人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工伤申报。
(二)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若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三)工伤假期限按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予以确定。
工伤假时间过长的由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说明并参照病假相关规定拟定处理意见,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按批示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请休假说明
(一)员工请假至少提前1天申请,5天及以上的请假至少提前一周申请。
(二)员工请休假时间在5天以内的,为保证审批效率可通过“钉钉”提交请休假申请;
请休假时间在5天及以上的需填写纸质《请假申请单》。
(三)请假需注明请假类别及请假事由,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并按审批流程逐级审批后方可休假。
(四)如遇突发疾病或其他紧急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必须电话告知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五)未按规定提前请假或未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而擅自休假的,视为旷工。
第十九条审批流程及权限
(一)单次请假3天(不含)以下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
(二)单次请假3天(含)以上、5天以下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集团人资中心经理复核,集团人资行政副总经理审批。
(三)单次请假5天(含)以上的,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集团人资中心经理、集团人资行政副总经理复核,报董事长或董事长办公委员会审批。
(四)各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董事长批准,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后,方可休假。
第二十条销假与续假
(一)销假:
请假时间未使用完,提前上班的,需到所在单位考勤员处销假,以便如实统计考勤。
(二)续假:
请假期满后,如需继续请假的,需及时续假,续假审批流程及相关要求按请休假规定执行,请假期满后不续假又未出勤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
1.各部门/班次工作时间一览表
2.考勤汇总表
3.未打卡说明/未打卡说明汇总表
4.请假申请单
5.产假申请单
6.加班申请单
附件1
万邦国际集团
各部门/班次工作时间一览表
部门/班次
工作时间
行政班
上午:
8:
00~12:
00
下午:
14:
00~18:
00(10.1~4.30)/14:
30~18:
30(5.1~9.30)
市场管理部
1)三班三倒:
早08:
00~16:
00、中16:
00~24:
00、晚00:
00~08:
2)中秋节前后,临时组建高峰班:
06:
00~14:
3)腊月至正月,调整为两班倒:
白08:
00~20:
00、夜20:
车辆收费处
1)四班三倒:
早07:
30~15:
00、中15:
00~07:
30
2)三班两倒:
02:
00~10:
00、10:
00~19:
低温冷库部
1)速冻库:
06:
00(5.1~9.30)/07:
00~15:
00(10.1~4.30)
2)库管员:
上午:
07:
00~17:
30~17:
3)电梯工:
早07:
00~23:
00(轮流上夜班23:
00)
监控指挥
中心
1)两班两倒:
00、中10:
2)三班三倒:
集团物业部
1)三班两倒:
08:
00、20:
2)值班电工:
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再上3个行政班
3)行政班:
下午:
13:
30(11月/12月/1月/2月)
14:
00(3月/4月/10月)
30(5月/6月/7月/8月/9月)
海鲜淡水鱼发展部
1)上午:
2)值班人员:
16:
00~00:
说明:
工作时间会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略有调整,具体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