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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率:

一是比例税率,二是累进税率(绝大数国家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如美国所得税。

 (四)税收优惠:

主要方法有(客观题):

(1)税收抵免:

主要有投资抵免和国外税收抵免两种形式。

(2)税收豁免:

分为豁免期和豁免税收项目。

(3)加速折旧。

  另外各国所得优惠的一个共同的特点是淡化区域优惠,突出行业优惠。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制演变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一、纳税义务人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有收入的组织>

企业)

【考点提示】纳税人与非纳税人的划分;

纳税人中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

【解释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非法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企业,但不具备法人资格。

【解释2】所说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包括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根据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解释1】两个标准符合一个就是居民企业;

其中注册地标准是主要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是附加标准。

【解释2】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实质重于形式)(反避税)

【解释3】我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双重标准。

 

(1)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2)非居民企业(两个标准都不符合的)

①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例题·

多选题】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私营企业

B.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依照外国法律成立没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ACD

【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客观题考点)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从内容上看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综合所得税模式),从范围上看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来源于境内,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有联系的所得。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

纳税人

判定标准

注释

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

(1)境内注册的企业

(2)境外注册、境内实际管理的企业

包括:

各类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不包括: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全球所得(无限纳税义务)

非居民企业

(1)境外注册、境内设立机构(非实际管理控制机构)的企业

(2)境外注册、境内无机构,但有来源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还包括非居民企业在境内的代理人

境内的所得(有限纳税义务)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客观题考点)

所得类型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销售货物所得

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

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不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不是权益性投资所得)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其他所得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多选题】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所得来源地规定正确的有()。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B.提供劳务所得按照提供劳务的劳务发生地确定

C.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E.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答案】ABDE

【解析】ABDE符合税法规定。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以C不正确。

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A.提供劳务所得  

B.转让房屋所得 

C.权益性投资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C

【解析】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第三节税率

基本税率25%;

低税率20%。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同,使用的税率也不同。

(客观题考点)

税收管辖权

税率

居民管辖权,就其世界范围所得征税

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在华机构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非居民企业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基本税率25%

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取得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有联系的

地域管辖权,就来源于我国的所得

取得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来源于我国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征税

低税率20%(实际减按10%的税率征收)

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却有来源于我国的所得

【相关链接】居民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有关非居民企业税率规定如下:

有联系  纳税25%

境内所得

无联系  纳税10%

国内设立机构场所

境外所得              非居民企业

无联系  不纳税

外国企业

(注册地在国外

管理在国外)

境内所得      纳税10%

国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境外所得     不属于非居民企业

【解释】外国企业有五种:

一是有机构、有联系,税率25%;

二是有机构、境内无联系,税率10%;

三是有机构,境外无联系,不纳税;

四是无机构、有联系,税率10%;

五是无机构、无联系,不是我国所得税纳税人,不交税。

其中前四种外国企业属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多选题】以下使用25%税率的企业有()。

A.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B.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C.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却有来源于我国的所得的非居民企业

E.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也没有来源于我国的所得的非居民企业

【答案】AB

【解析】25%的税率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0%的低税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单选题】某日本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2009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500万元,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日方支付的培训收入200万元,在香港(如果是中国,怎么处理)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80万元,2009年度该境内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人总额为()万元。

A.500B.580C.700D.780

【答案】C

【解析】该题实际考察的是,那些所得应该在我国交税,实际就是考察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划分。

外国企业有五种:

(如果是中国,怎么处理)

第四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收入总额

(四)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客观题)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前述关于收入的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收入的范围和项目

收入确认的具体规定

一般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

(同会计)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区别增值税)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区别增值税)

2.提供劳务收入

(1)安装费。

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广告的制作费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软件费。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前三项基本都是按完工进度)

(4)服务费。

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

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6)会员费

①会籍会员费+其他单项商品服务费方式——即时确认

入会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②会籍会员费+免费或低价商品服务费方式——收益期内分期确认

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7)特许权费。

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

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特许权费不同于特许权使用费)

(8)劳务费。

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租金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

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9.其他收入

是指企业取得的上述规定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关于收入确认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实际取得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利息收入以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作为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收入在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实现

E.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投资方收到所得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答案】BCD

【解析】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合同约定的应付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五)特殊收入的确认

收入的确认

特殊收入的确认

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实质重于形式)

3.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

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4.商业折扣条件销售

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5.现金折扣条件销售

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6.折让方式销售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7.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重要)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多选题】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确认收入实现时间正确的有()。

A.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B.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C.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手续费时确认收入

D.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E.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解析】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多选题】以下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正确表述有()。

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投资方收到分配金额作为收入的实现

B.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租金收入,在实际收到租金收入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D.接受捐赠收入,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E.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答案】BDE

【解析】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接受捐赠收入,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计算题】某服装企业用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本企业商品,规定以每套1500元(不含增值税价,下同)购买A西服的客户可获赠一条B领带,A西服正常出厂价格1500元,B领带正常出厂价格200元,当期该服装企业销售组合西服领带收入150000元,则A西服销售收入为:

150000×

1500/(1500+200)=132352.94(元)

【解析】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分摊到A西服上的收入=买一赠一整体收入×

A/(A+B)

分摊到B领带上的收入=买一赠一整体收入×

B/(A+B)

【问题】买一赠一的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务处理是相同的么?

能否举例说明?

【答案】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增值税的税务处理是视同销售,与所得税不同。

正常销售和视同销售分别计算增值税。

举例:

某商场8月份销售西服采用买一赠一方式,买一件西服(零售价为1170元,不含税价1000元),赠送一条领带(零售价为234元,不含税价200元)。

请计算相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不考虑西服和领带的成本)。

卖西服(正常销售)增1000×

17%

增值税:

赠领带(视同销售)增200×

17%

所得税:

1000=西服领带

西服+领带西服+领带

(认为企业账面上只有1000元所得)

税务处理:

1000×

25%=250(组合销售)

【解释】实务当中的处理,关键看发票怎么开。

【解释】这部分一定要注意三个问题,一个是收入的项目的归类。

什么是属于销售收入,什么是财产转让收入,什么是其他收入,这三类收入包括的内容比较多,不要弄混。

第二是关于捐赠收入的确认;

第三就是收入的确认时间。

二、不征税收入(熟悉)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缴纳的不符合前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不征税收入的相关知识点总结如下:

单位性质

收入类型

税务处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

不征税收入

企业

自收不自支的(专项用途)

自收自支的

应税收入

代收上缴的收入

缴纳的基金和行政收费

符合规定可税前扣除

【解释1】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解释2】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照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会计科目的政府补助)

【解释3】出口退税款不属于财政性资金,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解释4】其他的除出口退税款以外的财政性资金,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取决于该笔资金是否有专项用途。

例如:

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

A.股权转让收入

 B.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C.出口货物退还给纳税人的增值税税款

  D.接受捐赠收入

三、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前两项免税收入,经常在计算题中出现)

【解释1】为了更好的体现税收优惠政策,限于居民企业之间,多不退,少不补。

高新技术企业

普通企业

15%的税率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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